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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顶: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工作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成员全部为公司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蔡春先生担任。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审计委员会成员相应变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5日期间是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刘民先生、贺志勇先生和夏启斌先生,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刘民先生担任。2023年5月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立,审计委员会成员变更为独立董事王永海先生、吴韬先生和江文熙先生,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王永海先生担任。

2024年1月,王永海先生申请辞去担任的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相应职务。2024年2月,公司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变更为独立董事蔡春先生、吴韬先生和江文熙先生,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蔡春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9次会议,具体情况

如下:

(一)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会情况

1、2023年1月1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一次沟通会,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初稿)和公司2022年度审计计划,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提交年审会计师事务——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审亚太”)进行审计,并与中审亚太协商确定2022年度财务报告现场审计工作安排。

2、2023年3月1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二次沟通会,就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对财务报表初步审定的重点关注事项及相关风险与中审亚太进行了沟通。

3、2023年4月6日,审计委员会就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审计关注重点及审计意见类型与中审亚太进行了年报审计完成的第三次沟通和无高管层沟通。

(二)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情况

1、2023年1月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2、2023年4月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总结及2023年度内部审计计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2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支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报酬的议案》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2023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3年8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了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5、2023年10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和《关于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规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之前,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议并同意提交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开始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又进行了审阅并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审计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议。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行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审计委员会认为: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素质良好,尽

职尽责,遵循执业准则,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该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实际情况。

3、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及评估指导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及内控工作做了必要的指导和督促, 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履行了相关职责与义务,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的专业作用,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健发展做出了应有努力。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机构的交流,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更多参考,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继续努力。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蔡春、吴韬、江文熙

2024年4月24日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

蔡春 吴韬 江文熙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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