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经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4年5月14日(周二)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7日,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北门)霱公府会议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9)。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2、《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二)2024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度德普”)《关于增加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智度德普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议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智度德普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8,966,3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7%。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智度德普为公司控股股东,智度德普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其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中的召开地点、现场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四、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4日(周二)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7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北门)霱公府会议室。
五、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4.00 |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00 |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6.00 |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 |
7.00 |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4月29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上述第(八)、(九)项议案属于特别
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六、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8日至5月13日。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凤凰南路56之三404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凤凰南路56之三404室
邮政编码:510806
电话号码:020-28616560
传真号码:020-28616560
电子邮箱:zhidugufen@genimous.com
联系人:许晓青 李晓宁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单位) 作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表决。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结果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
4.00 |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00 |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6.00 |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 | |||
7.00 |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注:本次审议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持有股数: | 委托人股东帐户: |
受托人姓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76
2、投票简称:智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