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9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没有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陶春风、傅建立、张超亮已回避表决,其表决票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同意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1、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2、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差异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3、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4、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较为合理。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本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3.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4.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上一年度预计金额 | 上一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宁波科元精化有限公司 | 30,400 | 24,068.10 | - |
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0 | 209.88 | 广西长科有工程材料富余,广西长鸿正好需要 | |
小计 | 30,400 | 24,277.98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宁波科元精化有限公司 | 500 | 556.64 | -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 | 1,431.08 | - | |
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 | 606.14 | 广西长科当年需求情况有所调整 | |
广西长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0 | 0.60 | - | |
小计 | 21,000 | 2,594.46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宁波科元精化有限公司 | 70 | 102.44 | - |
小计 | 70 | 102.44 | ||
向关联人出租设备 | 宁波科元精化有限公司 | 2,200 | 736.93 | - |
小计 | 2,200 | 736.93 | ||
合计 | -- | 53,670 | 27,711.81 | -- |
注: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670万元;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2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合计27,711.81万元。
交易预计金额为不含税金额,为进行同一口径比较,实际金额也采用不含税金额。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发展需要,相关交易价格均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合理公允。公司对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充分的测算,但是由于市场、客户需求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等因素影响,使得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差异。
(三)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预计金额 | 截至2024-3-31本年度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宁波科元精化有限公司 | 82,000 | 9,794.90 | 24,068.10 | 主要系为满足长鸿生物全年度生产炭黑系列产品所需,向科元精化采购原料富芳烃油,炭黑系列产品2024年 |
度预计产量会有较大提升。富芳烃油类产品较为小众,目前浙江地区只有包括科元精化在内的少数几家公司在稳定生产 | |||||
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0 | 0 | 209.88 | -- | |
小计 | 82,000 | 9,794.90 | 24,277.98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宁波科元精化有限公司 | 600 | 67.43 | 556.64 | --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3,000 | 233.10 | 1,431.08 | -- | |
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 | 325.03 | 606.14 | 广西长科ABS二期项目新增50万吨/年的产能目前已投产,预计2024年度产量将会增加,因此对所需原材料的预计采购量也相应增加 | |
浙江省宁波市华伟化工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9,000 | 893.04 | 0 | 华伟化工为新增关联方,预计金额系双方正常商业往来需要 | |
广西长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0 | 0 | 0.60 | -- | |
小计 | 22,600 | 1,518.6 | 2,594.46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宁波科元精化有限公司 | 100 | 22.42 | 102.44 | -- |
小计 | 100 | 22.42 | 102.44 | ||
向关联人出租设备 | 宁波科元精化有限公司 | 2,200 | 350.23 | 736.93 | -- |
小计 | 2,200 | 350.23 | 736.93 | ||
合计 | -- | 106,900 | 11,686.15 | 27,711.81 | -- |
注: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2、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宁波科元精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元精化”)
科元精化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宁波科元精化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6799540007G |
登记机关 |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98号 |
法定代表人 | 柯剑彪 |
注册资本(万元) | 75,035.0948 |
成立日期 | 2007年4月26日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港口经营;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国内船舶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关联关系说明:科元精化与公司系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公司。截至目前,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其81.47%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春风先生持有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0%股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截至目前,科元精化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一直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科元精化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二)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定阳新材”)
定阳新材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683MA288EN14U |
登记机关 |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住所 |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浙锻路288号 |
法定代表人 | 王哲锋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 |
成立日期 | 2016年6月13日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用口罩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关联关系说明:
定阳新材与公司原系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的联营企业,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持有其31.03448%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春风先生持有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0%股权,2024年3月14日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退出对定阳新材的持股,但退出时间未满12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截至目前,定阳新材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一直
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定阳新材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三)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长科”)
广西长科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600591309260X |
登记机关 |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区云约江南路 |
法定代表人 | 傅建立 |
注册资本(万元) | 88,739.703329 |
成立日期 | 2012年3月7日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关联关系说明:广西长科与公司系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公司。截至目前,海南恒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股47.15%,间接持股32.29%,合计持有其79.45%股权,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海南恒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春风先生持有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0%股权。
目前广西长科经营正常,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四)浙江省宁波市华伟化工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伟化工”)
华伟化工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浙江省宁波市华伟化工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12MAD1M3WQ6K |
登记机关 |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558号701-7室 |
法定代表人 | 朱建成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
成立日期 | 2023年10月09日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春风先生之子陶钱伟先生于2024年4月起在华伟化工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
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目前华伟化工经营正常,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在确认和处理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宁波科元精化有限公司、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必要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24年与浙江省宁波市华伟化工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交易也将遵循上述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关于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且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