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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达威: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肖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简历情况

本人王肖健,男,博士;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12月至今任厦门天健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厦门蜜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4月至2023年5月任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至2022年4月任汉纳森(厦门)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晟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8月至今任常州光洋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厦门美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组织召开6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3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王肖健660002

对2023年度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案全部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 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意见。发表意见的情况如下表:

董事会会议届次发表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披露时间披露媒体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1.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意见》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同意2023年4月20日巨潮资讯网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同意2023年7月14日巨潮资讯网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意见》同意2023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同意2023年10月11日巨潮资讯网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意见》同意2023年10月31日巨潮资讯网

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随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制定,本人将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2023年度,本人遵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历次会议及相关日常工作,认真履行了应尽的职责。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表:

姓名委员会名称报告期内召开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王肖健审计委员会5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
战略委员会22

1.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及审计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计划、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确保了公司财务善的准确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加强了公司内部控制机制。

2.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上年度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对公司2023年度管理层激励方案进行审议,确保管理层的激励方案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紧密结合,有效激发管理层及核心团队的工作动力。

3.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2022年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经营发展规划进行了审议,同时对公

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审议。

(四)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真实。

(六)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2023年8月1日分别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积极把握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机会,接受中小股东的咨询,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与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七) 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整体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安全环保、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方面;本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八) 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定期通过多种方式或渠道向本人通报公司运营情况,及时提供本人履职所需的材料,积极组织或配合本人开展实地考察工作,确保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信息通畅,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本人履职的情况。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针对公司2023年度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各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审慎判断,本人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交易产生的必须事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方在审议时均予以回避表决。

(二) 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相关意见。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本人对公司是否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审查,亦重点查看了公司在本次可转债中的内幕信息登记情况,有无内幕信息泄露等情况出现。本人对上述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况等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与了解,根据专业经验提出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重点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2.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让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

3. 尽职做好定期报告披露工作

在公司2023年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2023年各期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2023年定期报告工作安排,确保定期报告能够按时准确的披露。

4. 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尽职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4年,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希望公司能继续发扬优势,加快推进产品战略转型和升级,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促进

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股东。

联系方式:wxiaojian@tjzxcn.com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肖健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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