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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兴资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友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方友萍)

本人作为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对待公司召开的历次会议,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促进公司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3年5月31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为止。

(一)个人履历

方友萍,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浙江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杭州分所副所长等,2015年至今,任浙江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23年5月31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后,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历次董事会召开之前,认真了解各项议案的内容和背景,辨识分析风险,提出须沟通的问题,与经营管理层、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保持沟通交流。在会上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和审议,客观审慎独立地发表意见建议。本人对2023年度任期内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发生。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实际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方友萍770022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召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参与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所有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此外,我还积极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持续关注公司及所在行业的经营、政策环境的变化,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有效沟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状况、内部控制缺陷状况等情况。在2023年12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2023年年度报告的总体审计策略进行了沟通,并听取了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汇报,就审计计划的安排进行了讨论。本人也向公司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补充本人意见,希望会计师事务所能及时与公司沟通报告关键事项及期后事项,同时请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预审情况初步拟定年审发函单位

以及走访单位。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及其他相关部门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与配合,保证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并积极与本人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对本人关注的事项进行落实和改进,为本人的顺利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延聘总裁及董事会秘书

第九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前,本人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查了拟聘任财务总监及延聘总裁、董事会秘书的履历情况、任职资格材料等,基于独立客观判断,本人认为公司提名聘任的财务总监及延聘的总裁、董事会秘书具备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拟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事项

为盘活公司资产,提升公司运营能力,同时也基于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为公司业务转型和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计划转让所持有的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80%的股权,并于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向本人提供了全套转让材料。经审慎评估,本人认为该项交易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评估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遴选推荐,公司于董事会会议前将拟聘任的董事会秘书人选及相关履历、任职材料提供给我,经认真审查,本人认为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且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运作知识,能够胜任

董事会秘书一职,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保证审计服务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变更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及时将此事项告知本人。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及时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此事项。经我们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充分沟通,本人认为公司本次变更的理由合理、充分,通过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成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查,本人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聘任财务总监及补选第九届非独立董事事项

因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王志军先生辞职,公司拟补选第九届非独立董事并聘任财务总监。经本人对财务总监候选人的工作履历进行审查,本人认为骆科波女士具备履行财务总监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财务总监的职责要求;经本人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认真审查,本人认为郑坚先生符合法律法规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进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通过。补选第九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2份,临时公告38份。本人任期内对公司2023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经本人监督与审查,公司及股东所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形,也未出现超过承诺期未履行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期内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参与决策及专业判断等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履行独立董事应尽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及时高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和股东进行充分沟通,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方友萍2024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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