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2392 证券简称:佳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17,615,794.4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4,159,929.60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58,700,000股,根据扣除回购专户350,000股后的58,35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5,835,000.00元。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独立董事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经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本次权益分派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因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3)。
公司对利润分配的政策、决策程序、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等作出了承诺。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五、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