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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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6-268号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一轨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九州一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九州一轨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北京九州一轨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九州一轨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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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九州一轨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九州一轨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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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0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57.3016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47元,共计募集资金65,640.06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098.0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0,541.9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20.1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8,121.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58,121.87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6,87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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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收入净额 | C2 | 231.27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6,876.03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231.27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41,477.11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32,491.64 | |
差异[注] | G=E-F | 8,985.47 |
[注]差异原因:
1.本期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发行费中的14.53万元印花税;
2.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窦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2023年1月1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珠市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
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3个七天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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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32320188000049764 | 2,744,841.66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 11050136360000000537 | 2,626,179.04 | 募集资金专户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 | 10263000001360873 | 1,133,429.87 | 募集资金专户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窦店支行 | 20000015051600111091110 | 22.96 | 募集资金专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10909669810205 | 572.52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珠市口支行 | 0200048819200164233 | 11,371.79 | 募集资金专户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 | 32320053000010870 | 235,970,000.00 | 七天通知存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 11050236360000000074*1 | 48,790,000.00 | 七天通知存款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 | 10263000001373269 | 33,640,000.00 | 七天通知存款 |
合计 | 324,916,417.84 |
[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账户10263000001373269为购买七天通知存
款自动生成,该账户余额为0后会自动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7,588,479.29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9,135,986.82元,分别于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7日完成置换。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6-11号)。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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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6,353.76万元,未使用2,646.24万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日常生产经营,同时保证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流动性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银行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年,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额度内的现金管理事项,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七天通知存款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1,840.00万元。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通知存款的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存放银行 | 产品名称 | 认购金额(万元) | 产品类型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是否已赎回 |
1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窦店支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2,000.00 | 通知存款 | 2023-3-16 | 2023-3-31 | 2.00% | 是 |
2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窦店支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2,000.00 | 通知存款 | 2023-3-16 | 2023-5-5 | 2.00% | 是 |
3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窦店支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2,000.00 | 通知存款 | 2023-3-16 | 2023-6-6 | 2.00% | 是 |
4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窦店支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3,000.00 | 通知存款 | 2023-03-16 | 2023-07-13 | 2.00% | 是 |
5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窦店支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1,857.50 | 通知存款 | 2023-3-16 | 2023-08-14 | 2.00% | 是 |
6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23,597.00 | 通知存款 | 2023-3-17 | 2.10% | 否 | |
7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500.00 | 通知存款 | 2023-3-17 | 2023-6-16 | 2.1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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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200.00 | 通知存款 | 2023-3-17 | 2023-9-22 | 2.10% | 是 |
9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300.00 | 通知存款 | 2023-3-17 | 2023-12-21 | 2.10% | 是 |
1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 七天通知存款 | 4,879.00 | 通知存款 | 2023-3-16 | 1.75% | 否 | |
1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 七天通知存款 | 200.00 | 通知存款 | 2023-3-16 | 2023-4-14 | 1.75% | 是 |
1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 七天通知存款 | 200.00 | 通知存款 | 2023-3-16 | 2023-7-3 | 1.75% | 是 |
1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 七天通知存款 | 5,000.00 | 通知存款 | 2023-3-16 | 2023-10-18 | 1.75% | 是 |
1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 七天通知存款 | 4,000.00 | 通知存款 | 2023-3-16 | 2023-11-21 | 1.75% | 是 |
15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3,364.00 | 通知存款 | 2023-3-21 | 2.00% | 否 | |
16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100.00 | 通知存款 | 2023-3-21 | 2023-7-4 | 2.00% | 是 |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噪声与振动综合控制产研基地建设项目研发的减振降噪相关技术与产品,具有自主创新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项目实施可以显著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购置整合智能化及自动化程度较高的研发、测试、实验和生产等硬件设备及高性能软件产品,将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技术水平以及公司整体的技术创新能力,进而提升产品研发质量,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证。该项目目前尚未全部完成,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城轨基础设施智慧运维技术与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是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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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3,475.00 | 3,475.00 | 1,219.00 | 3.46 | 3.46 | -1,215.54 | 0.28 | 2025年1月 | 不适用 | 否 | 否 |
补充运营资金 | 否 | 20,000.00 | 12,447.87 | 12,447.87 | 12,529.63 | 12,529.63 | 81.76 | 100.66[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否 |
合计 | - | 65,674.00 | 58,121.87 | 46,737.37 | 16,876.03 | 16,876.03 | -29,861.34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噪声与振动综合控制产研基地建设项目和城轨基础设施智慧运维技术与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因项目由于拟购置的物业产权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不能按计划收购,目前公司正在变更物业自建的方案;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目的是配合募投项目顺利开展,因募投项目尚未完成,公司根据2023年市场行情,对资金的使用偏谨慎原则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一)2之说明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一)3之说明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一)4之说明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补充运营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大于100%,系使用了在补充运营资金账户产生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