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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纳达: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2136 证券简称:安纳达 公告编号:2024-29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9日下午14:0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亚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6,883,30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1.1056%。

(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64,865,7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1673%。

( 2)网络投票情况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3人,代表股份2,01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83%。

(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017,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3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017,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383%。

本次会议股东无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每项提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分别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军昌先生、陈毅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刘军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66,865,7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7%;反对0股;弃权17,60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77%;反对0股;弃权17,600股。表决结果:通过。刘军昌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陈毅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66,865,7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7%;反对0股;弃权17,60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77%;反对0股;弃权17,600股。

表决结果:通过。陈毅峰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6,883,3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1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周永金先生当选为公司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叶慧慧、陈策

3、结论性意见:基于上述事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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