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决定在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钟军芬女士(独立董事)、苏昌静先生(独立董事)、厉全明先生(非独立董事)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总数的2/3,召集人由具备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钟军芬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事项 | 审议结果 |
2023年3月1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 | 1、《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并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内部审计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2、《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2023年4月25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二次会议 | 1、《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2023年8月28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1-6月审计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2023年11月2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四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1-9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执行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中汇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中汇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内审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执行,并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和中汇进行充分有效沟通,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相关事项,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高效完成。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
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五)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2023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恪尽职守,有效地监督指导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促进公司内控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照《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加强学习,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