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鉴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3年期限即将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6,500,095股公司股票全部予以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概述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9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20日、2020年8月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号)、《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3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2021年7月16日,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回购公司股份26,500,09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3034%,最高成交价为1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7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
为255,010,529.99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既定方案。
三、本次注销全部回购股份的原因及数量
公司回购股份总数为26,500,095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鉴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3年期限即将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6,500,095股公司股票全部予以注销。
四、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150,500,000股变更为1,123,999,905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类别 | 本次注销前 | 本次变动数量 | 本次注销后 | ||
限售股 | 191,558,390 | 16.65% | 0 | 191,558,390 | 17.04% |
无限售股 | 958,941,610 | 83.35% | -26,500,095 | 932,441,515 | 82.96%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26,500,095 | 2.30% | -26,500,095 | 0 | 0.00% |
股份总数 | 1,150,500,000 | 100.00% | -26,500,095 | 1,123,999,905 | 100.00% |
五、本次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本次注销全部回购股份事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有利于提升每股收益水平,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注销手续,以及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办理后续减少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