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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守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郑守光作为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人股份”)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雪人股份《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在2023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郑守光,1960年12月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福建石油总公司结算中心副主任、中国石化股份公司福建分公司财务处长、中国石化股份公司南平分公司总经理、中石化福建森美有限公司审计处长、总审计师等职务、中国石化股份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退出现职的企业中层调研员。现任福建省福投新能源投资股份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星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平福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中海石油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2月至今,担任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期间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均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并结合自身专业领域提出合理化建议,严谨认真行使表决权。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出席次数
郑守光107302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审计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子公司股权激励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年报审计期间,通过现场会议与年度审计师就公司2022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事宜进行沟通。2023年末,就2023年度报告审计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以及年审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严格遵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在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功召开了2次会议,对2023年度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秉承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薪酬方案与公司业绩、员工贡献紧密结合,激发公司管理层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最终,一致同意将这些议案提报至公司

董事会进行审议。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尚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的议案。

4、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公司年度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提名公司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成员、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以及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事项重点关注,具体情况如下:

(1)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仔细阅读并定期审查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同时严格监督审议和披露程序,积极参与、认真审查报告的内容、格式和完整性并提出建设性意见,确保报告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情况。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相关报告,董事、监事、高管均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程序合法合规。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历资质进行核查,本人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服

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续聘审计机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也不会影响公司财务及内控的审计质量。

(3)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年度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本人关注公司业绩与行业发展,确保考核标准公正、合理,薪酬政策激励有效。同时,本人监督考核与薪酬制度的执行,保障其公平性和透明度。

(4)向董事会就员工持股计划提出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年度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制定和修订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确保激励方案与公司战略和业绩目标紧密相连。本人严格审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的资格,确保其公正、合理。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参加与年审会计师见面会及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审计计划安排、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预审情况、审计风险及应对等事项进行沟通,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6、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在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最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促公司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体系建设,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平等知情权。

(2)公司治理情况

在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中国证券市场的最新动态,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向公司传达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规范治理、投资者关

系管理等方面的最新要求。通过对公司决策程序、内部控制体系、关联交易行为等方面的细致审查,坚持独立视角,严守客观公正原则,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合规、透明,避免利益冲突,保障中小股东权益。此外,本人还日常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以及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以便及时掌握公司的市场形象和公众反馈,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3)自身学习情况

在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全体股东的保护能力。2023年,本人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与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独立董事监管要求等培训,切实提高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能力。

7、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出席会议、高层交流、实地考察和培训等多种方式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现场工作时间共计15天。在现场工作期间,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等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面对行业及市场变化等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并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核心目标,独立履行职责,诚信、勤勉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项专业委员会会议,针对相关议案认真发表独立意见,并持续关注公司运作,不定期检查和指导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了解内部控制体系完善等情况,高度关注公司规范发展、重大投资交易项目的进展情况,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郑守光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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