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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黄浦: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大华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机构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截至2023年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70名,注册会计师1471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141名。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大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三)机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以及行政处罚,不影响大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大华承做本项目的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业的审计工作团队,配备具有丰富相关行业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各业务板块的专业知识咨询。项目现场负

责人以及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信用减值、商誉减值等。同时大华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包括预审工作、函证、盘点、年报审计工作等,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沟通并提交工作成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三)质量管理水平

大华已严格遵循财政部颁发的新质量管理准则,并按照新质量管理准则要求构建了质量管理体系,修订了大华质量管理制度和流程。新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和流程在年报审计过程中运行情况良好,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1)项目咨询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公司相关部门及时进行咨询,所有咨询事项均得到很好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

(2) 意见分歧解决

大华所鼓励尽早识别出意见分歧,并明确规定意见分歧提出和解决的相关步骤,包括如何解决意见分歧、如何将解决意见分歧达成的结论付诸实施以及如何进行记录等。必要时可向相关监管机构、职业组织、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进行咨询。审计项目如存在分

歧解决事项应按照大华《业务风险管理规程》关于分歧解决的相关规定处理。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意见分歧。

(3) 项目质量复核

大华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制度。在2023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大华对公司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项目组复核、项目质量复核、风险管理措施。

(4) 项目质量管理与监督

大华在全所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监控和整改程序。大华设计和实施的监控活动,包括定期的监控活动和持续的监控活动。

定期的监控活动包括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项目进行检查,即大华每年开展的全所范围内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持续的监控活动通常是日常性的活动,已经嵌入大华的内部监控程序中,针对具体情况的变化而随时实施。在大多数情况下,持续实施的监控活动能够更为及时地提供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信息。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大华设计和实施风险评估程序,通过设定质量目标,识别和评估质量风险,并设计和采取应对措施以应对质量风险。

大华通过定期和持续的监控活动将发现的情况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存在缺陷,包括监控和整改程序中的缺陷。大华针对监控中发现的缺陷的性质和影响,首先进行整改,同时根据《执业质量事故问责

办法》启动对相关人员的问责程序。

(四)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大华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大华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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