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规则指引要求,在2023年度内认真履职。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王绪强先生、独立董事许家武先生、非独立董事李柠先生,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王绪强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全部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23年3月2日
《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23年3月29日
《关于公司
2022 |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23年4月27日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023年8月1日
《关于公司2023年1-6月审阅报告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2023年9月20日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
告的议案》
三、相关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相关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并听取审计机构意见,认为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稳健的原则,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审查和分析论证,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胜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专业资质与能力。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治理层及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的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勤勉尽责和审慎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内外部审计情况、内部控制效果等重要事项,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科学合规,推动公司规范治理
水平和运营质量的持续提升。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