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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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11名调整为7名,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4人。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 |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为四名,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本章第一节的内容适用于独立董事,本节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为三名,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本章第一节的内容适用于独立董事,本节另有规定的除外。 |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