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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亨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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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4253号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亨国际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咸亨国际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咸亨国际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咸亨国际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咸亨国际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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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咸亨国际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咸亨国际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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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65元,共计募集资金546,136,5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1,069,464.8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05,067,035.20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466,981.1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4,600,054.0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8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47,460.0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20,055.37
利息收入净额B258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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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序号金额
理财及结构性存款收益B343.62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B428,900.00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B516,800.00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6,240.79
利息收入净额C2317.59
理财及结构性存款收益C3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C46,600.00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C516,700.0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26,296.16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905.96
理财及结构性存款收益D3=B3+C343.62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D4=B4+C435,500.00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D5=B5+C533,500.00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D3-D4+D520,113.4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20,167.58
差异[注]G=E-F-54.14

[注]公司通过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公开发行股票手续费423,538.21元,尚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归还,另有117,924.53元股票发行手续费尚未支付,合计541,462.7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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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浙江咸亨创新产业中心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9月11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城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杭州贝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杭州艾普莱标识制造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安护电力技术(杭州)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探博士电气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咸亨电气技术(杭州)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浙江万疆兴驰专用车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上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

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城支行1202020329800357030301,033.27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北支行33010401600244877492,378,410.04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北支行33010401600245118941,918,376.79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桥支行33010401600244834662,212,055.7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190157010400307242,279,328.5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5719198923108024,824,826.5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5719198926108182,812,136.3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5719198989106082,785,980.5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57191403711051846,054,33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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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3569701001001052715,845.5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海支行8110801013302244468135,762,681.71[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海支行8110801013302244761340,743.37
合计201,675,750.33

[注]根据《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黔0402民初2081号),因公司及及第三人合同纠纷一案,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根据财产保全申请,冻结了该账户资金440,733.20元,除被冻结资金外,募集资金账户内的其他资金可以正常使用

2.2023年度公司注销募集资金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销情况说明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633146287本期公司募投项目“海宁生产基地产业化建设项目”终止,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中国民生银行杭州分行633146287账户余额219.61元按规定转出后,于2023年12月22日注销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633137315本期公司募投项目“信息化升级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中国民生银行杭州分行633137315余额17.54元按规定转出后,于2023年12月14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7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970.2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2.45万元,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11,062.6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9064号)。截止本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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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完成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020.32万元.。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说明2021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

4.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2021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0,000万元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海宁生产基地产业化建设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浙江咸亨创新产业中心有限公司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江咸亨创新产业中心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更为15,000万元,公司对浙江创新产业中心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仍为100%,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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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咸亨创新产业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也即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应的6,695.91万元人民币以无息借款形式出借给全资子公司浙江咸亨创新产业中心有限公司,并开具专门账户用于存放上述借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咸亨创新产业中心有限公司已归还全部借款。

2023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或者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中的七家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或者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60.24万元,并开具专门账户用于存放上述借款或增资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万疆兴驰专用车辆有限公司、咸亨电气技术(杭州)有限公司、探博士电气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安护电力技术(杭州)有限公司合计增资1,200.00万元,向子公司杭州贝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杭州艾普莱标识制造有限公司、浙江咸亨创新产业中心有限公司合计提供借款1,000.00万元。

5.使用部分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2021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2021年度合计使用16,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7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68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2022年度合计使用12,1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7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21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7月28日,公司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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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2023年度合计使用6,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6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2,000万元尚未归还。

6.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2022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海宁生产基地产业化建设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月改为2023年12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系受到2022年整体市场环境的不利影响,该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以及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等各个环节均受到了不利影响,项目整体进度较计划有所延后。为适应市场变化,充分保障实现募投项目的效益,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决定对“海宁生产基地产业化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进行延期。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其中根据公司内部业务组织构架实际情况,拟增加公司以及下属6家全资子公司等共8家主体共同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3年12月延长至2025年12月,除此之外,募集资金用途、项目建设内容保持不变。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咸亨创新产业中心有限公司,公司上市后,为充分发挥研发内容能够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同时基于让研发投入更加匹配相应子公司的激励考核的需要,公司按照将各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按照一体化的原则,对公司内部组织结构规划进行了重新优化,浙江咸亨创新产业中心有限公司以及其他产业子公司仍将保持公司一级子公司的状态各自独立运营。公司的一个重要核心竞争力是对客户应用场景的充分了解,并提供持续的定制化服务的能力。鉴于各应用场景的不同,故所需自主生产的产品品类也较多,需要对较多产品品类进行持续的研发投入。故本次拟增加本公司以及6家全资子公司,共8家实施主体共同实施该项目,同时,由于实施主体较多,各主体实施进程各不相同,因此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3年12月延长至2025年12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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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信息化升级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赛孚城应急体验馆及技术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变更募集投资项目情况及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终止“海宁生产基地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1,271.64万元全部投入至“数字咸亨2.0项目”(数字化建设项目二期)。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原因主要系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未来自主产业的整体规模也会相应得到提升,从长远来看,海宁生产基地将不能满足公司的需求,同时嘉兴海宁市较公司总部所处的杭州市而言,不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因此,公司拟在杭州进行新的产业基地布局,未来将形成杭州和海宁两大产业基地,各有侧重。为了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的实施,公司决定不再增加海宁生产基地的相关设备投入,并终止实施“海宁生产基地产业化建设项目”。随着公司“新三年发展战略”的提出,数字化持续建设是配合公司战略落地的重要手段和抓手,具有相当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未来公司也会将数字化建设作为不断持续推进的重要工程。综上,公司将“海宁生产基地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数字咸亨2.0项目”(数字化建设项目二期),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将“赛孚城应急体验馆及技术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变更为“杭州赛孚城应急体验馆优化升级项目”及“智能制造中心项目”,董事会批准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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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外部环境因素影响,近三年在南京、武汉和长沙三家赛孚城应急体验馆的来访人流量低于预期,因此,公司本着稳健经营,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决定当前首先做好现有赛孚城应急体验馆的优化运营,暂时不再开设新的场馆。公司目前现有的赛孚城场馆,特别是当中的旗舰馆-杭州赛孚城应急体验馆,设立时间已近十年,其对公司在应急领域业务推进以及展示整体形象方面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对公司主营业务也发挥了良好的协同作用,公司在该领域也积累了一定的人员、资产等方面投入,故公司本次拟将变更投向后的募集资金605.20万元(含孳息)投入到该馆的优化升级当中,拟通过少量的资金投入,对其进行必要的优化、升级和改造,更好地发挥其作为赛孚城应急体验馆之旗舰馆的作用。同时根据未来客户对相关产品的需求情况,结合公司本身的实际,公司制定企业新阶段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布局,以提升产业创新为目标,发挥核心技术和持续创新能力,积极培育专精特新与小巨人企业,拟规划打造“智能制造中心”,主要聚焦电缆智能检测等核心技术,故公司拟将本次变更投向后的募集资金4,000.00万元投入到“智能制造中心项目”。

3.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或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杭州赛孚城应急体验馆优化升级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605.02万元人民币,通过无息借款的方式提供给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咸亨国际(杭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用于该项目的实施;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咸亨国际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增资4,000万元,用于该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开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上述借款或增资款,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提供借款给咸亨国际(杭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尚未对杭州咸亨国际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出资。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数字咸亨2.0项目(数字化建设项目二期)”“杭州赛孚城应急体验馆优化升级项目”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2024年1月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公司下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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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咸享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号),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上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未严格监管用于主营业务。2022年公司3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与其他自有资金一起购买理财产品,购买的相关产品到期后已赎回。二是募集资金专户之间存在部分资金混用于不同募投项目的情况。

对于上述事项,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完成整改。整改结果如下:2023年度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未出现用于非主营业务活动情况;对于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混用于不同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已于2023年6月底自查更正,并将相关共用的募集资金划转回原约定的主要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相关责任人员承诺后续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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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7,470.93[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240.7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5,876.84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6,296.1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3.45%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海宁生产基地产业化建设项目22,277.3011,005.6611,005.66647.6111,070.0964.43100.59已终止并变更投向2,269.33否[注2]
信息化升级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10,683.1610,683.1610,683.164,662.5910,899.45216.29102.02已实施完毕不适用不适用
赛孚城应急体验馆及技术服务网络建设项目4,594.28-已终止并变更投向不适用不适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695.916,695.916,695.91556.28752.31-5,943.6011.24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数字咸亨2.0项目(数字化建设项目二期)否[注4]-11,271.6411,271.64362.31362.31-10,909.333.21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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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赛孚城应急体验馆优化升级项目否[注4]-605.20605.20-605.202025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否[注4]-4,000.004,000.00-4,000.002026年12月不适用[注3]
补充流动资金3,209.363,209.363,209.3612.003,212.002.64100.08已实施完毕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47,460.0147,470.9347,470.936,240.7926,296.16-21,174.7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达计划进度原因详见本专项说明三(一)6之说明;2.海宁生产基地产业化建设项目以及赛孚城应急体验馆及技术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未达计划进度原因详见本专项说明四之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详见本专项说明四之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专项说明三(一)2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专项说明三(一)5之说明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详见本专项说明三(一)3之说明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本专项说明三(一)4之说明

[注1]“杭州赛孚城应急体验馆优化升级项目”募集资金调整后投资总额包含截至2023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孽息[注2]“海宁生产基地产业化建设项目”2023年度实现销售收入2,269.33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是为了有利于整体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2023年度优化了产业基地布局,未来将形成杭州和海宁两大产业基地,各有侧重,因此大幅缩减了海宁生产基地的投资额,并拟将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到预期效益良好的杭州产业基地-“智能制造中心”项目,详见本报告四之说明[注3]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未投入[注4]本期募投项目变更后新增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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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入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数字咸亨2.0项目(数字化建设项目二期)海宁生产基地产业化建设项目11,271.6411,271.64362.31362.313.21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杭州赛孚城应急体验馆优化升级项目赛孚城应急体验馆及技术服务网络建设项目605.20605.202025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智能制造中心项目4,000.004,000.002026年12月不适用[注]
合计15,876.8415,876.84362.31362.31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详见本专项说明四之说明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详见本专项说明四之说明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未投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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