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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24年4月24日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卢志瑜董事长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五项制度及废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体系的实用性,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

错责任追究制度》,废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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