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2023年,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责任,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陆建忠、独立董事毛振华、董事蒋高明、董事赵宏阳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陆建忠担任。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及经验,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陆建忠:男,生于1954年5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副教授。曾任上海海事大学财会系讲师、副教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德安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监事、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毛振华:男,196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曾任国务院研究室副处级研究员。现任中诚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诚信信用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美瑞健康国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通商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蒋高明:男,生于1971年,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上海高金-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全球金融工商管理博士。历任中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中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现任中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赵宏阳:男,生于1987年8月,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历。历任长甲集团地产总裁助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现任长甲集团总裁、执行董事兼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长甲文旅集团执行总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并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名称 | 事项 | |
2023年4月12日 | 2022年年度报告沟通会 | 1 | 听取汇报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情况等 |
2023年4月26日 | 第十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1 | 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2 | 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 ||
3 | 审议《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 ||
4 | 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 | 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6 | 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7 | 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8 | 审议《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9 | 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
2023年8月18日 |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1 | 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2023年10月27日 |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1 | 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2022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工作进度,确保2022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完成,并听取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汇报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时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2023年度审计计划,了解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度,督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计划完成审计工作。
(二)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相关人员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认真审核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协调经营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诉求意见的基础上,协调公司经营层、监察与审计部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使其沟通更为有效。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查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审核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关联租赁事项进行了审核,就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等事项与公司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发表了相关的专项审核意见。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责任。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保持审慎、独立、客观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责任,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陆建忠、毛振华、蒋高明、赵宏阳
2024年 4 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