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州宝钛久立钛焊管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湖州宝钛久立钛焊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属于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州宝钛久立钛焊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钛久立”)提供的担保已到期,为满足宝钛久立日常生产经营的需求,公司拟为宝钛久立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事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024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州宝钛久立钛焊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宝钛久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湖州宝钛久立钛焊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属于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担保,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湖州宝钛久立钛焊管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6月27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镇西集镇14幢2号
4、注册资本:45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李宏
6、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钛及钛合金焊接管、锆及锆合金焊接管、钛钢复合管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检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不锈钢焊接管加工;货物进出口;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970万元 | 66% |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30万元 | 34% |
合计 | 4500万元 | 100% |
9、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被担保方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0、关联关系图:
1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3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43,701,675.20 | 170,192,788.01 |
负债总额 | 106,215,674.46 | 129,963,811.28 |
净资产 | 37,486,000.74 | 40,228,976.73 |
项目 | 2023年1-12月 | 2024年1-3月 |
营业收入 | 148,279,853.17 | 34,327,030.60 |
利润总额 | 2,493,497.11 | 2,758,365.99 |
净利润 | 2,950,782.14 | 2,742,975.99 |
注:宝钛久立202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审计,2024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2、经核查,宝钛久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
2、被担保人:宝钛久立
3、保证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
4、保证期限:24个月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宝钛久立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董事会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且有足够的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对其经营有充分的实际控制权,为保证上述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宝钛久立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公司为其担保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资源转移和利益输送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76,510.00万元(含本次新增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1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69,518.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40%。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亦未发生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