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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康药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为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康药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悦康药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1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2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19,24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17,488.45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1,751.55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30Z0290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编号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预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研发中心建设及创新药研发项目 39,000.00 39,000.00

固体制剂和小容量水针制剂高端生产线建设项目

标准固体口服片剂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8,000.00 7,000.00颗粒剂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3,500.00 3,500.00奥美拉唑肠溶胶囊一致性评价研究及胶囊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10,000.00 10,000.00小容量注射剂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6,000.00 6,000.00

27,500.00 26,500.003 原料药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10,000.00 10,000.004 智能编码系统建设项目 8,000.00 8,000.005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6 智能化工厂及绿色升级改造项目 17,000.00 17,000.007 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0 45,000.00

小计合计

151,500.00 150,500.00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2亿元(含5.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公司在选择投资产品时,相关产品需属于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等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和管理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审

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3、公司财务中心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5.2亿元(含5.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悦康药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悦康药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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