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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泰医疗: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湘乡大道009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08
普通股股东人数10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3,764,93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3,764,93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6.403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6.403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董事长成正辉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深圳惠泰医

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3,764,938100.0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3,764,938100.0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3,764,938100.0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3,764,938100.0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5.01提名葛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3,763,73899.9964
5.02提名李在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3,763,73899.9964
5.03提名李新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3,763,73899.9964
5.04提名赵云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3,763,73899.9964

6、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6.01提名汤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33,424,76598.9925
6.02提名董海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33,763,73899.9964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4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1,754,760100.00000000
5.01提名葛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1,753,56099.9897
5.02提名李在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1,753,56099.9897
5.03提名李新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1,753,56099.9897
5.04提名赵云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1,753,56099.9897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元律师、王赛琪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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