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召开。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名,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雪纯主持,审核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六、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关于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支付上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审计报酬的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股东审议。
七、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关于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支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审计报酬的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股东审议。
八、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