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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发展: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宇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同意2023年度公司分配现金股利,按2023年末总股本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06元(含税),共分配3,876,694.96元。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公司监事会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经营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有序开展,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运行情况。

六、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在授信额度范围内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有利于业务发展、满足融资需求、提高经营效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审批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天津海泰方圆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海泰方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百竹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公司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5亿元的担保,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监事会认为: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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