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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新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35985 证券简称:海泰新能 公告编号:2024-055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391,702,116.6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94,961,448.14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309,476,200股,根据扣除回购专户4,000,000股后的305,476,2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67,204,764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独立董事意见

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发放股票股利。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事项,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2022 年1 月10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22-028)。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进行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五、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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