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监事会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坏账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坏账准备情况
为进一步加快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红岩”)长账龄应收账款回收,降低经营风险,改善财务状况,同时考虑到上汽红岩经销商库存状况、终端客户回款压力等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董事会十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汽红岩与部分经销商进行债权重组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有关公告。
2024年第一季度,上汽红岩与29家经销商执行了部分债权重组,涉及债权本金10,193.94万元,折让金额4,135.22万元,经销商已于2024年3月31日前以现款/承兑/转款方式向公司支付约定的折让后的车款本金共6,058.72万元。
二、本次核销坏账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债权重组折让金额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本次债权重组对应计提的坏账准备4,135.22万元进行核销,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不会造成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核销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核销有关坏账准备4,135.22万元。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本次核销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核销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准备。
特此公告。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