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903 公司简称:中持股份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张翼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海云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2529号的《审计报告》,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8,199,695.9元,减去本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24,819,969.59元,加上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296,451,465.87元,减去2022年度利润分配48,510,701.2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1,320,490.98元。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255,319,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9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9,021,340.16元。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的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并非数据错误。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3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文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持股份、公司、本公司 | 指 |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中持环保 | 指 | 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中持绿色 | 指 | 北京中持绿色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会 | 指 |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股东大会 | 指 |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公司章程》 | 指 |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持建设 | 指 | 中持(江苏)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宜兴中持 | 指 | 中持新概念环境发展宜兴有限公司 |
沧州中持 | 指 | 沧州中持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 |
清河中持 | 指 | 清河县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焦作中持 | 指 | 焦作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河南鼎鑫 | 指 | 河南鼎鑫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
净水材料 | 指 | 北京中持净水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肃宁中持 | 指 | 肃宁县中持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 |
江山中持 | 指 | 江山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三门峡中持 | 指 | 三门峡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中持海亚 | 指 | 北京中持海亚环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东阳中持 | 指 | 东阳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朔州中持 | 指 | 朔州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正定中持 | 指 | 正定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任丘中持 | 指 | 任丘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安阳中持 | 指 | 安阳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宁晋中持 | 指 | 宁晋县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清河亿中 | 指 | 清河县亿中水务有限公司 |
河南汇通 | 指 | 河南汇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中持 | 指 | 安徽中持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任丘水务 | 指 | 任丘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温华环境 | 指 | 温华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慈溪中持 | 指 | 慈溪经济开发区中持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中持碧泽 | 指 | 北京中持碧泽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义马中持 | 指 | 义马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清河环中 | 指 | 清河县环中水务有限公司 |
任丘环保 | 指 | 任丘中持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宿州中持 | 指 | 宿州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新乡中持 | 指 | 新乡市中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宜城中持 | 指 | 宜城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沁阳熙旺 | 指 | 沁阳市熙旺商贸有限公司 |
宜兴概念厂 | 指 | 宜兴城市污水资源概念厂 |
传山科技 | 指 | 江苏传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中持 | 指 | 中持(浙江)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东阳管网 | 指 | 中持(东阳)管网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中持 | 指 | 苏州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吴江中持 | 指 | 苏州吴江中持环境有限公司 |
长江环保集团 | 指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三峡集团 | 指 |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持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SD Water Service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CSD Water Servic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翼飞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高远 | 姜亚林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B-2栋4层C402室 | 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B-2栋4层C402室 |
电话 | 010-82800655 | 010-82800655 |
传真 | 010-82800399 | 010-82800399 |
电子信箱 | investor@zchb-water.net | investor@zchb-water.net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D区2号楼四层402室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1年4月2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国际大厦B区316A室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D区2号楼四层402室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B-2栋4层C402室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192 |
公司网址 | http://www.zchb-water.net |
电子信箱 | investor@zchb-water.net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持股份 | 603903 | 无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4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冯蕾、徐育竹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张松、杨宇威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3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1,598,954,368.66 | 1,435,470,241.87 | 11.39 | 1,462,233,823.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3,388,406.11 | 120,304,505.13 | 35.81 | 164,194,271.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52,461,000.48 | 106,710,646.06 | 42.87 | 164,137,860.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7,906,081.37 | 5,317,593.37 | 3621.72 | 62,787,315.79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776,245,856.51 | 1,661,350,206.78 | 6.92 | 1,171,655,278.84 |
总资产 | 4,900,110,478.97 | 4,542,844,180.57 | 7.86 | 3,698,804,482.8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4 | 0.49 | 30.61 | 0.8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4 | 0.49 | 30.61 | 0.8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0 | 0.43 | 39.53 | 0.8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53 | 7.66 | 1.87 | 14.5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89 | 6.80 | 2.09 | 14.49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公司以与长江环保集团战略合作为抓手,持续深化战略南移工作,强化在南方发达区域的组织建设,在长三角区域、湖北区域和安徽区域均有重要项目获得并落地实施,对业
绩增长提供了重要支撑。在公司业务发展较为成熟的京津冀和河南区域,公司巩固业务优势,在严控经营风险的前提下继续获得优质项目,同时推动存量项目的精细化管理,持续降本增效,实现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增长,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大幅改善。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81,365,185.04 | 429,118,245.53 | 263,602,159.17 | 724,868,778.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935,770.39 | 50,088,191.89 | 34,057,233.16 | 76,307,210.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527,299.59 | 48,158,518.34 | 32,301,631.03 | 70,473,551.5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1,808,047.47 | -33,212,476.27 | 81,841,312.20 | 261,085,292.91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60,936.84 | -277,403.74 | -6,338,315.2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583,885.45 | 21,771,479.70 | 7,792,042.1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 | 785,138.33 | 19,287.02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529,335.88 | -3,618,467.92 | -2,052,604.8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92,375.4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70,570.88 | 1,861,216.06 | -837,420.4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053,695.46 | 2,420,532.91 | 201,417.97 | |
合计 | 10,927,405.63 | 13,593,859.07 | 56,411.67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62,000.00 | 1,102,730.00 | 1,040,73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6,837,170.62 | 10,373,715.12 | -66,463,455.50 | |
持有待售资产 | 66,463,455.50 | 66,463,455.50 | ||
合计 | 76,899,170.62 | 77,939,900.62 | 1,040,730.00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2023年度,以与长江环保集团战略合作为抓手,公司持续深化战略南移工作,同时聚焦技术优势,加强存量项目的精细化管理,实现营业收入15.99亿元,同比增长11.3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3亿元,同比增长35.8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8亿元,同比大幅增长。
2、主要经营数据分析
(1)工程收入及毛利上升
2022年底公司陆续中标多个重大项目,2022年度合同签约额创历史新高。2023年,各项目逐步开展为业绩上涨提供了重要支撑。
同时,鉴于社会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决定聚焦技术优势,于2023年5月提出“去土建化”策略,不断推动工程领域的业务聚焦在整体解决方案、核心工艺包与技术服务等领域,在基本维持盈利规模的同时,适当提升了工程业务毛利率水平。
(2)运营收入规模上涨
疫情于2023年初快速过峰后,上游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公司原有存量项目,尤其是工业项目处理水量恢复正常水平,全年处理规模较2022年度有所增长。同时,通过持续深化战略南移,公司在2023年度新获得部分运营项目。前述两因素叠加导致2023年度运营收入规模上涨。
(3)加强回款、控制费用,经营性现金流显著回升
2023年度,公司持续优化项目筛选机制,聚焦现金流考核机制,新增项目回款水平显著提升。同时公司加强了历史应收账款的催收,结合每笔款项的具体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各种措施结合,实现了2023年度经营性现金流显著回升。
3、定位调整,战略升级
2023年对环保企业是充满困难和挑战的一年。经过多年高速发展,环保行业市场增量空间逐渐缩小,在环保政策驱动力不足,地方财政支付能力下降的大环境下,传统模式环保业务的增速已经基本停滞,环保企业普遍面临行业性转型的时代推力。公司管理层秉持谨慎和积极的态度,通过研判未来行业发展驱动力,结合公司的自身禀赋,明确提出公司由“环境基础设施运营服务商”这一现有定位全面转型为“活跃的生态环境绿色发展科技公司”的新定位,在巩固传统服务业务的同时,通过不断科技创新为公司未来发展赋能。
在明确新定位的基础上,经过深入研究讨论,公司提出了“背靠三峡、服务长江大保护、瘦身健体、科技向新”的发展战略,作为指导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指引。
(1)背靠三峡 服务长江大保护
2022年度,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三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长江环保集团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变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2023年度,公司股权结构保持稳定,在均衡稳定的治理架构下,致力于打造央企与上市公司混改的典型范例,并持续服务于长江大保护事业。作为三峡集团参与共抓长江大保护的业务实施主体,长江环保集团致力于按照企业化、市场化的方式推动长江大保护。未来公司将继续借助央企战略股东在市场、渠道、品牌等方面的资源,同时继续保持战略、科研、业务以及党建的协同发展模式。公司将以自身的创新优势和灵活机制,发挥技术创新平台和“先行先试”的优势,以更好地融入到长江大保护事业,并在过程中实现公司的转型发展。
(2)瘦身健体
通过对行业研判以及对公司经营现状梳理,公司管理层提出了瘦身健体的经营原则,旨在提高组织和业务效率,使得组织更好地服务于公司战略,从而进一步推动业务的发展。
在组织发展方面,公司持续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对于整个公司发展较为成熟的北方区域,通过经营单元的合并,进一步加强组织的简化和扁平化,从而优化出更多人力资源投入战略南移。为了持续提高南移团队的能力,提升对长三角客户的服务质量,公司将逐步疏解总部职能,鼓励各职能部门人员进行南移,全方位响应南方业务的发展需求。在业务管理领域,一方面优化资产管理策略,不盲目追求业务规模,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财务风险。一方面寻求客户升级,在以政府客户为主的基础之上,拓展大型工业客户,并持续深耕,力争长期合作。为提升经营质量,形成未来核心竞争力,除了组织和业务管理方面的优化,公司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聚焦核心优质业务,如长三角地区老旧工业园区的改造;加强资金回收、项目收尾等工作,对现金流进行全流程的管理。
(3)科技向新
2023年下半年开始,公司管理层着重对科技向新的方向及路径进行了探索。从战略布局上,明确以低碳、资源循环和智能为科技向新的主要突破方向。针对各主要突破方向,公司将充分挖掘内外部研发资源,不断探索科技向新的具体路径。
公司将一方面加大对研发的投入,保证研发资源的充分获得,一方面持续打造科研服务型人才队伍,通过开展“优才计划”“联合培养博士”“人才赞助计划”,招揽名校人才,打造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的高级科研人才队伍,不断强化研发力量,夯实科技向新的长期人才基础。以现有技术的自我改进、内外部课题的合作研发和未来技术的探索等多种研发项目为实践平台,同时进一步优化内部研发管理体系,强化目标导向和定期复盘机制,为科技向新提供平台和制度保障。
4、持续深化落实南移战略,成果显著
(1)2023年战略南移主要成果
2023年11月,长江生态环保产业联盟第四次理事会暨第四次联盟成员大会在武汉召开,118家联盟成员单位代表参加会议,共商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议题。作为长江环保集团的技术支撑创新平台和项目实施协助平台,公司被评选为2022年度长江生态环保产业联盟优秀联盟成员单位。
公司与长江环保集团战略合作以来落地的重大项目之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总投资约为16.10亿元,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中,部分存量运营厂站已由公司接管并实施运营。
在长三角区域,公司凭借在工业园区综合环境服务领域的技术优势和服务经验,中标实施了苏州市桃源富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改造项目。这是继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之后再次在苏州市吴江区获得项目,也是公司在此区域打造的第二个标杆项目。
公司布局管网业务多年,在管网建设、调查诊断、系统提升、数字化运维等方面积累了丰富
的经验,为解决黑臭水体、断面超标等区域环境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技术和项目支撑。在浙江东阳,公司连续获得了东阳白云项目和东阳经开区项目,其中东阳白云项目是首个集管网普查、检测加清淤一体化项目。该项目运用了多项管理软件,帮助业主实现多个平台数据的快速、有效对接,提高了项目管理的数字化程度。
(2)不断探索客户升级
在湖北区域,公司获得了609-3项目废水处理站安装工程总承包项目,实现了公司在湖北区域业务的重大突破,也是公司推动客户升级的典型案例,公司将以此项目为标杆,推动公司在湖北及周边区域各项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在茅台集团年度采购与供应链大会上,公司以专业快速的响应、对工作任务高质量的推进荣膺“茅台集团2023年度优秀供应商合作伙伴”称号。为茅台集团持续提供高质量技术服务,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酿造等工业领域的技术和服务实力,也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茅台集团等高质量工业客户,实现客户升级的长期目标。
5、坚定科技创新,持续技术攻坚,取得丰硕成果
2023年度,公司保持研发投入强度,重点推进技术和技术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化应用,持续打造环境技术领军企业。公司宜兴生产型研发中心“1号”千吨线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为公司技术研发和技术验证提供了有力支撑。报告期内,公司承担了多个国家级、省部级、三峡集团课题研究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2023年7月,由三峡集团、河海大学和公司联合完成的“长江经济带产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减污与再生水配置关键技术”项目,荣获中国发明协会“2023年度发明创业奖创新奖一等奖”。2023年12月底,由长江环保集团牵头、中持碧泽和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等单位联合完成的“非碳源依赖型污水深度脱氮及调控技术研究与工程应用”,获得三峡集团第六届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以上技术类奖项,是公司坚持背靠三峡、科技向新的部分重要战略成果。
2023年11月,宜兴中持成功获批江苏省2023年院士工作站建设项目,该工作站与中国工程院曲久辉院士团队合作,未来将围绕污水资源化和再利用的迫切需求,推动污水新污染物去除技术以及污水深度除磷等技术的研发。
2023年7月,在哥本哈根举行的世界建筑师大会颁发了代表全球建筑行业最高水平的国际建筑师协会三年奖,其中授予宜兴概念厂首届“国际创新性健康设计大奖”。组委会给予宜兴概念厂高度评价:设计构思以环境友好为整体目标,始终贯穿着可持续原则。在建筑与污水处理工艺中对自然资源优化利用,以及后期运行使用阶段中对能源利用、提高性能等方面均进行了全面的考虑,是一座令人向往的新型水厂。
2023年4月,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环保展览会和第五届生态环保产业创新发展大会于北京召
开,公司参与完成的正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5000t/d再生水厂工程(以下简称“正定项目”)和廊坊市安次区3万m3/d龙河多级复合人工湿地工程(以下简称“龙河湿地项目”)入选生活污水及资源化和水体修复领域示范工程名录。其中,龙河湿地项目被列入“十三五”水专项“京津冀南部功能拓展区廊坊水环境综合整治技术与综合示范”项目中水生态修复技术研发的重要示范工程之一,为廊坊市加速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6、成立公司党支部,通过党建协同加强党支部建设
2023年11月,经北京市海淀区东升镇委员会批准,公司党支部成立,这是公司与央企股东进行党建协同的良好开端,公司将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党支部的各项建设。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3年度,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部署推动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全面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分步推进县城黑臭水体整治。特别要求河北、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等7个省份。二十大报告中也明确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环保行业也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随着各项政策自上而下逐一推进落地,环保行业政策红利逐步释放,增量与存量市场空间逐渐明确。虽然全面惠及行业所有企业的普遍性红利已不复存在,但对于具备较好技术储备和精细化管理能力的企业,未来几年仍然存在一定发展机遇。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公司主要业务
(1)城镇污水处理
城镇污水处理业务是指公司通过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投资运营、委托运营等不同形式,帮助客户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达标排放和稳定运行。
(2)工业园区及工业污水处理
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指针对工业园区内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和废液,为园区提供整体的污染源头控制、污水收集、末端治理、水资源循环利用等服务,使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标准。
工业污水处理是指为工业企业在工业生产中排放各类工业废水提供的污水处理服务。公司可依据不同工业行业的废水排放特点,为工业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治理和运营服务。公司在汽车、印染、皮革、电镀、石化、化工等行业的污水处理上具有良好的业绩和声誉。
(3)综合环境治理
综合环境治理是指整合行业资源,为客户提供黑臭水体治理、地下水治理以及农村环境治理及海绵城市等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服务,协助城镇、农村改善区域环境。
黑臭水体治理是针对河湖坑塘等消除黑臭、断面达标、水质改善、生态修复,提供管网普查、控源截污、底泥处置、水环境改善、水资源调配、水生态修复、水安全保障、水景观提升等专业化的整装成套治理和运维服务,使水体达到长治久清的效果。地下水治理是针对土壤及地下水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开展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水土污染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系统监控预警与管理优化等业务,构建以水土共治为基本理念的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整体解决方案。农村环境治理是针对生活污水、粪污等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因地制宜提供农村污水的分散或集中处理,并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提升。
2、经营模式
(1)运营服务模式
运营服务模式主要指采取投资运营或委托运营等方式,在特定或不特定期限及区域内为客户提供的环境治理服务,具体模式包括 BOT、ROT、TOT、OM等。
(2)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服务模式
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服务模式是公司为污水处理厂等提供的基础设施建造服务,即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方案、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的服务方式。
(3)技术产品销售与技术服务模式
技术产品销售与技术服务模式是指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依托创新技术集成出与污水处理等相关的技术产品并销售给客户,或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技术服务。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继续保持较强创新能力。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技术创新优势、组织优势、人才优势、深耕客户带来的客户粘性优势、行业经验和整合能力优势等方面。
1、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以技术创新和技术领先为发展核心,经过不断的研发与项目实践,形成了以概念厂为引领的未来水厂建设运营技术体系、综合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技术体系、工业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技术体系,同时,公司在溢流污染控制和城市智慧管网等方面也实现了突破。公司与温华环境、清华大学共同研发完成的“多效澄清技术”,以及由公司与清华大学等共同研发完成的“污水处理厂纳米絮凝原位扩容技术”可解决溢流污染造成的水体恶化、断面不达标的掣肘难题。公司管网团队利用智联终端稳定采集、即时处理、可靠分析管网运行数据,为城市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决策支撑。
2、组织优势
公司围绕贴近客户、创造客户体验的服务业拓展逻辑,不断迭代区域中台的发展模式,把能力建在客户端,目前已经构架了京津冀、河南、长三角、安徽、陕西、湖北等区域中台服务组织。这种组织形态能够引导公司更高效地为前端赋能,在更广阔的维度中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即时共享信息、策划团队战斗;同时,也能深度理解公司总部的战略思考逻辑,并就决策的执行与总部保持高度共鸣与协同,以此构建起一个更具支撑力的创新迭代体系。
3、人才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均为环保行业的老兵,具有丰富的服务和管理的经验,同时对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动向具有深刻的理解和较强的洞悉能力,为公司持续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品质、应对环保行业的新挑战奠定了基础。同时,公司内部还培育出一批在环保行业具有丰富经验的中层骨干,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和公司一同成长起来的,并且这些优秀的人才都长期在客户端,与客户在一起。他们热爱环保事业,热爱技术,对技术的理解能力高,并具有丰富的工程技术、运营经验,能够综合的运用技术,为客户解决问题。
4、深耕客户带来的客户粘性优势
公司长期深耕客户,追求极致的客户体验,坚持把能力建在客户端。通过与客户直接的、高频的互动,客户对公司的感知不断强化。在获得单一业务之后,公司能够继续获得满足客户延伸需求的机会,客户的长期价值得以实现。
5、行业经验和整合能力优势
公司在环境污染防治技术研发和应用的基础上,通过多年的战略布局和项目实施,业务能力覆盖了城镇污水处理、工业园区及工业污水处理、综合环境治理等领域,并在各个细分领域均有技术储备和业绩支持。公司通过多年的项目实施储备了专业化的技术人才,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特别是在概念厂、有机质、工业园区及工业污水处理服务方面,公司凭借精深的技术和丰富的经验为客户提供综合环境解决方案。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9亿元,同比增长11.3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63亿元,同比增长35.8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8亿元,同比大幅改善。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598,954,368.66 | 1,435,470,241.87 | 11.39 |
营业成本 | 1,067,686,490.44 | 968,305,824.80 | 10.26 |
销售费用 | 33,119,730.00 | 33,492,158.88 | -1.11 |
管理费用 | 132,688,503.69 | 138,296,065.15 | -4.05 |
财务费用 | 83,488,479.66 | 72,208,370.62 | 15.62 |
研发费用 | 55,503,220.94 | 56,391,686.84 | -1.5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7,906,081.37 | 5,317,593.37 | 3621.7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594,670.58 | -172,373,778.09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153,763.19 | 495,126,426.21 | -108.11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1.39%,主要是公司加大市场开发力度的同时加强存量项目的精细化管理,公司三类业务营收规模均有增长。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营业收入增加带来成本相应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变化不大。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变化不大。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一方面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并结合自身现金流状况,增加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另一方面2022年公司个别投资项目建造期间,贷款利息进行了资本化,2023年运营期利息则计入财务费用,以上两方面原因导致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增加。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变化不大。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加大应收款项催收,销售回款大幅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前期投资项目陆续完工,本期投资支出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筹资活动现金净额大幅减少,主要是上期定向发行股份募集了资金。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增长11.39%,营业成本增长10.26%,营业毛利增长13.72%。从分行业来看,本期工业园区及工业污水处理营业收入和毛利均实现大幅增长;从分产品来看,公司三类业务收入均实现增长;从分地区来看,华东、华北地区收入增长较大。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城镇污水处理 | 62,846.86 | 39,013.38 | 37.92 | -15.47 | -25.22 | 8.09 |
工业园区及工业污水处理 | 57,078.88 | 40,852.79 | 28.43 | 70.03 | 110.36 | -13.72 |
综合环境治理 | 39,969.69 | 26,902.48 | 32.69 | 12.17 | 6.59 | 3.52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服务 | 75,501.11 | 51,515.50 | 31.77 | 3.69 | -0.34 | 2.76 |
运营服务 | 61,129.61 | 39,381.65 | 35.58 | 6.20 | 9.10 | -1.71 |
技术产品销售与技术服务 | 23,264.71 | 15,871.50 | 31.78 | 76.60 | 75.56 | 0.41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中地区 | 53,563.92 | 35,729.85 | 33.29 | -8.36 | -12.95 | 3.51 |
华北地区 | 66,784.28 | 42,328.03 | 36.62 | 34.01 | 46.85 | -5.54 |
华东地区 | 34,237.72 | 24,523.07 | 28.37 | 49.57 | 41.77 | 3.93 |
西北地区 | 2,719.16 | 2,566.01 | 5.63 | -69.59 | -64.59 | -13.31 |
东北地区 | 1,470.48 | 811.44 | 44.82 | -12.78 | -23.76 | 7.95 |
华南地区 | 265.10 | 160.65 | 39.40 | -83.66 | -87.28 | 17.25 |
西南地区 | 854.77 | 649.60 | 24.00 | 603.75 | 612.05 | -0.89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所涉细分行业领域主要是城镇污水处理、工业园区及工业污水处理及综合环境治理。2023年度,工业园区及工业污水处理领域新获取多个工程类项目,如任丘城南、北辛庄污水处理厂扩容及南北区中水回用工程、吴江桃源富乡污水厂技改等,使得营收规模出现大幅增长;城镇污水处理领域本年获取的项目不突出,随着上年度项目的陆续完工,本年收入规模略有下降;另外,综合环境治理领域收入实现了12.17%的增长,毛利率水平稳定。
2、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公司三大类产品业务规模较上年均实现了增长。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服务业务,实现同比3.69%的增长。运营业务营收稳健增长,2023年实现同比6.20%的增长,利润贡献占比达40.94%,毛利率较上年略有下降。技术产品销售与技术服务业务方面,本年新获取一批新项目,营收规模出现较大增长。
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公司重点围绕区域中心拓展业务,形成区域业务的良性发展,近年来,公司在继续稳固华北地区、华中地区的市场保有量基础上,逐步面向全国拓展其他地区的业务。2023年度,华北地区营收持续稳定增长,本年新获任丘城南、北辛庄污水处理厂扩容及南北区中水回用工程、宁晋县建制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三期)等项目,助力该区域营收及利润贡献的提升;华中地区本期营收规模略有下滑;华东地区营收规模及毛利均出现较大增长,主要是公司以与长江环保集团战略合作为抓手,持续深化战略南移工作,在长三角区域有重要项目获得并落地实施,
如吴江桃源富乡污水厂技改、苏州市吴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备采购等项目;西北地区上年获得呼伦贝尔市阿荣旗那吉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本年逐步完工,在本年无大额项目获得的情况下,营收出现下滑;东北、华南与西南等地区,公司业务规模较小。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服务 | 建筑安装 | 25,071.80 | 23.48 | 29,425.02 | 30.39 | -6.91 | |
设备材料 | 20,547.60 | 19.24 | 15,256.41 | 15.76 | 3.49 | ||
人工费 | 3,210.95 | 3.01 | 2,970.69 | 3.07 | -0.06 | ||
运营服务 | 人工费 | 9,616.80 | 9.01 | 8,764.68 | 9.05 | -0.04 | |
药剂费 | 8,103.86 | 7.59 | 7,584.85 | 7.83 | -0.24 | ||
电费 | 8,599.06 | 8.05 | 6,243.31 | 6.45 | 1.61 | ||
投资摊销 | 4,695.61 | 4.40 | 5,171.83 | 5.34 | -0.94 | ||
污泥处置 | 2,382.52 | 2.23 | 2,086.75 | 2.16 | 0.08 | ||
技术产品销售与技术服务 | 设备材料 | 7,725.14 | 7.24 | 4,093.21 | 4.23 | 3.01 | |
建筑安装 | 902.27 | 0.85 | 2,816.63 | 2.91 | -2.06 | ||
人工费 | 819.45 | 0.77 | 1,181.30 | 1.22 | -0.45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主要成本构成有建筑安装、设备材料、人工费、药剂费、电费、投资摊销、污泥处置费等,本年度以上各项占营业总成本比例分别为24.33%、26.48%、12.78%、7.59%、
8.05%、4.40%、2.23%,合计达85.86%。
2023年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服务的主要成本(建筑安装、设备材料、人工费)占总成本比例为
45.73%,运营服务的主要成本(人工费、药剂费、电费、投资摊销及污泥处置费)占总成本比例为31.28%,技术产品销售与技术服务的主要成本(设备材料、建筑安装、人工费)占总成本比例为8.85%。
上年同期,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服务的主要成本占总成本比重为49.21%,运营服务的主要成本占总成本比重为30.83%,技术产品销售与技术服务的主要成本占总成本比例为8.36%。
因各产品的收入占比变化较大,使得每项产品的成本构成占比出现较大的年际波动。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0,336.3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5.2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12,755.9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7.98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苏州市富乡污水处理管理有限公司 | 6,969.13 | 4.36 |
2 | 苏州吴江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 5,786.82 | 3.62 |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1,275.0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2.26%;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增减额 | 增减率(%) | 情况说明 |
销售费用 | 33,119,730.00 | 33,492,158.88 | -372,428.88 | -1.11 | 变化不大 |
管理费用 | 132,688,503.69 | 138,296,065.15 | -5,607,561.46 | -4.05 | 变化不大 |
研发费用 | 55,503,220.94 | 56,391,686.84 | -888,465.90 | -1.58 | 变化不大 |
财务费用 | 83,488,479.66 | 72,208,370.62 | 11,280,109.04 | 15.62 | 一方面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并结合自身现金流状况,增加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另一方面2022年公司个别投资项目建造期间,贷款利息进行了资本化,2023年运营期利息则计入财务费用,以上两方面原因导致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增加。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55,503,220.94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308,344.75 |
研发投入合计 | 55,811,565.6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49%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55%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21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4.15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7 |
硕士研究生 | 88 |
本科 | 98 |
专科 | 21 |
高中及以下 | 2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54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10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45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7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下半年,公司在宜兴概念厂生产型研发中心落地了院士工作站,建立博士、硕士组成的创新服务团队,建设完成厌氧氨氧化、连续流颗粒污泥等生产型技术验证基础设施。生产研
发中心的检测实验室通过CNAS认证,具备了完善的全面开放技术验证的能力。以自主创新为立足之本,重点建设中持建设生物科技研发中心,全面提升微生物研究、保藏、生产等能力。2023年,面向长江沿线农村有机固废的处理需求,公司与三峡集团合作研发了小型好氧发酵设备,并顺利完成多批次发酵试验,经受住了北方低温的考验,为在长江沿线农村项目的应用奠定了基础。由研发分公司组织,宜兴概念厂生产型研发中心和中持建设生物科技研发中心共同参与实施的公司微生物相关重点课题、课题实验室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进入中试阶段。中小城市环境绿色基础设施联合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由公司与清华环境学院共建,2023年抓住乡村和污水处理厂两个重要应用场景,以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及资源化利用为出发点,对乡村有机固废、污水处理等农村环境整治核心诉求开展研究。结合污水处理厂痛点问题,研究中心开展了排水管网修复、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等针对性研究,并完成了中试示范,为研发成果向市场收益的进一步转化铺平了道路。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增减额 | 增减率(%) | 情况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7,906,081.37 | 5,317,593.37 | 192,588,488.00 | 3,621.72 | 本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较同期大幅增加,主要是公司加大应收款项催收力度,销售回款大幅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594,670.58 | -172,373,778.09 | 96,779,107.51 | 不适用 | 本期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减少,主要是前期投资项目陆续完工,本期投资支出减少。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153,763.19 | 495,126,426.21 | -535,280,189.40 | -108.11 | 本期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减少,主要是上年定向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本年未发生。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672,121,861.46 | 13.72 | 590,687,904.58 | 13.00 | 13.79 | 主要是本期销售回款大幅增加 |
应收票据 | 8,024,428.02 | 0.16 | 16,194,661.11 | 0.36 | -50.45 | 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减少 |
应收账款 | 1,346,145,481.84 | 27.47 | 1,025,759,764.99 | 22.58 | 31.23 | 主要是营收规模增大带来应收账款的增长 |
预付款项 | 49,556,508.87 | 1.01 | 45,863,989.22 | 1.01 | 8.05 | 主要是项目预付款增加,随着项目实施逐步结转至成本 |
其他应收款 | 16,028,713.88 | 0.33 | 53,160,453.55 | 1.17 | -69.85 | 本期收回项目保证金 |
存货 | 23,063,723.71 | 0.47 | 43,646,007.13 | 0.96 | -47.16 | 主要是随项目实施结转至营业成本 |
合同资产 | 450,845,939.10 | 9.20 | 433,421,338.40 | 9.54 | 4.02 | 主要是本期新增已履约未结算的工程款 |
持有待售资产 | 66,463,455.50 | 1.36 | 不适用 | 本期持有待售资产为已签订转让协议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4,658,599.72 | 0.50 | 27,782,075.43 | 0.61 | -11.24 | 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其他流动资产 | 64,404,897.42 | 1.31 | 60,861,473.71 | 1.34 | 5.82 | 主要是留抵或预缴进项税 |
长期应收款 | 24,661,839.90 | 0.54 | -100.00 | 减少原因为年初长期应收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260,058,736.33 | 5.31 | 228,204,775.18 | 5.02 | 13.96 | 主要是本期新增对外参股公司的投资及确认投资收益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373,715.12 | 0.21 | 76,837,170.62 | 1.69 | -86.50 | 部分股权转入持有待售资产 |
固定资产 | 271,524,431.24 | 5.54 | 273,037,537.60 | 6.01 | -0.55 | 本期变化不大 |
在建工程 | 753,087.34 | 0.02 | 4,220,195.89 | 0.09 | -82.16 | 主要是本期子公司河南鼎鑫的在建项目达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固定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41,111,147.57 | 0.84 | 29,730,497.37 | 0.65 | 38.28 | 主要是本期新增租赁土地 |
无形资产 | 913,168,583.59 | 18.64 | 957,265,627.43 | 21.07 | -4.61 | 主要是本期公司的特许经营权处置及摊销导致净值减少 |
商誉 | 253,531,231.19 | 5.17 | 253,531,231.19 | 5.58 | 主要是溢价收购产生,本期无变化 | |
长期待摊费用 | 4,004,601.67 | 0.08 | 7,339,177.48 | 0.16 | -45.44 | 主要是房屋装修等支出,本期减少为摊销导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3,615,898.66 | 1.09 | 43,239,471.15 | 0.95 | 24.00 | 主要是资产减值准备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69,042,499.81 | 7.53 | 347,336,988.64 | 7.65 | 6.25 | 主要是采用金融资产模式核算的PPP特许权项目及预付的长期资产购买款 |
短期借款 | 729,727,105.54 | 14.89 | 513,630,239.16 | 11.31 | 42.07 | 主要是公司业务增加,为补充流动资金增加短期借款 |
应付票据 | 9,241,043.90 | 0.19 | 18,357,390.11 | 0.40 | -49.66 | 主要是本期新增银行票据 |
对供应商支付采购款 | ||||||
应付账款 | 850,887,976.92 | 17.36 | 693,684,456.85 | 15.27 | 22.66 | 应付供应商欠款减少 |
合同负债 | 27,682,887.99 | 0.56 | 93,129,967.32 | 2.05 | -70.27 | 主要是本期尚未履约预收工程款项增加 |
应付职工薪酬 | 45,661,172.40 | 0.93 | 33,659,405.31 | 0.74 | 35.66 | 主要是本期计提且未发放的奖金 |
应交税费 | 53,225,824.95 | 1.09 | 19,513,399.25 | 0.43 | 172.77 | 主要是本期末应交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增加 |
其他应付款 | 33,359,184.05 | 0.68 | 21,029,869.36 | 0.46 | 58.63 | 主要是暂收的应付款项增加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5,295,933.11 | 3.17 | 119,677,468.40 | 2.63 | 29.76 | 主要是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 |
其他流动负债 | 83,556,794.39 | 1.71 | 97,689,207.11 | 2.15 | -14.47 | 主要是预提的增值税和未终止确认的背书未到期票据,本期有所减少 |
长期借款 | 601,285,825.60 | 12.27 | 706,885,106.76 | 15.56 | -14.94 | 长期借款转入1年内到期 |
租赁负债 | 24,329,850.65 | 0.50 | 11,641,481.61 | 0.26 | 108.99 | 主要是一年以上应支付的房屋及土地租赁款 |
长期应付款 | 304,602,204.12 | 6.22 | 347,062,273.54 | 7.64 | -12.23 | 主要是融资租赁借款 |
预计负债 | 17,979,987.87 | 0.37 | 16,138,360.73 | 0.36 | 11.41 | 主要是PPP项目预提的更新改造支出 |
递延收益 | 21,407,475.61 | 0.44 | 28,983,266.24 | 0.64 | -26.14 | 减少主要是政府补助逐步结转损益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3,486,546.86 | 0.68 | 31,406,001.66 | 0.69 | 6.62 | 主要是PPP项目资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4,913,348.52 | 4,913,348.52 | 质押 | 保证金等 |
应收票据 | 2,366,993.02 | 2,366,993.02 | 质押 | 未终止确认的背书未到期票据 |
固定资产 | 44,230,088.49 | 41,753,459.93 | 抵押 | 借款的抵押物 |
无形资产 | 38,295,400.00 | 33,443,883.48 | 抵押 | 借款的抵押物 |
无形资产 | 1,018,092,358.73 | 802,116,073.50 | 质押 | 借款、售后租回融资租赁的质押物 |
应收账款 | 230,968,538.24 | 228,737,302.17 | 质押 | 借款、售后租回融资租赁的质押物 |
合同资产 | 13,168,379.72 | 13,102,537.82 | 质押 | 借款、售后租回融资租赁的质押物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35,609,378.33 | 333,931,331.44 | 质押 | 借款、售后租回融资租赁的质押物 |
长期股权投资 | 63,661,484.00 | 63,661,484.00 | 质押 | 反担保的质押物 |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 200,415,315.94 | 200,415,315.94 | 质押 | 借款、售后租回融资租赁的质押物 |
合计 | 1,951,721,284.99 | 1,724,441,729.82 | / |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建筑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内竣工验收的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房屋建设 | 基建工程 | 专业工程 | 建筑装饰 | 其他 | 总计 |
项目数(个) | 16 | |||||
总金额 | 13,580.26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在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房屋建设 | 基建工程 | 专业工程 | 建筑装饰 | 其他 | 总计 |
项目数量(个) | 26 | |||||
总金额 | 60,112.97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建重大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业务 模式 | 项目 金额 | 工期 | 完工百分比 | 本期确认收入 | 累计确认收入 | 本期成本投入 | 累计成本投入 | 截至期末累计回款金额 | 项目进度是否符合 | 付款进度是否符合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数量28(个),金额121,210.09万元人民币。
5. 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总金额112,311.48万元人民币。其中,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开工项目金额9,589.36万元人民币,在建项目中未完工部分金额102,722.12万元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业务模式定价机制
公司报告期内在建项目均为工程项目,业务价格根据招标文件或者双方协商确定,一般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明确承包范围、工期、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质量标准、质保期等主要条款。合同签订后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预付款,之后买方按工程进度或者按月支付价款。公司通常利用自有资金、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客户支付的预付款支付项目采购款项。
(2)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已经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01-2008/ISO9001:2008和GB/T50430-2007标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2004/ISO14001:2004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2011/OHSAS18001:2007标准),公司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质量控制相关的管理制度,严格进行质量管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不存在收入确认、工程回款和诉讼仲裁的风险。
(3)安全生产制度运行情况
预期 | 预期 | ||||||||||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污水处理工程 | 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服务 | 26,534.67 | 913天 | 78% | 9,703.55 | 18,958.90 | 5,158.77 | 11,834.68 | 0.00 | 是 | 是 |
商丘市第九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EPC 总承包 | 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服务 | 19,089.64 | 300个工作日 | 95% | 2,993.43 | 16,669.28 | 1,077.69 | 11,833.82 | 5,872.60 | 是 | 是 |
呼伦贝尔市阿荣旗那吉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采购 | 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服务 | 12,002.02 | 158天 | 89% | 2,017.75 | 9,666.94 | 2,077.79 | 8,521.09 | 6,480.00 | 是 | 是 |
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公司制定了《工程建造项目内控管理规定》,主要包括方案管理、现场管理、分包管理、采购管理等作业流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用以规范工程的建造行为,有效控制工程实施。公司根据各项目建造工程质量控制计划,确定质量控制点及检查点,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明确相关检验要求,并落实质量控制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4)经营资质
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经营资质为:
序号 | 资质名称 | 有效期 |
1 | 环境服务认证证书(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一级) | 2022年9月28日-2024年4月27日 |
2 | 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营 服务一级) | 2022年3月1日-2025年2月28日 |
3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壹级) | 2022年11月17日-2027年6月8日 |
4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壹级) | 2022年11月17日-2027年6月8日 |
5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 | 2022年6月13日-2023年12月31日 |
6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 | 2022年6月13日-2023年12月31日 |
7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2年5月25日-2025年5月26日 |
注: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日取得最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有效期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30日。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母公司对外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13.88亿元,较2022年有所增长,主要是本期新增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及确认投资收益增加。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控股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
直接 | 间接 | ||||||
宁晋中持 | 2,000.00 | 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及相关服务 | 70 | 30,877.91 | 15,791.89 | 1,589.30 | |
中持建设 | 10,000.00 | 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及相关服务 | 82.706 | 40,304.33 | 18,496.38 | 4,774.96 | |
任丘中持 | 2,580.00 | 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及相关服务 | 90 | 20,316.50 | 10,823.32 | 1,573.30 | |
东阳中持 | 2,407.51 | 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及相关服务 | 100 | 9,408.06 | 4,233.62 | 1,293.26 | |
义马中持 | 1,100.00 | 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及相关服务 | 100 | 10,386.33 | 1,925.88 | 659.21 |
2、主要参股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睢县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 | 水资源开发、水库、灌区、河道、引调水、水生态项目、供水、水利工程建设、污水处理、生态有机质处理、河道治理、中水回用、生态环境、水利风景区投资及管理;对外高新技术产业、管网、房地产的投资;房屋建造;设备安装、销售;技术咨询。 | 30.00 |
新疆昆仑中持河东水务有限公司 | 13,637.18 | 污水处理及综合利用;承接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水务及环保工程;环保设备的组装、销售;水务投资及运营;环保工程项目咨询、技术服务;市政工程项目咨询、技术服务;项目管理。 | 31.00 |
灌云农环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 | 有机废物处理、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的技术开发;生物质能源项目管理;环保技术研发及技术转让;沼气净化提纯设备的研发、销售;沼气净化提纯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城镇燃气供应;生物天然气、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菌肥生产、销售;生物农药研发、销售。 | 30.00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目前,环保行业整体而言已从增量市场进入存量市场阶段,环保企业面临客户支付困难、行业竞争加剧等困境,亟需探索新的发展路径和模式。党的二十大指出,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为环保产业发展打开了新的局面,环境治理也从过去的污染防治向“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三水统筹转变。环保产业内涵和外延都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多元化需求下,产业迎来新发展阶段。
202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发改环资[2023]1714号),要求“到2025年,污水处理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积极进展,能效水平和降碳能力持续提升。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建成100座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公司投资、建设并运营的宜兴城市污水资源概念厂,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典型案例,公司未来有望获得更多绿色低碳标杆厂项目。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3、定位调整、战略升级”。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背靠三峡,持续深化战略南移
公司将坚定不移地推动战略南移工作,紧抓长江大保护环境建设机遇,开拓长江流域环保业务。同时深化与长江环保集团的战略合作,充分利用公司的技术优势和长江环保集团的市场与品牌资源,加强双方在以概念厂为代表的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工业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综合有机废弃物处理及利用等重点业务领域的合作,不断打造标杆项目,服务长江大保护。
2、业务聚焦,重点布局工业园区业务和技术产品
基于十余年的工业环境服务经验,公司在工业园区构建起IES模式(工业园区综合环境服务模式),这一模式从“技术、财政、管理可持续”三个维度着眼,有效解决了工业园区环境治理难题。同时,公司子公司中持建设在高浓度有毒难降解工业污水处理、剩余污泥处置等方面拥有核心技术,为众多化工企业及化工园区提供废水处理、污泥处置和废气处理的技术服务、个性化解决方案和设施运营服务。公司研判工业园区及工业业务存在巨大的市场空间,公司将凭借自身技术优势、丰富的运营经验,继续积极布局相关领域业务。
公司通过内部布局和外部技术协作,打造了多领域、多品类的技术产品系列,并在服务客户的过程中不断验证和打磨技术产品在不同应用场景中的颗粒度,形成了以概念厂为引领的未来水厂建设运营技术体系、综合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技术体系和工业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技术体系。未来公司将坚持“背靠三峡、服务长江大保护、瘦身健体、科技向新”的发展战略,以技术产品迭代和服务方案升级双轮驱动,研发打磨技术产品体系,开掘创新服务场景,为社会、客户提供更具生态价值的可持续服务。
3、坚持健康经营,实现高质量发展
(1)继续加强现金流管理,重点关注应收款事项
公司将持续严格执行应收账款分类管理制度,同时对应收账款加强多维度分析,明确管理重点和难点,制定可行的回款目标,并持续关注重点项目的回款进展。此外,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线上管理工具的建设,提升应收款的管理效率。通过多举措并举,2024年度公司将继续聚焦改善现金流,严控新增应收账款规模。
(2)加强存量项目的精细化管理,降本增效
公司2024年度将持续推动存量项目的精细化管理,提质增效。
对于工程类项目,公司将结合组织架构调整,成立公司采购中心,整合全公司采购资源,统筹加强成本精细化管理。同时,公司将积极推进完工未结算、未决算项目的结算、决算工作,缩短项目闭环周期。
对于运营类项目,公司将在确保项目安全稳定运营和排放达标的前提下,持续推动智慧加药技术的应用,控制运营成本和人力费用,提升项目运营效率和效益。
(3)适时调整新项目选择标准
未来公司在选择新项目时,将重点关注新项目的资金来源和技术含量。对项目资金来源,将进行实质性考察,切实减少垫资规模,从项目前端控制回款风险。公司还将着重选择能充分发挥公司技术优势的项目,在工程项目领域,着重选择整体解决方案、核心工艺包与技术服务等技术含量较高的业务。
4、持续推动科技向新战略落地
(1)加强技术产品平台建设
传山科技是公司全资设立的专注于生态环境技术产品化开发和服务的科技公司,是科技向新战略落地实施的最主要平台。2023年度公司已以传山科技为控股平台完成技术公司股权重组,并为传山科技建立了相对独立的管理架构。2024年公司将持续积极开拓新业务,不断扩展技术产品平台的外延,逐步打造技术产品平台的核心竞争力。
(2)链接外部优质研发资源
公司将持续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链接外部优质研发资源推进技术、技术产品研发及市场化应用,并形成良性循环。清华-中持联合研究中心是公司与清华大学合作成立的产学研研究平台,以雨水溢流污染控制技术为核心,实现CSO污染控制解决方案,并推动生物质热解、村镇污水及智能管网技术研发。同时,公司也将加强与其他高校、研究院的科研合作,坚持“科技向新”战略,不断进行技术和技术产品的研发和更新迭代,保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整合内部资源,提高研发效率
未来公司以研发分公司为内部研发平台,统一研发职能,建立“大研发”体系,全面整合全公司研发资源,提高研发资金、人才、设备等稀缺资源的利用效率,并打破部门壁垒,实现跨学科、跨部门的协同研发,有利于知识和技术溢出,产生更多创新成果。
(4)持续参与国家或重点课题研究
公司将持续参与国家或重点课题研究,将技术创新、服务迭代和项目实施有效结合。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解决面临的环境困境,能因地制宜地进行技术研发和系统集成,并能形成一批示范工程,为类似环境问题提供解决方案,为公司综合环境治理业务等领域提供技术支撑,并对公司后续业务拓展开发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5)不断探索科技向新战略的实现路径
公司将与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王凯军老师技术合作,成立水处理科技公司。该公司基于已开发的膜浓缩与生物膜相结合的异质膜技术等成果,构建上游浓缩技术平台,不断拓展应用范围和覆盖领域。
以概念厂为平台,公司建立了与中国工程院曲久辉院士团队合作的院士工作站。未来将围绕污水资源化和再利用的迫切需求,推动污水新污染物去除技术以及污水深度除磷等技术的研发。依托有机难降解污染物的微生物种质资源库,公司子公司中持建设持续专注于高浓度有毒难降解工业污水处理、剩余污泥处置、新生物材料研发等领域,推动工业废水处理实用技术的开发、推广与应用。
5、组织建设
(1)深化南移,科技向新
公司将围绕新的战略发展要求,加强组织建设。一是稳固北方区域的发展,在组织融合中加大推动公司运营、职能和技术等人员的南移支持;二是加强南方发达地区特别是在长江流域的组织建设,抓住长江大保护环境建设机遇,积极进行布局;三是围绕“科技向新”战略要求,打造公司“大研发”体系,构建科研服务型人才队伍。
(2)人才培养
在新的战略定位及方向下,公司将继续加强人才培养,为战略转型和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在现有培养体系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应届生新生动力营及专业条线人员培训,同时面向总部、各区域选拔一批具备创新型思维的高潜人才,开展集中、定制化的培养,带动、激活组织,创造组织价值。此外,在公司持续南移及区域融合过程中,对于新晋升管理人员制定实施“新岗位90天赋能”计划,以帮助管理者胜任新岗位要求,快速开展工作。
(3)与第三方咨询团队合作开展研究
面对战略转型的关键期,公司未来将引入第三方咨询团队,开展密切合作,从战略、组织、人力资源、转型管理和效果评估五个方面着手,围绕公司关键绩效增长领域开展研究,优化现有薪酬考核激励机制,为公司战略落地提供有力的组织支撑。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标准和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污水治理业务,近年来水务行业发展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国家也越来越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公用事业建设,水务行业一系列的支持政策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但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未来可能逐步提高污水处理排放水质标准,为满足更高的水质要求,公司需要增加投资进行技术改造或支付更高的运营成本,如果届时公司水价未能及时得到相应的提高,则会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目前我国水务行业正处于产业化、市场化的改革进程中,若未来行业政策与监管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给公司未来的业务经营带来一定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公司在城镇污水处理、工业园区和工业污水处理及综合环境服务等领域均面临激烈的行业竞争。由于公司业务范围广泛,而市场集中度较低,行业内细分领域的竞争对手众多,竞争对手在其各自擅长的领域谋求自身发展,不断地提升技术能力与管理水平,同时也在不断地拓展和延伸业务领域和市场空间。同时,由于国家对环保工作的强调和重视,近年陆续有大型央企、地方国企、民间资本、产业资本等通过项目投资、合作经营、兼并收购等方式进入该领域,预计未来行业竞争将更加严峻。
3、业务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业务分布地域较广,为了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公司一般会于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42家子公司与25家分公司。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员工人数的增加,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将更趋复杂,对经营管理要求不断提高,如果公司管理体系和治理体系不能及时适应上述变化,将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环保风险
近年来,随着国家排放标准不断提高、检测指标不断增加,以及环保部门日常监管力度的持续加大,环保设施运营面临的环保违规风险逐步提升。随着公司运营项目的增多,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持续谨慎的运营措施,执行严格的运营管理制度,或者由于个别排放主体未能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排放,造成污水以及其他环保设施运营类项目超标或违规排放,则会面临与客户发生纠纷,或者按照合同约定被扣除污水处理费、向客户赔偿、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以及环保部门限期整改,不能享受国家税收优惠等相关优惠政策,甚至行政处罚的风险。公司高度重视环保风险的排查工作,针对不同类型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防范措施,排除潜在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不断提高环境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加强运营过程中的计量检测和数据监控,优化工艺系统参数,确保项目运营处理效果稳定达标。
5、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资金、技术和知识密集型行业,技术人员尤其是核心技术人员对公司的产品创新、持续发展起着关键的作用,相关技术研发、解决方案、项目招投标、项目日常运营管理以及项目后期技术支持均需要专业的人员。目前,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技术团队,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以及公司业务的快速扩张,如果公司技术人员发生较大规模的流失,将增加本公司实现战略目标的难度。
6、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34,614.55万元,虽然公司客户主要为各地政府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和国有大型企业,客户资金实力雄厚、还款信誉良好,公司发生应收账款坏账的可能性很小,但是,如果发生大额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的情况,将会给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7、流动性风险
近年来,公司已签订或在跟踪的投资运营项目较多,后续将陆续进入项目实施阶段。特许经营类项目建成运营后,公司可通过收取服务费用获得较为稳定收益和现金流,但项目建设期通常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投资回收期较长。近年来,受多重因素的影响,公司运营、工程项目回款出现不同程度的延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下滑。此外,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不断加大对外投资并购的力度,外延式发展对于资金需求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未来公司资金管理不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8、收入波动风险
公司从事的运营服务业务、工程服务业务,项目大多需要经过各级政府立项后,再经过初设、招投标、施工等多个环节,在上半年,项目一般主要完成立项、初设、招投标等工作,下半年开始进行项目实施建设,因此这类项目的收入一般在下半年确认,收入确认存在季节性波动。
9、偿债风险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1.05%,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对资金的需求也将相应增加。若未来公司无法合理规划业务扩张以及保持相对合理的负债结构,出现与银行合作关系的发展受到限制、供应商要求改变现有的结算方式或者客户还款能力下降等因素,将会对公司的流动性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可能面临短期偿债风险。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公司管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规范,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司其职,控制防范风险。公司治理运作较为规范、独立性强,能够保持自主经营,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有效行使表决权,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大股东和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第一大股东严格规范行为,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授权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内部机构能够依法独立运作。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方面和控股股东完全独立。公司关联交易公平、规范,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及时、充分。
3、董事会和董事
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均有相应的议事规则,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均能按照相关制度履行职能,充分
发挥专业优势,加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促进了公司的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严格遵守承诺,勤勉地履行职责,以认真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注重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4、监事会和监事
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规范运作。对公司经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5、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明确信息披露责任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公平、公正的对待所有股东。
6、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对待投资者咨询,确保所有股东公平、公正的获得信息;积极与投资者沟通,建立了良好的投资者关系。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6日 | http://www.sse.com.cn( 公 告 编 号 : 2023-027) | 2023年5月17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 |
程序发行股票的议案》 10、《关于为参股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会议一并听取《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1月8日 | http://www.sse.com.cn( 公 告 编 号 : 2023-058) | 2023年11月9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张翼飞 | 董事长 | 男 | 54 | 2022/4/11 | 至今 | 3,204,800 | 3,204,800 | 0 | / | 187.97 | 否 |
喻正昕 | 董事、总经理 | 男 | 45 | 2021/12/31(总经理) 2022/4/27(董事) | 至今 | 392,000 | 392,000 | 0 | / | 160.50 | 否 |
陈德清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5 | 2021/3/10 | 至今 | 2,352,000 | 2,352,000 | 0 | / | 150.22 | 否 |
杨庆华 | 副董事长 | 男 | 49 | 2021/3/10 | 至今 | 0 | 0 | 0 | / | 0 | 是 |
张俊 | 董事 | 男 | 43 | 2021/3/10 | 至今 | 0 | 0 | 0 | / | 0 | 是 |
陈亚松 | 董事 | 男 | 42 | 2022/4/27 | 至今 | 0 | 0 | 0 | / | 0 | 是 |
周运兰 | 独立董事 | 女 | 50 | 2021/3/10 | 至今 | 0 | 0 | 0 | / | 8.68 | 否 |
朱岩 | 独立董事 | 男 | 52 | 2021/3/10 | 至今 | 0 | 0 | 0 | / | 8.68 | 否 |
黄霞 | 独立董事 | 女 | 61 | 2022/10/28 | 至今 | 0 | 0 | 0 | / | 8.68 | 否 |
张克平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2 | 2022/4/27 | 至今 | 0 | 0 | 0 | / | 0 | 是 |
吴昌敏 | 监事 | 男 | 46 | 2021/3/10 | 至今 | 0 | 0 | 0 | / | 108.73 | 否 |
王芳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44 | 2021/3/10 | 至今 | 0 | 0 | 0 | / | 45.27 | 否 |
王海云 | 财务总监 | 女 | 45 | 2021/3/10 | 至今 | 294,000 | 294,000 | 0 | / | 144.40 | 否 |
高志永 | 副总经理 | 男 | 41 | 2021/3/10 | 至今 | 0 | 0 | 0 | / | 147.00 | 否 |
高远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6 | 2021/3/10 | 至今 | 0 | 0 | 0 | / | 106.57 | 否 |
丁锴 | 副总经理 | 男 | 40 | 2022/10/28 | 至今 | 0 | 0 | 0 | / | 57.34 | 否 |
张湛 | 副总经理 | 男 | 45 | 2023/4/7 | 2023/9/4 | 185,364 | 185,364 | 0 | / | 37.63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6,428,164 | 6,428,164 | / | 1,171.67 | / |
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任期于2024年3月9日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在进行中,同时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年度报告相关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工作延期进行,同时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在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第三届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责。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张翼飞 | 1992年7月至1994年12月,任北京市华晖环境保护公司工程部经理;1994年12月至2008年12月,历任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技术总监、副总经理;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任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2月至2013年12月,任公司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
喻正昕 | 2003年5月至2008年3月,任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运营事业部经理;2008年4月至2010年1月,任中持环保生产管理部经理;2010年1月至2011年6月,任沧州中持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7月至2021年9月,任沧州中持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6年2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6年2月至2021年6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陈德清 | 1990年9月至1992年12月,任福建省直机关文明办科员;1992年12月至1994年4月,任福建冠顺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1994年5月至1997年7月,任浙江华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8月至2005年3月,任北京冠海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07年12月,任北京海亚金源环保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1月至今,任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2月2018年12月,任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检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理。 |
杨庆华 | 2010年11月至2011年8月,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管理主任;2011年8月至2012年6月,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办公厅董事会工作处副处长;2012年6月至2015年12月,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葡电管理办公室公司治理处副处长;2016年1月至2016年4月,任三峡国际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三峡(欧洲)有限公司副处级干部;2016年4月至2016年12月,任三峡国际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业务三部经理;2016年12月至2017年10月,任三峡国际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业务三部副主任;2017年11月至2019年12月,任三峡国际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三峡(欧洲)有限公司投资业务三部副主任;2020年1月至2020年8月,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2020年8月至2021年6月,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级投资总监、投资中心主任;2021年6月至今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张俊 | 2019年6月至2019年8月,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市项目部项目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区域总部项目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区域公司项目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2021年7月至2022年12月,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长三角分公司(江苏区域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1月至今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陈亚松 | 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任北京建工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宜兴市建邦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7年1月 |
至2017年11月,任北京建工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任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中心技术总监;2018年5月至2020年11月,任重庆华悦生态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研究院任职;2021年3月至2021年6月,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研究院水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专业师;2021年6月至今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长江生态环境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专业师;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
周运兰 | 1997年7月至今任职于中南民族大学,现任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首批入库导师;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朱岩 | 1995年至1996年任职于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1996至1999年在中国人民法学法学院攻读法学硕士,1999-2003年在德国不莱梅大学法律系攻读法学博士,2003至2004年在德国汉堡马克斯-普朗克国际私法研究所做法学博士后研究,2004年至今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黄霞 | 1989年5月至今任职于清华大学,现任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国家重点联合实验室主任,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次、省部级一等奖8次等多项荣誉表彰。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张克平 | 2011年8月至2011年8月,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三峡国际(筹)工作组任职;2011年8月至2011年10月,在长江三峡集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二处任职;2011年10月至2012年7月,任长江三峡集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二处经理;2012年7月至2015年4月,任中水电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二处经理;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任三峡国际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二处经理;2016年12月至2019年11月,任三峡国际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主任;2019年11月至2019年12月,在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任职;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经营部(企业管理部)负责人;2020年3月至2020年4月,在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长三角区域公司任职;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长三角区域公司(江苏省区域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长三角区域公司(江苏省区域公司)执行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与企业管理部主任;2024年3月至今,长江生态环保集团岳阳水管家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吴昌敏 | 2002年7月至2008年11月,任职于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有限公司;2008年12月至2015年2月,任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检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2月至2018年4月,任中持新兴环境技术中心(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王芳 | 2011年6月至今,任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王海云 | 2005年7月至2013年6月,历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员、高级审计员、审计经理;2013年7月至2014年3月,任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财务部会计处副处长;2014年3月至2014年11月,任中持(北京)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公司财务经理;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
高志永 | 2010年到2013年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博士后;2013年到2016年,任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研究助理;2016年至2021年,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高远 | 2005年7月至2011年9月,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1年10月至2013年12月,任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 |
师;2014年1月至2016年1月,任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法务官;2016年2月至2016年9月,任北京众享互动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16年12月至2018年7月,任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
丁锴 | 2010年1月至2013年8月,任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菲律宾邦邦河三期二号标项目工程部部长;2013年8月至2014年12月,任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菲律宾马尼拉北公路和南公路改造项目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在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国际业务三部任职;2015年3月至2017年3月,在中工武大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水务设计院施工概算室任职;2017年4月至2019年8月,在丰华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管理中心任职;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在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任职;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业务主任;2021年5月至2022年10月,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副主任专业师;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张翼飞、陈德清通过中持环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中持环保股权比例分别为10%、5%。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张翼飞 | 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8-01 | 至今 |
陈德清 | 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8-01 | 至今 |
杨庆华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 2021-06 | 至今 |
张俊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技术中心主任 | 2023-01 | 至今 |
张克平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法律合规与企业管理部主任 | 2021-03 | 至今 |
王芳 | 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07 | 至今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张翼飞 | 启盘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12 | 至今 |
张翼飞 | 睢县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04 | 至今 |
张翼飞 | 江苏中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10 | 至今 |
喻正昕 | 临清市百司特机械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07 | 至今 |
喻正昕 | 新疆昆仑中持河东水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04 | 至今 |
陈德清 | 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检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02 | 至今 |
陈德清 | 中持(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04 | 至今 |
陈德清 | 中持新兴环境技术中心(北京)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01 | 至今 |
陈德清 | 任丘建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11 | 至今 |
陈德清 | 宁波水艺中持环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2-05 | 至今 |
杨庆华 | 长江生态环保(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2-01 | 至今 |
杨庆华 | 中碳科技(湖北)有 | 董事 | 2021-12 | 至今 |
限公司 | ||||
杨庆华 | 江苏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06 | 至今 |
杨庆华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09 | 至今 |
陈亚松 | 长江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 主任专业师 | 2021-06 | 至今 |
陈亚松 | 三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2-10 | 至今 |
陈亚松 | 重庆市三峡生态环境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02 | 至今 |
张克平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岳阳水管家公司 | 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 2024-03 | 至今 |
周运兰 | 中南民族大学 | 教授 | 1997-07 | 至今 |
朱岩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教授 | 2004-04 | 至今 |
朱岩 |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03 | 至今 |
黄霞 | 清华大学 | 教授 | 1997-07 | 至今 |
吴昌敏 | 中持新兴环境技术中心(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01 | 至今 |
吴昌敏 | 中持(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04 | 至今 |
王芳 | 宁波水艺中持环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0-03 | 至今 |
王芳 | 美清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5-09 | 至今 |
王芳 | 新疆昆仑中持河东水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02 | 至今 |
王芳 | 华氢能(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01 | 至今 |
王芳 | 中持(上海)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08 | 至今 |
高志永 | 三峡雄州(河北雄安)水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12 | 至今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与薪酬标准并进行考核。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根据公司薪酬管理政策,结合公司年度主要经营目标、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按照公司薪酬管理政策发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
建议的具体情况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1、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执行; 2、根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执行。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1,171.67万元。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1,171.67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张湛 | 副总经理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张湛 | 副总经理 | 解聘 | 个人原因 |
2023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9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张湛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同意免去张湛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3年4月7日 | 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3年4月21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确认并支付2022年度财务报告费用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关于授权董事长签订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协议的议案》 11、《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4、《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5、《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6、《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3年4月28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为参股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3年8月29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3年9月4日 | 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解聘张湛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3年9月18日 | 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收购北京中持绿色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3年10月23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3年10月30日 | 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3年12月25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8、《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11、《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董事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张翼飞 | 否 | 9 | 1 | 8 | 0 | 0 | 否 | 2 |
杨庆华 | 否 | 9 | 1 | 8 | 0 | 0 | 否 | 0 |
喻正昕 | 否 | 9 | 1 | 8 | 0 | 0 | 否 | 1 |
陈德清 | 否 | 9 | 1 | 8 | 0 | 0 | 否 | 0 |
张俊 | 否 | 9 | 1 | 8 | 0 | 0 | 否 | 0 |
陈亚松 | 否 | 9 | 1 | 8 | 0 | 0 | 否 | 0 |
周运兰 | 是 | 9 | 1 | 8 | 0 | 0 | 否 | 0 |
朱岩 | 是 | 9 | 0 | 8 | 1 | 0 | 否 | 0 |
黄霞 | 是 | 9 | 1 | 8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9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8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周运兰、朱岩、张翼飞 |
提名委员会 | 朱岩、周运兰、张俊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黄霞、朱岩、喻正昕 |
战略委员会 | 张翼飞、杨庆华、黄霞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19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议案》 2、《关于确认并支付2022年度财务报告费用的议案》 3、《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4 | 会议审议通过: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 | 无 |
月27日 |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的议案》 | 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3年8月27日 | 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10月23日 | 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10月30日 | 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12月25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6日 | 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17日 | 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五)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18日 | 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9月18日 | 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收购北京中持绿色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12月25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案》
4、《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546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98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527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074 |
销售人员 | 72 |
技术人员 | 198 |
财务人员 | 51 |
行政人员 | 132 |
合计 | 1527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194 |
本科 | 479 |
本科以下 | 854 |
合计 | 1527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结合经营发展,为吸引并留住所需人才,根据部门性质以及各岗位的员工承担的职责不同,按照不同职位和等级特点,设定了系列薪资等级以及薪资模式,实现薪酬体系的对内公平性与激励性。同时,结合物价水平、劳动力市场及其他特殊情况,通过对薪资表中的工资下限、档差、级差等参数的调整,以实现薪资体系的对外竞争力。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培训体系包括公司内部培训、聘请外部讲师培训和组织员工外部培训等。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文化、业务知识、专业技能、行业热点、管理方法为主。通过培训,提升了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进而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目前《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及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应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
(1)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3)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5)如公司董事会作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预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作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理由。
(6)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3、公司股利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2)股利分配顺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①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②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③经股东大会决议后,提取任意公积金;④按照持股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经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可将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如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且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
(4)现金分红的间隔和比例
原则上公司每年度实施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同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提出利润分配的方案时,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具有成长性的前提下,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提出现金分红分配预案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且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需考虑公司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4、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董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向股东大会作出书面说明。
(3)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的股东大会除安排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网络投票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4)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未分配利润使用原则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与经营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购买资产、提高研发实力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92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49,021,340.16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63,388,406.11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0.00%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49,021,340.16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0.00%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的经验成果和公司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综合考核。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风险防范为导向,以提升管理实效为目的,增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和内控管理有效性,形成事前风险防控、事中监控预警、事后评价优化的管理闭环,从管理层面至业务层面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体系及长效的内控监督机制。同时,以全面预算为抓手,提升财务预警能力,注重财务数据分析,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健立全覆盖的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夯实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公司加强对各子公司重要岗位人员的选用、任免和考核;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和协同,提高公司整体合规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未整改事项。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不适用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是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子公司焦作中持、三门峡中持、博爱分是重点排污单位。焦作中持目前主要运营沁阳项目,三门峡中持目前主要运营义马项目,博爱分目前运营博爱项目,三个项目均为污水处理投资运营项目。
沁阳项目主要处理生活污水和部分工业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化学需氧量)、氨氮、SS(悬浮固体)、TN(总氮)、TP(总磷)等,采用多级A/O(缺氧-好氧)和纤维转盘滤池工艺,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处理达标后的污水排入当地河流。
博爱项目主要处理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化学需氧量)、氨氮、SS(悬浮固体)、TN
(总氮)、TP(总磷)等,采用氧化沟+深床反硝化滤池工艺,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处理达标后的污水排入当地河流。
义马项目主要处理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化学需氧量)、氨氮、SS(悬浮固体)、TN(总氮)、TP(总磷)等,采用A2/O(厌氧-缺氧-好氧法)+活性砂滤池工艺,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 标准,处理达标后的污水排入当地河流。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述项目均已改造建设完成并进入运营阶段,自正式商业运营以来,项目管理和运行操作制度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稳定。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述项目均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通过了环境保护验收。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上述项目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相关规定,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阐述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原则,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与预警机制、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应急预案是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文件和行动准则。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上述项目已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执行的排放标准,制定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根据方案切实做好项目污染源的在线监测工作。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基于对环保产业趋势的预判,公司从2016年起已经开始围绕概念厂“水质永续、能源自给、资源循环、环境友好”四个追求,推动睢县第三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实施,睢县第三污水处理厂于2019年起正式运营,实现了污水再利用和有机废物综合处理、湿地-海绵一体化,达到50%电能的自供给和营养物回收利用,率先践行“污水资源化利用”、“碳中和”的发展战略。公司汲取睢县概念厂的经验,并进一步实施技术开发和技术突破,宜兴概念厂于2021年建成并投入运营,实现“污水是资源,污水厂是资源工厂”的理念目标。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中持股份 | 公司招股意向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如果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派发现金、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进行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将在取得监管部门最终认定结果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具体回购方案。公司招股意向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以及资金利息。公司将在取得监管部门最终认定结果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具体赔偿方案,包括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内容。 | 2015年4月9日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许国栋 | 公司招股意向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以及资金利息。 | 2015年4月9日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持环保 | 公司招股意向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公司招股意向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以及资金利息。 | 2015年4月9日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招股意向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以及资金利息。 | 2015年4月9日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中持股份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都将大幅增加,但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实施周期,并且项目预期产生的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从而提升资产质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若公司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公开说明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中持股份 | 将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宜中的各项义务与责任。若公司未能完全且有效的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公司承诺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1)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由资金,以为公司需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 2015年4月9日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持环保 | 将严格履行在中持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宜中的各项义务与责任。如果未能完全且有效的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承诺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1)将在中持股份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中持股份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所得收益支付到中持股份账户。(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中持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中持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补偿金额依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确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4)所持中持股份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消除之日。(5)在本公司相应责任的资金额度范围内,中持股份有权暂扣本公司从中持股份处应得的现金分红,直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为止。 | 2015年4月9日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 将严格履行在中持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宜中的各项义务与责任。如果未能完全且有效的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中持股份或者 | 2015年4月9日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高级管理人员 |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在相应责任的资金额度范围内,中持股份有权暂扣其从中持股份处应得的现金分红和薪酬,直至其承诺事项履行完毕为止。 | |||||||
其他 | 中持环保、许国栋 | 若公司在任何时候因发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与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有关的事项,而被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补缴有关费用、滞纳金等所有款项,或被要求补偿相关员工所欠缴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被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因该等事项所引致的所有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将全额承担全部该等费用,或及时向公司进行等额补偿。 | 2015年4月9日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许国栋 | 本人及目前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没有投资或控制其他对中持股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企业,也未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中持股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不会、并保证不从事与中持股份生产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资,今后不会新设或收购从事与中持股份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或经营实体,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中持股份业务直接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中持股份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如中持股份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承诺将不与中持股份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中持股份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中持股份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中持股份;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采取其他对维护中持股份权益有利的行动以消除同业竞争。如因本人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中持股份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中持股份或其他股东的实际损失。本保证、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低于5%为止。 | 2015年4月9日 | 是 | 直至许国栋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低于5%为止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持环保 | 本公司目前没有投资或控制其他对中持股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企业,也未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中持股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不会、并保证不从事与中持股份生产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资,今后不会新设或收购从事与中持股份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或经营实体,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中持股份业务直接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中持股份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如中持股份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承诺将不与中持股份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中持股份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公司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中持股份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中持股份;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采取其他对维护中持股份权益有利的行动以消除同业竞争。如因本公司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中持股份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中持股份或其他股东的实际损失。本保证、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持有中持股份的股份低于5%为止。 | 2015年4月9日 | 是 | 直至中持环保持有中持股份的股份低于5%为止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许国栋、中持环保 |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投资或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中持股份发生任何形式的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及在本人/本公司权利所及范围内,本人/本公司将确保投资或控制的企业与中持股份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按照《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本人/本公司承诺、并确保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投资或控制的企业不通过与中持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特殊的利益,不会进行有损中持股份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公司承诺不利用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中持股份资金或其他资产,不损害中持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如出现因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中持股份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中持股份或其他股东造成的实际损失。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薪酬制度时,应全力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会议议案,并愿意投票赞成(若有投票权)该等议案。5、承诺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应全力支持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涉及股权激励的会议议案,并愿意投票赞成(若有投票权)该等议案。6、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上市完毕前,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实施细则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37.8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冯蕾、徐育竹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2、4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不适用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1.8 |
财务顾问 | 无 | 不适用 |
保荐人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提出“瘦身健体”的经营策略,对各项费用进行严格把控。通过对多家审计机构年审费用的询价,对本年的审计费用进行市场化调整。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第一大股东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上交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2023-017号公告),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3年预计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睢县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许昌新持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水艺中持环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昆仑中持河东水务有限公司、许昌市新持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合计发生约373,800.00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的实际金额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收购北京中持绿色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2023-046号公告),拟以现金支付方式受让中持绿色股东李彩斌、中持环保、张晓慧、彭光霞分别持有的中持绿色
20.72%、23.67%、3.97%和2.64%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中持绿色51%股权,中持绿色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024年1月,公司完成对中持绿色的收购事项,中持绿色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中持股份 | 公司本部 | 新疆昆仑中持河东水务有限公司 | 16,740.00 | 2020年5月20日 | 2020年5月20日 | 2043年1月1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中持股份 | 公司本部 | 宁波水艺中持环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900.00 | 2022年6月29日 | 2027年6月29日 | 2029年6月29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是 | 其他关联人 |
中持股份 | 公司本部 | 睢县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4,500.00 | 2023年6月27日 | 2023年6月27日 | 2029年6月27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公司持有的睢县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30%的股权 | 否 | 否 | 0 | 否 | 是 | 其他关联人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4,50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22,140.0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8,455.46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05,160.54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27,300.54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66.71%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56,177.83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31,881.51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88,059.34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担保情况说明 |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参股公司融资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担保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财务报告”之“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之“(4)关联担保情况”。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2年2月22日 | 48,085.27 | 0.00 | 47,379.08 | 47,379.08 | 47,379.08 | 47,397.68 | 100.04 | 18.61 | 0.04 | 0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投入金额均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之后的净额。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2年2月22日 | 否 | 47,379.08 | 47,379.08 | 18.61 | 47,397.68 | 100.04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9,50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7,953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0 | 63,132,978 | 24.73 | 53,015,728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0 | 39,469,256 | 15.46 | 0 | 质押 | 29,887,307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许国栋 | 0 | 8,570,050 | 3.36 | 0 | 未知 | / | 境内自然人 | |
邵凯 | 0 | 4,055,832 | 1.59 | 0 | 未知 | / | 境内自然人 | |
张翼飞 | 0 | 3,204,800 | 1.26 | 0 | 未知 | / | 境内自然人 | |
陈德清 | 0 | 2,352,000 | 0.92 | 0 | 未知 | / | 境内自然人 | |
李彩斌 | 0 | 2,216,500 | 0.87 | 0 | 未知 | / | 境内自然人 | |
郭素生 | +204,600 | 1,963,600 | 0.77 | 0 | 未知 | / | 境内自然人 | |
刘素萍 | +311,300 | 1,190,840 | 0.47 | 0 | 未知 | / | 境内自然人 | |
胡海波 | 0 | 1,140,800 | 0.45 | 0 | 未知 | /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39,469,256 | 人民币普通股 | 39,469,256 |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10,117,2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17,250 | |||||
许国栋 | 8,570,050 | 人民币普通股 | 8,570,050 | |||||
邵凯 | 4,055,832 | 人民币普通股 | 4,055,832 | |||||
张翼飞 | 3,204,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04,800 | |||||
陈德清 | 2,35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52,000 | |||||
李彩斌 | 2,216,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16,500 | |||||
郭素生 | 1,963,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63,600 | |||||
刘素萍 | 1,190,8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0,840 | |||||
胡海波 | 1,140,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0,8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长江环保集团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为保证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稳定,邵凯、张翼飞、陈德清、李彩斌作为公司股东放弃各自所持有上市公司全部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许国栋持有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60%的股份,为其控股股东。邵凯、张翼飞、陈德清、李彩斌分别持有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5%、10%、5%、5%的股份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53,015,728 | 2025-03-08 | 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宁波杭州湾新区人保远望启迪科服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退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未知 | 未知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元顺安元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未知 | 未知 |
刘素萍 | 新增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190,840 | 0.47 |
胡海波 | 新增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140,800 | 0.45 |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月27日,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1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3,015,728股新股。此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80,852,652.96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7,061,888.3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3,790,764.5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2,303,752股增加至255,319,480股。此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3月8日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程序。此次非公开发行前,许国栋持有公司8,570,050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4.24%;中持环保持有公司39,469,256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19.51%,为公司控股股东。许国栋持有中持环保60%股权,许国栋直接及通过中持环保合计控制公司48,039,306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23.7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此次非公开发行前,长江环保集团持有公司10,117,250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5.00%。此次非公开发行后,长江环保集团持有公司63,132,97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73%,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许国栋持有公司8,570,0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6%;中持环保持有公司39,469,2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46%。许国栋直接及通过中持环保合计控制公司48,039,30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82%。
此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基于以下原因,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公司股东比例不高且较为分散,公司股东中无任何一方能够实际支配30%以上的股份表决权,且长江环保集团持股比例与许国栋、中持环保合计持股比例接近,股比差为5.91%,无任何一方能够基于其实际支配的股份表决权单方面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二)根据许国栋、中持环保、长江环保集团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战略合作协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长江环保集团、许国栋和中持环保提名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中各占3席,保持均衡状态,无任何一方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三)根据许国栋、中持环保、长江环保集团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战略合作协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长江环保集团共提名3名董事,推荐总经理及1名副总经理,其中副总经理分管财务、资源业务对接和战略协调等工作,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向该名副总经理汇报财务工作。中持环保及许国栋提名3名董事(含董
事长),并推荐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治理架构和管理层安排看,无任何一方能够单方面支配或者决定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重要人事任命等事项。
(四)本次交易前,公司股东之间不涉及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安排。本次交易不涉及股东之间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安排。
(五)根据前述管理层提名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许国栋、中持环保或长江环保集团推荐,不存在管理层控制上市公司的情形。
(六)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战略合作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交易各方未通过公司章程、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对共同控制上市公司的情形、发生意见分歧或纠纷时的解决机制予以明确和安排。不存在多名股东共同控制的情形。
(七)交易后,长江环保集团共提名3名董事,推荐总经理及1名副总经理,其中副总经理分管财务、资源业务对接和战略协调等工作;中持环保及许国栋提名3名董事(含董事长),并推荐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上市公司和中持环保层面持股的股东,即邵凯、张翼飞、陈德清、李彩斌、李根柱,已出具《表决权放弃承诺函》,放弃各自所持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表决权放弃承诺函>的提示性公告》)。该情况有助于许国栋、中持环保和长江环保集团保持均衡的影响力。从股权结构、董事会提名和管理层推荐综合看,不存在管理层和股东共同控制情形。
综上,交易完成后,公司股东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所涉及的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4日、2022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策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策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的补充公告》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见本报告“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控股股东情况”之“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王殿常 | 2018年12月13日 | 91420000MA4976CJ9X | 3,000,000 | 依托长江经济带建设,负责与生态、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相关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技术研发、产品和服务。涵盖原水、节水、给排水业务,城镇污水综合治理、污泥处置、排污口整治、再生水利用、管网工程、设备设施安装维护、以及工业废水处理、固废处理处置、危废处理、船舶污染物处理、农村面污染治理、土壤修复;河道湖库水环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与石漠化治理、黑臭水体治理、村镇环境综合治理;引调水工程、河流源区及水源地保护与治理、河湖水系连通、生态防护林工程、岸线保护与治理、湿地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修复、保护区及国家公园保护、消落带生境修复、河口生境修复、海绵城市规划建设;长江流域珍稀、濒危、特有动植物生境恢复和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节能减排、垃圾发电、环 |
保清洁能源、清洁能源替代利用、热电冷三联供;绿色节能建筑设计及建设、生态农业技术开发、生物制药技术研究及推广;船舶电动化;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建设、管理;闸坝联合生态调度、补水调度、应急调度、以及流域水环境监测预警;土地开发(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
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许国栋 | 2008年1月8日 | 9111010867174967X5 | 6,0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策划;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推广。 |
情况说明 | 无 |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2529号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持股份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持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一)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 | |
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三)”所述,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持股份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53,424.73万元,较上年年末余额增加37,402.21万元,增长32.24%;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为18,810.18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34,614.55万元,占中持股份2023年期末总资产的27.47%。 上述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重大且大幅增长,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和假设,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客户历史还款情况、信用状况、行业情况及前瞻性信息等,因此我们将该事项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应对 针对中持股份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并评价管理层对于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及应收账款可回收性评估方面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测试了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对本期记录的主要运营服务项目、技术产品销售与技术服务项目和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建造类项目),对合同条款进行检查,核实有关项目进度、验收调试、价款结算等条款,检查应收账款的确认是否符合相关的会计政策; 3、对应收账款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 4、评估管理层对应收账款组合划分及共同风险特征的判断是否合理; 5、对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评估信用风险以及预期信用损失金额的依据,包括管理层结合客户经营情况、市场环境、历史还款情况等对信用风险作出的评估,以及应收账款发生减值的相关客观证据; 6、对于按照组合评估的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对于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设定。对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估管理层对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组合的划分;复核各组合的账龄、信用记录、逾期账龄等关键信息;复核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的依据,包括管理层结合历史信用损失率及前瞻性考虑因素对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和计算过 |
程; 7、对应收账款实施独立的函证程序,询证当期销售情况、合同执行情况以及期末余额;对期后回款实施实质性测试查验程序; 8、检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 |
(二)建造类项目的收入确认 | |
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四十四)”所示,中持股份的建造类项目业务收入总额为75,501.11万元,占中持股份总收入的47.22%,金额重大,对财务报表整体具有重要性。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六)”所示,中持股份的建造类项目,主要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合同期内按照投入法确定的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管理层根据建造类项目的合同预算,对合同预计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作出合理估计以确定合同的履约进度,并于合同执行过程中持续进行评估和修订,这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将中持股份建造类项目的收入确认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应对 针对中持股份建造类项目收入,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并测试中持股份建造类项目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制度执行情况,判断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 2、选取主要建造类项目,在报表日前后至项目现场查看、评估项目形象进度情况,并对现场实际分包进度情况进行记录,对已到货、安装的设备情况进行盘点; 3、选取建造类项目样本,检查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所依据的建造类项目合同和成本预算资料,评价管理层所作估计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 4、对主要建造类项目,获取项目合同,检查合同关于项目进度、收付款、验收调试要求等主要协议内容; 5、获取主要建造类项目完工进度单,检查是否经过业主单位盖章确认,将完工进度与按成本计算的履约进度比较,分析差异是否合理,并对异常偏差执行进一步的检查程序; 6、获取主要建造类项目的成本预算表、建造类分包合同、分包进度确认单、设备采购合同、设备到货、安装验收文件等原始会计档案,复核预计总成本是否准确,实际成本的归集是否准确,重新计算履约进度,对本年度发生的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测试; 7、对主要建造类项目,向业主单位、分包单位、设备供应单位进行函证,检查项目进度、成本结算进度是否准确。 8、检查与建造类项目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
四、 其他信息
中持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持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持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中持股份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中持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持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持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中持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冯蕾(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育竹
中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672,121,861.46 | 590,687,904.5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8,024,428.02 | 16,194,661.11 |
应收账款 | 七、5 | 1,346,145,481.84 | 1,025,759,764.99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1,102,730.00 | 62,000.00 |
预付款项 | 七、8 | 49,556,508.87 | 45,863,989.2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6,028,713.88 | 53,160,453.5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740,763.12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23,063,723.71 | 43,646,007.13 |
合同资产 | 七、6 | 450,845,939.10 | 433,421,338.40 |
持有待售资产 | 七、11 | 66,463,455.5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24,658,599.72 | 27,782,075.43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64,404,897.42 | 60,861,473.71 |
流动资产合计 | 2,722,416,339.52 | 2,297,439,668.1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24,661,839.90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260,058,736.33 | 228,204,775.1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10,373,715.12 | 76,837,170.62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271,524,431.24 | 273,037,537.60 |
在建工程 | 七、22 | 753,087.34 | 4,220,195.8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七、23 | 201,862.18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41,111,147.57 | 29,730,497.37 |
无形资产 | 七、26 | 913,168,583.59 | 957,265,627.43 |
开发支出 | 308,344.75 | ||
商誉 | 七、27 | 253,531,231.19 | 253,531,231.19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4,004,601.67 | 7,339,177.4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53,615,898.66 | 43,239,471.1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369,042,499.81 | 347,336,988.6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77,694,139.45 | 2,245,404,512.45 | |
资产总计 | 4,900,110,478.97 | 4,542,844,180.5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729,727,105.54 | 513,630,239.16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9,241,043.90 | 18,357,390.11 |
应付账款 | 七、36 | 850,887,976.92 | 693,684,456.85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27,682,887.99 | 93,129,967.3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45,661,172.40 | 33,659,405.31 |
应交税费 | 七、40 | 53,225,824.95 | 19,513,399.25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33,359,184.05 | 21,029,869.36 |
其中:应付利息 | 1,078,293.34 | 1,591,163.71 | |
应付股利 | 1,437,254.56 | 3,156,117.56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55,295,933.11 | 119,677,468.40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83,556,794.39 | 97,689,207.11 |
流动负债合计 | 1,988,637,923.25 | 1,610,371,402.8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601,285,825.60 | 706,885,106.76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24,329,850.65 | 11,641,481.61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304,602,204.12 | 347,062,273.54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预计负债 | 七、50 | 17,979,987.87 | 16,138,360.73 |
递延收益 | 七、51 | 21,407,475.61 | 28,983,266.2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33,486,546.86 | 31,406,001.6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03,091,890.71 | 1,142,116,490.54 | |
负债合计 | 2,991,729,813.96 | 2,752,487,893.4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255,319,480.00 | 255,319,48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657,269,010.34 | 657,251,065.5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0,357,661.94 | 10,357,661.94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68,582,663.87 | 43,762,694.2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784,717,040.36 | 694,659,305.0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76,245,856.51 | 1,661,350,206.78 | |
少数股东权益 | 132,134,808.50 | 129,006,080.3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908,380,665.01 | 1,790,356,287.1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900,110,478.97 | 4,542,844,180.57 |
公司负责人:张翼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海云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40,570,136.03 | 383,783,307.1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500,000.00 | 9,319,998.41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839,834,470.60 | 726,735,337.06 |
应收款项融资 | 644,730.00 | ||
预付款项 | 34,240,159.57 | 34,990,416.20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237,872,378.14 | 206,035,151.7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71,361,331.37 | 24,306,718.82 | |
存货 | 9,373,497.36 | 14,101,786.70 | |
合同资产 | 390,049,121.51 | 354,131,995.32 | |
持有待售资产 | 66,463,455.5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489,634.62 | ||
其他流动资产 | 17,321,292.87 | 12,159,075.06 | |
流动资产合计 | 1,940,869,241.58 | 1,745,746,702.24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1,387,704,044.57 | 1,290,779,052.6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373,715.12 | 76,837,170.6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583,330.78 | 6,685,216.75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8,739,759.78 | 16,781,272.28 | |
无形资产 | 27,085,859.31 | 29,979,476.2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979,226.77 | 3,434,910.3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1,396,090.47 | 27,181,842.7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5,111,168.37 | 403,211.0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14,973,195.17 | 1,452,082,152.63 | |
资产总计 | 3,455,842,436.75 | 3,197,828,854.8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34,402,123.64 | 457,262,293.26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0,011,453.90 | 46,557,390.11 | |
应付账款 | 730,839,849.76 | 596,945,054.3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3,273,910.68 | 92,675,122.94 | |
应付职工薪酬 | 29,670,763.20 | 22,149,951.76 | |
应交税费 | 14,562,908.74 | 934,181.08 | |
其他应付款 | 258,194,573.14 | 417,316,925.22 | |
其中:应付利息 | 315,112.97 | 648,690.40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7,315,129.09 | 24,724,018.10 | |
其他流动负债 | 52,661,765.11 | 67,022,130.28 | |
流动负债合计 | 1,830,932,477.26 | 1,725,587,067.1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9,994,900.00 | 92,494,9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1,877,840.99 | 6,745,969.18 | |
长期应付款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53,333.34 | 253,333.34 | |
递延收益 | 2,378,449.06 | 2,142,6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294,637.22 | 2,183,181.0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6,799,160.61 | 103,819,983.59 | |
负债合计 | 1,887,731,637.87 | 1,829,407,050.6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55,319,480.00 | 255,319,48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62,530,502.09 | 762,530,502.0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0,357,661.94 | 10,357,661.94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8,582,663.87 | 43,762,694.28 | |
未分配利润 | 471,320,490.98 | 296,451,465.8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68,110,798.88 | 1,368,421,804.1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455,842,436.75 | 3,197,828,854.87 |
公司负责人:张翼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海云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598,954,368.66 | 1,435,470,241.87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598,954,368.66 | 1,435,470,241.8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380,927,105.96 | 1,273,223,798.31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067,686,490.44 | 968,305,824.8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8,440,681.23 | 4,529,692.02 |
销售费用 | 七、63 | 33,119,730.00 | 33,492,158.88 |
管理费用 | 七、64 | 132,688,503.69 | 138,296,065.15 |
研发费用 | 七、65 | 55,503,220.94 | 56,391,686.84 |
财务费用 | 七、66 | 83,488,479.66 | 72,208,370.62 |
其中:利息费用 | 86,228,245.63 | 75,501,219.20 | |
利息收入 | 4,023,592.78 | 4,562,020.99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2,183,812.93 | 24,041,706.0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8,580,715.17 | 20,307,767.4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0,211,606.46 | 18,471,268.8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50,956,277.37 | -26,671,714.8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796,576.94 | -24,039,414.0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3,181,547.57 | 413,969.05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00,220,484.06 | 156,298,757.21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6,442,227.42 | 733,918.06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917,472.65 | 4,323,094.2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04,745,238.83 | 152,709,580.99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9,927,930.05 | 23,129,740.8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4,817,308.78 | 129,579,840.1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4,817,308.78 | 129,579,840.1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3,388,406.11 | 120,304,505.1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428,902.67 | 9,275,334.98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275,032.89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75,032.89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75,032.89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75,032.89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74,817,308.78 | 129,854,873.0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63,388,406.11 | 120,579,538.02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428,902.67 | 9,275,334.98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4 | 0.4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4 | 0.49 |
公司负责人:张翼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海云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847,402,848.03 | 828,554,946.22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608,710,730.18 | 620,068,043.34 |
税金及附加 | 2,791,540.61 | 1,070,385.58 | |
销售费用 | 20,751,439.89 | 20,284,738.60 | |
管理费用 | 98,430,996.83 | 100,562,713.40 | |
研发费用 | 39,221,798.58 | 41,119,208.31 | |
财务费用 | 26,854,537.73 | 30,154,926.69 | |
其中:利息费用 | 28,422,142.36 | 33,566,811.72 | |
利息收入 | 2,596,588.23 | 4,214,447.17 | |
加:其他收益 | 164,642.08 | 13,607,581.3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226,789,300.56 | 48,208,053.6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0,190,557.25 | 18,471,268.8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1,624,982.67 | -18,839,175.9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053,826.88 | -18,101,376.1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70,379.74 | 418,769.62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44,987,317.04 | 40,588,782.84 | |
加:营业外收入 | 6,040,398.07 | 600,501.74 | |
减:营业外支出 | 1,208,028.69 | 2,731,462.3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49,819,686.42 | 38,457,822.24 | |
减:所得税费用 | 1,619,990.52 | -1,892,905.49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8,199,695.90 | 40,350,727.73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8,199,695.90 | 40,350,727.73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75,032.89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75,032.89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75,032.89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48,199,695.90 | 40,625,760.6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张翼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海云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83,267,068.60 | 1,110,068,639.2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726,482.89 | 14,214,449.9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3,751,078.18 | 61,656,405.0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61,744,629.67 | 1,185,939,494.2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53,571,659.29 | 726,479,563.33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61,580,045.89 | 270,292,616.7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9,324,312.70 | 47,285,277.8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89,362,530.42 | 136,564,442.8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63,838,548.30 | 1,180,621,900.8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7,906,081.37 | 5,317,593.3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3,425,138.33 | 950,001.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914,461.76 | 275,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682,323.12 | 453,465.77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5,021,923.21 | 1,678,466.7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3,088,863.58 | 131,032,244.8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7,527,730.21 | 36,78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6,24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0,616,593.79 | 174,052,244.8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594,670.58 | -172,373,778.0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 | 477,035,671.83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 | 9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66,799,307.64 | 598,725,139.16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0,167,186.76 | 430,058,384.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77,266,494.40 | 1,505,819,194.99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22,794,186.16 | 636,981,610.8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3,441,781.11 | 134,631,363.0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9,701,092.73 | 7,223,925.44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1,184,290.32 | 239,079,794.9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17,420,257.59 | 1,010,692,768.7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153,763.19 | 495,126,426.2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0,542.46 | 350,916.5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2,228,190.06 | 328,421,157.9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84,980,322.88 | 256,559,164.8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67,208,512.94 | 584,980,322.88 |
公司负责人:张翼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海云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58,692,133.80 | 651,559,212.6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9,268,671.40 | 467,264,702.6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57,960,805.20 | 1,118,823,915.2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68,361,044.19 | 548,322,134.91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8,742,823.66 | 170,551,289.8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920,656.20 | 10,358,907.3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4,370,735.85 | 289,596,661.6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54,395,259.90 | 1,018,828,993.6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434,454.70 | 99,994,921.5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350,000.00 | 5,950,001.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3,453,196.50 | 21,554,321.2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6,210.89 | 451,965.77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3,879,407.39 | 27,956,288.0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5,000,016.88 | 3,699,491.6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0,329,810.21 | 240,141,4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5,329,827.09 | 243,840,891.6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450,419.70 | -215,884,603.6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76,135,671.83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68,336,862.00 | 534,557,193.26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167,186.76 | 30,058,384.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78,504,048.76 | 1,040,751,249.09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06,834,495.36 | 551,171,610.8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7,262,167.41 | 81,896,455.74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973,242.60 | 84,524,433.1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93,069,905.37 | 717,592,499.7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434,143.39 | 323,158,749.3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0,542.46 | 350,916.5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2,380,188.55 | 207,619,983.7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78,627,909.64 | 171,007,925.8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6,247,721.09 | 378,627,909.64 |
公司负责人:张翼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海云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55,319,480.00 | 657,251,065.52 | 10,357,661.94 | 43,762,694.28 | 694,659,305.04 | 1,661,350,206.78 | 129,006,080.38 | 1,790,356,287.1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55,319,480.00 | 657,251,065.52 | 10,357,661.94 | 43,762,694.28 | 694,659,305.04 | 1,661,350,206.78 | 129,006,080.38 | 1,790,356,287.1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944.82 | 24,819,969.59 | 90,057,735.32 | 114,895,649.73 | 3,128,728.12 | 118,024,377.8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3,388,406.11 | 163,388,406.11 | 11,428,902.67 | 174,817,308.7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944.82 | 17,944.82 | -317,944.82 | -30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00,000.00 | 3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7,944.82 | 17,944.82 | -617,944.82 | -60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24,819,969.59 | -73,330,670.79 | -48,510,701.20 | -7,982,229.73 | -56,492,930.9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4,819,969.59 | -24,819,969.5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8,510,701.20 | -48,510,701.20 | -7,982,229.73 | -56,492,930.93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55,319,480.00 | 657,269,010.34 | 10,357,661.94 | 68,582,663.87 | 784,717,040.36 | 1,776,245,856.51 | 132,134,808.50 | 1,908,380,665.01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02,303,752.00 | 291,874,743.96 | 10,082,629.05 | 39,727,621.51 | 627,666,532.32 | 1,171,655,278.84 | 143,445,437.25 | 1,315,100,716.0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2,303,752.00 | 291,874,743.96 | 10,082,629.05 | 39,727,621.51 | 627,666,532.32 | 1,171,655,278.84 | 143,445,437.25 | 1,315,100,716.0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3,015,728.00 | 365,376,321.56 | 275,032.89 | 4,035,072.77 | 66,992,772.72 | 489,694,927.94 | -14,439,356.87 | 475,255,571.0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75,032.89 | 120,304,505.13 | 120,579,538.02 | 9,275,334.98 | 129,854,873.00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3,015,728.00 | 365,376,321.56 | 418,392,049.56 | -17,172,684.96 | 401,219,364.6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3,015,728.00 | 420,775,036.60 | 473,790,764.60 | 900,000.00 | 474,690,764.6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55,398,715.04 | -55,398,715.04 | -18,072,684.96 | -73,471,400.00 | ||||||||||
(三)利润分配 | 4,035,072.77 | -53,311,732.41 | -49,276,659.64 | -6,542,006.89 | -55,818,666.5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035,072.77 | -4,035,072.7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9,276,659.64 | -49,276,659.64 | -6,542,006.89 | -55,818,666.53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55,319,480.00 | 657,251,065.52 | 10,357,661.94 | 43,762,694.28 | 694,659,305.04 | 1,661,350,206.78 | 129,006,080.38 | 1,790,356,287.16 |
公司负责人:张翼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海云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55,319,480.00 | 762,530,502.09 | 10,357,661.94 | 43,762,694.28 | 296,451,465.87 | 1,368,421,804.1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55,319,480.00 | 762,530,502.09 | 10,357,661.94 | 43,762,694.28 | 296,451,465.87 | 1,368,421,804.1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4,819,969.59 | 174,869,025.11 | 199,688,994.7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8,199,695.90 | 248,199,695.9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4,819,969.59 | -73,330,670.79 | -48,510,701.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4,819,969.59 | -24,819,969.5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8,510,701.20 | -48,510,701.2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55,319,480.00 | 762,530,502.09 | 10,357,661.94 | 68,582,663.87 | 471,320,490.98 | 1,568,110,798.88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02,303,752.00 | 341,755,465.49 | 10,082,629.05 | 39,727,621.51 | 309,412,470.55 | 903,281,938.6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2,303,752.00 | 341,755,465.49 | 10,082,629.05 | 39,727,621.51 | 309,412,470.55 | 903,281,938.6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3,015,728.00 | 420,775,036.60 | 275,032.89 | 4,035,072.77 | -12,961,004.68 | 465,139,865.5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75,032.89 | 40,350,727.73 | 40,625,760.6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3,015,728.00 | 420,775,036.60 | 473,790,764.6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3,015,728.00 | 420,775,036.60 | 473,790,764.6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035,072.77 | -53,311,732.41 | -49,276,659.6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035,072.77 | -4,035,072.7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9,276,659.64 | -49,276,659.64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55,319,480.00 | 762,530,502.09 | 10,357,661.94 | 43,762,694.28 | 296,451,465.87 | 1,368,421,804.18 |
公司负责人:张翼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海云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系于2014年6月26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换发商外资京资字[2011]26009号批准证书批准,由中持(北京)水务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有限”)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996165533。2017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5,531.9480万股,注册资本为25,531.9480万元,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D区2号楼四层402室,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D区2号楼四层402室。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研究、开发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置相关技术;环保设施运营管理;环保工程承包;提供环保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支持;销售自行研发产品、环保设备、仪器成套、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污染治理;城市公用设施的综合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建设及规划咨询;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本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8日批准报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
中持(江苏)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中持新概念环境发展宜兴有限公司 |
沧州中持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 |
清河县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宜城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焦作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河南鼎鑫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
沁阳市熙旺商贸有限公司 |
沁阳市盛鑫商贸有限公司 |
北京中持净水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肃宁县中持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 |
江山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三门峡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北京中持海亚环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东阳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朔州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正定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任丘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安阳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宁晋县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宁晋县康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名称 |
清河县亿中水务有限公司 |
河南汇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中持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任丘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任丘碧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温华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慈溪经济开发区中持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中持(东阳)管网科技有限公司 |
中持沧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中持碧泽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义马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清河县环中水务有限公司 |
任丘中持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宿州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新乡市中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灌云中持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传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中持(浙江)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沧州渤海新区中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苏州中持水务有限公司 |
苏州吴江中持环境有限公司 |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4、收入”。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单项计提金额大于应收款项金额的1%,且单项金额大于2,000万元 |
重要应收账款项的实际核销 | 单项核销金额超过各类应收账款坏账总额的0.5%,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在建工程预算大于净资产的 2%,且在建工程累计发生额大于5,000万元 |
重要的应付账款 | 单个供应商应付余额超过所有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总额的5%,或者单个供应商应付余额大于1000万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净利润影响超过公司合并净利润10%,或总资产影响超过公司总资产的10%,或营业收入影响超过公司合并营业收入的10%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大于公司总资产2%,且金额大于10,000万元 |
收到的重要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收到单项投资活动金额大于净资产的2%,且金额大于5,000万元 |
支付的重要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支付单项投资活动金额大于净资产的2%,且金额大于5,000万元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① 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② 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I.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II.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③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提示:若采用此种方法,应明示何种方法何种口径)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①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①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①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①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 根据销售业务类型 |
组合1 | 运营服务款项 |
组合2 | 建造类及产品、服务销售款项 |
组合3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
①其他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 根据款项性质 |
组合1 | 保证金及押金 |
组合2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组合3 | 其他往来款 |
组合4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项 |
①应收票据
确定组合的依据 | 根据汇票承兑单位划分 |
组合1 | 商业承兑汇票 |
组合2 | 银行承兑汇票 |
①长期应收款
确定组合的依据 | 根据款项性质划分 |
组合1 | 分期收款的销售商品 |
组合2 | 保证金 |
组合3 | 其他款项 |
①合同资产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在组合基础上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预期减值损失。公司的合同资产组合,及各组合的计提方法如下所示:
组合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组合1:未结算合同款 | 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根据应收账款组合2的一年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
组合2:PPP类项目组合 | 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该类合同资产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根据应收账款组合1的一年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请参见 五、11.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请参见 五、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请参见 五、11.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请参见 五、11.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请参见 五、11.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公司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请参见 五、11.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② 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人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无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5 | 5.00% | 2.11%-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5.00% | 4.75%-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 | 5.00% | 23.75%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 | 5.00% | 31.67%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本公司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己完工; (2)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需安装调试的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 (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 (3)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的生物资产为果树、蔬菜粮食等资产,根据持有目的及经济利益实现方式的不同,划分为生产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物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生产性生物资产在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达到预定生产目的后发生的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4)消耗性生物资产在郁闭前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郁闭后发生的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消耗性生物资产在采伐时按蓄积量比例法结转成本。
(5)公司对于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使用寿
命确定为10年,残值率 5%。公司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期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或经济利益实现方式有重大变化的,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调整使用寿命或预计净残值或改变折旧方法。
(6)生物资产出售、盘亏、死亡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特许经营权、软件等。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平均年限法 | 土地权证 |
特许经营权 | 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的年限 | 平均年限法 | 特许经营权协议 |
特许资质权 | 20年 | 平均年限法 | 预计使用年限 |
专利权 | 20年 | 平均年限法 | 预计使用年限 |
软件 | 5年 | 平均年限法 | 预计使用年限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研发支出为公司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摊销费、设计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
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物资产、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装修费等。
摊销方法: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 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
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
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与本公司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1)运营服务
运营服务主要指采取投资运营或委托运营等方式,在特定或不特定期限及区域内为客户提供的污水处理运营服务。
本公司向客户提供污水处理运营服务,因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因此运营服务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每月末,在运营服务提供后,合同双方查表确认当月实际污水处理量,结合合同规定的水量条款确定当月的结算污水处理量,然后按合同约定的污水处理服务价格,按下述公式确认当月的运营服务收入:
运营服务收入=结算污水处理量×污水处理费单价。
(2)技术产品销售与技术服务
技术产品销售与技术服务业务是指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依托创新技术集成出与污水处理等相关的技术产品,并销售给客户,或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技术服务。主要包括建造类项目设备供货与安装、药剂销售、环保设备销售、材料销售、技术服务等业务。
①建造类的设备供货与安装合同一般与污水处理或污泥处理等工程施工相关,公司根据自有技术提供设备集成并进行土建或安装等服务,由于公司提供的设备与土建状况及安装服务高度关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基于成本效益及重要性原则,对于个别金额小且工期短(小于3个月)的合同,公司将在设备安装完毕并取得客户验收单后一次性确认收入。
②药剂销售、环保设备销售、材料销售等业务的收入确认一般视具体的合同条款而定,若无需安装,则本公司将产品运输到合同约定地点,由客户负责签收,公司依据签收单回执,确认销售收入;若承担安装义务,则在产品安装完毕并取得客户验收单后确认销售收入。
(3)建造类业务
按照合同约定对环境基础设施建造项目及环境综合治理建造项目的技术方案、设备采购、安装施工、景观工程、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的服务方式。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通常仅包含工程项目建设一项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的在建资产,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本公司采用投入法,即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根据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本公司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较低的租赁。本公司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
11.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7%、5%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15 |
中持(江苏)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15 |
温华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15 |
北京中持碧泽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
①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11004761),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三年, 2021年至2023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②中持建设于2023年11月6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2004335),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23年至2025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③东阳中持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对东阳提标改造项目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即2022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④江山中持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对江山提标改造项目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即2021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⑤朔州中持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即2019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⑥正定中持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即2019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⑦宁晋中持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即2018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⑧清河亿中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即2020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⑨任丘水务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任丘北辛庄污水厂TOT项目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即2018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任丘城南污水厂运营项目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即2019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⑩温华环境于2023年10月26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11001333),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23年至2025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义马中持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义马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即2018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义马提标改造项目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即2022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清河环中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即2022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中持碧泽于2023年12月20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11008633),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23年至2025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新乡中持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即2022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苏州中持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即2023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污染防治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2019年第60号《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受排污企业或政府委托,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维护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沧州中持、焦作中持、江山中持、东阳中持、任丘中持、肃宁中持、三门峡中持、吴江中持2023年度符合从事污染防治企业的认定标准,执行上述减按15%的税率优惠。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文件,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文件,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宜城中持、河南鼎鑫、沁阳鑫旺、沁阳盛鑫、中持净水、宁晋康源、安徽中持、任丘碧蓝、慈溪中持、沧州环保、东阳管网、任丘环保、宿州中持、灌云中持、传山科技、浙江中持、苏州中持、渤海中持2023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执行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2)增值税
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第40号)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0号)除“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外同时废止,“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有关规定可继续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止。《目录》所列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在执行过程中有更新、替换,统一按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本公司部分子公司提供的污水处理劳务、生产再生水符合该优惠目录,部分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部分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优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11,989.15 | 158,910.45 |
银行存款 | 667,081,122.23 | 584,821,412.43 |
其他货币资金 | 4,928,750.08 | 5,707,581.70 |
合计 | 672,121,861.46 | 590,687,904.5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保证金 | 4,913,348.52 | 5,707,581.70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024,428.02 | 14,414,661.11 |
商业承兑票据 | 1,780,000.00 | |
合计 | 8,024,428.02 | 16,194,661.11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366,993.02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2,366,993.02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987,051,883.90 | 856,995,608.52 |
1年以内小计 | 987,051,883.90 | 856,995,608.52 |
1至2年 | 350,246,069.79 | 167,673,307.85 |
2至3年 | 103,126,125.77 | 40,900,522.2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7,609,276.04 | 42,745,252.79 |
4至5年 | 34,653,424.51 | 20,547,475.71 |
5年以上 | 31,560,472.46 | 31,362,982.77 |
合计 | 1,534,247,252.47 | 1,160,225,149.8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1,056,152.00 | 3.98 | 18,362,168.95 | 30.07 | 42,693,983.05 | 2,873,534.32 | 0.25 | 2,873,534.32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73,191,100.47 | 96.02 | 169,739,601.68 | 11.52 | 1,303,451,498.79 | 1,157,351,615.56 | 99.75 | 131,591,850.57 | 11.37 | 1,025,759,764.99 |
其中: | ||||||||||
组合1:运营服务款项 | 537,088,167.51 | 35.01 | 23,636,362.10 | 4.40 | 513,451,805.41 | 410,444,064.85 | 35.37 | 12,500,843.42 | 3.05 | 397,943,221.43 |
组合2:建造类及产品、技术服务销售款项 | 936,102,932.96 | 61.01 | 146,103,239.58 | 15.61 | 789,999,693.38 | 746,907,550.71 | 64.38 | 119,091,007.15 | 15.94 | 627,816,543.56 |
合计 | 1,534,247,252.47 | / | 188,101,770.63 | / | 1,346,145,481.84 | 1,160,225,149.88 | / | 134,465,384.89 | / | 1,025,759,764.9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苏州吴江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 17,860,261.61 | 0.00 | 净额核算 | |
秦皇岛市绿港污泥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16,187,414.33 | 11,898,194.33 | 73.50 | 预计无法收回/净额核算 |
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14,588,800.00 | 0.00 | 净额核算 | |
镇江荣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292,212.80 | 3,292,212.8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 3,220,357.18 | 0.00 | 净额核算 | |
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 | 3,135,085.64 | 399,741.38 | 12.75 | 净额核算 |
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义马气化厂 | 2,654,020.44 | 2,654,020.4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中博投(北京)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118,000.00 | 118,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61,056,152.00 | 18,362,168.95 | 30.07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1:运营服务款项 | 537,088,167.51 | 23,636,362.10 | 4.40 |
组合2:建造类及产品、技术服务销售款项 | 936,102,932.96 | 146,103,239.58 | 15.61 |
合计 | 1,473,191,100.47 | 169,739,601.68 | 11.5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31,591,850.57 | 58,226,837.00 | 5,836,474.82 | -14,242,611.07 | 169,739,601.68 | |
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 | 2,873,534.32 | 1,246,023.56 | 14,242,611.07 | 18,362,168.95 | ||
合计 | 134,465,384.89 | 59,472,860.56 | 5,836,474.82 | 188,101,770.6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5,836,474.82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90,416,068.00 | 43,673,397.09 | 234,089,465.09 | 9.97 | 23,003,408.14 | |
第二名 | 5,517,937.37 | 9,126,142.16 | 182,469,758.69 | 197,113,838.22 | 8.40 | 985,569.20 |
第三名 | 50,061,869.99 | 2,663,279.58 | 89,764,853.79 | 142,490,003.36 | 6.07 | 1,455,293.35 |
第四名 | 26,300,070.00 | 88,687,231.96 | 114,987,301.96 | 4.90 | 5,780,165.10 | |
第五名 | 72,950,874.84 | 72,950,874.84 | 3.10 | 602,254.37 | ||
合计 | 345,246,820.20 | 144,150,050.79 | 272,234,612.48 | 761,631,483.47 | 32.44 | 31,826,690.16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未结算合同款 | 460,782,527.69 | 23,039,126.39 | 437,743,401.30 | 443,291,752.80 | 22,164,587.64 | 421,127,165.16 |
特许经营权 | 13,168,379.71 | 65,841.91 | 13,102,537.80 | 12,355,953.01 | 61,779.77 | 12,294,173.24 |
合计 | 473,950,907.40 | 23,104,968.30 | 450,845,939.10 | 455,647,705.81 | 22,226,367.41 | 433,421,338.4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 | 11,102,793.34 | 10,224,192.45 | ||
合计 | 11,102,793.34 | 10,224,192.45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102,730.00 | 62,000.00 |
合计 | 1,102,730.00 | 62,000.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898,727.99 | |
合计 | 898,727.99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期末余额 |
应收票据 | 62,000.00 | 4,805,611.75 | 3,764,881.75 | 1,102,730.00 |
合计 | 62,000.00 | 4,805,611.75 | 3,764,881.75 | 1,102,730.00 |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7,407,639.38 | 75.48 | 36,867,126.29 | 80.38 |
1至2年 | 5,855,380.42 | 11.82 | 4,391,853.20 | 9.58 |
2至3年 | 3,343,298.68 | 6.75 | 2,725,321.33 | 5.94 |
3年以上 | 2,950,190.39 | 5.95 | 1,879,688.40 | 4.10 |
合计 | 49,556,508.87 | 100.00 | 45,863,989.22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7,516,969.06 | 15.17 |
第二名 | 4,200,000.00 | 8.48 |
第三名 | 1,549,037.49 | 3.13 |
第四名 | 977,996.76 | 1.97 |
第五名 | 914,959.49 | 1.85 |
合计 | 15,158,962.80 | 30.60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740,763.12 | |
其他应收款 | 16,028,713.88 | 50,419,690.43 |
合计 | 16,028,713.88 | 53,160,453.5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州水务控股有限公司 | 2,527,163.12 | |
清控环境(北京)有限公司 | 213,600.00 | |
合计 | 2,740,763.12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内 | 9,336,722.38 | 18,386,176.98 |
1年以内小计 | 9,336,722.38 | 18,386,176.98 |
1至2年 | 3,630,898.59 | 4,726,775.95 |
2至3年 | 1,562,508.05 | 23,766,859.2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113,775.40 | 18,539,302.96 |
4至5年 | 7,897,222.45 | 2,056,807.19 |
5年以上 | 1,261,530.39 | 303,601.39 |
合计 | 25,802,657.26 | 67,779,523.7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9,734,094.56 | 54,423,261.49 |
往来款 | 13,464,391.41 | 10,240,149.66 |
职工备用金 | 2,510,566.52 | 3,031,639.43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93,604.77 | 84,473.13 |
合计 | 25,802,657.26 | 67,779,523.7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7,068,151.89 | 291,681.39 | 17,359,833.28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778,263.20 | 778,263.20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778,263.20 | 778,263.20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720,231.40 | 191,585.80 | 3,911,817.20 | |
本期转回 | 11,495,707.10 | 11,495,707.1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2,000.00 | 2,000.00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8,512,412.99 | 1,261,530.39 | 9,773,943.3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 17,359,833.28 | 3,911,817.20 | 11,495,707.10 | 2,000.00 | 9,773,943.38 | |
合计 | 17,359,833.28 | 3,911,817.20 | 11,495,707.10 | 2,000.00 | 9,773,943.3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2,000.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4,815,000.00 | 18.66 | 股权款 | 4-5年 | 3,852,000.00 |
第二名 | 4,055,133.86 | 15.72 | 往来款 | 2年以内 | 332,413.39 |
第三名 | 1,900,000.00 | 7.36 | 履约保证金 | 4-5年 | 1,520,000.00 |
第四名 | 1,396,830.95 | 5.41 | 外部代垫款项 | 1-5年 | 70,684.55 |
第五名 | 1,130,000.00 | 4.38 | 履约保证金 | 3-4年 | 565,000.00 |
合计 | 13,296,964.81 | 51.53 | / | / | 6,340,097.94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7,866,381.71 | 7,866,381.71 | 14,255,426.83 | 14,255,426.83 | ||
库存商品 | 5,330,220.01 | 5,330,220.01 | 17,102,804.75 | 426,673.91 | 16,676,130.84 | |
合同履约成本 | 9,867,121.99 | 9,867,121.99 | 12,714,449.46 | 12,714,449.46 | ||
合计 | 23,063,723.71 | 23,063,723.71 | 44,072,681.04 | 426,673.91 | 43,646,007.13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66,463,455.50 | 66,463,455.50 | 66,463,455.50 | 2024年 |
合计 | 66,463,455.50 | 66,463,455.50 | 66,463,455.50 | / |
其他说明:
本期持有待售资产为已签订转让协议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中包括已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14,185,484.64元,详见本附注七、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24,658,599.72 | 27,782,075.43 |
合计 | 24,658,599.72 | 27,782,075.43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留抵或预缴进项税 | 51,762,211.26 | 55,660,772.94 |
合同取得成本 | 12,617,613.01 | 4,540,223.96 |
预缴其他税金 | 25,073.15 | 660,476.81 |
合计 | 64,404,897.42 | 60,861,473.71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24,923,910.36 | 762,070.46 | 24,161,839.90 | ||||
保证金 | 500,000.00 | 500,000.00 | |||||
合计 | 25,423,910.36 | 762,070.46 | 24,661,839.90 | /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24,923,910.36 | 98.03 | 762,070.46 | 3.06 | 24,161,839.90 | |||||
保证金 | 500,000.00 | 1.97 | 500,000.00 | |||||||
合计 | / | / | 25,423,910.36 | / | 762,070.46 | / | 24,661,839.9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762,070.46 | 762,070.46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762,070.46 | 762,070.46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762,070.46 | 762,070.46 | ||||
合计 | 762,070.46 | 762,070.4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新疆昆仑中持河东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昆仑) | 65,478,242.96 | 9,609,787.54 | 75,088,030.50 | ||||||||
睢县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睢县水环境) | 59,665,869.70 | 3,995,614.30 | 63,661,484.00 | ||||||||
灌云农环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灌云农环) | 24,006,451.61 | 64,736.14 | 24,071,187.75 | ||||||||
宁波水艺中持环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水艺) | 14,878,843.30 | 9,196,800.49 | 4,500,000.00 | 19,575,643.79 | |||||||
华氢能(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华氢能) | 24,568,666.08 | -6,067,195.63 | 18,501,470.45 | ||||||||
宿州诚中拂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州诚中) | 14,770,956.97 | 1,516,725.16 | 16,287,682.13 | ||||||||
苏州吴江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苏州吴江) | 9,346,958.15 | 68,437.74 | 9,415,395.89 | ||||||||
于都华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简称:于都华赣) | 6,663,700.00 | 6,663,700.00 | |||||||||
启盘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盘科技) | 4,787,428.96 | 604,489.71 | 165,000.00 | 5,226,918.67 | |||||||
三峡容城县水务有限公司(简称:三峡容城) | 4,941,424.80 | 35,573.17 | 4,976,997.97 |
江苏中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苏中宜) | 4,600,000.00 | -3,880.93 | 4,596,119.07 | ||||||||
苏州市富乡污水处理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苏州富乡) | 4,275,000.00 | -386,344.06 | 3,888,655.94 | ||||||||
三峡雄州(河北雄安)水务有限公司(简称:三峡雄州) | 2,779,643.03 | 428,749.67 | 3,208,392.70 | ||||||||
许昌市新持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新持) | 3,134,162.40 | -13,310.47 | 3,120,851.93 | ||||||||
原阳县金豫河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豫河) | 1,892,519.07 | 987,385.11 | 1,508,698.64 | 1,371,205.54 | |||||||
任丘建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任丘建投) | 405,000.00 | 405,000.00 | |||||||||
原阳县金阳中持水务有限公司(简称:金阳中持)(注) | |||||||||||
任丘建投再生水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简称:任丘再生水)(注) | |||||||||||
太原市泓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泓源) | 3,304,496.78 | 3,472,784.10 | 168,287.32 | ||||||||
盐城东投水务有限公司(简称:盐城东投) | 8,937,494.32 | 8,943,245.52 | 5,751.20 | ||||||||
小计 | 228,204,775.18 | 30,232,082.95 | 12,416,029.62 | 20,211,606.46 | - | - | 6,173,698.64 | 260,058,736.33 | |||
合计 | 228,204,775.18 | 30,232,082.95 | 12,416,029.62 | 20,211,606.46 | - | - | 6,173,698.64 | 260,058,736.33 |
注: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设立,中持股份尚未出资。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江苏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泰环保) | 7,897,031.68 | 7,897,031.68 | 长期持有,不以出售为目的 | ||||||||
北京道成维优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道成) | 1,822,553.36 | 1,822,553.36 | 长期持有,不以出售为目的 | ||||||||
襄城中州水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襄城中州) | 351,522.08 | 351,522.08 | 长期持有,不以出售为目的 |
漯河源发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漯河源发) | 302,608.00 | 302,608.00 | 长期持有,不以出售为目的 | ||||||||
中州水务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州水务)*1 | 66,463,455.50 | 66,463,455.50 | 14,185,484.64 | 长期持有,不以出售为目的 | |||||||
云鲸互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鲸互联)*2 | 2,000,000.00 | 长期持有,不以出售为目的 | |||||||||
合计 | 76,837,170.62 | 66,463,455.50 | 10,373,715.12 | 14,185,484.64 | 2,000,000.00 |
*1:中持股份于2023年9月30日与河南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水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中州水务2.58%的股权转让给河南水利;截止2023年12月31日,股权转让尚未完成,公司预计未来1年内可实现交易,转入持有待售资产列报。*2:云鲸互联初始投资金额2,000,000.00元,期末投资公允价值为0元。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因终止确认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因终止确认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中州水务 | 转入持有待售资产 | ||
合计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无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71,524,431.24 | 273,037,537.6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71,524,431.24 | 273,037,537.6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01,101,439.29 | 86,226,337.96 | 10,335,551.76 | 11,224,713.00 | 9,785,750.42 | 318,673,792.4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74,059.06 | 9,395,867.88 | 1,145,290.91 | 473,635.60 | 373,001.98 | 14,761,855.43 |
(1)购置 | 1,350,650.56 | 1,145,290.91 | 473,635.60 | 373,001.98 | 3,342,579.05 |
(2)在建工程转入 | 3,374,059.06 | 8,045,217.32 | 11,419,276.3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36,404.86 | 1,726,664.29 | 180,019.89 | 157,653.85 | 3,900,742.89 | |
(1)处置或报废 | 1,836,404.86 | 1,726,664.29 | 180,019.89 | 157,653.85 | 3,900,742.89 | |
4.期末余额 | 204,475,498.35 | 93,785,800.98 | 9,754,178.38 | 11,518,328.71 | 10,001,098.55 | 329,534,904.9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282,929.81 | 14,958,285.26 | 6,557,496.72 | 9,222,961.97 | 5,350,093.33 | 45,371,767.09 |
2.本期增加金额 | 5,012,045.87 | 7,197,212.70 | 1,377,976.21 | 841,548.56 | 1,338,490.87 | 15,767,274.21 |
(1)计提 | 5,012,045.87 | 7,197,212.70 | 1,377,976.21 | 841,548.56 | 1,338,490.87 | 15,767,274.21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89,729.90 | 1,595,079.59 | 176,233.68 | 132,012.14 | 3,393,055.31 | |
(1)处置或报废 | 1,489,729.90 | 1,595,079.59 | 176,233.68 | 132,012.14 | 3,393,055.31 | |
4.期末余额 | 14,294,975.68 | 20,665,768.06 | 6,340,393.34 | 9,888,276.85 | 6,556,572.06 | 57,745,985.9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64,487.74 | 264,487.7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264,487.74 | 264,487.74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0,180,522.67 | 72,855,545.18 | 3,413,785.04 | 1,630,051.86 | 3,444,526.49 | 271,524,431.2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1,818,509.48 | 71,003,564.96 | 3,778,055.04 | 2,001,751.03 | 4,435,657.09 | 273,037,537.6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机器设备 | 1,126,164.15 | 886,781.49 | 239,382.66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3,275,089.60 |
运输设备 | 43,829.26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9,399,346.51 | 办理中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753,087.34 | 4,220,195.89 |
合计 | 753,087.34 | 4,220,195.8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其他 | 753,087.34 | 753,087.34 | 4,220,195.89 | 4,220,195.89 | ||
合计 | 753,087.34 | 753,087.34 | 4,220,195.89 | 4,220,195.89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种植业 | 合计 |
果树 |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1,862.18 | 201,862.18 |
(1)外购 | 201,862.18 | 201,862.18 |
(2)自行培育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201,862.18 | 201,862.1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 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1,862.18 | 201,862.18 |
2.期初账面价值 |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房屋 | 租赁设备 | 租赁土地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3,166,711.60 | 10,468,273.30 | 1,757,979.86 | 55,392,964.7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244,601.32 | 10,479,731.07 | 29,724,332.39 | |
新增租赁 | 19,244,601.32 | 10,479,731.07 | 29,724,332.3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6,166,670.57 | 26,166,670.57 | ||
处置 | 26,166,670.57 | 26,166,670.57 | ||
4.期末余额 | 36,244,642.35 | 10,468,273.30 | 12,237,710.93 | 58,950,626.5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3,773,120.89 | 1,742,848.13 | 146,498.37 | 25,662,467.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8,855,857.25 | 998,395.32 | 262,561.22 | 10,116,813.79 |
(1)计提 | 8,855,857.25 | 998,395.32 | 262,561.22 | 10,116,813.79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939,802.17 | 17,939,802.17 | ||
(1)处置 | 17,939,802.17 | 17,939,802.17 |
4.期末余额 | 14,689,175.97 | 2,741,243.45 | 409,059.59 | 17,839,479.0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1,555,466.38 | 7,727,029.85 | 11,828,651.34 | 41,111,147.5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393,590.71 | 8,725,425.17 | 1,611,481.49 | 29,730,497.37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著作权 | 软件 | 特许经营权 | 特许资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2,632,418.05 | 10,447,400.00 | 12,300.00 | 3,401,364.46 | 1,086,116,863.37 | 35,351,000.00 | 1,207,961,345.8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1,238.93 | 3,837,406.79 | 3,958,645.72 | ||||
(1)购置 | 121,238.93 | 121,238.93 | |||||
(2)特许经营权建造 | 3,837,406.79 | 3,837,406.7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122,564.43 | 22,122,564.43 | |||||
(1)处置 | 22,122,564.43 | 22,122,564.43 | |||||
4.期末余额 | 72,632,418.05 | 10,447,400.00 | 12,300.00 | 3,522,603.39 | 1,067,831,705.73 | 35,351,000.00 | 1,189,797,427.17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8,555,393.09 | 3,649,863.46 | 12,300.00 | 2,657,778.33 | 234,831,000.24 | 989,383.33 | 250,695,718.4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73,574.03 | 940,829.99 | 499,005.25 | 43,274,588.85 | 1,767,691.44 | 48,055,689.56 |
(1)计提 | 1,573,574.03 | 940,829.99 | 499,005.25 | 43,274,588.85 | 1,767,691.44 | 48,055,689.5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122,564.43 | 22,122,564.43 | |||||
(1)处置 | 22,122,564.43 | 22,122,564.43 | |||||
4.期末余额 | 10,128,967.12 | 4,590,693.45 | 12,300.00 | 3,156,783.58 | 255,983,024.66 | 2,757,074.77 | 276,628,843.5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2,503,450.93 | 5,856,706.55 | 365,819.81 | 811,848,681.07 | 32,593,925.23 | 913,168,583.5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4,077,024.96 | 6,797,536.54 | 743,586.13 | 851,285,863.13 | 34,361,616.67 | 957,265,627.4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中持建设 | 234,452,992.74 | 234,452,992.74 | ||
河南鼎鑫 | 18,617,651.70 | 18,617,651.70 | ||
河南汇通 | 7,010,000.00 | 7,010,000.00 | ||
温华环境 | 4,756,392.37 | 4,756,392.37 | ||
合计 | 264,837,036.81 | 264,837,036.81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处置 | |||
河南鼎鑫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河南汇通 | 3,305,805.62 | 3,305,805.62 | ||
合计 | 11,305,805.62 | 11,305,805.62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中持建设 | 中持建设主要从事环保设备、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销售;废水生化处理药剂、菌剂的研发、销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等业务。本公司于2018年4月完成对中持建设60%股权的收购,合并成本为252,000,000.00元,享有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17,547,007.26元,合并形成商誉234,452,992.74元。与本公司收购中持建设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系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商誉所在资产组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本期资产组构成未发生变化 | 是 |
河南鼎鑫 | 河南鼎鑫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聚氯化铝(铁)、聚合硫酸铁(水处理剂)等净水材料的。本公司2019年3月完成对河南鼎鑫58.81%股权的收购,合并成本为31,200,000.00元,享有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12,582,348.30元,合并形成商誉18,617,651.70元。与本公司收购河南鼎鑫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系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商誉所在资产组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本期资产组构成未发生变化。 | 是 |
河南汇通 | 河南汇通主要从事环境工程项目、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本公司于2018年4月完成对河南汇通95%股权的收购18,190,000.00元,享有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11,180,000.00元,合并形成商誉7,010,000.00元。与本公司收购河南汇通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系包含商誉的资产组。2023年河南汇通投资的乙酸钠产线投产,与乙酸钠相关的现金流与原资产组可以区分,原资产组构成未发生变化。 | 是 |
温华环境 | 温华环境主要从事水处理设备生产制造和安装销售,本公司于2019年3月完成对温华环境65%股权的收购,合并成本为7,800,000.00元,享有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3,043,607.63元,合并形成商誉4,756,392.37元。与本公司收购温华环境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系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商誉所在资产组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中持建设 | 402,232,957.83 | 537,240,000.00 | 5年 | 增长率:32.98%、0.96%、0.96%、0%、0% 利润率:22.51%-22.74% 折现率:9.02% | 收入增长率: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2024-2028年预测确定 利润率:根据预测的未来销售收入、营业成本、经营费用等计算 折现率: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 增长率:0% 利润率:22.51% 折现率:9.02 % | 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 | |
河南鼎鑫 | 42,711,613.83 | 49,350,000.00 | 5年 | 增长率:1.19%、5.71%、2.61%、2.22%、0% 利润率:11.04%-14.71% 折现率:13.75% | 收入增长率: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2024-2028年预测确定 利润率:根据预测的未来销售收入、营业 | 增长率:0% 利润率:14.71% 折现率:13.75% | 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 |
成本、经营费用等计算 折现率: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 ||||||||
河南汇通 | 3,899,151.98 | 8,059,800.00 | 5年 | 增长率:5% 利润率:15% 折现率:13.89% | 收入增长率: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2024-2028年预测确定 利润率:根据预测的未来销售收入、营业成本、经营费用等计算 折现率: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 增长率:0% 利润率:15% 折现率:13.89% | 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 | |
温华环境 | 7,914,808.65 | 20,351,500.00 | 5年 | 增长率:4%,5%,5%,5%,5%; 利润率:11.93%-12.04% 折现率:12.40% | 收入增长率: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2024-2028年预测确定 利润率:根据预测的未来销售收入、营业成本、经营费用等计算 折现率: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 增长率:0% 利润率:12.04% 折现率:12.40% | 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 | |
合计 | 456,758,532.29 | 615,001,300.00 | / | / | / | / |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等 | 7,339,177.48 | 171,000.00 | 3,505,575.81 | 4,004,601.67 | |
合计 | 7,339,177.48 | 171,000.00 | 3,505,575.81 | 4,004,601.67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23,895,280.35 | 36,456,724.33 | 177,699,830.27 | 28,323,907.8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4,175,909.04 | 626,386.36 | 1,306,698.12 | 196,004.72 |
可抵扣亏损 | 11,840,438.02 | 2,629,699.73 | 18,044,769.57 | 3,831,069.20 |
绩效挂钩工资 | 28,370,301.30 | 4,255,545.20 | 22,116,633.16 | 3,317,494.97 |
特许经营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5,756,444.05 | 1,439,111.01 | 8,197,829.27 | 2,049,457.32 |
递延收益 | 4,942,559.00 | 947,362.60 | 4,802,266.27 | 931,097.78 |
预计负债 | 16,783,419.09 | 4,170,521.47 | 15,562,378.54 | 3,865,261.34 |
售后回租计税差异 | 11,161,824.70 | 2,790,456.18 | 1,634,356.40 | 408,589.1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000,000.00 | 300,000.00 | 2,000,000.00 | 300,000.00 |
租赁负债计价差异 | 29,325,455.21 | 5,518,566.80 | 25,265,165.07 | 4,641,928.88 |
合计 | 338,251,630.76 | 59,134,373.68 | 276,629,926.67 | 47,864,811.19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5,473,704.65 | 3,424,313.90 | 17,014,105.12 | 3,723,800.42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使用权资产计价差异 | 31,186,440.49 | 5,871,127.27 | 29,730,497.37 | 5,722,931.7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4,185,484.64 | 2,127,822.70 | 14,185,484.64 | 2,127,822.70 |
特许经营权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110,327,031.94 | 27,581,758.01 | 97,827,147.39 | 24,456,786.85 |
合计 | 171,172,661.72 | 39,005,021.88 | 158,757,234.52 | 36,031,341.70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518,475.02 | 53,615,898.66 | 4,625,340.04 | 43,239,471.1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518,475.02 | 33,486,546.86 | 4,625,340.04 | 31,406,001.66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特许经营权-PPP项目 | 335,927,847.75 | 1,693,970.36 | 334,233,877.39 | 343,727,052.06 | 1,718,635.26 | 342,008,416.80 |
未结算工程款 | 3,375,000.00 | 168,750.00 | 3,206,250.00 | 4,522,180.89 | 226,109.05 | 4,296,071.84 |
预付股权收购款 | 17,305,647.26 | 17,305,647.26 |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14,296,725.16 | 14,296,725.16 | 1,032,500.00 | 1,032,500.00 | ||
合计 | 370,905,220.17 | 1,862,720.36 | 369,042,499.81 | 349,281,732.95 | 1,944,744.31 | 347,336,988.64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4,913,348.52 | 4,913,348.52 | 质押 | 保证金等 | 5,707,581.70 | 5,707,581.70 | 质押 | 保证金等 |
应收票据 | 2,366,993.02 | 2,366,993.02 | 质押 | 未终止确认的背书未到期票据 | 15,506,698.41 | 15,506,698.41 | 质押 | 未终止确认的背书未到期票据 |
固定资产 | 44,230,088.49 | 41,753,459.93 | 抵押 | 借款的抵押物 | 44,230,088.49 | 43,876,248.41 | 抵押 | 借款的抵押物 |
无形资产1 | 38,295,400.00 | 33,443,883.48 | 抵押 | 借款的抵押物 | 38,295,400.00 | 34,209,944.64 | 抵押 | 借款的抵押物 |
无形资产2 | 1,018,092,358.73 | 802,116,073.50 | 质押 | 借款、售后租回融资租赁的质押物 | 1,014,254,951.94 | 839,458,476.60 | 质押 | 借款、售后租回融资租赁的质押物 |
应收账款 | 230,968,538.24 | 228,737,302.17 | 质押 | 借款、售后租回融资租赁的质押物 | 207,658,199.79 | 206,164,803.83 | 质押 | 借款、售后租回融资租赁的质押物 |
合同资产 | 13,168,379.72 | 13,102,537.82 | 质押 | 借款、售后租回融资租赁的质押物 | 12,355,953.01 | 12,294,173.25 | 质押 | 借款、售后租回融资租赁的质押物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35,609,378.33 | 333,931,331.44 | 质押 | 借款、售后租回融资租赁的质押物 | 343,727,052.06 | 342,008,416.80 | 质押 | 借款、售后租回融资租赁的质押物 |
长期股权投资 | 63,661,484.00 | 63,661,484.00 | 质押 | 反担保的质押物 | ||||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 200,415,315.94 | 200,415,315.94 | 质押 | 借款、售后租回融资租赁的质押物 | 200,415,315.94 | 200,415,315.94 | 质押 | 借款、售后租回融资租赁的质押物 |
合计 | 1,951,721,284.99 | 1,724,441,729.82 | / | / | 1,882,151,241.34 | 1,699,641,659.58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619,259,895.54 | 395,630,239.16 |
信用借款 | 99,696,800.00 | 100,000,000.00 |
贴现借款 | 10,770,410.00 | 18,000,000.00 |
合计 | 729,727,105.54 | 513,630,239.16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保证借款明细如下:
借款人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 84,554,571.90 | 28,167,945.90 |
股东及外部单位提供的担保*1 | 534,705,323.64 | 367,462,293.26 |
合计 | 619,259,895.54 | 395,630,239.16 |
*1:其中包括中持股份通过交通银行航信链业务、北京银行京信链业务,以中持碧泽、温华环境、中持建设等公司对中持股份的应收账款进行保理取得的借款9,000,590.80元。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7,2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7,837,390.11 | |
信用证 | 9,241,043.90 | 3,320,000.00 |
合计 | 9,241,043.90 | 18,357,390.11 |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账款 | 850,887,976.92 | 693,684,456.85 |
合计 | 850,887,976.92 | 693,684,456.85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未结算的工程款、设备款等 | 40,589,156.40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40,589,156.4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履约预收工程款 | 13,582,621.75 | 78,899,819.69 |
未履约预收商品款 | 14,100,266.24 | 13,692,532.95 |
未履约预收服务款 | 537,614.68 | |
合计 | 27,682,887.99 | 93,129,967.3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3,538,435.72 | 256,152,384.70 | 244,110,059.40 | 45,580,761.0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20,969.59 | 17,519,969.99 | 17,560,528.20 | 80,411.38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33,659,405.31 | 273,672,354.69 | 261,670,587.60 | 45,661,172.40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3,256,083.26 | 218,697,274.15 | 206,890,993.34 | 45,062,364.07 |
二、职工福利费 | 12,683,820.91 | 12,683,117.59 | 703.32 | |
三、社会保险费 | 251,442.38 | 11,067,401.97 | 11,168,475.94 | 150,368.41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09,426.71 | 10,035,529.24 | 10,140,839.96 | 104,115.99 |
工伤保险费 | 14,143.35 | 742,768.84 | 732,058.62 | 24,853.57 |
生育保险费 | 27,872.32 | 289,103.89 | 295,577.36 | 21,398.85 |
四、住房公积金 | 27,294.25 | 12,469,715.53 | 12,129,684.56 | 367,325.22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615.83 | 1,234,172.14 | 1,237,787.97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33,538,435.72 | 256,152,384.70 | 244,110,059.40 | 45,580,761.02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11,008.38 | 16,876,252.40 | 16,906,849.40 | 80,411.38 |
2、失业保险费 | 9,961.21 | 643,717.59 | 653,678.80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20,969.59 | 17,519,969.99 | 17,560,528.20 | 80,411.3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3,773,745.94 | 2,974,401.30 |
企业所得税 | 25,455,554.25 | 15,177,234.15 |
个人所得税 | 734,226.00 | 637,984.2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64,757.07 | 162,171.81 |
教育费附加 | 1,130,191.09 | 136,350.92 |
土地使用税 | 180,734.41 | 165,724.14 |
房产税 | 205,476.22 | 165,749.61 |
其他 | 181,139.97 | 93,783.03 |
合计 | 53,225,824.95 | 19,513,399.25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1,078,293.34 | 1,591,163.71 |
应付股利 | 1,437,254.56 | 3,156,117.56 |
其他应付款 | 30,843,636.15 | 16,282,588.09 |
合计 | 33,359,184.05 | 21,029,869.3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691,617.99 | 977,288.63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386,675.35 | 613,875.08 |
合计 | 1,078,293.34 | 1,591,163.71 |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子公司应付少数股东 | 1,437,254.56 | 3,156,117.56 |
合计 | 1,437,254.56 | 3,156,117.56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26,936,435.70 | 13,257,738.62 |
已结算尚未支付的经营款项 | 2,966,816.76 | 1,937,196.54 |
保证金及押金 | 786,541.00 | 996,541.00 |
其他 | 153,842.69 | 91,111.93 |
合计 | 30,843,636.15 | 16,282,588.09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注1) | 103,925,307.06 | 70,417,770.80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注2) | 42,485,961.52 | 35,636,014.14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8,884,664.53 | 13,623,683.46 |
合计 | 155,295,933.11 | 119,677,468.40 |
其他说明:
注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保证借款期末余额构成详见本附注“七、45 长期借款”。注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构成详见本附注“七、48 长期应付款注1”。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提增值税 | 81,189,801.37 | 82,182,508.70 |
未终止确认的背书未到期票据 | 2,366,993.02 | 15,506,698.41 |
合计 | 83,556,794.39 | 97,689,207.1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注1) | 92,494,900.00 | |
质押+保证借款(注2) | 401,285,825.60 | 404,390,206.76 |
抵押+质押+保证借款(注3) | 200,000,000.00 | 210,000,000.00 |
合计 | 601,285,825.60 | 706,885,106.76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保证借款期末余额构成如下:
借款人 | 借款银行 | 借款本金 | 保证担保人 | 质押物 | 期末余额 | 借款期间 | 担保是否履约完毕 | |
长期借款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中持股份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50,000,000.00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许国栋提供反担保。 | 37,848,637.80 | 2021/7/2至2024/7/1 | 否 |
注2:质押及保证借款期末余额构成如下:
借款人 | 借款银行 | 借款本金 | 保证担保人 | 质押物 | 期末余额 | 借款期间 | 担保是否履行完毕 | |
长期借款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中持股份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72,994,900.00 | 清河县中持水务有 | 中持股份以中持(江苏)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股权为该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质押股权账面价值120,495,315.94元。 | 39,994,900.00 | 13,716,669.26 | 2022/7/29至2027/7/28 | 否 |
借款人 | 借款银行 | 借款本金 | 保证担保人 | 质押物 | 期末余额 | 借款期间 | 担保是否履行完毕 | |
长期借款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
沧州中持 | 中国建设银行沧州财苑支行 | 6,000,000.00 | 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沧州中持以应收账款收费权为该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财苑支行签订最高额应收账款(收费权)质押合同,收费权名称为污水处理收费权,权属证明为《献县清源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权利到期日为自开始商业运营日起7年。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质押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1,921,113.67元、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25,285,350.47元。 | 375,000.00 | 2017/8/25至2024/7/25 | 否 | |
9,000,000.00 | 562,500.00 | 2017/11/9至2024/7/25 | 否 | |||||
9,000,000.00 | 562,500.00 | 2017/11/28至2024/7/25 | 否 | |||||
肃宁中持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 | 60,000,000.00 | 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肃宁中持以应收账款收费权为该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签订权利质押合同,收费权名称为污水处理服务费,权属证明为《肃宁县污水处理厂T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该项目于2018年5月由肃宁中持开始商业运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质押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5,462,066.17元、特许经营权账面 | 15,075,125.19 | 5,000,000.00 | 2019/4/18至2027/4/17 | 否 |
借款人 | 借款银行 | 借款本金 | 保证担保人 | 质押物 | 期末余额 | 借款期间 | 担保是否履行完毕 | |
长期借款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价值41,869,953.61元。 | ||||||||
江山中持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山支行 | 36,000,000.00 | 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江山中持以应收账款收费权为该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山支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质押物名称为特许经营期内污水处理费收费权,权属证明为《浙江省江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质押应收账款账面价值5,032,041.73元、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41,562,354.56元。 | 5,500,000.00 | 2015/10/19至2024/10/11 | 否 | |
东阳中持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 43,000,000.00 | 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东阳中持以应收账款收费权为该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订权利质押合同,收费权名称为应收账款,权属证明为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工程PPP项目合同项目收入(含政府付费,政府方上级补助资金,可行性缺口补助额,商业运营等所有收入),该项目于2021年4月由东阳中持开始商业运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质押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5,709,470.46元,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为56,544,897.84元。 | 36,263,200.41 | 2,000,000.00 | 2021/2/20至2032/12/20 | 否 |
任丘中持 | 中国农业银 | 41,500,000.00 | 本公司提供 | 任丘中持以应收账款收费权为该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丘市支行 | 30,400,000.00 | 3,200,000.00 | 2021/6/3至2034/5/18 | 否 |
60,000,000.00 | 43,152,600.00 | 4,540,000.00 | 2021/6/28至2034/5/18 | 否 | ||||
否 | ||||||||
否 |
借款人 | 借款银行 | 借款本金 | 保证担保人 | 质押物 | 期末余额 | 借款期间 | 担保是否履行完毕 | |
长期借款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丘市支行 | 连带责任保证 | 签订权利质押合同,收费权名称为污水处理服务费,权属证明为《任丘市城东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该项目于2017年7月由任丘中持开始商业运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质押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41,263,605.84元,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为144,414,166.77元。 | 否 | |||||
宁晋中持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晋县支行 | 180,000,000.00 | 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宁晋中持以应收账款收费权为该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晋县支行签订权利质押合同,收费权名称为污水处理服务费,权属证明为《宁晋县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该项目于2018年10月开始商业运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质押应收账款账面价值5,490,347.68元、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57,656,779.60元、合同资产账面价值9,080,511.44元、其他非流动资产181,557,409.90元。 | 112,000,000.00 | 13,000,000.00 | 2018/8/14至2033/2/8 | 否 |
任丘水务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股份有 | 86,000,000.00 | 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任丘水务以应收账款收费权为该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任丘市支行签订权利质押合同,收费权名称为污水处理服务费,权属证明为《任丘市雁翎污水处理厂及排水管网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 18,000,000.00 | 2,000,000.00 | 2018/12/28至2033/12/17 | 否 |
6,500,000.00 | 700,000.00 | 2019/1/31至2033/12/17 | 否 | |||||
18,000,000.00 | 2,000,000.00 | 2019/4/30至2033/12/17 | 否 | |||||
3,200,000.00 | 360,000.00 | 2019/6/24至2033/12/17 | 否 |
借款人 | 借款银行 | 借款本金 | 保证担保人 | 质押物 | 期末余额 | 借款期间 | 担保是否履行完毕 | |
长期借款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限公司任丘市支行 | 该项目包括已建北辛庄乡污水处理厂、新建城南污水处理厂、新建排水改造工程三个子项目,其中北辛庄乡污水处理厂已于2018年5月开始正式商业运营,新建城南污水处理厂、新建排水改造工程于2019年12月开始正式商业运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质押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8,711,969.92元、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82,525,876.20元、合同资产1,050,109.84元、其他非流动资产54,380,665.89元。 | 6,500,000.00 | 700,000.00 | 2019/11/27至2033/12/17 | 否 | |||
3,200,000.00 | 360,000.00 | 2020/3/25至2033/12/17 | 否 | |||||
清河环中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河县支行 | 75,000,000.00 | 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清河环中以应收账款收费权为该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清河县支行签订权利质押合同,以《清河县碧蓝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书》及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形成的应收账款为该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该项目于2022年1月开始运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质押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7,570,075.26元、合同资产账面价值为1,184,378.82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13,872,213.12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81,891,158.89元。 | 18,600,000.00 | 1,500,000.00 | 2020/9/25至2040/9/15 | 否 |
20,000,000.00 | 2021/1/4至2040/9/15 | 否 | ||||||
15,000,000.00 | 2021/9/10至2040/9/15 | 否 | ||||||
7,600,000.00 | 2021/12/8至2040/9/15 | 否 | ||||||
4,500,000.00 | 2022/4/13至2040/9/15 | 否 | ||||||
3,300,000.00 | 2022/9/22至2040/9/15 | 否 |
注3:质押、抵押及保证借款期末余额构成如下:
借款人 | 借款 银行 | 保证 担保人 | 抵押物 | 质押物 | 期末余额 | 借款期间 | 担保是否履约完毕 | |
长期借款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宜兴中持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本公司 | 宜兴中持以无形资产-土地和固定资产-有机质处理中心的设备为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与中国光大银行无锡分行签订抵押合同,权属证明为《苏(2018)宜兴不动产权第0001166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无形资产-土地账面价值为33,443,883.48元,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41,753,459.93元。 | 宜兴中持以应收账款收费权为该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与中国光大银行无锡分行签订权利质押合同,权属证明为《宜兴城市污水资源概念厂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特许经营协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质押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803,108.84元、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为114,194,837.06元。 | 200,000,000.00 | 10,000,000.00 | 2021/9/28至2031/9/27 | 否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29,278,316.89 | 12,910,622.49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4,948,466.24 | 1,269,140.88 |
合计 | 24,329,850.65 | 11,641,481.61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304,602,204.12 | 347,062,273.54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304,602,204.12 | 347,062,273.5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378,223,793.61 | 442,352,500.00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73,621,589.49 | 95,290,226.46 |
合计 | 304,602,204.12 | 347,062,273.54 |
其他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后需支付的最低融资租赁付款额如下:
剩余租赁期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2,456,806.67 |
1-2年(含2年) | 53,947,951.11 |
2至3年(含3年) | 56,932,440.00 |
3年以上 | 267,343,402.50 |
合计 | 440,680,600.28 |
2023年12月31日及以后到期的售后租回融资租赁交易明细:
租赁单位名称 | 租赁本金 | 特许经营权 账面价值 | 保证金 | 累计归还本金金额 | 累计支付利息金额 | 2024年度本金支付计划 (注1) | 2024年度利息支付计划(注1) | 2025年度及以后本金支付计划 | 2025年度及以后利息支付计划 | 租赁起始日/担保起始日 | 租赁 到期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方式 | 担保是否到期 |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19,746,114.79 | 8,750,000.00 | 5,385,477.22 | 7,000,000.00 | 3,929,941.17 | 54,250,000.00 | 11,935,255.50 | 2022/9/21 | 2032/9/20 | 2035/9/20 | 注1 | 否 | |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64,105,912.15 | 12,500,000.00 | 7,556,872.50 | 10,000,000.00 | 5,614,201.67 | 77,500,000.00 | 17,050,364.99 | 2022/9/21 | 2032/9/20 | 2035/9/20 | 否 | ||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17,791,007.42 | 5,625,000.00 | 3,104,342.50 | 4,500,000.00 | 2,526,390.75 | 34,875,000.00 | 7,672,664.25 | 2022/9/21 | 2032/9/20 | 2035/9/20 | 否 | ||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36,389,908.52 | 5,000,000.00 | 2,759,415.56 | 4,000,000.00 | 2,245,680.67 | 31,000,000.00 | 6,820,146.00 | 2022/9/21 | 2032/9/20 | 2035/9/20 | 否 | ||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 | 65,000,000.00 | 38,163,475.79 | 8,125,000.00 | 4,461,716.67 | 6,500,000.00 | 3,649,231.08 | 50,375,000.00 | 11,105,070.86 | 2022/9/21 | 2032/9/20 | 2035/9/20 | 否 |
租赁单位名称 | 租赁本金 | 特许经营权 账面价值 | 保证金 | 累计归还本金金额 | 累计支付利息金额 | 2024年度本金支付计划 (注1) | 2024年度利息支付计划(注1) | 2025年度及以后本金支付计划 | 2025年度及以后利息支付计划 | 租赁起始日/担保起始日 | 租赁 到期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方式 | 担保是否到期 |
限公司 | ||||||||||||||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78,958,080.19 | 10,000,000.00 | 5,518,831.10 | 8,000,000.00 | 4,491,361.33 | 62,000,000.00 | 13,640,292.01 | 2022/9/21 | 2032/9/20 | 2035/9/20 | 否 | ||
合计 | 400,000,000.00 | 255,154,498.86 | 50,000,000.00 | 28,786,655.55 | 40,000,000.00 | 22,456,806.67 | 310,000,000.00 | 68,223,793.61 |
注1:本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RHZL-2022-101-0553-AYZC的《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类),由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中持股份的以下子公司以其特许经营权进行质押:
(1)清河县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以租赁物为抵押物、以清河县碧蓝污水处理厂投资改造和委托运营项目收益权为质押物、以清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投资改造和委托运营项目收益权为质押物、以清河县洗绒洗毛集中区工业污水处理站投资改造和委托运营项目收益权为质押物(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以沧州中持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所持清河县中持水务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为质押物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清河中持质押物的账面价值如下:
质押物 | 长期股权投资 | 应收账款 | 合同资产 | 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资产 |
清河县碧蓝污水处理厂投资改造和委托运营项目收益权 | 18,671,474.19 | 293,603.74 | 6,162,432.79 | |
清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投资改造和委托运营项目收益权 | 14,043,322.64 | 321,953.35 | 8,677,226.13 | |
清河县洗绒洗毛集中区工业污水处理站投资改造和委托运营项目收益权 | 12,827,167.86 | 1,171,980.63 | 1,262,437.84 | |
沧州中持持有清河中持的10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 10,000,000.00 |
(2)焦作中持以沁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B0T项目和博爱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运营管理项目的收益权(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为质押物、以本公司所持焦作中持100%的股权为质押物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3年12月31日,焦作中持质押物的账面价值如下:
质押物 | 长期股权投资 | 应收账款 | 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 |
本公司持有焦作中持的10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 20,000,000.00 | ||
沁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收益权 | 7,283,400.00 | 45,610,257.57 | |
博爱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运营管理项目收益权 | 4,236,100.07 | 13,396,008.22 |
(3)三门峡中持以义马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及整体化特许经营项目的收益权(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为质押物、以本公司所持三门峡中持100%的股权为质押物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三门峡中持质押物的账面价值如下:
质押物 | 长期股权投资 | 应收账款 | 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 |
义马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及整体化特许经营项目收益权 | 7,010,521.13 | 43,338,823.88 | |
本公司持有三门峡中持100%股权,标的价值1,000.00万元 | 10,000,000.00 |
(4)安阳中持以安阳广润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的收益权(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为质押物、以本公司所持安阳中持100%的股权为质押物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安阳中持质押物的账面价值如下:
质押物 | 长期股权投资 | 应收账款 | 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 |
安阳广润工业园收益权 | 8,403,829.98 | 35,082,572.84 | |
本公司持有安阳中持100%股权,标的价值1,000.00万元 | 10,000,000.00 |
(5)清河亿中以清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收益权(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为质押物、以本公司所持清河亿中94%的股权为质押物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3年12月31日,清河亿中质押物的账面价值如下:
质押物 | 长期股权投资 | 应收账款 | 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 |
本公司持有清河亿中94.9799%股权,标的价值1,892.00万元 | 18,920,000.00 | ||
清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收益权 | 1,648,259.29 | 36,448,263.36 |
(6)义马中持以租赁物为抵押物、以义马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及特许经营项目的收益权(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为质押物、以本公司所持义马中持100%的股权为质押物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义马中持质押物的账面价值如下:
质押物 | 长期股权投资 | 应收账款 | 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 |
义马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及特许经营项目收益权 | 12,649,427.44 | 50,313,718.40 | |
本公司持有义马中持100%股权,标的价值1,100.00万元 | 11,000,000.00 |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特许经营权后续更新支出 | 16,138,360.73 | 17,979,987.87 | 大修支出 |
合计 | 16,138,360.73 | 17,979,987.87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8,983,266.24 | 487,849.06 | 8,063,639.69 | 21,407,475.61 | 政府补贴 |
合计 | 28,983,266.24 | 487,849.06 | 8,063,639.69 | 21,407,475.6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55,319,480.00 | 255,319,48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657,251,065.52 | 17,944.82 | 657,269,010.34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657,251,065.52 | 17,944.82 | 657,269,010.3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增加资本公积17,944.82元,详见附注“十、2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 10,357,661.94 | 10,357,661.94 |
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0,357,661.94 | 10,357,661.94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0,357,661.94 | 10,357,661.94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3,762,694.28 | 24,819,969.59 | 68,582,663.87 | |
合计 | 43,762,694.28 | 24,819,969.59 | 68,582,663.87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盈余公积本期增加为提取当期的法定盈余公积。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694,659,305.04 | 627,666,532.3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694,659,305.04 | 627,666,532.3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3,388,406.11 | 120,304,505.1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4,819,969.59 | 4,035,072.77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8,510,701.20 | 49,276,659.64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84,717,040.36 | 694,659,305.0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598,698,168.66 | 1,067,600,007.64 | 1,435,398,656.16 | 968,302,284.98 |
其他业务 | 256,200.00 | 86,482.80 | 71,585.71 | 3,539.82 |
合计 | 1,598,954,368.66 | 1,067,686,490.44 | 1,435,470,241.87 | 968,305,824.80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服务 | 755,011,135.23 | 515,155,013.53 |
运营服务 | 611,296,110.83 | 393,816,458.20 |
技术产品销售与技术服务 | 232,647,122.60 | 158,715,018.71 |
合计 | 1,598,954,368.66 | 1,067,686,490.4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801,967.28 | 940,683.49 |
教育费附加 | 2,133,120.39 | 789,307.92 |
土地使用税 | 1,131,297.47 | 1,083,799.96 |
印花税 | 975,177.19 | 719,910.52 |
其他 | 1,399,118.90 | 995,990.13 |
合计 | 8,440,681.23 | 4,529,692.02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4,491,541.83 | 12,398,758.08 |
业务招待费 | 7,174,098.61 | 7,475,434.12 |
业务开发费 | 4,718,592.86 | 7,018,292.28 |
交通差旅费 | 5,021,349.46 | 4,803,968.96 |
办公费 | 1,279,574.94 | 1,602,189.82 |
其他 | 434,572.30 | 193,515.62 |
合计 | 33,119,730.00 | 33,492,158.88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0,774,015.00 | 83,192,634.82 |
折旧摊销费 | 18,784,706.79 | 19,220,421.38 |
业务招待费 | 6,859,132.87 | 8,321,822.52 |
交通差旅费 | 3,878,273.33 | 3,639,110.23 |
中介咨询费 | 8,332,488.51 | 10,381,531.74 |
办公费 | 9,625,589.23 | 8,211,422.92 |
短期租赁及物业水电费 | 2,356,716.99 | 4,155,995.25 |
其他 | 2,077,580.97 | 1,173,126.29 |
合计 | 132,688,503.69 | 138,296,065.15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6,748,373.93 | 31,388,981.41 |
耗用材料 | 18,116,116.86 | 13,395,902.36 |
折旧摊销 | 2,347,979.86 | 2,475,734.25 |
委外开发费 | 1,851,171.23 | 5,015,936.77 |
其他 | 6,439,579.06 | 4,115,132.05 |
合计 | 55,503,220.94 | 56,391,686.84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86,228,245.63 | 75,501,219.20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1,151,875.24 | 1,417,362.17 |
减:利息收入 | 4,023,592.78 | 4,562,020.99 |
汇兑损益 | -107,930.80 | -148,983.98 |
手续费 | 1,391,757.61 | 1,418,156.39 |
合计 | 83,488,479.66 | 72,208,370.62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8,583,885.45 | 21,741,479.70 |
增值税退税收入 | 3,399,207.03 | 2,293,969.54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200,720.45 | 6,256.82 |
合计 | 12,183,812.93 | 24,041,706.06 |
其他说明:
补助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环科园财政审计局宜兴城市污水资源概念厂优惠补贴 | 6,000,000.00 | 6,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增值税退税收入 | 3,399,207.03 | 2,293,969.54 | 与收益相关 |
面向未来的水处理技术研发、示范和转化平台建设 | 1,476,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太湖治理专项切块资金 | 492,083.39 | 与资产相关 |
补助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稳扩岗补贴 | 232,191.75 | 383,322.63 | 与收益相关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200,720.45 | 6,256.82 | 与收益相关 |
政府失业金返还 | 133,675.55 | 95,442.99 | 与收益相关 |
个税返还手续费 | 22,919.30 | 80,237.86 | 与收益相关 |
土地返还款 | 47,790.90 | 57,349.08 | 与资产相关 |
南京321引进计划 | 47,765.40 | 47,765.40 | 与资产相关 |
湿地生态系统重构及河滩地水质净化与储存研究与示范课题结题 | 8,26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廊坊环城水系景观构建与水生态重构技术研究及示范课题结题 | 3,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创聚江宁”创新型企业家培养计划 | 1,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协助廊坊市水资源调研与区域网水质水量联合调度平台研究课题结题 | 1,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招标项目的财政补贴 | 9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 | 131,459.16 | 81,361.74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12,183,812.93 | 24,041,706.06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0,211,606.46 | 18,471,268.8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416,029.62 | -690,664.4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2,527,163.12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85,138.33 | |
合计 | 18,580,715.17 | 20,307,767.47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9,472,860.56 | -18,854,346.4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7,583,889.90 | -9,249,729.4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损失 | 932,693.29 | 1,432,360.98 |
合计 | -50,956,277.37 | -26,671,714.86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796,576.94 | -23,612,740.16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426,673.91 | |
合计 | -796,576.94 | -24,039,414.07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 2,097,544.09 | 130,783.21 |
处置无形资产收益 | 381,672.56 | 283,185.84 |
处置使用权资产收益 | 702,330.92 | |
合计 | 3,181,547.57 | 413,969.05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无法支付的款项 | 570,193.32 | 101,459.69 | 570,193.32 |
赔款收入 | 5,809,340.00 | 600,014.01 | 5,809,340.00 |
其他 | 62,694.10 | 2,444.36 | 62,694.10 |
政府补助 | 30,000.00 | ||
合计 | 6,442,227.42 | 733,918.06 | 6,442,227.4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4,581.11 | 708.30 | 4,581.11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4,581.11 | 708.30 | 4,581.11 |
对外捐赠 | 678,000.00 | 231,000.00 | 678,000.00 |
非常损失 | 724,000.00 | 3,053,190.10 | 724,000.00 |
其他 | 510,891.54 | 1,038,195.88 | 510,891.54 |
合计 | 1,917,472.65 | 4,323,094.28 | 1,917,472.65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8,223,812.36 | 27,759,971.5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8,295,882.31 | -4,630,230.68 |
合计 | 29,927,930.05 | 23,129,740.8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04,745,238.8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0,711,785.8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341,885.2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49,537.26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1,290,230.75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影响 | -7,095,162.4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0,439,543.0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25,145.64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795,717.54 |
所得税费用 | 29,927,930.0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保证金、押金 | 53,807,121.03 | 10,695,353.76 |
收到单位及个人往来款等 | 9,040,235.45 | 33,511,103.02 |
营业外收入 | 5,872,034.10 | 602,457.20 |
利息收入 | 4,023,592.78 | 4,562,020.99 |
政府补助 | 1,008,094.82 | 12,285,470.05 |
合计 | 73,751,078.18 | 61,656,405.0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各类费用 | 75,000,447.21 | 79,520,965.30 |
支付保证金、押金 | 9,174,502.22 | 23,330,183.34 |
支付单位及个人往来款 | 4,195,706.95 | 28,903,197.43 |
营业外支出 | 991,874.04 | 4,322,385.98 |
冻结存款 | 487,710.80 | |
合计 | 89,362,530.42 | 136,564,442.8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银行理财产品 | 199,990,000.00 | |
合计 | 199,990,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银行理财产品 | 199,990,000.00 | |
合计 | 199,99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借款 | 8,225,839.97 | |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收到的现金 | 400,000,000.00 | |
收回筹资保证金 | 1,941,346.79 | 30,058,384.00 |
合计 | 10,167,186.76 | 430,058,384.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 35,543,201.01 | 97,250,407.53 |
租赁负债偿还数及支付租赁保证金 | 14,064,579.23 | 16,407,968.53 |
支付融资租赁保证金 | 976,510.08 | |
收购少数股权支付的现金 | 600,000.00 | 73,471,400.00 |
支付融资手续费、服务费 | 1,950,018.87 | |
偿还定向融资款 | 50,000,000.00 | |
合计 | 51,184,290.32 | 239,079,794.93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513,630,239.16 | 766,799,307.64 | 550,702,441.26 | 729,727,105.54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 | 777,302,877.56 | 72,091,744.90 | 705,211,132.66 | |||
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 | 382,698,287.68 | 35,610,122.04 | 347,088,165.64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 | 25,265,165.07 | 30,876,207.63 | 13,997,658.20 | 8,929,199.32 | 33,214,515.18 | |
合计 | 1,698,896,569.47 | 766,799,307.64 | 30,876,207.63 | 672,401,966.40 | 8,929,199.32 | 1,815,240,919.02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74,817,308.78 | 129,579,840.1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96,576.94 | 24,039,414.07 |
信用减值损失 | 50,956,277.37 | 26,671,714.8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5,767,274.21 | 11,978,023.7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0,116,813.79 | 13,270,329.80 |
无形资产摊销 | 48,055,689.56 | 54,671,389.3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505,575.81 | 3,326,505.8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181,547.57 | -413,969.0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581.11 | 708.3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85,798,449.59 | 74,431,368.8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580,715.17 | -20,307,767.4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376,427.51 | -6,845,391.8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080,545.20 | 2,215,161.1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582,283.42 | -21,599,543.0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21,149,562.25 | -455,942,980.0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6,288,748.72 | 179,728,798.37 |
其他 | -7,575,790.63 | -9,486,009.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7,906,081.37 | 5,317,593.3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67,208,512.94 | 584,980,322.8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84,980,322.88 | 256,559,164.8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2,228,190.06 | 328,421,157.99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667,208,512.94 | 584,980,322.88 |
其中:库存现金 | 111,989.15 | 158,910.4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67,081,122.23 | 584,821,412.4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5,401.56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67,208,512.94 | 584,980,322.8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4,236,052.36 |
其中:美元 | 598,084.40 | 7.0827 | 4,236,052.36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1,151,875.24 | 1,417,362.17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6,947,132.17 | 3,700,619.94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低价值资产的短期租赁费用除外) | 20,719.00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9,792,915.13 | 22,699,834.93 |
本公司已承诺但尚未开始的租赁预计未来年度现金流出的情况如下:
剩余租赁期 | 未折现租赁付款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0,251,934.79 |
1-2年(含2年) | 8,256,451.73 |
2-3年(含3年) | 6,191,357.78 |
3年以上 | 14,830,507.29 |
合计 | 39,530,251.59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9,792,915.13(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经营租赁收入 | 256,200.00 | |
合计 | 256,200.00 |
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将收到的未折现的租赁收款额如下:
剩余租赁期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年以内 | 244,800.00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PPP项目合同
1、本公司PPP项目合同主要系特许经营权的污水处理运营服务合同,是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依法依规就PPP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该合同应当同时符合下列特征(以下简称“双特征”):(1)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间内代表政府方使用PPP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2)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补偿。合同通常符合下列条件:(1)政府方控制或管制社会资本方使用PPP项目资产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对象和价格;(2)PPP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形式控制PPP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
本公司非经营性PPP项目,通常是政府付费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由可用性付费及运营维护绩效付费组成。可用性付费以市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认定的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投资额作为基数,以政府采购程序确定的合理利润率及折现率作为测算依据。
运营维护绩效付费是指政府依据项目公司所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付费。项目公司通过取得运营维护绩效付费以收回项目维护成本并获取合理利润。本公司经营性PPP项目,通常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社会资本方承担该项目合作期内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通过向政府方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配套管网投资收益和管网运营维护费收回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
2、本公司对PPP项目所提供的建造服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4号》规定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4号》确认建造类业务的收入,详见本附注“三、(二十六)3、建造类业务”,同时确认PPP项目资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PPP项目确认的合同资产-特许经营权(包括已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账面价值为347,336,415.19元;与PPP相关的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为811,848,681.07元。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7,008,046.11 | 31,388,981.41 |
耗用材料 | 18,164,789.43 | 13,395,902.36 |
折旧摊销 | 2,347,979.86 | 2,475,734.25 |
委外开发费 | 1,851,171.23 | 5,015,936.77 |
其他 | 6,439,579.06 | 4,115,132.05 |
合计 | 55,811,565.69 | 56,391,686.84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55,503,220.94 | 56,391,686.84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308,344.75 |
其他说明:
无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PLANTwin项目 | 308,344.75 | 308,344.75 | ||||
合计 | 308,344.75 | 308,344.75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设子公司情况:
名称 | 成立日期 | 持股比例(%) |
苏州中持 | 2023-03-07 | 100.00 |
吴江中持 | 2023-08-08 | 100.00 |
东阳管网 | 2023-09-06 | 60.00 |
沧州环保 | 2023-08-25 | 100.00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中持建设 | 江苏省南京市 | 10,000.00 | 江苏省南京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82.71 | 股权受让 | |
宜兴中持 | 江苏省宜兴市 | 10,000.00 | 江苏省宜兴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65.00 | 投资设立 | |
沧州中持 | 河北省沧州市 | 5,000.00 | 河北省沧州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清河中持 | 河北省邢台市 | 1,000.00 | 河北省邢台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宜城中持 | 湖北省襄阳市 | 300.00 | 湖北省襄阳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焦作中持 | 河南省沁阳市 | 2,000.00 | 河南省沁阳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河南鼎鑫 | 河南省焦作市 | 1,142.86 | 河南省焦作市 | 污水处理药剂销售 | 52.50 | 12.50 | 股权受让 |
沁阳熙旺 | 河南省沁阳市 | 200.00 | 河南省沁阳市 | 污水处理药剂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沁阳盛鑫 | 河南省沁阳市 | 50.00 | 河南省沁阳市 | 污水处理药剂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中持净水 | 北京市 | 2,000.00 | 北京市 | 环保产品销售 | 50.50 | 投资设立 | |
肃宁中持 | 河北省沧州市 | 1,610.00 | 河北省沧州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江山中持 | 浙江省衢州市 | 1,800.00 | 浙江省衢州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三门峡中持 | 河南省义马市 | 1,000.00 | 河南省义马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中持海亚 | 北京市 | 500.00 | 北京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51.00 | 投资设立 | |
东阳中持 | 浙江省金华市 | 2,407.51 | 浙江省金华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朔州中持 | 山西省朔州市 | 595.00 | 山西省朔州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正定中持 | 河北省石家庄市 | 2,500.00 | 河北省石家庄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任丘中持 | 河北省沧州市 | 2,580.00 | 河北省沧州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90.00 | 投资设立 | |
安阳中持 | 河南省安阳市 | 1,000.00 | 河南省安阳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宁晋中持 | 河北省邢台市 | 2,000.00 | 河北省邢台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70.00 | 投资设立 |
宁晋康源 | 河北省邢台市 | 100.00 | 河北省邢台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00 | 股权受让 | |
清河亿中 | 河北省邢台市 | 1,992.00 | 河北省邢台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94.98 | 投资设立 | |
河南汇通 | 河南省开封市 | 4,020.00 | 河南省开封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00 | 股权受让 | |
安徽中持 | 安徽省合肥市 | 5,000.00 | 安徽省合肥市 | 环保设备销售 | 92.50 | 投资设立 | |
任丘水务 | 河北省沧州市 | 4,000.00 | 河北省沧州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90.00 | 投资设立 | |
任丘碧蓝 | 河北省任丘市 | 50.00 | 河北省任丘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温华环境 | 北京市 | 500.00 | 北京市 | 水处理设备销售 | 70.00 | 股权受让 | |
慈溪中持 | 浙江省宁波市 | 300.00 | 浙江省宁波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00 | 股权受让 | |
东阳管网 | 浙江省金华市 | 200.00 | 浙江省金华市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60.00 | 投资设立 | |
沧州环保 | 河北省沧州市 | 100.00 | 河北省沧州市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中持碧泽 | 北京市 | 1,500.00 | 北京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66.00 | 投资设立 | |
义马中持 | 河南省三门峡市 | 1,100.00 | 河南省三门峡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清河环中 | 河北省邢台市 | 3,216.82 | 河北省邢台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95.00 | 投资设立 | |
任丘环保 | 河北省任丘市 | 1,000.00 | 河北省任丘市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30.00 | 50.00 | 投资设立 |
宿州中持 | 安徽省宿州市 | 300.00 | 安徽省宿州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新乡中持 | 河南省新乡市 | 500.00 | 河南省新乡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灌云中持 | 江苏省连云港市 | 500.00 | 江苏省连云港市 | 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传山科技 | 江苏省南京市 | 10,000.00 | 江苏省南京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浙江中持 | 浙江省宁波市 | 20,000.00 | 浙江省宁波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投资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渤海中持 | 河北省沧州市 | 300.00 | 河北省沧州市 | 污水处理相关业务投资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苏州中持 | 江苏省苏州市 | 500.00 | 江苏省苏州市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吴江中持 | 江苏省苏州市 | 500.00 | 江苏省苏州市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中持建设 | 17.29% | 8,257,820.35 | 6,917,600.00 | 31,987,632.95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中持建设 | 353,523,374.96 | 49,519,887.15 | 403,043,262.11 | 216,909,009.56 | 1,170,490.84 | 218,079,500.40 | 210,556,640.67 | 53,173,942.67 | 263,730,583.34 | 85,169,771.14 | 1,346,676.64 | 86,516,447.78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中持建设 | 220,355,862.19 | 47,749,626.15 | 47,749,626.15 | 20,043,000.13 | 118,491,346.03 | 40,318,134.77 | 40,318,134.77 | 28,631,701.03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中持股份以600,000.00元现金收购温华环境少数股东5%股权,收购后中持股份对温华环境持股比例增加至70%。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温华环境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60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600,000.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617,944.82 |
差额 | -17,944.82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17,944.82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联营企业: | ||
新疆昆仑 | 75,088,030.50 | 65,478,242.96 |
睢县水环境 | 63,661,484.00 | 59,665,869.70 |
灌云农环 | 24,071,187.75 | 24,006,451.61 |
宁波水艺 | 19,575,643.79 | 14,878,843.30 |
华氢能 | 18,501,470.45 | 24,568,666.08 |
宿州诚中 | 16,287,682.13 | 14,930,965.64 |
苏州吴江 | 9,415,395.89 | |
于都华赣 | 6,663,700.00 | |
启盘科技 | 5,226,918.67 | 4,787,428.96 |
三峡容城 | 4,976,997.97 | |
江苏中宜 | 4,596,119.07 | |
苏州富乡 | 3,888,655.94 | |
三峡雄州 | 3,208,392.70 | 2,779,643.03 |
许昌新持 | 3,120,851.93 | 2,974,153.73 |
金豫河 | 1,371,205.54 | 1,892,519.07 |
任丘建投 | 405,000.00 | |
盐城东投 | 8,937,494.32 | |
太原泓源 | 3,304,496.78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60,058,736.33 | 228,204,775.18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0,211,606.46 | 18,471,268.84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0,211,606.46 | 18,471,268.84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环科园财政审计局宜兴城市污水资源概念厂优惠补贴 | 11,500,000.00 | 6,000,000.00 | 5,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宜兴概念厂项目太湖治理专项切块资金 | 8,000,000.00 | 492,083.39 | 7,507,916.61 | 与资产相关 | |||
土地返还款 | 2,107,578.39 | 47,790.90 | 2,059,787.49 | 与资产相关 | |||
面向未来的水处理技术研发、示范和转化平台建设 | 1,476,000.00 | 1,476,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低成本易维护的农户生活污水处理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课题 | 1,450,000.00 | 1,4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资源型污水厂构建关键技术开发及集成科技示范 | 1,357,000.00 | 1,357,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宜兴城市污水资源概念 | 1,200,000.00 | 1,2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厂生产型研发中心 | |||||||
城乡与工业典型有机固废低碳能源化负碳资源化重大科技示范 | 648,000.00 | 252,000.00 | 9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南京321引进计划 | 552,087.85 | 47,765.40 | 504,322.45 | 与资产相关 | |||
多源污泥内碳源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装备研发课题 | 513,600.00 | 513,6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技术模式、智能化运管及标准研究课题 | 179,000.00 | 179,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绿色低碳关键技术筛选与实证 | 235,849.06 | 235,849.06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28,983,266.24 | 487,849.06 | 8,063,639.69 | 21,407,475.61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8,063,639.69 | 6,605,114.48 |
与收益相关 | 4,120,173.24 | 17,436,591.58 |
合计 | 12,183,812.93 | 24,041,706.06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
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款项等。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本公司采取限额政策以规避对任何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继续扩张,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34,614.55万元,较期初102,575.98万元增加32,038.57万元,报告期内由于客观不利因素影响,地方政府普遍存在较大的财政压力,公司运营、建造类项目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延迟支付,期末应收账款较期初大幅增加。但公司主要客户为各地政府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和国有大型企业,客户资金实力雄厚、还款信誉良好,虽然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加,公司发生应收账款坏账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公司项目部依据合同约定付款条款及时催收款项,管理层设置专人对应收账款信用特征进行分类,并对各类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向管理层定期汇报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情况,管理层根据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对应收账款分级管理,以确保公司整体的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三)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
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长短期融资需求。公司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已确保公司整体的利率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存在美元存款59.81万元,公司管理层认为美元存款对应的汇率风险较小。管理层已确保公司整体的汇率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各类权益工具投资,存在权益工具价格变动的风险。本公司其他权益工具相关已充分考虑公允价值,风险可控。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373,715.12 | 10,373,715.12 | ||
(四)应收款项融资 | 1,102,730.00 | 1,102,73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102,730.00 | 10,373,715.12 | 11,476,445.12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66,463,455.50 | 66,463,455.50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66,463,455.50 | 66,463,455.50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根据董事会构成情况及公司股权结构,任一投资者均无法通过其实际支配的表决权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目前公司为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的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环保) | 第一大股东 |
中持环保 | 第二大股东 |
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检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依迪亚) | 第二大股东的二级子公司 |
中关村汉德环境观察研究所(以下简称:汉德环境) | 第二大股东举办的非营利性环保科研组织 |
中持新兴环境技术中心(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持新兴) | 第二大股东的一级子公司 |
河北森茂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原:河北中持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森茂) | 第二大股东的一级子公司 |
李彩斌 | 中持绿色大股东 |
北京中持绿色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绿色) | 第二大股东的参股公司 |
清源碧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碧泽) | 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长江环保 | 咨询服务费 | 10,461,697.68 | |
中持依迪亚 | 技术服务费 | 1,514,413.39 | 1,563,018.86 |
中州水务 | 咨询服务费 | 689,469.21 | |
中持绿色 | 采购设备 | 132,959.65 | |
启盘科技 | 采购设备 | 222,970.79 | 774,473.45 |
汉德环境 | 咨询服务费 | 100,000.00 | |
新疆昆仑 | 采购设备 | 2,504,424.78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苏州富乡 | 建造及运营收入 | 69,691,263.58 | |
苏州吴江 | 技术产品销售及运营收入 | 57,868,185.23 | |
三峡容城 | 建造及运营收入 | 39,416,685.18 | |
许昌新持 | 建造收入 | 15,287,154.23 | 45,419,528.89 |
三峡雄州 | 运营收入 | 9,427,496.98 | 3,959,483.38 |
睢县水环境 | 建造收入 | 3,169,357.80 | 14,194,202.88 |
长江环保 | 技术服务 | 2,414,802.10 | 1,705,325.85 |
清源碧泽 | 技术产品销售 | 1,035,398.23 | |
新疆昆仑 | 技术服务 | 698,070.28 | |
金豫河 | 技术产品销售及技术服务 | 686,186.10 | 332,713.49 |
宁波水艺 | 技术服务 | 300,000.00 | 381,000.00 |
金阳中持 | 技术产品销售 | 149,652.39 | |
灌云农环 | 建造收入 | 38,021,854.63 | |
中持绿色 | 技术服务 | 495,645.72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中持依迪亚 | 房屋 | 163,200.00 | |
中持依迪亚 | 车辆 | 33,000.0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A:短期借款担保
被担保方 | 借款银行 | 实际担保余额 | 借款合同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备注 |
中持建设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 700,000.00 | 700,000.00 | 2023/7/21 | 2027/8/3 | 否 | 注1 |
中持建设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 4,000,000.00 | 4,000,000.00 | 2023/7/21 | 2027/9/20 | 否 | |
中持建设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 900,000.00 | 900,000.00 | 2023/7/21 | 2027/10/11 | 否 | |
中持建设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 5,000,000.00 | 5,000,000.00 | 2024/10/19 | 2027/10/19 | 否 | 注2 |
中持建设 | 江苏银行南京城中支行 | 472,906.00 | 472,906.00 | 2023/10/25 | 2027/10/24 | 否 | 注3 |
被担保方 | 借款银行 | 实际担保余额 | 借款合同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备注 |
中持建设 | 江苏银行南京城中支行 | 490,000.00 | 490,000.00 | 2023/11/21 | 2027/11/20 | 否 | |
中持建设 | 交通银行麒麟支行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2024/2/10 | 2027/2/10 | 否 | 注4 |
中持建设 | 兴业银行南京江宁支行 | 591,665.90 | 591,665.90 | 2024/6/19 | 2027/6/19 | 否 | 注5 |
中持建设 | 兴业银行南京江宁支行 | 3,000,000.00 | 3,000,000.00 | 2024/8/17 | 2027/8/17 | 否 | |
中持建设 | 兴业银行南京江宁支行 | 6,400,000.00 | 6,400,000.00 | 2024/8/29 | 2027/8/29 | 否 | |
中持建设 | 邮储银行南京水西门支行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2024/10/25 | 2027/10/25 | 否 | 注6 |
中持建设 | 中国银行秣陵支行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2024/2/20 | 2027/2/20 | 否 | 注7 |
中持建设 | 中信银行南京百家湖支行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2024/9/28 | 2027/9/28 | 否 | 注8 |
中持建设 | 中信银行南京百家湖支行 | 5,000,000.00 | 5,000,000.00 | 2024/10/25 | 2027/10/25 | 否 | |
中持建设 | 中信银行南京百家湖支行 | 2,000,000.00 | 2,000,000.00 | 2024/10/30 | 2027/10/30 | 否 | |
中持建设 | 南京银行南京分行白下支行 | 4,000,000.00 | 4,000,000.00 | 2024/11/2 | 2027/11/2 | 否 | 注9 |
中持建设 | 南京银行南京分行白下支行 | 2,000,000.00 | 2,000,000.00 | 2024/11/2 | 2027/11/2 | 否 | |
温华环境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000,000.00 | 1,000,000.00 | 2023/7/24 | 2027/7/23 | 否 | 注10 |
温华环境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2,000,000.00 | 2,000,000.00 | 2023/6/28 | 2027/6/27 | 否 | |
温华环境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2,000,000.00 | 2,000,000.00 | 2023/6/29 | 2027/6/28 | 否 | |
河南鼎鑫 | 交通银行焦作分行营业部 | 5,000,000.00 | 5,000,000.00 | 2024/4/29 | 2027/4/29 | 否 | 注11 |
合计 | 84,554,571.90 | 84,554,571.90 |
注1: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注2: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注3:保证期间自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注4: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注5: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注6: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注7: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注8: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注9:本保证书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注10: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注11: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B:长期借款担保情况,详见本附注“七、45长期借款注2至注3”。C:售后租回融资租赁交易担保情况,详见本附注“七、48长期应付款”。D:融资租赁担保情况
被担保方 | 融资租赁单位 | 实际担保余额 | 保证合同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任丘环保 | 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1,778,256.00 | 11,389,200.00 | 2021/4/9 | 2024/4/9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A:短期借款担保
担保方 | 借款银行 | 实际担保余额 | 借款合同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备注 |
中持环保 | 北京银行中关村支行 | 487,432.90 | 487,432.90 | 2024/7/25 | 2027/7/25 | 否 | 注1 |
担保方 | 借款银行 | 实际担保余额 | 借款合同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备注 |
中持环保 | 北京银行中关村支行 | 1,153,773.97 | 1,153,773.97 | 2024/9/11 | 2027/9/11 | 否 | |
中持环保 | 北京银行学院路支行 | 5,000,000.00 | 5,000,000.00 | 2024/5/30 | 2027/5/30 | 否 | |
中持环保 | 北京银行学院路支行 | 5,000,000.00 | 5,000,000.00 | 2024/4/24 | 2027/4/24 | 否 | |
中持环保 | 北京银行学院路支行 | 5,000,000.00 | 5,000,000.00 | 2024/6/21 | 2027/6/21 | 否 | |
中持环保 | 北京银行学院路支行 | 5,000,000.00 | 5,000,000.00 | 2024/6/21 | 2027/6/21 | 否 | |
中持环保 | 北京银行学院路支行 | 3,200,000.00 | 3,200,000.00 | 2024/6/21 | 2027/6/21 | 否 | |
中持环保 | 北京银行学院路支行 | 3,000,000.00 | 3,000,000.00 | 2024/6/28 | 2027/6/28 | 否 | |
中持环保 | 北京银行学院路支行 | 1,936,209.40 | 1,936,209.40 | 2024/6/28 | 2027/6/28 | 否 | |
中持环保 | 北京银行学院路支行 | 107,909.40 | 107,909.40 | 2024/7/25 | 2027/7/25 | 否 | |
中持环保 | 北京银行学院路支行 | 5,000,000.00 | 5,000,000.00 | 2024/2/26 | 2027/2/26 | 否 | |
中持环保 | 北京银行学院路支行 | 218,432.00 | 218,432.00 | 2024/9/11 | 2027/9/11 | 否 | |
中持环保 | 北京银行学院路支行 | 5,000,000.00 | 5,000,000.00 | 2024/10/26 | 2027/10/26 | 否 | |
中持环保 | 北京银行学院路支行 | 5,000,000.00 | 5,000,000.00 | 2024/12/14 | 2027/12/14 | 否 | |
中持环保 | 北京银行学院路支行 | 1,660,000.00 | 1,660,000.00 | 2024/12/14 | 2027/12/14 | 否 | |
中持环保 | 北京银行学院路支行 | 5,000,000.00 | 5,000,000.00 | 2024/11/24 | 2027/11/24 | 否 | |
中持环保 | 北京银行学院路支行 | 8,400,000.00 | 8,400,000.00 | 2024/11/24 | 2027/11/24 | 否 | |
中持环保 | 广发银行北京科学园支行 | 6,436,645.96 | 6,436,645.96 | 2024/10/26 | 2027/10/26 | 否 | 注2 |
中持环保 | 广发银行北京科学园支行 | 6,687,104.65 | 6,687,104.65 | 2024/11/21 | 2027/11/21 | 否 | |
中持环保 | 广发银行北京科学园支行 | 3,753,940.00 | 3,753,940.00 | 2024/11/23 | 2027/11/23 | 否 | |
中持环保 | 广发银行北京科学园支行 | 5,922,491.43 | 5,922,491.43 | 2024/11/14 | 2027/11/14 | 否 | |
中持环保 | 广发银行北京科学园支行 | 8,419,524.69 | 8,419,524.69 | 2024/12/10 | 2027/12/10 | 否 | |
中持环保 | 广发银行北京科学园支行 | 2,412,000.00 | 2,412,000.00 | 2024/12/13 | 2027/12/13 | 否 | |
中持环保、正定中持、肃宁中持 | 江苏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 7,000,000.00 | 7,000,000.00 | 2024/6/24 | 2027/6/24 | 否 | 注3 |
中持环保、正定中持、肃宁中持 | 江苏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 10,800,000.00 | 10,800,000.00 | 2024/7/5 | 2027/7/5 | 否 |
担保方 | 借款银行 | 实际担保余额 | 借款合同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备注 |
中持环保、正定中持、肃宁中持 | 江苏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 6,980,000.00 | 6,980,000.00 | 2024/7/13 | 2027/7/13 | 否 | |
中持环保、正定中持、肃宁中持 | 江苏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 9,190,000.00 | 9,190,000.00 | 2024/8/23 | 2027/8/23 | 否 | |
中持环保、正定中持、肃宁中持 | 江苏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 1,620,900.00 | 1,620,900.00 | 2024/9/13 | 2027/9/13 | 否 | |
中持环保、正定中持、肃宁中持 | 江苏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 5,747,496.80 | 5,747,496.80 | 2024/10/19 | 2027/10/19 | 否 | |
中持环保、正定中持、肃宁中持 | 江苏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 2,716,086.10 | 2,716,086.10 | 2024/11/11 | 2027/11/11 | 否 | |
中持环保、正定中持、肃宁中持 | 江苏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 6,141,069.61 | 6,141,069.61 | 2024/11/11 | 2027/11/11 | 否 | |
中持环保、正定中持、肃宁中持 | 江苏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 3,312,390.00 | 3,312,390.00 | 2024/11/11 | 2027/11/11 | 否 | |
中持环保 | 交通银行北京回龙观支行 | 966,801.86 | 966,801.86 | 2024/7/17 | 2027/7/19 | 否 | 注4 |
中持环保 | 交通银行北京回龙观支行 | 6,385,976.10 | 6,385,976.10 | 2024/3/15 | 2027/7/19 | 否 | |
中持环保 | 交通银行北京回龙观支行 | 1,590,000.00 | 1,590,000.00 | 2024/3/29 | 2027/7/19 | 否 | |
中持环保 | 交通银行北京回龙观支行 | 1,718,040.00 | 1,718,040.00 | 2024/3/29 | 2027/7/19 | 否 | |
中持环保 | 交通银行北京回龙观支行 | 3,804,972.00 | 3,804,972.00 | 2024/4/5 | 2027/7/19 | 否 | |
中持环保 | 交通银行北京回龙观支行 | 4,450,000.00 | 4,450,000.00 | 2024/5/22 | 2027/7/19 | 否 | |
中持环保 | 交通银行北京回龙观支行 | 360,000.00 | 360,000.00 | 2024/6/6 | 2027/7/19 | 否 | |
中持环保 | 交通银行北京回龙观支行 | 2,676,240.00 | 2,676,240.00 | 2024/6/6 | 2027/7/19 | 否 | |
中持环保 | 交通银行北京回龙观支行 | 1,180,534.19 | 1,180,534.19 | 2024/6/13 | 2027/7/19 | 否 | |
中持环保 | 交通银行北京回龙观支行 | 3,923,502.30 | 3,923,502.30 | 2024/7/15 | 2027/7/19 | 否 | |
中持环保 | 交通银行北京回龙观支行 | 2,830,038.63 | 2,830,038.63 | 2024/7/19 | 2027/7/19 | 否 | |
中持环保 | 交通银行北京回龙观支行 | 1,800,000.00 | 1,800,000.00 | 2024/7/17 | 2027/7/19 | 否 | |
中持环保 | 交通银行北京回龙观支行 | 591,031.60 | 591,031.60 | 2024/7/17 | 2027/7/19 | 否 | |
中持环保 | 交通银行北京回龙观支行 | 669,605.28 | 669,605.28 | 2024/7/17 | 2027/7/19 | 否 | |
中持环保 | 交通银行北京回龙观支行 | 426,000.00 | 426,000.00 | 2024/7/17 | 2027/7/19 | 否 | |
中持环保 | 交通银行北京回龙观支行 | 1,750,000.00 | 1,750,000.00 | 2024/7/17 | 2027/7/19 | 否 | |
中持环保 | 交通银行北京回龙观支行 | 360,720.00 | 360,720.00 | 2024/7/17 | 2027/7/19 | 否 |
担保方 | 借款银行 | 实际担保余额 | 借款合同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备注 |
中持环保 | 交通银行北京回龙观支行 | 3,120,700.00 | 3,120,700.00 | 2024/7/17 | 2027/7/19 | 否 | |
中持环保 | 交通银行北京回龙观支行 | 2,437,852.15 | 2,437,852.15 | 2024/7/19 | 2027/7/19 | 否 | |
中持环保 | 交通银行北京回龙观支行 | 725,800.00 | 725,800.00 | 2024/7/19 | 2027/7/19 | 否 | |
中持环保 | 交通银行北京回龙观支行 | 5,000,000.00 | 5,000,000.00 | 2024/7/19 | 2027/7/19 | 否 | |
中持环保 | 交通银行北京回龙观支行 | 604,432.60 | 604,432.60 | 2024/7/17 | 2027/7/19 | 否 | |
中持环保 | 交通银行北京回龙观支行 | 520,800.00 | 520,800.00 | 2024/7/17 | 2027/7/19 | 否 | |
中持环保 | 交通银行北京回龙观支行 | 450,000.00 | 450,000.00 | 2024/7/17 | 2027/7/19 | 否 | |
中持环保 | 交通银行北京回龙观支行 | 6,529,984.69 | 6,529,984.69 | 2024/7/19 | 2027/7/19 | 否 | |
中持环保 | 交通银行北京回龙观支行 | 216,000.00 | 216,000.00 | 2024/7/17 | 2027/7/19 | 否 | |
中持环保 | 交通银行北京回龙观支行 | 719,176.10 | 719,176.10 | 2024/7/17 | 2027/7/19 | 否 | |
中持环保 | 交通银行北京回龙观支行 | 5,047,594.00 | 5,047,594.00 | 2024/1/19 | 2027/7/19 | 否 | |
中持环保 | 交通银行北京回龙观支行 | 2,637,929.08 | 2,637,929.08 | 2024/7/17 | 2027/7/19 | 否 | |
中持环保;许国栋 | 民生银行北京望京支行 | 19,500,000.00 | 19,500,000.00 | 2024/3/17 | 2027/3/17 | 否 | 注5 |
中持环保;许国栋 | 民生银行北京望京支行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2024/4/30 | 2027/4/30 | 否 | |
中持环保;许国栋 | 民生银行北京望京支行 | 35,111,000.00 | 35,111,000.00 | 2024/4/30 | 2027/4/30 | 否 | |
中持环保;许国栋 | 民生银行北京营业部 | 23,670,750.00 | 23,670,750.00 | 2024/4/30 | 2027/4/30 | 否 | |
中持环保 |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14,676,868.94 | 14,676,868.94 | 2024/1/11 | 2027/1/11 | 否 | 注6 |
中持环保 |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2,945,149.38 | 2,945,149.38 | 2024/1/13 | 2027/1/13 | 否 | |
中持环保 | 浦发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2024/10/30 | 2027/10/30 | 否 | 注7 |
中持环保 | 浦发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 | 37,164,417.83 | 37,164,417.83 | 2024/8/29 | 2027/8/29 | 否 | |
中持环保 | 上海银行北京高碑店支行 | 9,900,000.00 | 9,900,000.00 | 2024/5/10 | 2027/5/10 | 否 | 注8 |
中持环保 | 上海银行北京高碑店支行 | 9,900,000.00 | 9,900,000.00 | 2024/2/17 | 2027/2/17 | 否 | |
中持环保 | 上海银行北京高碑店支行 | 9,000,000.00 | 9,000,000.00 | 2024/9/7 | 2027/7/9 | 否 | |
中持环保 | 兴业银行北京鲁谷支行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24/1/3 | 2027/1/3 | 否 | 注9 |
担保方 | 借款银行 | 实际担保余额 | 借款合同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备注 |
中持环保 | 兴业银行北京鲁谷支行 | 44,200,000.00 | 44,200,000.00 | 2024/1/11 | 2027/1/11 | 否 | |
中持环保 | 兴业银行北京鲁谷支行 | 42,840,000.00 | 42,840,000.00 | 2024/4/17 | 2027/4/17 | 否 | |
合计 | 534,705,323.64 | 534,705,323.64 |
注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下同)之日起三年。如果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北京银行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该期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注2: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注3: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三年之日止。注4: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之日)后三年止。注5:就任何一笔具体业务(“任何一笔债务”的用语均指本含义)而言,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注6: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注7: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注8:担保期间许国栋不能失去中持环保的实际控制权。
注9: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
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B:长期借款担保情况,详见本附注“七、45长期借款注1”。C:信用证担保情况
担保方 | 开立银行 | 信用证金额 | 信用证保证金 | 保证合同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备注 |
中持环保 | 浦发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 | 4,918,350.00 | 10,338,350.00 | 2024/1/5 | 2027/1/5 | 否 | 注1 注2 | |
中持环保 | 浦发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 | 2,000,000.00 | 2024/11/30 | 2027/11/30 | 否 | |||
中持环保 | 浦发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 | 3,420,000.00 | 2024/12/19 | 2027/12/19 | 否 | |||
中持环保 |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606,400.00 | 12,661,043.90 | 2024/6/24 | 2027/6/24 | 否 | 注1 | |
中持环保 |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1,448,116.47 | 2024/6/24 | 2027/6/24 | 否 | |||
中持环保 |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955,000.00 | 2024/7/1 | 2027/7/1 | 否 | |||
中持环保 |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1,258,827.64 | 2024/7/24 | 2027/7/24 | 否 | |||
中持环保 |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615,000.00 | 2024/8/5 | 2027/8/5 | 否 | |||
中持环保 |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709,363.00 | 2024/9/9 | 2027/9/9 | 否 | |||
中持环保 |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1,193,600.00 | 2024/9/9 | 2027/9/9 | 否 | |||
中持环保 |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634,709.30 | 2024/10/11 | 2027/10/11 | 否 | |||
中持环保 |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727,003.18 | 2024/10/8 | 2027/10/8 | 否 | |||
中持环保 |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1,093,024.31 | 2024/10/14 | 2027/10/14 | 否 | |||
合计 | 19,579,393.9 |
注1: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注2:此三笔信用证金额合计10,338,350.00元,系向子公司支付采购款,列报于短期借款-贴现借款中。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中持股份、乌鲁木齐昆仑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昆仑环保)和新疆市政建设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新疆昆仑31%、49%和20%的股权,新疆昆仑向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申请授信54,0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0年1月10日起至2040年1月10日止。昆仑环保为上述贷款提供全额担保,中持股份以新疆昆仑的出资比例31%为限为昆仑环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
金额为16,74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中持股份、水艺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水艺环保)分别持有宁波水艺45%和55%的股权。宁波水艺向宁波银行慈溪中心区支行申请授信2,0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2年6月29日起至2027年6月29日止。中持股份为该笔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金额为9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3)中持股份、河南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河南水利)分别持有睢县水环境64%、30%的股权。睢县水环境与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项下总债务金额15,000.00万元,由河南水利为上述融资租赁合同提供全额担保,中持股份以睢县水环境的出资比例30%为限为河南水利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4,5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发生代偿后之日起两年。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9月18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北京中持绿色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公司按收购协议规定预付了股权款17,305,647.2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收购尚未完成。2024年1月4日,中持绿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收购完成。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171.67 | 995.49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苏州吴江 | 54,423,730.80 | 1,414,260.80 | |||
睢县水环境 | 36,487,041.10 | 11,074,415.79 | 33,962,481.10 | 6,803,511.07 | |
苏州富乡 | 7,671,609.40 | 38,358.05 |
中州水务 | 5,135,396.81 | 5,135,396.81 | 5,859,433.54 | 5,859,433.54 | |
灌云农环 | 8,955,502.94 | 1,132,537.36 | 33,770,129.07 | 1,688,506.45 | |
许昌新持 | 3,979,955.00 | 198,997.75 | 17,327,520.00 | 866,376.00 | |
三峡容城 | 2,376,547.62 | 11,882.74 | |||
三峡雄州 | 2,313,692.33 | 11,568.46 | |||
清源碧泽 | 780,000.00 | 39,000.00 | |||
襄城中州 | 442,260.00 | 22,113.00 | 2,367,319.86 | 170,599.54 | |
中持绿色 | 378,496.79 | 71,914.39 | 411,156.84 | 21,679.25 | |
新疆昆仑 | 230,380.00 | 11,519.00 | |||
宁波水艺 | 78,690.00 | 4,783.20 | 112,690.00 | 10,538.46 | |
金阳中持 | 75,186.40 | 3,759.32 | |||
中持依迪亚 | 66,708.00 | 3,335.40 | |||
金豫河 | 54,590.80 | 2,729.54 | 42,538.40 | 2,126.92 | |
预付款项 | |||||
中持依迪亚 | 4,200,000.00 | ||||
清源碧泽 | 447,979.98 | 447,979.98 | |||
襄城中州 | 232,688.59 | ||||
启盘科技 | 18,203.54 | 44,752.21 | |||
中持绿色 | 108,496.6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中持环保 | 8,031,347.41 | ||||
李彩斌 | 7,030,951.85 | ||||
苏州富乡 | 3,375,000.00 | 168,750.00 | |||
其他应收款 | |||||
金豫河 | 91,802.31 | 7,782.87 | 42,016.63 | 2,646.80 | |
合同资产 | |||||
灌云农环 | 20,086,995.36 | 1,004,349.77 | 23,807,226.79 | 1,190,361.34 | |
苏州富乡 | 9,010,321.20 | 450,516.06 | |||
三峡容城 | 11,282,084.15 | 564,104.21 | |||
许昌新持 | 9,242,273.42 | 462,113.67 | 8,386,252.19 | 419,312.61 | |
长江环保 | 1,004,278.89 | 50,213.94 | 1,469,476.79 | 73,473.84 | |
睢县水环境 | 831,376.14 | 41,568.81 | 1,812,990.82 | 90,649.54 | |
襄城中州 | 3,441,388.10 | 172,069.41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
长江环保 | 8,448,871.45 | 856,939.93 | |
新疆昆仑 | 2,089,424.78 | 2,089,424.78 | |
华北设计总院 | 1,132,075.47 | ||
中州水务 | 439,810.79 | ||
太原泓源 | 111,945.30 | 111,945.30 | |
中持新兴 | 45,000.00 | 45,000.00 | |
启盘科技 | 39,578.95 | 255,387.35 | |
康泰环保 | 3,500.00 | 3,500.00 |
河北森茂 | 1,500.00 | 1,500.00 | |
中持绿色 | 324.00 | ||
睢县水环境 | 0.01 | ||
襄城中州 | 2.03 | ||
中持依迪亚 | 188,679.27 | ||
合同负债 | |||
于都华赣 | 12,001,178.41 | ||
金豫河 | 37,156.85 | ||
新疆昆仑 | 509,574.50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Ⅰ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租赁合同及财务影响:
(1)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回租式融资租赁合同,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应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为440,680,600.28元,具体明细详见本附注“七、48长期应付款”。
(2)与租赁相关的承诺详见本附注“七、82租赁”。
Ⅱ其他重大财务承诺事项:
(1)与借款相关的承诺详见本附注“七、45长期借款”。
(2)本公司以对新疆昆仑的股权认缴出资比例31%为限,提供的反担保承诺,详见本附注“十四、5、(4)关联担保说明(1)”。
(3)本公司向波水艺提供的借款提供金额为9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详见本附注“十四、
5、(4)关联担保说明(2)”。
(4)本公司以对睢县水环境的股权认缴出资比例30%为限,提供的反担保承诺,详见本附注“十四、5、(4)关联担保说明(3)”。
(5)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投资尚未履行完毕的出资义务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 | 关系 | 认缴金额 | 已出资金额 | 未出资金额 |
任丘建投 | 联营企业 | 27,000,000.00 | 405,000.00 | 26,595,000.00 |
宁波水艺 | 联营企业 | 9,450,000.00 | 2,250,000.00 | 7,200,000.00 |
任丘再生水 | 联营企业 | 6,500,000.00 | 6,500,000.00 | |
江苏中宜 | 联营企业 | 9,200,000.00 | 4,600,000.00 | 4,600,000.00 |
苏州富乡 | 联营企业 | 5,250,000.00 | 4,275,000.00 | 975,000.00 |
金阳中持 | 联营企业 | 500,000.00 | 500,000.00 | |
合计 | 57,900,000.00 | 11,530,000.00 | 46,370,000.00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终止确认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金额为898,727.99元。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49,021,340.16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49,021,340.16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9月18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北京中持绿色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公司按收购协议规定预付了股权款17,305,647.2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收购尚未完成。2024年1月4日,中持绿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收购完成。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长江环保与中持环保、许国栋于2020年12月29日签订了《关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中持环保、许国栋将其持有的中持水务股份合计10,117,250股股份转让给长江环保,并对长江环保计算承担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中持股份2021年度和2022年度分别实现的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64,137,860.20元和106,710,646.06元,两年累计扣非归母净利润为270,848,506.26元,低于原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根据原协议约定的计算公式,2021年度、2022年度应补偿金额为63,870,711.42元,双方已于2023年12月28日达成协议,由中持环保和许国栋五年内分期支付2021、2022年度补偿金额。2023年度公司业绩低于业绩承诺,中持环保、许国栋仍需参照协议的安排,在五年内(2024年-2028年)分期支付2023年度业绩补偿金额。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内 | 476,893,188.45 | 532,888,493.58 |
1年以内小计 | 476,893,188.45 | 532,888,493.58 |
1至2年 | 286,967,724.71 | 162,754,786.79 |
2至3年 | 119,545,241.89 | 62,611,898.9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7,988,423.53 | 30,540,524.96 |
4至5年 | 24,674,252.20 | 19,745,764.31 |
5年以上 | 30,985,788.22 | 31,095,224.87 |
合计 | 987,054,619.00 | 839,636,693.4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8,284,131.56 | 5.90 | 15,590,148.51 | 26.75 | 42,693,983.05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28,770,487.44 | 94.10 | 131,629,999.89 | 14.17 | 797,140,487.55 | 839,636,693.48 | 100.00 | 112,901,356.42 | 13.45 | 726,735,337.06 |
其中: | ||||||||||
组合1:运营服务款项 | 153,783,897.02 | 15.58 | 13,151,149.33 | 8.55 | 140,632,747.69 | 106,905,347.58 | 12.73 | 6,893,584.02 | 6.45 | 100,011,763.56 |
组合2:建造类及产品、技术服务销售款项 | 676,527,714.66 | 68.54 | 118,478,850.56 | 17.51 | 558,048,864.10 | 612,932,927.93 | 73.00 | 106,007,772.40 | 17.30 | 506,925,155.53 |
组合3:合并范围内应收款项 | 98,458,875.76 | 9.98 | 98,458,875.76 | 119,798,417.97 | 14.27 | 119,798,417.97 | ||||
合计 | 987,054,619.00 | / | 147,220,148.40 | / | 839,834,470.60 | 839,636,693.48 | / | 112,901,356.42 | / | 726,735,337.0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苏州吴江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 17,860,261.61 | 净额核算 | ||
秦皇岛市绿港污泥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16,187,414.33 | 11,898,194.33 | 73.50 | 预计无法收回/净额核算 |
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14,588,800.00 | 净额核算 | ||
镇江荣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292,212.80 | 3,292,212.8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 3,220,357.18 | 净额核算 | ||
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 | 3,135,085.64 | 399,741.38 | 12.75 | 净额核算 |
合计 | 58,284,131.56 | 15,590,148.51 | 26.75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1:运营服务款项 | 153,783,897.02 | 13,151,149.33 | 8.55 |
组合2:建造类及产品、技术服务销售款项 | 676,527,714.66 | 118,478,850.56 | 17.51 |
组合3:合并范围内应收款项 | 98,458,875.76 | ||
合计 | 928,770,487.44 | 131,629,999.89 | 14.1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12,901,356.42 | 39,590,902.06 | 5,272,110.08 | 147,220,148.40 | ||
合计 | 112,901,356.42 | 39,590,902.06 | 5,272,110.08 | 147,220,148.4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5,272,110.08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90,416,068.00 | 43,673,397.09 | 234,089,465.09 | 16.75 | 23,003,408.14 |
第二名 | 26,300,070.00 | 88,687,231.96 | 114,987,301.96 | 8.23 | 5,780,165.10 |
第三名 | 48,964,229.08 | 48,964,229.08 | 3.50 | 4,528,954.76 | |
第四名 | 37,978,780.88 | 37,978,780.88 | 2.72 | 1,898,939.04 | |
第五名 | 36,487,041.10 | 831,376.14 | 37,318,417.24 | 2.67 | 11,115,984.60 |
合计 | 302,167,408.18 | 171,170,786.07 | 473,338,194.25 | 33.87 | 46,327,451.64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71,361,331.37 | 24,306,718.82 |
其他应收款 | 166,511,046.77 | 181,728,432.95 |
合计 | 237,872,378.14 | 206,035,151.7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沧州中持 | 27,241,519.46 | |
肃宁中持 | 8,553,331.92 | |
江山中持 | 11,756,663.07 | |
正定中持 | 8,543,367.23 | |
朔州中持 | 3,340,286.86 | |
宁晋中持 | 9,034,417.37 | 16,308,236.69 |
中州水务 | 2,527,163.12 | |
清控环境 | 213,600.00 | |
温华环境 | 2,891,745.46 | 5,257,719.01 |
合计 | 71,361,331.37 | 24,306,718.82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内 | 58,286,640.40 | 89,381,541.35 |
1年以内小计 | 58,286,640.40 | 89,381,541.35 |
1至2年 | 67,503,852.13 | 39,037,804.52 |
2至3年 | 29,317,132.72 | 45,490,455.7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1,874,459.90 | 22,271,042.13 |
4至5年 | 7,183,888.04 | 1,585,509.31 |
5年以上 | 716,536.66 | 160,607.66 |
合计 | 174,882,509.85 | 197,926,960.7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165,776,258.68 | 142,558,584.60 |
保证金及押金 | 7,337,179.55 | 52,585,917.81 |
备用金 | 1,769,071.62 | 2,782,458.33 |
合计 | 174,882,509.85 | 197,926,960.7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6,037,920.13 | 160,607.66 | 16,198,527.79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444,743.20 | 444,743.20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444,743.20 | 444,743.20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11,185.80 | 111,185.80 | ||
本期转回 | 7,938,250.51 | 7,938,250.51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7,654,926.42 | 716,536.66 | 8,371,463.0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 | 其他变 |
或核销 | 动 | |||||
坏账准备 | 16,198,527.79 | 111,185.80 | 7,938,250.51 | 8,371,463.08 | ||
合计 | 16,198,527.79 | 111,185.80 | 7,938,250.51 | 8,371,463.0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95,180,144.20 | 54.43 | 子公司往来款 | 3年以内 | |
第二名 | 24,328,752.45 | 13.91 | 子公司往来款 | 4年以内 | |
第三名 | 14,078,190.15 | 8.05 | 子公司往来款 | 3年以内 | |
第四名 | 10,531,380.88 | 6.02 | 子公司往来款 | 2年以内 | |
第五名 | 6,046,834.67 | 3.46 | 子公司往来款 | 4年以内 | |
合计 | 150,165,302.35 | 85.87 | / | /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对子公司投资 | 1,130,590,277.45 | 1,130,590,277.45 | 1,062,574,277.45 | 1,062,574,277.45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57,113,767.12 | 257,113,767.12 | 228,204,775.18 | 228,204,775.18 | ||
合计 | 1,387,704,044.57 | 1,387,704,044.57 | 1,290,779,052.63 | 1,290,779,052.63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中持建设 | 383,295,600.00 | 383,295,600.00 | ||||
宜兴中持 | 65,000,000.00 | 65,000,000.00 | ||||
沧州中持 | 49,184,000.00 | 49,184,000.00 | ||||
清河中持 | 184,000.00 | 184,000.00 | ||||
焦作中持 | 20,368,000.00 | 20,368,000.00 | ||||
宜城中持 | 300,000.00 | 300,000.00 | ||||
河南鼎鑫 | 25,200,000.00 | 25,200,000.00 | ||||
中持净水 | 10,100,000.00 | 10,100,000.00 | ||||
肃宁中持 | 16,100,000.00 | 16,100,000.00 | ||||
江山中持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三门峡中持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中持海亚 | 2,550,000.00 | 2,550,000.00 | ||||
东阳中持 | 24,825,100.00 | 24,825,100.00 | ||||
朔州中持 | 5,950,000.00 | 5,950,000.00 | ||||
正定中持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任丘中持 | 48,141,900.00 | 48,141,900.00 | ||||
安阳中持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宁晋中持 | 59,346,000.00 | 59,346,000.00 | ||||
清河亿中 | 18,920,000.00 | 18,920,000.00 | ||||
河南汇通 | 40,210,000.00 | 40,210,000.00 | ||||
安徽中持 | 20,800,000.00 | 20,800,000.00 | ||||
任丘水务 | 36,000,000.00 | 36,000,000.00 | ||||
温华环境 | 7,800,000.00 | 600,000.00 | 8,400,000.00 | |||
慈溪中持 | 3,939,877.45 | 3,939,877.45 | ||||
中持碧泽 | 9,900,000.00 | 9,900,000.00 | ||||
义马中持 | 11,000,000.00 | 11,000,000.00 | ||||
清河环中 | 30,559,800.00 | 30,559,800.00 | ||||
任丘环保 | 3,000,000.00 | 3,000,000.00 |
宿州中持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新乡中持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灌云中持 | 2,600,000.00 | 2,600,000.00 | ||||
传山科技 | 200,000.00 | 20,200,000.00 | 20,400,000.00 | |||
浙江中持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东阳管网 | 600,000.00 | 600,000.00 | ||||
苏州中持 | 4,200,000.00 | 4,200,000.00 | ||||
吴江中持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渤海中持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合计 | 1,062,574,277.45 | 135,500,000.00 | 67,484,000.00 | 1,130,590,277.45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金豫河 | 1,892,519.07 | 987,385.11 | 1,508,698.64 | 1,371,205.54 | |||||||
宁波水艺 | 14,878,843.30 | 9,196,800.49 | 4,500,000.00 | 19,575,643.79 | |||||||
新疆昆仑 | 65,478,242.96 | 9,609,787.54 | 75,088,030.50 | ||||||||
睢县水环境 | 59,665,869.70 | 3,995,614.30 | 63,661,484.00 | ||||||||
太原泓源 | 3,304,496.78 | 3,472,784.10 | 168,287.32 | ||||||||
灌云农环 | 24,006,451.61 | 64,736.14 | 24,071,187.75 | ||||||||
宿州诚中 | 14,770,956.97 | 1,516,725.16 | 16,287,682.13 | ||||||||
许昌新持 | 3,134,162.40 | -13,310.47 | 3,120,851.93 | ||||||||
启盘科技 | 4,787,428.96 | 604,489.71 | 165,000.00 | 5,226,918.67 | |||||||
华氢能 | 24,568,666.08 | -6,067,195.63 | 18,501,470.45 | ||||||||
盐城东投 | 8,937,494.32 | 8,943,245.52 | 5,751.20 | ||||||||
三峡雄州 | 2,779,643.03 | 428,749.67 | 3,208,392.70 | ||||||||
任丘建设 | 405,000.00 | 405,000.00 | |||||||||
于都华赣 | 6,663,700.00 | 6,663,700.00 | |||||||||
三峡容城 | 2,017,504.80 | 14,523.96 | 2,032,028.76 | ||||||||
苏州吴江 | 9,346,958.15 | 68,437.74 | 9,415,395.89 | ||||||||
江苏中宜 | 4,600,000.00 | -3,880.93 | 4,596,119.07 | ||||||||
苏州富乡 | 4,275,000.00 | -386,344.06 | 3,888,655.94 | ||||||||
金阳中持(注) |
任丘再生水(注) | |||||||||||
小计 | 228,204,775.18 | 27,308,162.95 | 12,416,029.62 | 20,190,557.25 | 6,173,698.64 | 257,113,767.12 | |||||
合计 | 228,204,775.18 | 27,308,162.95 | 12,416,029.62 | 20,190,557.25 | 6,173,698.64 | 257,113,767.12 |
注:截止2023年12月31日,金阳中持与任丘再生水公司已设立,中持股份尚未出资。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30,406,406.62 | 592,648,344.25 | 820,310,335.72 | 611,885,101.88 |
其他业务 | 16,996,441.41 | 16,062,385.93 | 8,244,610.50 | 8,182,941.46 |
合计 | 847,402,848.03 | 608,710,730.18 | 828,554,946.22 | 620,068,043.34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环境基础设施建造服务 | 595,637,142.14 | 434,203,905.55 |
运营服务 | 134,403,571.22 | 94,601,549.86 |
技术产品销售与技术服务 | 117,362,134.67 | 63,842,888.84 |
合计 | 847,402,848.03 | 608,710,730.1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09,014,772.93 | 27,900,286.22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0,190,557.25 | 18,471,268.8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416,029.62 | -690,664.4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2,527,163.12 | |
合计 | 226,789,300.56 | 48,208,053.69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60,936.8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583,885.4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785,138.3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529,335.8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92,375.4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70,570.8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053,695.46 | |
合计 | 10,927,405.6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53 | 0.64 | 0.6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89 | 0.60 | 0.60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翼飞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