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4-026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而进行的相应变更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 本次会计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和相关财务信息进行的相应变更和调整,无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 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 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6号》和《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 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 执行《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并根据规定对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进行追溯调整。影响金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年1月1日影响金额 |
合并 | ||
还原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递延所得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盈余公积 | ||
未分配利润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年度 |
合并 | ||
还 | 递 |
原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递延所得税 | 延所得税资产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未分配利润 | ||
所得税费用 |
2. 执行《解释第17号》
《解释第17号》明确了企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列示与披露、明确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7号》,按照《解释第17号》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会计处理,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公司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