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保丽洁: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32802 证券简称:保丽洁 公告编号:2024-021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98,674,094.9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94,250,910.83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63,083,3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9,462,495.0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其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公司实际出发,基于股东各方利益而作出的方案,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基础上,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还应说明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作为公司档案保存的董事会会议记录中,要详细记录公司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

2、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常设电话、公司网站专栏、召开见面会等多种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应通过各类合法措施切实保障各类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权利,公司股东大会应依法对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表决;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充分反映股东的要求和意愿。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意见制定和调整股东回报规划。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和调整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原则上每三年重新修订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调整股东回报规划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充分听取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且不得与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相抵触。

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将严格按照《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承诺内容。

五、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