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或“上市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东方集团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东方集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号)核准,同意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9,493.84万股新股。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90,560,87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02,999,996.2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2,999,996.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10,000,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5月18日全部到帐,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后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0412号)。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8,045,404,165.83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余额为628,98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65,550.89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 余额 | 存储 方式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 余额 | 存储 方式 |
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文化宫支行 010900121310801
6,612,969,996.29
3,497.72
活期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花园支行 562040100100101364
2,000,000,000.00
37,830.24
活期平安银行北京学院南路支行 11016281166007
3,840.77
活期民生银行什刹海支行 697492136
20.40
活期民生银行什刹海支行 697605020
19,835.92
活期民生银行什刹海支行 697492030
15.63
活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文化宫支行 755920171410103
107.25
活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文化宫支行 755920171410606
402.96
活期合 计
8,612,969,996.29
65,550.89
备注: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为6,445.02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2023年度,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参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变更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2,898.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3年3月9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62,898.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2,898.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余额为62,898.00万元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八、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投证券认为:东方集团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和东方集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8,610,000,000.00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3.00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045,404,165.83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本期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
本期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国开东方股权
收购项目
未变更 1,860,000,000.00 1,860,000,000.00
——
1,860,000,000.00
0.00
100%—————— 否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B地块一级土地开发
项目
未变更 1,350,000,000.00 1,350,000,000.00
223.00 1,360,206,717.82
100.76% (备注)
—— 否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C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
10,206,717.82 | ||
未变更 1,220,000,000.00 1,220,000,000.00
—— 1,228,496,445.04
100.70% (备注)
—— 否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A02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
未变更 2,180,000,000.00 2,180,000,000.00
—— 1,596,701,002.97-
8,496,445.04 |
583,298,997.03 |
73.24% (备注) -19,071,767.79
—— 否
偿还公司和子公司银行及其他机构借款
未变更 2,000,000,000.00 2,000,000,000.00
—— 2,000,000,000.00
0.00
100%—————— 否合计 —— 8,610,000,000.00 8,610,000,000.00
223.00 8,045,404,165.83 -564,595,834.17
————-19,071,767.79——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备注说明:
(1)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B地块、C地块项目情况说明
核心区C南侧地块已于2018年度入市供应,核心区B地块、核心区C北侧地块都已具备上市条件。核心区C北侧地块2021年挂牌2次、2022年上半年挂牌1次,共3次在公开土地市场挂牌公告,因房地产市场环境影响,C北地块未能成交。随着地铁1号线支线的动工,1号线支线沿线规划可能会被统一调整,C北地块临近站点中央民族大学站,公司将密切关注地块规划调整和上市收储计划,配合政府对C北地块的招商,推进土地尽早成交,并收回一级开发投资成本及收益,但由于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C北地块上市成交时间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B地块、C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截止2023年末累计实现效益87,587,467.40元,本期未实现效益的原因为核心区B地块、核心区C北侧地块尚未入市。
(2)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A02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情况说明
A01地块包含西山湖文苑自住型商品房项目及配套幼儿园,其中西山湖文苑自住型商品房项目已于2018年度完成交房,配套幼儿园已于2019年6月移交丰台区教委。A02地块包含西山湖佳苑自住型商品房、西山国际中心、西阙台大酒店三个项目,其中,西山湖佳苑自住型商品房项目、西山国际中心项目已于以前年度完成交房。截止2023年12月31日,西阙台项目共14幢楼,13幢完成竣备并取得了房产证,剩余1幢工程已达竣备条件,正在办理竣备手续。
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A02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截止2023年末累计实现效益178,402,608.50元,本期实现效益-19,071,767.79元,本期实现效益为负主要原因为本期实现交房的面积较少。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3月1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2,898.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3年3月9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62,898.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2,898.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报告期内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4 月 日
周宏科
马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