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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兴资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作为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职责,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原定于2023年10月20日届满,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决定提前进行公司董事会换届。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2023年5月31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选举方友萍、张亮、王志军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方友萍为召集人。任期自2023年5月31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23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董事王志军的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王志军向公司提请辞去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及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2023年12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调整后,由独立董事方友萍(召集人)、非独立董事郑坚、独立董事张亮3名成员组成,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因上述调整,2023年5月31日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波、李波及非独立董事陈建玲3名成员组成,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王波担任。

2023年5月31日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方友萍、张亮及非独立董事王志军3名成员组成,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方友萍担任。

2023年12月22日之后,由于董事王志军辞任,经董事会决议调整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方友萍、张亮及非独立董事郑坚先生3名成员组成,召

集人不变,仍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方友萍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序号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及会议内容表决情况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11次会议2023年2月24日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2022年度审计总体策略进行沟通。通过审阅审计计划、听取会计师介绍,认为基本同意审计人员所作的汇报,并补充了意见。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12次会议2023年4月4日审计委员会经审阅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初稿内容,就所提出的相关问题或建议,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13次会议2023年4月18日审议以下议案:1.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4.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5.关于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6.审计委员会2022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各议案全票通过
4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14次会议2023年4月23日就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出具审核意见。全票通过
5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1次会议2023年8月28日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票通过
6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2次会议2023年11月27日审议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各议案全票通过
7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2023年12审议以下议案:1、关于<2023年第3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各议案全
会第3次会议月26日的议案2、关于<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票通过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

以下为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审计人员具备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职业证书,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也未有除了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中兴华所与公司不存在互相投资的情况,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管理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在对审计机构中兴华所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的基础上,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所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所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公正、客观、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工作。

(三)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中兴华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要求其严格把控审计工作的整体质量,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进了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运作。各位委员认真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情况。

(五)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公司的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委员会在审阅公司审计报告初稿的过程中,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事项与中兴华所进行了有效沟通,敦促审计机构严格落实审计计划。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不存在重大差错调整等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也不存在可能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六)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及中兴华所进行了持续有效的沟通,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积极协调推进审计工作,使各部门与中兴华所的沟通及配合更为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履行了相应职责。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指引,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敦促公司完善内部控制等方面发挥专业水平,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委员:方友萍、张亮、郑坚

2024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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