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04月26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04月29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
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通讯表决方式投票,逐项审议了本次董事会的全部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048)刊登于2024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