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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力: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司代码:600900 公司简称:长江电力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张星燎其他公务马振波
董事王洪其他公务张必贻
董事滕卫恒其他公务张必贻
董事洪猛其他公务文秉友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3年末总股本24,468,217,71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20元(含税),共分派现金股利20,063,938,527.12元(含税);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将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长江电力600900
GDR伦敦证券交易所China Yangtze Power Co.,Ltd.CYPC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薛宁高震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22层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22层
电话010-58688900010-58688900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cypc@cypc.com.cncypc@cypc.com.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水力发电业务,水电具有可再生、无污染、技术成熟、调峰能力强等特点,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背景下,水电的清洁能源优势日益凸显。2023年,我国政府继续对清洁能源给予高度重视,在能源发展、能源消费、市场建设等方面持续出台政策,大力支持以水电、太阳能、风电为代表的清洁能源行业发展。2023年6月,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指出新型电力系统是以高比例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为主要任务,确保能源电力安全,满足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电力需求。2023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强调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更好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将以2030年、2045年、2060年为重要时间节点,形成加速转型期、总体形成期、巩固完善期三步走发展路径。新能源开发实现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引导产业由东部向中西部转移。能源发展方面,深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提升非化石能源替代能力,形成风、光、水、生、核、氢等多元化清洁能源供应体系。积极推进先进高效的“新能源+储能”、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示范项目。能源消费方面,有力推动绿证核发、交易全覆盖,进一步为扩大绿电供给、促进绿电消费奠定基础;有效拓展绿证应用,扩展绿证消费需求,进一步激发绿电消费市场活力,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发展。电源结构方面,增强常规电源调节支撑能力,积极推进主要流域水电扩机、流域梯级规划调整等,依法合规开展水电机组改造增容;大力提升新能源主动支撑能力,协同推进大型新能源基地、调节支撑资源和外送通道开发建设。电力市场方面,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市场化交易电量持续上升,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有效运行,适应新能源高比例发展的市场机制逐步完善。中长期交易常态化运行、充分发挥“压舱石”作用,部分省份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跨省跨区中长期市场平稳运行,省间现货市场调剂余缺,对大范围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和互济保供发挥了积极作用。绿色发展方面,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制度、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保障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对全国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据国家能源局统计,2023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3.05亿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

82.7%,占全球新增装机的一半,超过世界其他国家的总和。可再生能源已成为我国电力新增装机的主体。

(二)电力供需情况

2023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电力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迎峰度夏期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总体平衡,各省级电网均未采取有序用电措施,创造了近年来迎峰度夏电力保供最好成效;冬季,多地出现大范围强寒潮、强雨雪天气,全国近十个省级电网电力供需形势偏紧,部分省级电网通过需求侧响应等措施,保障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电力供应方面,截至2023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9.2亿千瓦、同比增长13.9%,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5.7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在2023年首次突破50%,达到

53.9%。

电力消费方面,2023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2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增速比2022年提高3.1个百分点,国民经济回升向好拉动电力消费增速同比提高。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业务情况

公司以大型水电运营为主要业务,为全球最大的水电上市公司,目前水电总装机容量7179.5万千瓦,其中,国内水电装机7169.5万千瓦,占全国水电装机的17.01%。公司以“精益求精”的精神和“责任担当”的态度管理运行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向家坝、三峡、葛洲坝等六座水电站,为社会持续提供优质、稳定、可靠的清洁能源。2023年,公司主营业务实现向上向好,在安全环保、能源保供、水库调度、精益生产、技术引领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公司境内所属六座流域梯级电站发电量2762.63亿千瓦时,在发挥梯级电站综合效益、节能减排、能源保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3年,公司在坚持做强做优水电主业的同时,积极开展产业链上下游和相关新兴领域战略投资,全年实现投资收益47.5亿元。如期实现甘肃张掖抽蓄电站主体工程开工,全面受托运维浙江长龙山抽蓄电站,年内获取安徽休宁、湖南宁乡抽水蓄能项目资源240万千瓦。公司积极推进金沙江下游“水风光储”一体化可再生能源基地开发,首批新能源场站顺利投产,水风光一体化实践走深走实。智慧综合能源业务初具规模,实现分布式光伏与储能领域双级跃升,江苏省首个共享储能项目(江苏丰储200兆瓦/400兆瓦时共享储能项目)等一批重点示范项目建成投产。国际业务稳中有进,海外运维项目平稳有序开展,全年跟踪新能源装机规模约97.4万千瓦,顺利实现公司首个境外控股新能源项目——秘鲁Arrow光伏项目成功交割,推动公司在秘鲁区域发、配、售产业链不断加强,基本形成“水风光”互补业务良性发展格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571,942,544,909.29578,453,569,418.28327,268,285,047.33-1.13328,563,281,639.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1,330,025,517.69227,672,712,353.16185,488,250,616.82-11.57181,063,819,486.27
营业收入78,111,573,265.7568,863,128,424.2552,060,482,557.8513.4355,646,253,991.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238,970,860.7023,725,915,960.7121,309,033,980.9414.8126,272,998,503.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508,231,223.7621,392,344,535.5821,392,344,535.5828.5924,141,419,619.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718,720,441.7543,476,502,138.1430,912,732,230.1248.8635,732,461,733.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529.3211.73增加4.20个百分点14.9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1320.96970.937014.811.15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11320.96970.937014.811.1553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15,397,466,574.2515,577,428,445.3726,880,240,634.8020,256,437,611.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12,922,772.005,269,144,988.2212,641,778,084.745,715,125,015.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3,570,493,979.614,925,929,447.4312,959,987,709.686,051,820,087.04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77,578,299.6917,508,342,539.3211,298,384,505.9828,334,415,096.76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07,412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61,588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1140,065,597212,022,201,39949.13460,961,213质押2,067,547,078国有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64,695,4331,800,368,7447.360未知其他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9,502,3061,106,098,8064.52230,480,606未知国有法人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988,076,1434.040未知其他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274,590,606961,203,7643.93230,480,606质押384,554,438国有法人
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0880,000,0003.600国有法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0657,980,4722.690未知其他
长江三峡集团实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0454,837,1841.860国有法人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0261,594,7501.070未知国有法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0139,880,2900.570未知国有法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长江三峡集团实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系公司

期末持股数量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三峡集团-中信证券-18三峡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和“三峡集团-中信证券-G三峡EB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三个账户合并计算。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持股减少,主要原因系其2019年、2022年发行的可交换债券“G三峡EB1”、“G三峡EB2”自2020年4月13日、2023年6月2日开始进入换股期,有投资者换股所致。

期末持股数量为“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质押专户”和“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四个账户合并计算。

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尚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具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尚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具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
2003年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03三峡债038006.IB;120303.SH2033-08-013,000,000,0004.86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6长电01136762.SH2026-10-173,000,000,0003.35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二期)19长电02155674.SH2024-09-042,000,000,0003.80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长电02163097.SH2025-01-08500,000,0003.70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专业投资者)G21长电1188243.SH2026-06-181,500,000,0003.73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专业投资者)21长电01188971.SH2024-11-092,000,000,0003.05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面向专业投资者)G22长电1185240.SH2025-01-18500,000,0002.88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品G22长电2185241.SH2027-01-182,000,000,0003.19

种二)(面向专业投资者)

种二)(面向专业投资者)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可持续挂钩)(面向专业投资者)G22长电3185778.SH2025-05-201,500,000,0002.78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4长电K1240703.SH2034-03-132,000,000,0002.70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5长电MTN001101554062.IB2025-09-143,000,000,0004.50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19长电MTN002101901055.IB2024-08-091,960,000,0002.72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20长电MTN002102000681.IB2025-04-152,500,000,0003.07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可持续挂钩)21长电MTN002(可持续挂钩)102100945.IB2024-05-101,000,000,0003.40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2长电MTN001102280019.IB2025-01-062,500,000,0002.90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品种一)22长电MTN002A102280471.IB2025-03-102,000,000,0003.09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品种二)22长电MTN002B102280472.IB2027-03-101,000,000,0003.44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22长电GN001132280079.IB2027-08-291,000,000,0002.80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债券名称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2003年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03年8月1日至2033年7月31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3年8月1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16年10月17日至2026年10月16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3年10月17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2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16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二期)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19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3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3年9月4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2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3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0年1月8日至2023年1月7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3年1月9日(付息兑付日遇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2年1月8日至2023年1月7日期间的利息及本金。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0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7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3年1月9日(付息日遇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2年1月8日至2023年1月7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1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17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

司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专业投资者)

司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专业投资者)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3年6月19日(付息日遇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2年6月18日至2023年6月17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专业投资者)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1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8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3年11月9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2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8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2年1月18日至2025年1月17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3年1月18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2年1月18日至2023年1月17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2年1月18日至2027年1月17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3年1月18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2年1月18日至2023年1月17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可持续挂钩)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2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19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3年5月22日(付息日遇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2年5月20日至2023年5月19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10月19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3年10月20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10月19日期间的利息及本金。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15年9月14日至2025年9月13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3年9月14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2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13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18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4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3年12月5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2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4日期间的利息及剩余本金。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19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14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3年3月15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2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14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19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8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3年8月9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2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8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疫情防控债)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0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3年3月16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2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期间的利息及本金。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0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14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3年4月17日(付息日遇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2年4月15日至2023年4月14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1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8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3年4月10日(付息日遇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2年4月9日至2023年4月8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可持续挂钩)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可持续挂钩)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1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9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3年5月10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2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9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2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5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3年1月6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2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5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品种一)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2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9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3年3月10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2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9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品种二)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2年3月10日至2027年3月9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3年3月10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2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9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2年8月29日至2027年8月28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3年8月29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2年8月29日至2023年8月28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2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15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3年11月16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2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15日期间的利息及本金。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2年11月23日至2023年9月3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3年9月4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2年11月23日至2023年9月3日期间的利息及本金。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2月12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3年2月13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2月12日期间的利息及本金。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5月18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3年5月19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5月18日期间的利息及本金。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4月18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3年4月19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4月18日期间的利息及本金。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4月19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3年4月20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4月19日期间的利息及本金。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5月20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3年5月22日(付息日遇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5月20日期间的利息及本金。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8月10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3年8月11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8月10日期间的利息及本金。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9月10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3年9月11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9月10日期间的利息及本金。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11月9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

司2023年度第八期超短期融资券

司2023年度第八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3年11月10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11月9日期间的利息及本金。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资产负债率(%)62.8855.7412.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7,508,231,223.7621,392,344,535.5828.59
EBITDA全部债务比5.595.70-2.02
利息保障倍数3.543.491.29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2023年,公司境内所属六座梯级电站完成发电量2762.6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40.15亿千瓦时,增长5.34%;实现利润总额324.13亿元,同比增加26.47亿元,增长8.89%;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72.39亿元,同比增加35.13亿元,增长14.81%;每股收益1.1132元,同比增加0.1435元,增长14.8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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