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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汽车: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增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增仙)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勤勉、负责地行使职权,按时参加公司2023年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吴增仙,女,1968年出生,大学本科,具有律师资格。曾任北京中银(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负责人,秦皇岛博硕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777001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则,并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进行投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类别报告期内召开次数应参加会议次数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444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10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在2023年任职期间,现场向管理层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参与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董事会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2022年计提损失、会计政策变更、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未出现其他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发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要求,尽可能多的到公司现场参加会议,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面对面交流,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及经营

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潜在风险提出意见和建议,与年审会计师多次直面沟通,了解公司财务情况及可持续发展情况,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预计2023年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经对相关文件进行核实,本人认为:

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系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进行回避表决,已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任期内,除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担保情况

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贷款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经核查,2022年度公司认真贯彻《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发[2022]26号)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事项。公司2023年度无新增对外担保。同时针对辽宁监管局对公司2021年担保事项披露的警示函,重点关注了公司担保事项的披露。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阅《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与公司经管层和职能部门沟通、查阅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本人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执行有效,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保持独立性和谨慎性,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本人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本人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计提公司2022年度相关损失

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公司2022年度相关损失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公司计提了2022年度相关损失,本次计提的损失计入公司2022年度损益。公司计提2022年度相关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相关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本人同意本次计提2022年度相关损失。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一如既往地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证监会、上交所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共披露临时公告53篇,定期报告4篇,及时、完整的披露了对投资者决策有实质性影响的信息。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立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4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决策和监督的作用,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吴增仙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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