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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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25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364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400人
2022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64,910.14万元
2022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96,512.44万元
2022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57,418.56万元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0家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0,151.98万元
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
(二)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要求,致同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或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事务所就审计计划、总体审计策略、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风险判断及应对措施、关键审计事项等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认为致同事务所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致同事务所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且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