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民生证券”)作为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元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双元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3号)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8.5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125.8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122.39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6,871.92万元(不含前期已预付的保荐费用200.00万元)后,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预付的保荐费用200.00万元,以及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14.6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6,635.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3年6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769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4,296.0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45,062.5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公式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66,635.87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4,296.01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2,614.22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24,296.01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2,614.22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44,954.08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45,062.57 | |
差异 | G=E-F | -108.49 |
注:差异系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08.49万元。该款项已于2024年4月24日支付。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枫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拱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温州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备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枫华支行 | 19001401040016668 | 募集资金专户 | 218,806,574.42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拱墅支行 | 356930100100270792 | 募集资金专户 | 150,468,865.36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 | 1202022719800214139 | 募集资金专户 | 45,960,734.64 |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 3301040160023584983 | 募集资金专户 | 338,371,315.76 | - |
温州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 903000120190050493 | 募集资金专户 | 697,018,230.84 | - |
合计 | 1,450,625,721.02 | - |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4,296.01万元,使用项目分别为“智能测控装备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800.1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87.24万元(不含税),合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5,287.38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23]8466号《关于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7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后资金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66,635.8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296.0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296.0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智能测控装备生产基地项目 | 否 | 31,728.35 | 31,728.35 | 31,728.35 | 10,233.19 | 10,233.19 | -21,495.16 | 32.25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14,815.13 | 14,815.13 | 14,815.13 | 1.74 | 1.74 | -14,813.39 | 0.01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4,614.30 | 4,614.30 | 4,614.30 | 61.08 | 61.08 | -4,553.22 | 1.32 | 2026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4,000.00 | 14,000.00 | 14,000.00 | 14,000.00 | 14,000.00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小计 | 65,157.78 | 65,157.78 | 65,157.78 | 24,296.01 | 24,296.01 | -40,861.77 | 37.29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未决定用途的其他超 | - | 101,478.09 | 101,478.09 | 101,478.09 | - | - | -101,478.09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募资金 | ||||||||||||
合计 | 166,635.87 | 166,635.87 | 166,635.87 | 24,296.01 | 24,296.01 | -142,339.86 | 14.5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800.1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87.24万元(不含税),合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5,287.38万元。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置换完毕。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3年7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后资金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王艺霖 | 袁莉敏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