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在北京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2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5名。会议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贾祥森监事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中国银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监事会认为本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中国银行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监事会对本行内部控制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监事会对本行案件风险防控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5.《监事会对本行预期信用损失法管理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6.《监事会对本行数据治理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