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常熟穗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华置业”)及常熟盛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建置业”)正在进行保障房及自住型商品房等房屋开发建设。
根据金融机构住房贷款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为加快子公司开发的楼盘项目房屋建筑销售,公司子公司穗华置业、盛建置业为购买相关房屋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分别不超过6亿元、4亿元人民币,即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审议的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购房人所购住房的权属证书办出且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并交银行执管之日止。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布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购买公司子公司穗华置业、盛建置业开发的楼盘项目房屋且符合
贷款条件的按揭贷款客户。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公司子公司穗华置业、盛建置业为购买相关房屋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分别不超过6亿元、4亿元人民币,即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审议的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该担保数额为最高担保授权上限,具体数额以实际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3、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购房人所购住房的权属证书办出且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并交银行执管之日止。
4、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担保事宜。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子公司穗华置业、盛建置业为购买其开发的楼盘项目房屋的客户在金融机构办理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金额合计分别不超过6亿元、4亿元人民币,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其担保性质不同于一般的对外担保,有利于促进相关项目房屋销售,加快资金回笼。本次提供担保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布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系根据金融机构住房贷款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子公司穗华置业、盛建置业为购买其开发的楼盘项目房屋在金融机构办理按揭贷款的客户提供合计担保金额分别不超过6亿元、4亿元人民币的阶段性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全部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26,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38.46%。截
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累计担保余额合计538,280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0.45%,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合计524,230.00万元,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余额合计14,05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