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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鼎股份:民生证券关于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中鼎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5年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19号)核准,中鼎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9,202,025股,募集资金总额1,959,239,993.75元,扣除发行费用42,464,799.8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16,775,193.8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4月19日全部到账,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会验字[2016]280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03号)核准,中鼎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2,865,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135,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3月14日全部到账,

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会验字[2019]228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5年非公开发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募集资金201,260.57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201,260.57万元,2023年度使用0.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存放于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95,285.79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75,674.61万元,2023年度使用19,611.18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为34,669.95万元,其中存放于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669.95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29,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

2016年4月,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宁国支行、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2017年8月,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公司聘请民生证券担任中鼎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2018年10月,公司与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宁国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1317090019200484637-
合计--

(二)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2019年3月,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月,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在上述银行进行了专户存储。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余额(元)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1217600104003038526,074,582.9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1317090019200500345296,923.4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178254965971138,878.5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城市支行12-7510010400359325,258.4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131709001920056992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12-17600104003804030,183,860.35-
合计-56,699,503.78-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余额(元)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17527329149050,00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12176001040037331100,00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175274093430100,00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18870342046820,00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18427492784520,000,000.00
合计-290,000,000.00-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9,611.18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2023年度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鼎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30Z0824号),认为:中鼎股份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鼎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中鼎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民生证券对中鼎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3: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表

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非公开发行)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91,677.5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1,260.5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8,6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0.57%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收购WEGU Holding100%的股权*162,777.7760,927.41-60,927.41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中鼎股份汽车后市场“O2O”电商服务平台58,6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中鼎股份橡胶制品装备自动化及产能提升项目25,000.0015,086.89-15,086.89100.002019年4月6,271.86
4、中鼎减震减震橡胶制品装备自动化及产能提15,300.0015,300.00-16,076.24 *注2105.072018年10月4,487.50
升项目
5、中鼎股份特种橡胶混炼中心建设项目-6,351.92-6,351.92100.002019年5月6,063.82
6、中鼎减震橡胶减震制品研发及生产基地迁扩建项目(一期)-20,700.21-26,806.88129.502021年7月9,804.05
7、收购四川望锦80.8494%股权并增资-22,899.79-22,899.79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8、补充流动资金29,999.7550,411.30 *注1-53,111.45105.3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191,677.52191,677.52-201,260.57105.00-26,627.2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本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本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本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本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本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本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本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0.00万元,其中存放于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注1:收购WEGU Holding 100%的股权项目将因汇率变动因素产生的差额部分1,850.36万元及其相关利息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中鼎股份橡胶制品装备自动化及产能提升项目”、“中鼎股份特种橡胶混炼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21,169.4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2:实际使用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取得的相关利息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额

附表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8,713.5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611.1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724.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5,285.7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6,530.5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64.47%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中鼎减震橡胶减震制品研发及生产基地迁扩建项目(一期)80,000.0049,800.0011,987.8137,622.5175.552021年7月9,804.05
2、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温控流体管路系统项目38,713.50186.02186.02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汽车用电驱及空气悬架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1,588.061,588.06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4、中鼎产业园中鼎汇通项目3,476.00420.383,487.28100.322024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5、汽车底盘锻铝件生产项目20,000.00-20,147.63100.742023年6月-1,735.75
6、汽车底盘部件生产项目25,724.007,202.9911,446.4944.502025年4月不适用不适用
7、补充流动资金17,939.42-20,807.80115.9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118,713.50118,713.5019,611.1895,285.7980.278,068.3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1、中鼎产业园中鼎汇通项目建设由于汽车行业整体环境、经济环境因素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进度较预期减缓,原预计2022年8月完工,现预计2024年12月完工。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变更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中鼎产业园中鼎汇通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的用途,用于“汽车底盘部件生产项目”的建设,具体详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2023-038); 2、汽车底盘部件生产项目建设由于汽车行业整体环境、经济环境因素、客户需求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预期延缓,原预计2023年4月完工,现预计2025年4月完工; 3、汽车底盘锻铝件生产项目未到达预计效益,主要是外部行业环境、经济环境因素、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客户业务尚在逐步增长过程中。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本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本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本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专项核查意见之附表3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本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34,669.95万元,其中存放于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669.95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29,00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注1:根据公司2021年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的议案》,汽车用电驱及空气悬架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将不再属于募投资金项目,截止到2021年末,该项目已使用募投资金投入1,588.06万元;注2:根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募集资金节余金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比承诺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多2,868.38万元,主要系汽车用电驱及空气悬架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所用募集资金账户实际获取的累计理财收益金额。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中鼎股份特种橡胶混炼中心建设项目中鼎股份汽车 后市场“O2O” 电商服务平台6,351.926,351.92100.002019年5月6,063.82
2、中鼎减震橡胶减震制品研发及生产基地迁扩建项目(一期)中鼎股份汽车 后市场“O2O” 电商服务平台20,700.2126,806.88129.502021年7月9,804.05
3、收购四川望锦80.8494%股权并增资中鼎股份汽车 后市场“O2O” 电商服务平台22,899.7922,899.79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4.汽车用电驱及空气悬架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温控流体管路系统项目1,588.061,588.06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5.中鼎产业园中鼎汇通项目中鼎减震橡胶减震制品研发及生产基地迁扩建项目(一期)3,476.00420.383,487.28100.322024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6.汽车底盘锻铝件生产项目中鼎减震橡胶减震制品研发及生产基20,000.0020,147.63100.742023年6月-1,735.75
地迁扩建项目(一期)
7.汽车底盘部件生产项目汽车用电驱及空气悬架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中鼎产业园中鼎汇通项目25,724.007,202.9911,446.4944.502025年4月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00,739.987,623.3792,728.0592.0514,132.12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1、变更项目: (1)公司变更了“中鼎股份汽车后市场‘O2O’电商服务平台”项目。变更的原因主要包括:“汽车后市场O2O”的行业环境发生消极变化、公司募集资金投向确定性更高的主营业务实体建设项目等,公司上述变更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使用风险。 (2)公司变更了原投入“中鼎减震橡胶减震制品研发及生产基地迁扩建项目(一期)”项目。变更的原因主要包括:收购四川望锦能够使中鼎减震掌握球销的核心技术,增强中鼎减震控制臂产品的竞争力,迅速抢占汽车轻量化市场。同时四川望锦生产的冲压焊接控制臂,与中鼎减震生产的锻铝控制臂具有较强的互补性,能够提高公司在控制臂市场的占有率,四川望锦与原募投项目投资方向、与中鼎减震具有较强的协同效应,收购四川望锦有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速公司产业升级,满足市场对轻量化产品的需求,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3)公司变更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温控流体管路系统”项目。变更的原因主要包括:,中鼎股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温控流体管路系统项目”的产品方案需要进一步优化和提升,结合公司制定的经营计划和实际经营情况,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未来效益的稳步增长,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4)公司变更了“中鼎减震橡胶减震制品研发及生产基地迁扩建项目(一期)”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新项目“中鼎产业园中鼎汇通项目”及“汽车底盘锻铝件生产项目”的建设。变更的原因主要包括:“中鼎产业园中鼎汇通项目”结合投资双方的技术优势、市场优势、品牌优势人才优势、以及管理优势,建设产品生产线,组建研发团队,有助于增强开拓国内汽车零部件市场的竞争。“汽车底盘锻铝件生产项目”的建设,能够使中鼎股份充分发挥全球研发优势,重点聚焦汽车零部件,在汽车轻量化、舒适化、模块化、集成化的发展中形成自己的优势产品。 (5)公司变更了“汽车用电驱及空气悬架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新项目“汽车底盘部件生产项目”的建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的原因主要包括:“汽车底盘部件生产项目”建设,可加速中鼎股份产业升级,完善汽车底盘产品布局,产品进一步向下游延伸,加快中鼎减震产品由零件向部件升级,实现产业整合,进一步满足市场对轻量化产品的需求,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6)公司变更了“中鼎产业园中鼎汇通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项目“汽车底盘部件生产项目”的建设。变更的原因主要包括:基于公司长远战略规划
见》,对中鼎股份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宜无异议。2023年7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3-039)。 2023年8月10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上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中鼎产业园中鼎汇通项目建设由于汽车行业整体环境、经济环境因素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进度较预期减缓,原预计2022年8月完工,现预计2024年12月完工。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变更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中鼎产业园中鼎汇通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的用途,用于“汽车底盘部件生产项目”的建设,具体详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2023-038); 2、汽车底盘部件生产项目建设由于汽车行业整体环境、经济环境因素、客户需求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预期延缓,原预计2023年4月完工,现预计2025年4月完工; 3、汽车底盘锻铝件生产项目未到达预计效益,主要是外部行业环境、经济环境因素、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客户业务尚在逐步增长过程中。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本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附表3:

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签约方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金额起息日到期日是否已赎回投资收益
1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智融”79号(270天)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5,000.002022/4/212023/1/15159.07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保本保最低收益型3,000.002022/10/112023/4/1119.45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保本保最低收益型6,500.002022/11/72023/1/1115.05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保本保最低收益性15,000.002022/11/302023/3/7136.90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保本保最低收益性10,000.002023/1/42023/4/1192.22
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保本保最低收益性5,000.002023/2/12023/5/543.44
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保本保最低收益型5,000.002023/2/12023/5/543.44
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保本保最低收益型1,500.002023/2/22023/2/283.39
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保本保最低收益性15,000.002023/3/82023/3/3129.87
1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保本保最低收益性15,000.002023/4/32023/9/28252.37
1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保本保最低收益性5,000.002023/5/112023/8/1042.04
1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保本保最低收益性5,000.002023/5/182023/8/2345.44
1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保本保最低收益性5,000.002023/6/12023/9/617.27
1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保本保最低收益性5,000.002023/8/112024/2/7-
15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金元宝系列87期本金保障型5,000.002023/8/292024/2/27-
1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最低收益性5,000.002023/9/72023/12/837.40
17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金元宝系列91期本金保障型5,000.002023/9/272024/3/25-
1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保本保最低收益性10,000.002023/10/102024/4/5-
19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收益凭证金添利FD23015号本金保障型2,000.002023/10/172024/4/17-
2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保本保最低收益性2,000.002023/12/112024/3/12-

注:上述表格中列示的赎回情况及收益情况系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实际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国敏 王嘉麟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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