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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厦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规要求,勤勉、诚实地履行自己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对公司长远发展计划、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监事会,具体内容如下: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23年4月2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23年8月3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3、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23年9月27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4、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23年10月14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5、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23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2023年,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配合下,监事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

(三)2023年,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作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职务行为,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监事会报告期内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2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以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提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20亿元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5、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合规经营,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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