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而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
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
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于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按准则解释16号要求,对首次施行准则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年初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1、 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变更前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变更后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影响数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373,120.12 | 20,551,848.68 | 5,178,728.5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730,632.81 | 11,357,159.48 | 5,626,526.67 |
未分配利润 | 431,275,592.08 | 430,827,690.62 | -447,901.46 |
少数股东权益 | 46,966,396.56 | 46,966,499.91 | 103.35 |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变更前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变更后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影响数 |
所得税费用 | 19,376,144.05 | 19,823,942.16 | 447,798.11 |
2、 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 变更前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变更后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影响数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700,566.45 | 15,854,295.29 | 5,153,728.8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135,811.86 | 8,737,799.16 | 5,601,987.30 |
未分配利润 | 399,956,157.82 | 399,507,899.36 | -448,258.46 |
所得税费用 | 13,304,902.87 | 13,753,161.33 | 448,258.46 |
三、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
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