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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银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司代码:600928 公司简称:西安银行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集团层面控股的村镇银行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信贷业务、资金业务、理财业务、中间业务、关联交易、反洗钱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科技管理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科技风险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利润总额错报占税前利润总额的5%及以上利润总额错报占税前利润总额的2.5%(含)-5%利润总额错报占税前利润总额的2.5%以下
资产总额资产总额错报占资产总额的1%及以上资产总额错报占资产总额的0.5%(含)-1%资产总额错报占资产总额的0.5%以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本行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本行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4)对本行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税前收入财务损失占税前收入的比例为>5%财务损失占税前收入2.5%(含)-5%(含)财务损失占税前收入的比例<2.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战略发展方面: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对公司的战略发展造成重大影响; (2)业务经营方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3)合法合规方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限制支配资产,或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4)声誉方面:在国家或国际媒体出现长期负面新闻或负面评价,波及面广,对声誉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1)战略发展方面: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对公司的战略发展造成重要影响; (2)业务经营方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存在重要缺陷;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3)合法合规方面:违反国家及地方政策法规,被处以经济处罚,且支付的罚款对当年度利润产生重要影响; (4)声誉方面:在国家或地方媒体出现中期负面新闻或负面评价,波及局部区域,对声誉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对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以进一步提升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对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以进一步提升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不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对于报告期内存在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制定了整改计划并积极落实整改措施。经公司评估,这些缺陷可能产生的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对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行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梁邦海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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