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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电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电缆”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4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46,666,667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股份),发行价格为4.30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200,666,668.10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发行费用32,042,767.4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8,623,900.66元。截至2022年7月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字(2022)第333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西部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2022年8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72)、

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22)等,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矿物绝缘电缆建设项目、智慧晨光智能互联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累计投入进度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1矿物绝缘电缆建设项目14,510.007,547.672,432.8932.23%2024年6月30日
2智慧晨光智能互联建设项目2,195.001,200.00954.5179.54%2024年6月30日
3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8,114.728,145.83100.38%不适用
合计26,705.0016,862.3911,533.23--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537.27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208.11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机构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山港支行2010003106727820.1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361081330385247.7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12040800293006628732,289.22-
合计2,537.06-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合计余额0.21万元,另有尚未赎回理财产品合计3,000.00万元。其中,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账户(3304040160000802675)余额0.18万元,尚未赎回理财产品2,000.00万元;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账户(89090122000061145)余额0.03万元,尚未赎回理财产品1,000.00万元。故公司实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余额为5,537.27万元;

注2: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开户银行中,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科技支行于2023年2月22日更名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

注3:公司华夏银行嘉兴平湖支行账户(16352000000146486)和中信证券平湖建国北路证券营业部账户(103800000211)等2个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已于2023年度内注销。

三、本次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概况、具体内容及原因

(一)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概况

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的“矿物绝缘电缆建设项目”,原计划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4,510.00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7,547.67万元,现公司拟调减该项目的总投资金额,由14,510.00万元调减至7,560.00万元,但原计划投入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金额7,547.67万元保持不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均保持不变;同时拟调整该项目的实施进度,由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2024年6月30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除“矿物绝缘电缆建设项目”外,本次调整不涉及其他募投项目。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具体内容

1、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

“矿物绝缘电缆建设项目”的原计划总投资为14,51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0,21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300.00万元。本次调整主要是减少4条刚性矿物绝缘电缆生产线以及铺底流动资金,新建耐火电缆车间和柔性矿物绝缘电缆生产线等其他建设内容没有重大变化。调整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前总投资额调整金额调整后总投资额
1建筑工程2,759.00-2,759.00
2设备购置6,043.00-2,423.003,620.00
3安装工程252.00-72.00180.00
4其他费用1,156.00-155.001001.00
5铺底流动资金4,300.00-4,300.000.00
合计14,510.00-6,950.007,560.00

该项目的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耐火电缆车间、刚性矿物绝缘电缆生产线、柔性矿物绝缘电缆生产线及其配套实施,其中:耐火电缆车间目前已经基本完工,柔性矿物绝缘电缆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也已经基本完成设备选型和订货,刚性矿物绝缘电缆生产线原计划新购置5条(每条预算600万元),一条已经完成设备选型和订货,本次的建设投资调减主要是剩余4条刚性矿物绝缘电缆生产线及其与之配套的安装工程等,合计约2,650.00万元。

2、产品生产规模变化情况

因调减4条刚性矿物绝缘电缆生产线,项目的拟建生产规模相应减少,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序号产品名称调整前达产年产量(km)调整后达产年产量(km)
1刚性矿物绝缘电缆(BTTZ)4,000.00800.00
2铝套连续挤包矿物绝缘电缆(BTLY)450.00450.00
3云母带矿物绝缘波纹铜护套电缆(RTTZ)450.00450.00
4矿物复合绝缘柔性防火电缆(BBTRZ)350.00350.00
合计5,250.002,050.00

3、经济效益变化情况

调整后的项目达产年销售收入预计为23,761.06万元(不含税),项目计算期内总息税前利润15,699.63万元,年平均息税前利润1,495.20万元,总投资收益率19.78%,财务内部收益率19.20%(税后),投资回收期6.13年(含建设期1.5年)。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的原因

1、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原因

本次调减“矿物绝缘电缆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原因:

(1)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862.39万元,而招股说明书中原计划的项目投资金额为26,705.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远少于计划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则需要公司自筹解决,如果公司继续按照原披露计划对募投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后续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增加经营风险,不利于公司长远发展。(2)防火电缆主要应用于高层建筑等公共及民用建筑有防火要求的场所、地下场所和工业场所等,近年来由于房地产等市场持续低迷,叠加其他诸多不利因素,结合同行业及客户的市场反馈信息,防火电缆的市场需求增长未及预期,若贸然按原投资规模对该项目继续投资建设,可能导致生产线建成后的部分闲置和浪费。(3)在设备的兼容性方面,柔性矿物绝缘电缆生产线的部分工序(如拉丝、绞线、成缆)除了用于生产防火电缆之外,在防火电缆订单不足的情况下也可以生产其他类型电缆产品;而刚性矿物绝缘电缆生产线属于专用性很强的设备,只能生产刚性矿物绝缘电缆,

不具备兼容性,如果按原计划将全部5条刚性矿物绝缘电缆生产线一次性投资建设,一旦订单不足就会导致设备闲置,加之防火电缆的生产工艺也处于不断革新变化中,后续生产设备也会相应进行更新迭代,在防火电缆市场增长不确定的情况下不宜进行大规模投资建设。

基于以上考虑,为了避免造成资源浪费和投资损失,从审慎角度出发,公司决定暂时缩减刚性矿物绝缘电缆生产线的产能规模,先建设1条生产线;同时公司也已经在新建耐火电缆车间预留了后续生产线的设备位置,一旦市场向好公司刚性矿物绝缘电缆生产线产能不足时,即可快速新建剩余生产线,实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2、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本次调整“矿物绝缘电缆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房地产等市场低迷导致防火电缆的市场需求增长未及预期,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适当放缓了项目建设进度,对于设备供应商和相关设备的选型更加谨慎,部分设备的采购合同签署日期晚于预期;另外该募投项目还包括部分进口设备,合同执行周期长(超过1年时间)。因此,公司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矿物绝缘电缆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矿物绝缘电缆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法、有效和安全的使用。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董事会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的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是公司进行综合考虑分析并结合目前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议,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田海良 黄曦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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