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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橦宫: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32566 证券简称:梓橦宫 公告编号:2024-054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网络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铣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5,041,7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099%。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汇报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041,7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汇报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031,7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8%;反对股数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2023年在任独立董事程志鹏及黄元林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年度述职报告,并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2024-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031,7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8%;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2023年的经营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编撰完成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7、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041,7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031,7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8%;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2024年度公司发展目标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工作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编制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031,7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8%;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为合理回报股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公司拟定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031,7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8%;反对股数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1.议案内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的专项审计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041,7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031,7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8%;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发展等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4年董事薪酬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608,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2%;反对股数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唐铣、李云、曾培玉、王波宇、内江聚才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发展等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4年监事薪酬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722,79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9%;反对股数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蒋晓风、叶霖松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确保公司有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031,7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8%;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0号——权益分派》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新修订了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4-03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031,7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8%;反对股数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七)《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9,502,63399.8949%10,0000.1051%00%
(十三)《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9,502,63399.8949%10,0000.105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天璇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祁冬、陈映池

(三)结论性意见

上海天璇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天璇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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