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3 证券简称:栖霞建设 编号:临2024-014债券简称:22栖建01 债券代码:185951债券简称:23栖建01 债券代码:240284债券简称:24栖建02 债券代码:240546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天衡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首席合伙人:郭澳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19人,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22人。
3.业务规模
2023年度业务收入情况(经审计) | |
其中:收入总额 | 61,472.84万元 |
审计业务收入 | 55,444.33万元 |
证券业务收入 | 16,062.01万元 |
上市公司2022年报审计情况 | |
其中:家数 | 90家 |
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多个领域 |
收费总额 | 8,123.04万元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家数 | 1家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衡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总所统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以及每年购买职业保险和缴纳保费,涵盖总所和所有分所。2023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为 1,836.89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10,000.00 万元,满足相关监管法规要求,能够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涉及 2 人) 、监督管理措施 9 次(涉及 17
人) 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 | 徐春艳女士,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2家。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项晓昕女士,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2家。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 林捷先生,199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4家。 |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天衡的审计服务收费是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 74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6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2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上市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该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0年,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选聘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服务年限已达到可连续审计年限的上限。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同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拟改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12月13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根据《选聘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议公司启动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天衡资格证照、诚信记录及其他相关信息后,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综合考虑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等情况,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改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