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旭生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易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对安旭生物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办理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的目的
公司经营业务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境外销售和境外采购,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包括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使公司业绩保持平稳。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是一种金融合约,外汇衍生产品通常是指从原生资产派生出来的外汇交易工具。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外汇衍生产品还包括具有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
二、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只限于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涉及
到的美元货币。
三、业务期间、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公司(包括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2024年度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金额不超过等值5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本次授权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的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具体事宜。
四、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经营业务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境外销售及境外采购,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系为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且该项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远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能保持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二)公司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交易专业性较强,
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公司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款项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四)公司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六)履约风险: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七)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六、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已制定了《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化解各种风险。同时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二)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三)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四)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间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业务均有真实的交易背景。
(五)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境外收入,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境外收入预测数。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八、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
综上,民生证券对安旭生物本次审议的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 闽 朱仙掌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