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4-039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本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本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
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本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