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定2024-01
2024年4月28日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韩东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涛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及相关人事注意投资风险,并请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描述了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公司治理 ...... 38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57
第六节重要事项 ...... 61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2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90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91
第十节财务报告 ...... 92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新大洲/新大洲控股 | 指 |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和升集团/大连和升 | 指 | 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和升 | 指 | 北京和升创展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北京京粮和升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尚衡冠通 | 指 | 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恒阳牛业 | 指 | 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 |
太平洋牛业 | 指 | PacificOceanCattleHoldingsLimited(太平洋牛业有限公司) |
恒阳农业集团 | 指 | 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
枣矿集团 | 指 |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五九集团 | 指 | 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新大洲投资 | 指 | 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 |
能源科技 | 指 | 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新大洲实业 | 指 | 上海新大洲实业有限公司 |
宁波恒阳 | 指 | 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 |
齐齐哈尔恒阳 | 指 | 齐齐哈尔恒阳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
恒阳拉美 | 指 | 恒阳拉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2厂 | 指 | RondatelS.A. |
177厂 | 指 | LirtixS.A. |
224厂 | 指 | LorsinalS.A. |
恒阳优品 | 指 | 恒阳优品电子商务(江苏)有限公司 |
海南实业 | 指 | 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桃源商城 | 指 | 大连桃源商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长城资管 | 指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
盐城中路 | 指 | 盐城中路利凯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新大洲A | 股票代码 | 000571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ST大洲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新大洲控股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UNDIROHOLDING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SUNDIROHOLDING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韩东丰 | ||
注册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71127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8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40楼03-06室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0120 | ||
公司网址 | http://www.sundiro.com | ||
电子信箱 | sundiro@sundiro.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任春雨 | 王焱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8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40楼03-06室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8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40楼03-06室 |
电话 | (021)61050111 | (021)61050135、(021)61050111-260 |
传真 | (021)61050136 | (021)61050136 |
电子信箱 | renchunyu@sundiro.com | wangyan@sundiro.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600002012894880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1994年5月25日,本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摩托车制造与销售。2006年12月公司完成对五九集团股权的收购,煤炭产业收入首度合并进入本公司会计报表。2007年起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再将摩托车业务收入纳入合并范围,摩托车产业的相关收益在 |
"投资收益"会计科目中核算,直至2017年出售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股权。2007年以来,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采掘和销售,期间于2016年至2023年曾从事牛肉食品业务的经营。 |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公司无控股股东。1992年12月29日至2005年3月4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济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2005年3月4日至2016年4月28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海南新元投资有限公司,此期间内于2009年4月26日之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海南省国营桂林洋农场,2009年4月26日之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赵序宏先生。2016年4月29日至2020年3月11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尚衡冠通,公司无实际控制人。2020年3月11日起,和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和升合并持股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自2020年9月22日起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文锋先生。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惠增强、王泽斌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1,224,174,513.22 | 1,316,816,250.62 | 1,316,816,250.62 | -7.04% | 1,187,477,405.42 | 1,187,477,405.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9,410,762.57 | -37,679,046.11 | -37,618,839.10 | -190.84% | -147,479,252.42 | -147,337,143.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 -97,198,396.00 | -28,861,624.19 | -28,801,417.18 | -237.48% | -98,032,380.86 | -97,890,272.24 |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08,178,169.69 | 434,141,761.86 | 434,141,761.86 | -29.01% | 345,933,704.44 | 345,933,704.4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41 | -0.0463 | -0.0462 | -190.26% | -0.1812 | -0.181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41 | -0.0463 | -0.0462 | -190.26% | -0.1812 | -0.181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0.89% | -9.72% | -9.70% | -21.19% | -32.77% | -32.73%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2,879,381,359.33 | 2,974,831,866.60 | 2,976,493,482.71 | -3.26% | 2,803,302,733.07 | 2,805,633,792.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65,197,430.53 | 369,684,692.82 | 369,887,008.45 | -1.27% | 405,558,021.66 | 405,700,130.28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财政部202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涉入“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规定。本公司对租赁业务
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年初及上年同期调整数据具体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调增1,661,616.11元,递延所得税负债调增1,459,300.48元,未分配利润调增202,315.63元。
合并利润表2022年度所得税费用调减60,207.01元。
2、不存在会计差错更正。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否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元) | 1,224,174,513.22 | 1,316,816,250.62 | 主营业务+其他业务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42,127,183.66 | 95,873,933.80 | 销售材料、煤矸石收入;租赁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1,182,047,329.56 | 1,220,942,316.82 | 主营业务 |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304,724,253.96 | 334,387,389.81 | 179,789,633.09 | 405,273,236.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624,163.07 | -4,640,417.63 | -37,030,162.22 | -48,116,019.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8,653,980.74 | 45,198.74 | -34,927,814.01 | -43,661,799.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720,475.48 | 6,912,233.27 | -28,424,394.94 | 205,969,855.88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1,383,946.41 | -9,772,559.52 | -69,717,704.28 | 主要系处置能源科技和乌拉圭22厂177股权确认的股权处置收益及五九集团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损失。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40,896.24 | 2,617,747.60 | 18,521,329.1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50,703.59 | -85,144.97 | -388,114.39 | 系本公司对持有杭州长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1%股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30,000.0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7,550,523.72 | |||
债务重组损益 | 4,213,513.27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1,301,643.77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3,769,232.97 | 本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计提的管理费用。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87,856,489.33 | -10,574,523.41 | 本公司计提蔡来寅案、张天宇案、上海觐祥案担保损失和投资公司计提应收能源科技股权转让款坏账损失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36,498.14 | -901,108.95 | -22,771,395.4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33,944.9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2,787.25 | -2,791,266.3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 | -133,164.15 | 443,622.77 | -20,561,555.17 |
响额(税后) | ||||
合计 | -12,212,366.57 | -8,817,421.92 | -49,446,871.56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及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1、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煤炭行业
煤炭是我国自主可控、具有自然优势的能源资源,更是我国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国际能源市场话语权的根基,作为兜底保障的作用不可替代。2023年,我国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安全高效智能绿色的现代化矿井生产规模占比达80%,数字经济与煤炭产业深度融合发展,部分煤矿安全状况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煤炭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迈出了坚实步伐。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原煤产量达47.1亿吨,同比增长3.4%;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进口煤炭47441.60万吨,同比增长61.8%。受进口煤量增加、国内产能持续释放和需求增长放缓影响,煤炭供应紧平衡状态已经打破。煤炭企业扎实推进保供稳价工作,煤炭价格弱势下行,行业效益明显下降。
(2)牛肉食品行业
随着我国经济稳步发展、人口总量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饮食文化和膳食结构逐渐改善,健康饮食观念不断增强,牛肉作为高蛋白、低脂肪的健康肉食代表,需求量将持续增长、逐年攀升。但本土牛羊肉产量尚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尤其是牛肉方面,受饲养周期长、生产成本高、发展方式落后等因素影响,长期以来依靠进口来填补国内需求。此外,居民对牛肉品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消费者更加倾向于选择有质量认证标志和品牌的牛肉产品。从长远来说,牛肉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具有持续良好的市场预期。但短期来看牛肉行业存在供应增加,消费萎靡的巨大压力。
必孚(中国)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大陆累计进口牛肉273.7万吨,同比增长4.7万吨,再创年度新高,但进口量增幅继续放缓,为近8来最低增幅。与此同时,2023年的进口均价并没有随着进口量的上升而上涨,受市场供需失衡、消费萎靡等因素影响,中国大陆年内牛肉进口均价整体走低,2023年年度牛肉进口均价从2022年的6,603美元/吨下滑至5,195美元/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
(二)报告期内影响公司所属行业发展的外部因素
、外部因素
(1)煤炭行业
2023年,国际地缘冲突、能源危机持续,我国北方突发的水旱灾害,给经济恢复带来严峻挑战,在系列政策“组合拳”联合作用下,我国经济回升向好,支撑煤炭需求继续增加,加之煤炭先进产能核增,煤炭供应相对充足,市场供需明显宽松,国内煤炭价格整体震荡下行走势。相关部门虽仍强调增产保供稳价,但保供压力逐步缓解。
报告期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区井工煤矿安全管理若干措施通知》,提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矿山安全生产准入,严格审批矿山安全生产许可,严禁下达超能力生产计划或者经营指标。
本公司煤炭产业子公司五九集团通过严格执行限价措施和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积极响应国家保供稳价和安全生产政策。(
)牛肉食品行业
2023年,乌拉圭遭遇了70年来最严重干旱,干旱对畜牧业造成了巨大冲击。今年乌拉圭新出生的牛犊数量下降了
10%,未来两年可以屠宰的牛的数量将会下降。另一方面,此前巴西因疯牛病暂停牛肉输华、阿根廷限制部位肉出口,
为填补国际市场供需缺口,乌拉圭国内活牛屠宰量持续高位运行。在长期高位屠宰下,乌拉圭国内活牛供应逐渐紧缩,
进而拉低牛肉供应量,导致活牛价格持续上涨。近两年,中国大陆自乌拉圭牛肉进口量整体呈下滑趋势。必孚(中国)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大陆累计自乌拉圭进口牛肉27.5万吨,同比减少8.2万吨。受市场供需影响,自乌拉圭牛肉进口均价同巴西和阿根廷一样保持低位运行,约3,995美元/吨。
2、公司已经或计划采取的应对措施
(1)公司煤炭业务的应对措施:强化现场流程管控、逐级压实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完善双防机制、加强区队班组建设、提升全员安全素质能力;以煤为基稳量提质、依法合规均衡生产、扎实推进掘进提效;深挖降本潜能、强化经营管控、加强预算管理;稳控销售价格、拓宽销售市场、深化产销协调;持续推动矿井智能化建设;持续加大环保投入力度;打造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干部队伍;推进牙星煤矿边角资源整合,延长矿井服务年限。
(2)公司牛肉食品业务的应对措施:公司自收购22厂、177厂以来持续数年经营亏损,报告期内受资金困难、乌拉圭活牛价格持续上涨及与当地牛户发生多起诉讼纠纷导致停产。考虑公司原进入牛肉产业,其目的是与恒阳牛业协同打造牛肉食品产业链,向中国市场提供优质的牛肉食品及服务。目前恒阳牛业破产重整业务停顿,而公司在国内没有加工体系,主要通过大宗贸易方式销售产品,相关业务利润空间较小、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同时受外部环境影响,中国国内市场需求释放整体乏力,供需失衡问题持续,需求商多以按需少量采购或消耗现有库存为主,进口商则意于寻求更低进口价格,经营压力巨大。公司于2023年末实施了出售乌拉圭子公司股权,选择退出牛肉业务。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竞争优势
(1)煤炭行业
五九集团在煤炭行业中是产销量较小的企业,但生产当地稀缺的长焰煤,发热值高于周边褐煤生产企业的煤炭产品,区域内具有一定市场和价格优势,在蒙东地区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五九集团曾先后荣获“呼伦贝尔市十佳非公有制企业”“内蒙古民营企业100强”“工业项目突出贡献奖”“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质量诚信活动先进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等称号。牙星煤矿被评为安全高效特级矿井,胜利煤矿被评为安全高效一级矿井;五九集团被评定为AAA-煤矿企业信用等级。
(2)牛肉食品行业
公司食品产业因长期受资金不足困扰,主要依靠外部客户资金来定单生产,限制了规模。生产资金的投入不足,导致22厂因环保改造不能实施,屠宰量受限,177厂主要为22厂提供分割牛肉服务,受到22厂屠宰业务影响较大。乌拉圭两个工厂受屠宰能力不足影响,人工成本明显高于同行业水平,报告期内,公司食品产业无显著竞争优势。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煤炭采掘及牛肉食品的经营。
1、煤炭业务:
(1)业务介绍
煤炭产业由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经营管理,主要业务是煤炭的采掘及销售。截至本报告期末,五九集团核定生产能力300万吨/年,其中:牙星分公司一号井和胜利煤矿核定生产能力各150万吨/年。产品销售半径约为600公里,主要客户位于蒙东及东北地区。
主要产品及用途:公司煤炭产品为长焰煤,主要用作发电、供热和化工原料。
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生产模式采用综采综放开采工艺。
生产模式:五九集团现有两对在产矿井,采取以生产矿井为中心,其他部门为辅助的生产模式。物资采购、供电安全、机修加工、技术管理、安全管理等部门全部以生产矿井的安全生产为主,以安全定产的管理模式,根据年初制定的生产计划进行辅助部门的计划下发及分解,以确保生产矿井的正常生产。
销售模式:煤炭销售主要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模式。直销模式中,直接面向下游发电、供热等企业进行销售。2021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下发《关于抓紧开展2022年区内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内能煤运字[2021]935号)文件,要求煤炭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签订煤炭中长期合同。五九集团根据文件要求与发电供热用户签订了中长期合同。2022年2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文件,对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进行了明确。目前,五九集团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执行中长期合同价格。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产量和煤质。
截至报告期末,五九集团煤炭资源/储量的情况:胜利煤矿累计查明煤炭资源储量20958万吨,保有资源储量18031.85万吨(包括压覆资源量1209.88万吨),消耗资源储量2926.15万吨;牙星分公司一号井累计查明煤炭资源量5713.86万吨,保有资源量2246.85万吨,消耗资源储量3468.62万吨。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矿产勘探活动,无相关勘探支出。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食品及酒制造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2、牛肉食品业务:
海外业务:报告期内本公司在乌拉圭拥有两个全资子公司22厂和177厂,一家参股公司224厂,从事牛肉屠宰加工业务,并将生产的牛肉销售给本地、欧美及中国市场。报告期末本公司决定出售乌拉圭22厂和177厂全部股权,并已于2024年3月完成股权过户。
国内业务:报告期内公司食品事业部统筹食品板块的采、销业务,以全资子公司宁波恒阳为主体,继续依托乌拉圭自有工厂的产品供应,开展国内冻品牛肉分销的业务,业务模式锁单业务为主,敞口业务为辅。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大洲实业,则在协助宁波恒阳开展大贸业务的同时,探索终端业务。2023年宁波恒阳重点还是推进乌拉圭工厂的输华业务,负责与国内客户对接,推动乌拉圭工厂的冻、冰鲜产品的期货销售及回款。而上海新大洲实业则因为终端客户需求的特殊性(现货、长账期、配送等)及宁波恒阳自主业务开展有限,所以公司目前还无法在合理的成本范围内操作此业务。2024年1月本公司撤销了食品事业部、食品营销中心。
主要产品及用途:分为冷冻和冷鲜产品。包括去骨牛肉、带骨牛肉、小包装、牛副等产品。产品用于西餐牛排、酱卤、炖煮、烧烤、火锅及休闲零食等。
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活牛采购-屠宰-排酸-分割-速冻-冷藏-装车-发货。
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牛肉产品是优质动物蛋白的重要来源,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对优质牛肉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加。从世界各国的牛肉产品消费情况来看,牛肉产品的消费主要是受人口增长、家庭收入增长、城市化进程以及饮食习惯等四大因素的影响。
许可证书:
(1)出口资质:
可出口的国家 | 种类 | 拥有资质的肉厂 |
ALGERIA阿尔及利亚 | BOVINEOVINE牛,羊 | 22&177 |
CUBA古巴 | BOVINE牛 | 22&177 |
PANAMA巴拿马 | BOVINEOVINE牛,羊 | 22&177 |
BRAZIL巴西 | BOVINEOVINE牛,羊 | 22&177 |
ARGENTINE阿根廷 | BOVINEOVINE牛,羊 | 22&177 |
EGYPT埃及 | BOVINEOVINE牛,羊 | 22 |
JORDAN约旦 | BOVINEOVINE牛,羊 | 22 |
HONGKONG香港 | BOVINE牛 | 22&177 |
SAUDIARABIA沙特阿拉伯 | BOVINEOVINE牛,羊 | 22 |
PERU秘鲁 | BOVINEOVINE牛,羊 | 22 |
U.ARABIANEMIRATES阿联酋 | BOVINEOVINE牛,羊 | 22 |
GUATEMALA危地马拉 | BOVINE牛 | 22&177 |
RUSSIA俄罗斯 | BOVINE牛 | 22&177 |
VENEZUELA委内瑞拉 | BOVINE牛 | 22&177 |
SOUTHAFRICA南非 | BOVINE牛 | 22&177 |
LIBYA利比亚 | BOVINEOVINE牛,羊 | 22 |
TRINIDAD&TOBAGO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 BOVINE牛 | 22&177 |
CHINA中国 | BOVINEOVINE牛,羊 | 22&177 |
CONGO刚果 | BOVINE牛 | 22&177 |
GUINEAECUATORIAL赤道几内亚 | BOVINE牛 | 22&177 |
TUNEZ突尼斯 | BOVINEOVINE牛,羊 | 22&177 |
USA美国 | BOVINE牛 | 22 |
TAHITI大溪地 | BOVINE牛 | 22&177 |
ANGOLA安哥拉 | BOVINE牛 | 22 |
EUROPA欧洲 | BOVINEBNLSS去骨牛 | 22 |
SHIPCHANDLING国际海域供应 | BOVINE牛 | 22&177 |
(2)伊斯兰证书:
报告期内本公司三个工厂RondatelS.A.、LirtixS.A.和LorsinalS.A.都获得了乌拉圭伊斯兰教中心的认证,生产的牛羊肉可供全球穆斯林食用。(3)中国海关注册信息:
22厂,厂名FrigoríficoRosario(RondatelS.A.)
地址,BarrioPastoreo,Rosario,ColoniaUruguay
中国海关注册备案编号:CURY01011808010008
注册日期2018年8月1日到期日期2028年07月31日止。
177厂,厂名LirtixS.A.
地址,LolasCanarias6175MontevideoUruguay
中国海关注册备案编号:CURY01011808010006
注册日期2018年8月1日到期日期2028年07月31日止。
224厂,厂名FrigoríficoLorsinal(LorsinalS.A.)
地址,ConMelilla,Montevideo,MontevideoUruguay
中国海关注册备案编号:CURY01011808010009
注册日期2018年8月1日到期日期2028年07月31日止。
报告期内商标权属纠纷、食品质量问题、食品安全事故:无。品牌运营情况:为了能充分借用之前各自品牌的影响,在有效提升品牌的影响力及美誉度的同时,打造品牌的延续性,同时公司采取了多品牌经营的策略。报告期内,22、177厂的产品及国内小包装产品继续使用Rondatel品牌,224厂的产品则延用之前的Lorsinal品牌。主要销售模式
(1)国内销售:报告期内,宁波恒阳全部为直销模式,所有产品贸易终端客群销售。上海新大洲实业主要探索终端业务。以宁波恒阳从国外自有工厂进口牛肉产品形式开展业务。以锁单业务为主,自营敞口业务为辅的销售模式与国内主要牛肉批发市场的大型批发商签订销售协议,向其提供牛产品。同时乌拉圭公司也会根据工厂的资金、生产情况,与主要客户确定未来几个月的销售合同,合同内容包括销售品种、销售单价、付款方式、付款账期、预计发货时间等事项,销售订单则分为中长期订单和零售订单等。
(2)海外销售:近年来,借助乌拉圭工厂原有的渠道资源,乌拉圭工厂拥有一定量的乌拉圭、俄罗斯、巴西的客户群体。为了加速资金周转和利润最大化,乌拉圭工厂生产的分割品一部分会直销给乌拉圭本地的经销商,另一部分会销售给价格更高的地区。经销模式?适用□不适用
(一)各子公司主要结算方式、经销方式区域分类情况:
(1)乌拉圭工厂主要结算方式:预付款,先款后货;经销方式:批发。
乌拉圭工厂经销商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涉及经销模式的区域分类 | 2023年度末 | 2022年度末 | 同比变动比例 | 变动超过30%的原因 |
经销商数量(个) | 经销商数量(个) | |||
内销(乌拉圭) | 15 | 15 | 0% | 不适用 |
出口 | 20 | 18 | 11.11% | 不适用 |
(2)宁波恒阳主要结算方式:先款后货;经销方式:批发。宁波恒阳经销商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涉及经销模式的区域分类 | 2023年度末 | 2022年度末 | 同比变动比例 | 变动超过30%的原因 |
经销商数量(个) | 经销商数量(个) | |||
国内(中国) | 5 | 3 | 66.67% | 冰鲜产品开发了新客户 |
(3)上海新大洲实业主要结算方式:先款后货;经销方式:批发、零售。
上海新大洲实业经销商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涉及经销模式的区域分类 | 2023年度末 | 2022年度末 | 同比变动比例 | 变动超过30%的原因 |
经销商数量(个) | 经销商数量(个) | |||
国内(中国) | 1 | 1 | 0% | 不适用 |
(二)食品业务销售模式分类:
食品业务销售模式分类 | 2023年 | 同比差异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批发 | 136,888,862.25 | 160,864,660.63 | -17.51% | 5.20% | -0.38% | 6.59% |
零售 | 123,548.82 | 132,638.98 | -7.36% | -93.18% | -92.42% | -10.76% |
(三)报告期内,食品业务前五大经销客户销售总额合计72,789,976.03元,占报告期内公司食品业务营业收入
53.10%。食品业务前五大经销客户均为乌拉圭22厂的客户,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已不合并22厂报表。
门店销售终端占比超过10%
□适用?不适用线上直销销售
□适用?不适用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10%以上的主要产品销售价格较上一报告期的变动幅度超过30%
□适用?不适用采购模式及采购内容
单位:元
采购模式 | 采购内容 | 主要采购内容的金额 |
乌拉圭工厂:自采,以公开招标、战略招标、中介采购、零星询价四种。 | 活牛 | 92,319,634.57 |
宁波恒阳:"保证金+尾款"或"全款"。以锁单业务为主,自营敞口业务为辅。 | 牛肉冻品/鲜品 | 12,015,567.86 |
上海新大洲实业:"保证金+尾款"或"全款" | 牛肉冻品 | 139,269.94 |
向合作社或农户采购原材料占采购总金额比例超过30%?适用□不适用
采购内容 | 2023年采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结算方式 | 采购款实际支付情况 |
活牛 | 92,319,634.57 | 长期支票+现款 | 正常支付 |
主要外购原材料价格同比变动超过30%
□适用?不适用主要生产模式
乌拉圭工厂主要是22厂、224厂收牛屠宰、分割。177厂分割,主要以分割22厂提供的胴体为主。委托加工生产
□适用?不适用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详见本节/四、主营业务分析/2.收入与成本/(5)营业成本构成。产量与库存量详见本节/
四、主营业务分析/2.收入与成本/(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资源优势
五九集团所属煤矿地下资源丰富,煤炭可采储量超过一亿吨。探矿权总资源储量139411万吨,采矿权剩余保有资源储量20278.7万吨。
2、产品优势
五九集团是内蒙古呼伦贝尔地区唯一一家长焰煤生产企业,其煤质具有低灰、低硫、高发热量等特点,在煤炭市场具有良好的信誉,拥有较稳定的客户基础以及持续增长的下游需求,广泛应用于发电、供热、水泥等行业。
3、管理优势
经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评选,牙星煤矿被评为安全高效特级矿井、胜利煤矿被评为安全高效一级矿井;五九集团被评定为AAA-煤矿企业信用等级。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2023年公司在大股东大连和升的支持和管理团队的努力下,消除了风险警示情形,为公司后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基础。业务方面,煤炭产业经营稳定,保持了良好的收益能力;食品业务仍然出现较大的亏损,公司在年内做出了出售22厂、177厂股权的决定。选择退出牛肉业务,有利于阻止继续失血及促使公司集中力量发展主业,以及更好地进行产业规划。全年公司总体运行平稳,内部经营环境不断优化。困扰多年的诉讼案件中,通过案件梳理分析,补充收集证据,取得重大向好进展。恒旺案和林锦佳案法院驳回了对方的诉讼请求,蔡来寅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了公司的再审申请。大股东完成了债务重组,将积极参与本公司拟实施的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改善我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本结构。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2,417.45万元,同比减少7.04%,主要原因为受国内煤炭价格自2022年5月开始按照国家发改委调控政策要求执行长协定价机制和限价措施致煤炭单位售价同比下降,煤炭业务板块收入同比减少。净利润为亏损10,941.08万元,较上年度增亏7,179.19万元,净利润增亏的主要原因是:①煤炭产业贡献净利润同比减少;
②本公司本报告期计提张天宇案和上海觐祥案担保损失。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87,938.14万元,较年初减少3.26%,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固定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6,519.74万元,较年初减少1.27%,减少主要系本报告经营亏损所致。
(一)煤炭业务
本报告期,经营煤炭业务的五九集团本着“传承发展、守正创新、恪尽职守、真抓实干”的工作方针,聚焦“强基固安、稳量提质、降本创效、和谐发展”工作主线,重点抓好一系列强基础、做铺垫、利长远的工作,推动了五九集团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五九集团本年度生产原煤295.22万吨,销售原煤274.25万吨,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8.20%和
5.28%。因自2022年5月开始按照国家发改委调控政策要求执行长协定价机制和限价措施致煤炭单位售价同比下降,收入同比减少,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83亿元,较上年度减少7.78%。且因以前年度亏损在一季度弥补完毕,故本期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本年度实现净利润21,300.64万元,较上年度减少31.68%,向本公司贡献利润10,863.33万元。
2023年度五九集团实现安全生产,企业经营质效稳步提升:
1)重点工程完成情况:两对矿井智能化运算平台、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正在有序推进;牙星煤矿集中供热改造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牙星煤矿矿井水处理工程通过验收;胜利煤矿通风立井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有序推进,为矿井安全开采提供了保障。
2)实现安全生产:未发生重伤以上事故。通过逐级压实安全管理责任、持续完善双重预防机制、质量标准化考评、创新安全培训形式、推行安全协管、强化应急演练等措施,有效提升了员工的安全认知与执行力。公司实现连续三个安全年目标。经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评选,牙星煤矿被评为安全高效特级矿井,胜利煤矿被评为安全高效一级矿井。
3)持续挖潜增收:强化源头提质,通过合理控制采高、严控放煤质量、矸石分装分运等措施,实现提质增收876万元。建立成本管控与工资收入挂钩考核机制,有效调动了矿区节支降本积极性,全年完成修旧利废产值2956万元。充分利用机修厂检修资质,累计减少液压支架等外委维修费用1366万元。加大税收优惠政策研究、研发费用归集,实现管理创效1079万元。盘活库存呆滞物资145万元。强化产销协调,坚持拓市场、挺价格、保效益策略,因地制宜“存煤稳价”,累计实现销售增收2727万元。
(二)牛肉业务
2023年食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3,701.24万元,同比增长3.85%,主要为国内公司宁波恒阳收入同比增加所致。食品业务本年度累计亏损7,792.35万元,同比减亏2,852.73万元。主要原因为:同比增加处置乌拉圭22厂和177厂股权确认的投资收益及同比减少对合营企业224厂超额亏损确认投资损失所致。
1)国内公司:本报告期牛肉行情持续下跌,且因国内公司资金短缺,故国内销售额偏低。国内公司本年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038.22万元,同比增加781.24万元;亏损2,180.75万元,同比增亏290.71万元,主要原因为宁波恒阳同比增加恒旺案法律事务风险代理费所致。
2)境外公司:食品产业境外投资平台及乌拉圭工厂本年度亏损5,611.60万元,同比减亏3,143.44万元。其中:①乌拉圭22厂和177厂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7亿元,同比减少2.07%;亏损10,137.00万元,同比增亏2,440.39万元,主要系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所致。2023年乌拉圭22厂低屠宰量维持生产至10月,11月开始暂停生产,整体影响了乌拉圭工厂的全年产销量。除停产原因外,还受到处理库存及乌拉圭活牛采购价格上涨等影响,造成销售价格与成本倒挂,导致经营亏损;②本年末出售乌拉圭22厂和177厂股权,确认股权处置收益4,121.30万元;
③本报告期终止收购合营企业乌拉圭224厂另外50%股权,损失1,775.59万元,转回上年度对超额亏损计提预计负债1,815.12万元;④剔除上述22、177厂和合营企业224厂影响,境外投资平台恒阳香港和恒阳拉美贡献净利润364.56万元,同比减少662.38万元,主要为财务费用汇兑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22厂、177厂持续数年经营亏损,原因是多方面的。长期受资金不足困扰,主要依靠定单生产,限制了规模。投入不足22厂因环保改造产能受限,177厂主要加工22厂牛肉,受到22厂屠宰业务影响较大。受生产能力不足影响,人工成本明显高于同行业水平。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受到严重考验,报告期内受资金困难、乌拉圭活牛价格持续上涨及与当地牛户发生多起诉讼纠纷导致停产。经公司2023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3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出售22厂、177厂全部股权,并同意终止收购224厂50%股权。
公司原进入牛肉产业,其目的是与前大股东的关联方恒阳牛业协同打造牛肉食品产业链,向中国市场提供牛肉食品及服务。因恒阳牛业破产重整业务停顿,而公司在国内没有加工体系,主要通过大宗贸易方式销售产品,相关业务利润空间较小、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受外部环境影响,市场消费恢复缓慢,而无论是乌拉圭牛只采购价格还是国内牛肉市场销售价格压力较大。鉴于公司经营环境发生巨大变化,选择退出牛肉业务是公司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现实选择,有利于公司集中力量发展主业及更好地进行产业规划。
(三)其他方面
本公司及其他子公司本年度亏损14,012.05万元,同比增亏4,995.69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公司本报告期计提张天宇案和上海觐祥案担保损失及管理费用同比增加、新大洲香港发展财务费用汇兑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224,174,513.22 | 100% | 1,316,816,250.62 | 100% | -7.04% |
分行业 | |||||
煤炭采选业 | 1,045,034,918.49 | 85.37% | 1,089,010,280.45 | 82.70% | -4.04% |
食品加工销售业 | 137,012,411.07 | 11.19% | 131,932,036.37 | 10.02% | 3.85% |
其他业务 | 42,127,183.66 | 3.44% | 95,873,933.80 | 7.28% | -56.06% |
分产品 | |||||
煤炭 | 1,045,034,918.49 | 85.37% | 1,089,010,280.45 | 82.70% | -4.04% |
冰鲜牛肉 | 1,317,606.94 | 0.11% | 0.00% | 100.00% | |
冷冻牛肉 | 119,111,504.37 | 9.73% | 116,363,451.53 | 8.84% | 2.36% |
牛副产品 | 16,583,299.76 | 1.35% | 14,478,530.21 | 1.10% | 14.54% |
羊肉及羊副产品 | 0.00 | 0.00% | 1,090,054.63 | 0.08% | -100.00% |
其他业务 | 42,127,183.66 | 3.44% | 95,873,933.80 | 7.28% | -56.06% |
分地区 | |||||
内蒙古地区 | 1,045,034,918.49 | 85.37% | 1,089,010,280.45 | 82.70% | -4.04% |
上海地区 | 123,548.82 | 0.01% | 1,804,649.19 | 0.14% | 93.15% |
宁波地区 | 10,177,638.64 | 0.83% | 734,897.61 | 0.06% | 1,284.91% |
天津地区 | 0.00% | 0.00% | 0.00% | ||
其他地区(乌拉 | 126,711,223.61 | 10.35% | 129,392,489.57 | 9.83% | -2.07% |
圭等) | |||||
其他业务 | 42,127,183.66 | 3.44% | 95,873,933.80 | 7.28% | -56.06%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煤炭) | 652,486,512.81 | 53.30% | 679,943,327.96 | 51.64% | -4.04% |
经销(煤炭) | 392,548,405.68 | 32.07% | 409,066,952.49 | 31.06% | -4.04% |
批发(食品) | 136,888,862.25 | 11.18% | 130,120,891.76 | 9.88% | 5.20% |
零售(食品) | 123,548.82 | 0.01% | 1,811,144.61 | 0.14% | -93.18% |
其他业务 | 42,127,183.66 | 3.44% | 95,873,933.80 | 7.28% | -56.06%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煤炭采选业 | 1,045,034,918.49 | 503,880,151.86 | 51.78% | -4.04% | -4.82% | 0.40% |
食品加工销售业 | 137,012,411.07 | 160,997,299.61 | -17.51% | 3.85% | -1.37% | 6.22% |
分产品 | ||||||
煤炭 | 1,045,034,918.49 | 503,880,151.86 | 51.78% | -4.04% | -4.82% | 0.40% |
冰鲜牛肉 | 1,317,606.94 | 1,287,978.11 | 2.25% | 100.00% | 100.00% | 100.00% |
冷冻牛肉 | 119,111,504.37 | 140,652,358.25 | -18.08% | 2.36% | -3.99% | 7.81% |
牛副产品 | 16,583,299.76 | 19,056,963.25 | -14.92% | 14.54% | 25.80% | -10.29% |
分地区 | ||||||
内蒙古地区 | 1,045,034,918.49 | 503,880,151.86 | 51.78% | -4.04% | -4.82% | 0.40% |
上海地区 | 123,548.82 | 132,638.98 | -7.36% | -93.15% | -92.39% | -10.83% |
宁波地区 | 10,177,638.64 | 9,850,943.44 | 3.21% | 1,284.91% | 1,255.70% | 2.09% |
其他地区(乌拉圭等) | 126,711,223.61 | 151,013,717.19 | -19.18% | -2.07% | -6.06% | 5.06%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煤炭) | 652,486,512.81 | 317,438,914.93 | 51.35% | -4.04% | -4.00% | -0.02% |
经销(煤炭) | 392,548,405.68 | 186,441,236.93 | 52.50% | -4.04% | -6.18% | 1.08% |
批发(食品) | 136,888,862.25 | 160,864,660.63 | -17.51% | 5.20% | -0.38% | 6.59% |
零售(食品) | 123,548.82 | 132,638.98 | -7.36% | -93.18% | -92.42% | -10.76%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煤炭采选业 | 1,045,034,918.49 | 503,880,151.86 | 51.78% | -4.04% | -4.82% | 0.40% |
分产品 | ||||||
煤炭 | 1,045,034,918.49 | 503,880,151.86 | 51.78% | -4.04% | -4.82% | 0.40% |
分地区 | ||||||
内蒙古地区 | 1,045,034,918.49 | 503,880,151.86 | 51.78% | -4.04% | -4.82% | 0.40%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煤炭) | 652,486,512.81 | 317,438,914.93 | 51.35% | -4.04% | -4.00% | -0.02% |
经销(煤炭) | 392,548,405.68 | 186,441,236.93 | 52.50% | -4.04% | -6.18% | 1.08%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是□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煤炭 | 销售量 | 万吨 | 274.25 | 260.48 | 5.29% |
生产量 | 万吨 | 295.22 | 272.85 | 8.20% | |
库存量 | 万吨 | 14.61 | 4.17 | 250.07% | |
冰鲜牛肉
冰鲜牛肉 | 销售量 | 吨 | 27.89 | 0 | |
生产量 | 吨 | 27.89 | 0 | ||
库存量 | 吨 | 0 | 0 | 0.00% | |
冷冻牛肉
冷冻牛肉 | 销售量 | 吨 | 6,700.24 | 3,223.47 | 107.86% |
生产量 | 吨 | 6,299.77 | 3,022.20 | 108.45% | |
库存量 | 吨 | 64.11 | 464.58 | -86.20% | |
牛副产品
牛副产品 | 销售量 | 吨 | 3,349.07 | 3,312.86 | 1.09% |
生产量 | 吨 | 3,292.05 | 3,199.01 | 2.91% | |
库存量 | 吨 | 65.94 | 122.96 | -46.37% | |
羊肉及羊副产品
羊肉及羊副产品 | 销售量 | 吨 | 0 | 57.68 | -100.00% |
生产量 | 吨 | 0 | 0 | 0.00% | |
库存量 | 吨 | 0 | 0 | 0.00% |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煤炭库存量增长原因:煤炭市场销量下滑,库存增加。冰鲜牛肉产销量增长原因:冻品市场全面趋冷,公司为拓展新的产品和渠道,和永辉合作冰鲜模式。冷冻牛肉产销量增长原因:去年大部分委托代宰,本年度22厂屠宰。冷冻牛肉库存量减少原因:清理库存。牛副产品库存量减少原因:清理库存。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煤炭 | 销售量 | 万吨 | 274.25 | 260.48 | 5.29% |
生产量 | 万吨 | 295.22 | 272.85 | 8.20% | |
库存量 | 万吨 | 14.61 | 4.17 | 250.07% | |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产品分类1:煤炭 | 原材料 | 22,740,394.14 | 4.51% | 54,573,843.91 | 10.31% | -58.33% |
产品分类1:煤炭 | 工人费用 | 218,189,228.99 | 43.30% | 206,671,467.50 | 39.04% | 5.57% |
产品分类1:煤炭 | 折旧摊销 | 103,498,367.66 | 20.54% | 101,174,617.21 | 19.11% | 2.30% |
产品分类1:煤炭 | 能源和动力 | 56,949,562.45 | 11.30% | 57,213,303.77 | 10.81% | -0.46% |
产品分类1:煤炭 | 安全维简费 | 96,933,523.12 | 19.24% | 91,237,660.31 | 17.23% | 6.24% |
产品分类1:煤炭 | 其他等 | 5,569,075.50 | 1.11% | 18,515,964.62 | 3.50% | -69.92% |
产品分类2:冰鲜牛肉 | 采购成本 | 1,287,978.11 | 0.26% | 100.00% | ||
产品分类2:冰鲜牛肉 | 工人费用 | |||||
产品分类2:冰鲜牛肉 | 折旧摊销 | |||||
产品分类2:冰鲜牛肉 | 能源和动力 | |||||
产品分类2:冰鲜牛肉 | 其他等 | |||||
产品分类3:冷冻牛肉 | 采购成本 | 86,669,850.77 | 61.62% | 85,362,114.48 | 58.27% | 1.53% |
产品分类3:冷冻牛肉 | 工人费用 | 24,936,008.04 | 17.73% | 25,576,264.81 | 17.46% | -2.50% |
产品分类3:冷冻牛肉 | 折旧摊销 | 3,652,258.22 | 2.60% | 4,171,349.45 | 2.85% | -12.44% |
产品分类3:冷冻牛肉 | 能源和动力及仓储物流 | 23,039,563.48 | 16.38% | 28,394,486.84 | 19.38% | -18.86% |
产品分类3:冷冻牛肉 | 其他等 | 2,354,677.74 | 1.67% | 2,988,808.74 | 2.04% | -21.22% |
产品分类4:牛副产品 | 采购成本 | 11,737,187.84 | 61.59% | 9,178,451.23 | 60.59% | 27.88% |
产品分类4:牛副产品 | 工人费用 | 3,753,529.19 | 19.70% | 2,832,210.25 | 18.70% | 32.53% |
产品分类4:牛副产品 | 折旧摊销 | 549,761.53 | 2.88% | 461,918.06 | 3.05% | 19.02% |
产品分类4:牛副产品 | 能源和动力及仓储物流 | 3,016,484.69 | 15.83% | 2,344,905.48 | 15.48% | 28.64% |
产品分类4:牛副产品 | 其他等 | 0.00% | 330,968.37 | 2.18% | -100.00% | |
产品分类5:羊肉及羊副产品 | 采购成本 | 1,124,883.20 | 70.79% | -100.00% | ||
产品分类5:羊肉及羊副产品 | 工人费用 | 263,837.40 | 16.60% | -100.00% |
产品分类5:羊肉及羊副产品 | 折旧摊销 | 36,441.09 | 2.29% | -100.00% | |
产品分类5:羊肉及羊副产品 | 能源和动力及仓储物流 | 97,221.58 | 6.12% | -100.00% | |
产品分类5:羊肉及羊副产品 | 其他等 | 66,753.04 | 4.20% | -100.00% |
说明
产品分类1:煤炭原材料成本减少原因:强化经营管理和降本增效,减少材料投入。产品分类1:煤炭其他等成本减少原因:强化经营管理和降本增效,减少费用投入。产品分类2:冰鲜牛肉采购成本增长原因:冻品市场全面趋冷,公司为拓展新的产品和渠道,和永辉合作冰鲜模式。产品分类5:羊肉及羊副产品各项营业成本减少原因:本期未生产。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是□否2023年度与2022年度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见下表: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389,572,151.18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31.82%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牙克石市隆煤能源有限公司 | 97,535,385.73 | 7.97% |
2 | 阿荣旗蒙西水泥有限公司(杨忠) | 93,354,865.24 | 7.63% |
3 | 呼伦贝尔贺达商贸有限公司 | 82,555,457.39 | 6.74% |
4 | 黑龙江省辰辕热电能源有限公司 | 58,171,037.89 | 4.75% |
5 | 牙克石市辰耀洋商贸有限公司 | 57,955,404.93 | 4.73% |
序号
序号 | 单位名称 | 控股公司合并持股比例 | 变更期间 | 备注 |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增减变动 | ||||
1 | 漳州恒阳食品有限公司 | 0% | 100% | -100% | 2023年6月27日 | 注销,减少合并 |
2 | 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0% | 100% | -100% | 2023年9月19日 | 强制划转,减少合并 |
3 | RondatelS.A.(简称22厂) | 0% | 100% | -100% | 2023年12月26日 | 出售,减少合并 |
4 | LirtixS.A.(简称177厂) | 0% | 100% | -100% | 2023年12月26日 | 出售,减少合并 |
合计 | -- | 389,572,151.18 | 31.82%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42,658,106.94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6.39%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GERARDOZAMBRANO&CIA.S.A. | 16,784,537.99 | 2.51% |
2 | TROPACHICA | 9,056,782.63 | 1.36% |
3 | ALEJANDROILUNDAIN | 6,094,128.71 | 0.91% |
4 | HOWARSMITHS.R.L. | 5,639,436.50 | 0.84% |
5 | JOAQUINGONZALEZ | 5,083,221.11 | 0.76% |
合计 | -- | 42,658,106.94 | 6.39%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24,776,860.89 | 24,357,992.47 | 1.72% | 无重大变化 |
管理费用 | 225,453,527.76 | 202,530,026.00 | 11.32% | 无重大变化 |
财务费用 | 35,505,043.85 | 34,429,341.86 | 3.12% | 无重大变化 |
研发费用 | 5,653,962.17 | 5,263,097.63 | 7.43% | 无重大变化 |
所得税费用 | 66,505,452.72 | 19,582,783.59 | 239.61% | 主要系五九集团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食品及酒制造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项目 | 2022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超过30%) |
职工薪酬 | 16,174,569.26 | 15,235,962.64 | 6.16% | |
租赁仓储费 | 2,036,457.54 | 2,533,067.54 | -19.61% | |
摊销费 | 1,605,103.39 | 1,891,555.81 | -15.14% | |
材料消耗 | 1,842,228.80 | 1,391,462.63 | 32.40% | 主要系五九集团材料消耗同比增加所致。 |
折旧费 | 61,457.03 | 156,175.85 | -60.65% | 主要系五九集团上年度处置报废了部分旧资产,折旧同比减少。 |
修理费 | 1,690,436.86 | 1,306,645.50 | 29.37% | |
交通差旅费 | 267,057.31 | 236,723.47 | 12.81% | |
办公费 | 139,732.93 | 201,050.52 | -30.50% | 主要系乌拉圭22厂报关港口清关各项费用同比减少所致。 |
广告及业务宣传费 | 4,205.00 | 20,701.47 | -79.69% | |
其他 | 955,612.77 | 1,384,647.04 | -30.99% |
合计 | 24,776,860.89 | 24,357,992.47 | 1.72%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委外研发:热电公司EWT水处理项目技术研发 | 不用使用化学药品处理水质,减少循环水的外排,节约用水,降低成本。 | 截至本报告期末,项目已完成验收 | 要求循环水水质硬度在400umol/L以下,浓缩倍率提高至5倍以上,取消使用添加化学药剂法处理水质,减少排水量大于80%。满足工业循环冷却水现行国标(GB50050-2017)的要求。 | 能够在节省成本的情况下,使循环水系统设备管道,不结垢,不腐蚀。提升公司科学技术水平,节约水资源,为环境保护作出贡献。 |
委外研发:牙星分公司小煤柱掘巷及其围岩控制技术研究 | 针对牙星煤矿煤巷、切眼锚杆破断频发、巷道变形大、煤柱留设宽度偏大等突出技术难题。通过采用地应力测试测量掌握牙星煤矿应力大小及方向、通过煤岩体物理力学性质实验,掌握煤体及岩体的抗压强度、抗拉强度及抗剪强度等参数。结合数值模拟等技术手段,模拟分析煤柱留设的合理宽度,以及不同支护方案与参数调节下,巷道围岩变形规律及应力分布规律;提出合理的煤巷锚杆、锚索支护方案与支护参数,同时分析评价锚杆锚固剂钻孔三径匹配特性,形成牙星煤矿的小煤柱锚杆支护技术。 | 截至本报告期末,正在掘进工作面应用锚杆三径匹配和煤柱留设宽度成果 | 提高掘进巷道支护强度和小煤柱应用减少巷道应力集中 | 减少巷道维修量和增加煤炭资源回收 |
委外研发:矿井水处理 | 根据牙星煤矿矿井水水质,采用先进的技术,通过优化工艺、选用进口专用除总氮树脂、除氟滤料等手段,研发适用于本工程矿井污水处理设备,确保工艺设备更合理,安全更可靠,水质达标排放更稳定。 | 截至本报告期末,此项工程已经通过集团公司设备验收,正在调试运行。 | 通过优化工艺、选用进口专用除总氮树脂、除氟滤料等手段,研发适用于本工程矿井污水处理设备,确保牙星煤矿矿井水达标排放。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影响:符合环保检查要求,确保牙星煤矿矿井水达标排放。 |
委外研发:智能化掘进系统(牙星) | 根据牙星分公司煤层赋存状况和围岩、地质条件,采用先进的 | 截至本报告期末,此项工程设备正在安装、调试过程中。 | 提高掘进效率、降低成本、提高安全性而进行的研发。 | 符合自治区智能化建设要求,同时确保掘进工作方式更合理, |
技术,通过提升智能化装备对现有截割方式改造、控制方式改造、工况在线检测及智能感知改造等手段,研发适用于427掘进工作面的智能化掘进系统,确保掘进工作方式更合理,安全更可靠,运行更稳定。 | 安全更可靠,运行更稳定。 | |||
委外研发:智能化掘进系统(胜利) | 根据胜利煤矿25号煤层赋存状况和围岩、地质条件,采用先进的掘进技术,通过提升掘进智能化装备对现有综掘设备控制系统进行改造、现场工况在线检测及智能感知改造等手段,研发适用于25203掘进工作面的智能化掘进系统,确保掘进工作方式更合理,安全更可靠,运行更稳定。 | 截至本报告期末,此项工程设备正在安装、调试过程中。 | 提高掘进效率、降低成本、提高安全性、减少人员职业危害而进行的研发。 | 符合自治区智能化建设要求,同时确保掘进工作方式更合理,安全更可靠,运行更稳定,掘进效率更高效。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0 | 0 | 0.00%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0.00% | 0.00% | 0.00%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本科 | 0 | 0 | 0.00% |
硕士 | 0 | 0 | 0.00%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0 | 0 | 0.00% |
30~40岁 | 0 | 0 | 0.00%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5,653,962.17 | 5,263,097.63 | 7.43%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0.46% | 0.40% | 0.06%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85,752,321.75 | 1,728,613,087.26 | -2.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77,574,152.06 | 1,294,471,325.40 | 6.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8,178,169.69 | 434,141,761.86 | -29.0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293,314.86 | 8,817,113.14 | 164.1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2,752,397.62 | 181,026,202.10 | -54.2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459,082.76 | -172,209,088.96 | 65.4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8,236,393.40 | 204,664,377.21 | 16.4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2,891,455.99 | 263,602,744.84 | 14.9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655,062.59 | -58,938,367.63 | -9.7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6,426,866.58 | 203,434,322.02 | -8.36%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变动原因:本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所致。分析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五九集团因煤炭售价致收入减少,销售回款减少。同时乌拉圭2023年复产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增加,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度减少,主要原因系去年同期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恒阳香港收购224厂50%股权的支付款,同时五九集团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入减少共同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偿还借款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107,487,444.62 | 177.30% | 主要系处置能源科技、乌拉圭22厂和177厂股权确认的投资收益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50,703.59 | 0.08% | 系本公司对持有杭州长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1%股权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否 |
资产减值 | -27,374,966.08 | -45.16% | 主要系乌拉圭22厂177计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否 |
营业外收入 | 36,238,228.96 | 59.78% | 主要系五九集团核销 | 否 |
往来款和判决款收益等营业外收入 | ||||
营业外支出 | 57,427,426.06 | 94.73% | 主要系本报告期终止收购LorsinalS.A.公司50%股权损失、五九集团固定资产报废盘亏损失和矿井安全罚款、本公司计提所得税滞纳金和盐城中路股权转让案违约金等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3,607,007.46 | -203.89% | 主要系计提蔡来寅案、张天宇案和上海觐祥案担保损失和对能源科技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及投资公司对应收能源科技股权转让款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3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551,266,458.76 | 19.15% | 364,796,681.99 | 12.26% | 6.89% | 主要系五九集团销售煤炭收到的现金较年初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889,547.67 | 0.03% | 19,638,853.94 | 0.66% | -0.63% | 主要系因本报告期处置子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所致 |
存货 | 44,048,512.40 | 1.53% | 37,785,847.28 | 1.27% | 0.26% | |
投资性房地产 | 47,193,415.28 | 1.64% | 58,357,402.92 | 1.96% | -0.32% | |
长期股权投资 | 456,716,096.38 | 15.86% | 473,754,979.09 | 15.92% | -0.06% | |
固定资产 | 1,137,322,538.17 | 39.50% | 1,366,061,160.63 | 45.89% | -6.39% | 主要系因本报告期处置子公司,合并范围变化及五九集团固定资产折旧所致。 |
在建工程 | 51,565,762.71 | 1.79% | 26,231,680.89 | 0.88% | 0.91% | 主要系五九集团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2,918,600.96 | 0.10% | 5,837,201.96 | 0.20% | -0.10% | 系租赁的上海办公室使用权资产摊销所致 |
短期借款 | 84,135,333.33 | 2.92% | 85,173,915.03 | 2.86% | 0.06% | |
合同负债 | 108,087,804.65 | 3.75% | 215,658,633.60 | 7.25% | -3.50% | 主要系本报告期末处置子公司,合并范围变化,同时五九集团预收货款较年初减少所致 |
长期借款 | 122,141,866.68 | 4.24% | 0.00 | 0.00% | 4.24% | 系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重分类至长期借款项目列报所致 |
租赁负债 | 2,750,796.94 | 0.09% | -0.09% | |||
应收票据 | 5,400,000.00 | 0.19% | 1,386,422.03 | 0.05% | 0.14% | 主要系五九集团较年初增加应收票据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3,600,000.00 | 0.13% | 0.00% | 0.13% | 主要系五九集团较年初增加应收票据所致 | |
预付款项 | 70,245,510.61 | 2.44% | 22,221,558.59 | 0.75% | 1.69% | 主要系因本报告期处置子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98,247,702.55 | 3.41% | 24,583,942.21 | 0.83% | 2.58% | 主要系本报告期末转让乌拉圭22厂177厂股权、终止收购224厂股权较年初增加应收股权转让款及应退还股权收购款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726,864.82 | 0.03% | 1,481,304.94 | 0.05% | -0.02% | 主要系上海办公室装修费摊销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238,572.70 | 0.25% | 114,450,383.86 | 3.85% | -3.60% | 主要系本报告期终止收购LorsinalS.A.公司50%股权卖方按协议退还对价和本报告期末不合并能源科技报表所致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70,518.42 | 50,703.59 | 521,222.01 | |||||
上述合计 | 470,518.42 | 50,703.59 | 521,222.01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本公司持有杭州长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1%股权,本公司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主要依据公允价值。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货币资金 | 1,038,350.85 | 1,038,350.85 | 冻结 | 诉讼及欠税事项 |
投资性房地产 | 88,435,453.85 | 53,997,599.03 | 查封、抵押 | 长城资产借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931,658,432.15 | 931,658,432.15 | 司法查封、税务查封、质押 | 见后附明细 |
合计 | 1,021,132,236.85 | 986,694,382.03 |
其他说明:
子公司股权已在合并层面全部抵消,其中股权受限明细如下:
序号 | 案件 | 执行案号 | 所属公司股权冻结 | 冻结金额 |
1 | 林锦佳案 | (2020)粤0307执4449号 | 新大洲控股占五九集团股权 | 29,900,000.00 |
2 | 林锦佳案 | (2020)粤0307执3367号 | 新大洲控股占上海新大洲投资股权 | 19,319,732.95 |
3 | 前海汇能案 | (2020)粤0304民初7860号/(2022)粤0304执21628号 | 新大洲控股占嘉兴阳斌赋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 | 9,990,000.00 |
4 | 前海汇能案 | (2020)粤0304民初7860号/(2022)粤0304执21628号 | 新大洲控股占杭州长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 | 5,000,000.00 |
5 | 前海汇能案 | (2020)粤0304民初7860号 | 新大洲控股占海南新大洲圣劳伦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 | 21,785,702.40 |
6 | 蔡来寅案 | (2022)粤03执3384号 | 控股占嘉兴阳斌赋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990,000.00 |
7 | 蔡来寅案 | (2022)粤03执3384号之十三 | 控股占海南新大洲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2月5日名称变更为海南新大洲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8 | 蔡来寅案 | (2022)粤03执3384号之十五 | 控股占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9 | 蔡来寅案 | (2022)粤03执3384号之十六 | 控股占恒阳优品电子商务(江苏)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 | 蔡来寅案 | (2022)粤03执3384号之十九 | 控股占海南新大洲圣劳伦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 | 29,472,000.00 |
11 | 蔡来寅案 | (2022)粤03执3385号之十九 | 控股占海南新大力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 1,770,675.00 |
12 | 蔡来寅案 | (2022)粤03执3385号之十二 | 控股占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27,320,000.00 |
13 | 盐城中路案 | (2023)苏0903执2544号 | 控股占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7,230,000.00 |
14 | 盐城中路案 | (2023)苏0903法第3560号 | 控股占上海新大洲投资股权 | 33,330,000.00 |
15 | 盐城中路案 | (2023)苏0903法第3560号 | 控股占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3,330,000.00 |
16 | 欠缴所得税 | 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保封【2021】2105002号 | 新大洲控股占新大洲投资股权 | 69,220,321.80 |
17 | 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借款 | 新大洲控股占五九集团股权 | 150,000,000.00 | |
18 | 华夏银行宁波分行借款 | 新大洲控股占五九集团股权 | 54,000,000.00 | |
合计 | 931,658,432.15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0.00 | 79,721,848.00 | -100.00%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股权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万元) |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股 |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 股权出售为上市公司贡 | 股权出售定价原则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 | 所涉及的股权是否已全 |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权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 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 部过户 | 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 ||||||||||
宜宾铭曦投资有限公司 | 能源科技公司100%股权 | 2023年09月19日 | 12,180 | -42.01 | 收回投资、减少损失 | 103.24% | 根据能源科技公司的资产及经营状况 | 否 | 无 | 是 | 是 | 2021年08月11日 |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出售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5。 |
长嘉恒泰(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2厂100%股权 | 2023年12月26日 | 141.65 | -8,282.89 | 避免出现更大损失 | 54.21% | 经审计22厂净资产数据及债券股后的净资产数据 | 否 | 无 | 是 | 是 | 2023年12月07日 |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出售乌拉圭RondatelS.A.、Lirtix |
S.A.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6。 | |||||||||||||
长嘉恒泰(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77厂100%股权 | 2023年12月26日 | 566.62 | -1,854.11 | 避免出现更大损失 | 13.78% | 经审计177厂净资产数据 | 否 | 无 | 是 | 是 | 2023年12月07日 |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出售乌拉圭RondatelS.A.、LirtixS.A.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6。 |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煤炭 | 72870.59万元 | 2,289,462,319.71 | 1,528,083,951.11 | 1,083,327,268.46 | 278,262,887.30 | 213,006,386.90 |
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本部) | 子公司 | 实业投资 | 30000万元 | 660,253,343.34 | 24,577,544.16 | 0.00 | -17,919,508.28 | -17,999,799.82 |
宁波恒阳 | 子公司 | 贸易 | 10000万元 | 1,017,268 | 642,495,1 | 10,336,26 | - | - |
食品有限公司(本部) | ,246.34 | 00.38 | 8.41 | 16,660,990.48 | 16,456,499.89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RondatelS.A. | 出售 | 避免出现更大损失,有利于公司集中力量发展主业及更好地进行产业规划。 |
LirtixS.A. | 出售 | 避免出现更大损失,有利于公司集中力量发展主业及更好地进行产业规划。 |
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 | 收回投资、减少损失。 |
漳州恒阳食品有限公司 | 注销 | 无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主营业务范围为:煤炭采掘。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2.89亿元,较年初增加9.61%;净资产15.29亿元,较年初增加17.53%。五九集团本年度生产原煤295.22万吨,销售原煤274.25万吨,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8.20%和5.29%,因自2022年5月开始按照国家发改委调控政策要求执行长协定价机制和限价措施致煤炭单位售价同比下降,收入同比减少,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83亿元,较上年度减少7.78%;且因以前年度亏损在上年弥补完毕,故本期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本年度实现净利润21,300.64万元,较上年度减少31.68%,向本公司贡献利润10,863.33万元。
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本部):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主要从事实业投资。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60亿元,较年初减少1.74%,净资产2457.75万元,较年初减少
42.44%,本年度净亏损1799.98万元,同比减亏14.46%,主要原因为对持股45%的中航新大洲航空制造有限公司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损失同比减少所致。
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本部):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主要从事食品业务。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17亿元,较年初减少1.11%;净资产6.42亿元,较年初增加2.80%;本报告期国内牛肉销售市场整体惨淡,同时公司受困资金及供应端不足,业务量很少。本部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33.63万元,同比增加940.14万元;实现净亏损1,645.65万元,同比增亏21.87%万元。主要为同比增加恒旺案法律事务风险代理费所致。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格局及趋势
煤炭行业:
(1)市场竞争格局
煤炭是我国的基础能源之一,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由于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煤炭在我国能源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和压舱石作用不会改变,行业发展质量将不断提升。特别是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新质生产力”,对于煤炭企业而言,发展新质生产力关键在于科技创新,必须坚守主责主业,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煤电节能高效生产上深耕细作。
(2)行业发展趋势
未来,煤炭减量化发展已是必然。迎接碳中和压力下的转型挑战,努力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是煤炭行业的发展趋势。
煤炭行业的长远发展取决于提高产能质量和实现转型升级,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印发的《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推动智能化技术与煤炭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煤矿智能化水平;该文件的出台指明了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将加快煤矿智能化的进程,最终实现煤矿安全、高效、绿色开采。
(3)公司的主要行业优势和劣势
煤炭行业发展趋势的不确定性、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是主要风险,但是五九集团在当地具有煤炭发热值优势,具有市场和价格优势。
(二)公司发展战略
报告期公司以煤炭采选业为主产业,结合市场及自身情况优化产业布局,剥离长期亏损的牛肉食品产业,并积极开展经营战略调整和产业拓展方向的调研。
煤炭主产业坚持以安全、绿色、科技兴企为发展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高装备水平,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走智能化矿山发展之路。
(三)公司下一年度经营计划
公司现有业务2024年度经营目标设定如下:
业务类型 | 事业目标 | 主要施策 |
煤炭 | 煤炭产量:290万吨,同比减少1.77%煤炭销量:280万吨,同比增加2.10% | 1.强化严管举措,确保在安全管理上实现新提升。2.强化产销协同,确保在源头保障上实现新提升。3.强化一提双优,确保在集约高效上实现新提升。4.强化经营管控,确保在运营质效上实现新提升。5.强化队伍建设,确保在素质能力上实现新提升。6.强化党建引领,确保在和谐发展上实现新提升。 |
为实现经营目标拟采取的策略和行动:
1、煤炭产业安全为基,巩固、提升业务规模,保持利润稳步增长、提升企业发展后劲。
煤炭产业是公司的基础产业,经营比较稳定,重点在紧抓安全生产,要以“生产有序、系统优化、质量可靠、责任到位、风险可控”为基础,以“强履责、严措施、查现场、抓落实”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础强化提升年”活动,实现安全生产。稳固生产源头,强化掘进提效,持续深化产销协同,提升企业利润水平。推进市场化管理,深挖降本潜力,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坚持安全和环保同质管理,加大安全和环保投入。推进牙星煤矿边角资源整合扩区增量和胜利煤矿产能核增,提升企业发展后劲。进一步开展科技创新、技术降本、管理增效,实现吨煤成本下降。借助动力煤期货交易市场,实现吨煤销售价格平稳,保值增值。扎实推进智能化建设工作,全面提高矿井智能化水平。
2、发掘新的优势产业壮大公司前景
公司将积极开展经营战略调整和产业拓展方向的调研,发掘新的优势产业壮大公司前景。
3、为完成事业目标的资金计划
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预算和投资预算,资金需求共计12.25亿元,主要用于公司运营资金及偿还借款所需资金
3.72亿元,食品业务0.88亿元,五九集团7.65亿元。
为完成公司上述重点项目及经营计划,公司将通过定向增发融资、新增或续贷银行借款,剥离部分非主业资产、盈利能力难有转机的资产回笼资金,五九集团通过自身经营活动获取现金流等方式加以解决。
(四)公司的风险因素
1、经济波动和政策风险
煤炭行业与宏观经济关联度较高,受全球经济增长乏力及我国经济增长放缓,煤炭企业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普遍受到影响。我国对煤炭行业实行较为严格的行业准入制度和管制措施,若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在未来进行调整,将会给公司的业务产生一定的影响。此外,国家在宏观政策调控、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变化,都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煤炭供应安全的指示精神和决策部暑,充分发挥煤炭中长期合同保供稳价作用,保证发电供热企业煤炭稳定供应,国家发改委针对煤炭中长期合同及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作出了相关要求,要求动力煤中长期价格在合理区间范围。国家对价格的管控将影响公司收益。针对此风险,我们一方面要保持产量和煤质的稳定;另一方面完成年度降本增效目标,管住全流程、关键点,降低成本支出。
2、安全环保风险
煤炭行业属于高危行业,在采掘、生产过程中存在许多不可预见的安全隐患,主要包括顶板、瓦斯、煤尘、火灾、水害和中毒等。如果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而发生事故,将会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和发展。国家对安全、环保监管监察越来越严格,安全环保压力不断增大。
针对此风险,公司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抓好安全培训、危险源辨识评估、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质量标准化建设及能耗双控工作,夯实安全环保的基础。
(五)报告期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产业 | 2023年全年工作目标 | 报告期内完成情况及未达目标原因 |
煤炭产业 | 煤炭产量:280万吨,同比增加2.62%煤炭销量:272万吨,同比增加4.38% | 煤炭产量:295.22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105.43%煤炭销量:274.25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100.82% |
牛肉食品产业 | 1、乌拉圭三公司提高产能到700头/日2、整合工厂,实现四统一,共享资源3、丰富产品,下沉渠道,提高盈利能力4、积极拓展中国以外国际市场,多渠道销售,有效规避风险。 | 受资金困难及与当地牛户发生多起诉讼纠纷等影响,22厂维持低屠宰量生产,并于11月停产。所以原设定的工作目标均无法达成。 |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是?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1)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管理体系,报告期内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决策机构。2023年公司积极维护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全体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股东的权利。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股东大会,每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会议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召开,对会议内容记录完整、准确,并妥善保存。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客观独立、忠实地履行了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资产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提供了有益的建议,认真地发表独立意见。年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公司董事会以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为宗旨,持续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改善公司治理,提高决策效率,增强决策的透明度,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均在公司任职,其中一位由股东推举,两名由职工选举产生。报告期公司监事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行使监督职能,对公司财务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公司监事会会议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召开,对会议内容记录完整、准确,并妥善保存。
公司实施董事会治理下的总裁负责制,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公司总裁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发展事务,督导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评估各部门工作成效,协调各部门关系。
(2)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制定了各部门、子公司的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现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机构设置健全、运行有效,达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年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要求,修订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引入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优化了独立董事履职管理,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与长期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做到了“五分开”,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3.23% | 2023年01月12日 | 2023年01月13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大连桃源商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提供抵押担保事项的提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22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22.36% | 2023年05月26日 | 2023年05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8.69% | 2023年09月12日 | 2023年09月13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提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提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提案》。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0.25% | 2023年11月16日 | 2023年11月17日 | 选举韩东丰、马鸿瀚、王晓宁、袁伟、孙鲁宁、桂钢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王勇、罗楚湘、宋昊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蔡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审议通过了《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
董事工作制度》(修订稿)、《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RONDATELS.A.增资的提案》。 |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0.29% | 2023年11月24日 | 2023年11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债务重组项目展期的提案》 |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0.33% | 2023年12月26日 | 2023年12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乌拉圭子公司股权的提案》、《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提案》(1、免去宋昊先生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2、增选董事候选人刘燕翔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韩东丰 | 男 | 53 | 董事长 | 现任 | 2021年09月13日 | 2026年11月15日 | 0 | 8,000,000 | 8,0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新增股份 | ||
韩东丰 | 男 | 53 | 董事 | 现任 | 2020年09月18日 | 2026年11月15日 | 0 | 8,000,000 | 8,0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新增股 |
份 | |||||||||||
马鸿瀚 | 男 | 53 | 副董事长、总裁 | 现任 | 2020年09月22日 | 2026年11月15日 | 0 | 6,000,000 | 6,0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新增股份 | |
马鸿瀚 | 男 | 53 | 董事 | 现任 | 2020年02月10日 | 2026年11月15日 | 0 | 6,000,000 | 6,0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新增股份 | |
王晓宁 | 男 | 56 | 董事 | 现任 | 2020年02月10日 | 2026年11月15日 | 0 | 2,565,000 | 2,565,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新增股份 | |
王晓宁 | 男 | 56 |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 现任 | 2020年01月20日 | 2026年11月15日 | 0 | 2,565,000 | 2,565,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新增股份 | |
袁伟 | 男 | 67 | 董事 | 现任 | 2021年10月08日 | 2026年11月15日 | 0 | 0 | |||
桂钢 | 男 | 57 | 董事 | 现任 | 2020年09月18日 | 2026年11月15日 | 0 | 0 | |||
孙鲁宁 | 男 | 40 | 董事 | 现任 | 2017年09月29日 | 2026年11月15日 | 0 | 0 | |||
王勇 | 男 | 5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09月18日 | 2026年11月15日 | 0 | 0 | |||
罗楚湘 | 男 | 5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09月18日 | 2026年11月15日 | 0 | 0 | |||
刘燕翔 | 男 | 66 | 独立董事 | 任免 | 2023年12月26日 | 2026年11月15日 | 0 | 0 | |||
蔡军 | 男 | 54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2年03月11日 | 2026年11月15日 | 0 | 0 | |||
蔡军 | 男 | 54 | 监事 | 现任 | 2020年09月18日 | 2026年11月15日 | 0 | 0 |
陈才明 | 男 | 46 | 监事 | 现任 | 2022年03月11日 | 2026年11月15日 | 0 | 0 | ||||
赵珍 | 女 | 36 | 监事 | 任免 | 2023年11月16日 | 2026年11月15日 | 0 | 0 | ||||
任春雨 | 男 | 55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08年05月23日 | 2026年11月15日 | 30,000 | 1,000,000 | 1,03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新增股份 | ||
李求约 | 男 | 40 | 副总裁 | 任免 | 2023年12月08日 | 2026年11月15日 | 0 | 0 | ||||
徐家力 | 男 | 64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17年09月29日 | 2023年11月16日 | 0 | 0 | ||||
胡小月 | 男 | 61 | 监事 | 离任 | 2022年03月11日 | 2023年11月16日 | 0 | 0 | ||||
宋昊 | 男 | 40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3年11月16日 | 2023年12月26日 | 0 | 0 | ||||
刘靖宇 | 男 | 54 | 副总裁 | 离任 | 2021年05月31日 | 2023年03月31日 | 0 | 0 | ||||
合计 | -- | -- | -- | -- | -- | -- | 30,000 | 0 | 0 | 17,565,000 | 17,595,00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否
1、因个人原因,刘靖宇先生辞去副总裁职务,自2023年3月31日生效。
2、因董事会换届选举,徐家力先生不再担任独立董事,选举宋昊先生担任独立董事,自2023年11月16日生效。
3、宋昊独立董事因个人原因不能保证有充裕时间履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免去宋昊先生独立董事职务,增选刘燕翔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2023年12月26日生效。
4、因监事会换届选举,胡小月先生不再担任职工监事,自2023年11月16日生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刘靖宇 | 副总裁 | 解聘 | 2023年03月31日 | 主动辞职 |
徐家力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11月16日 | 任期满离任 |
宋昊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11月16日 | 新当选 |
宋昊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3年12月26日 | 罢免 |
刘燕翔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12月26日 | 新当选 |
胡小月 | 职工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11月16日 | 任期满离任 |
赵珍 | 职工监事 | 被选举 | 2023年11月16日 | 新当选 |
李求约 | 副总裁 | 聘任 | 2023年12月08日 | 新聘任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韩东丰(董事长):男,197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大连高压阀门厂车间副主任,大连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计划主管,中信银行大连分行公司业务部产品经理,辽宁三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马鸿瀚(副董事长、总裁):男,1971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英国皇家管理会计师协会特许管理会计师、英国皇家管理会计师协会/美国ACCA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计财部会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中远集团总公司财金部海外财务处主任科员、副处长,中远美洲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远集团总公司/中国远洋(601919)财务部副总经理,中远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中远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SGX:F83)首席财务官,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王晓宁(董事、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男,1968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大连市建设投资公司项目经理,大连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部门经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大连公司总经理,大连装备制造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宏泰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美国ClearonCorporation公司CEO、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袁伟(董事):男,1957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分行工业信贷科信贷员,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工业信贷科科员,中国工商银行西岗支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分行计划处副处长、融资中心总经理、大连分行总稽核,光大银行大连分行副行长、长春分行副行长、大连分行助理巡视员。现任本公司董事,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桂钢(董事):男,1967年出生,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广州海事法院海事庭书记员,广东省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制科科员,广东融商律师事务所、广东海利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广东源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广东仁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荣誉顾问。现任本公司董事,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顾问。
孙鲁宁(董事):男,1984年出生,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宜家(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享服务中心财务专员,惠氏制药有限公司财务及内部审计,润识(上海)投资管理中心投资经理、总经理助理,北京恒宇天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富立天瑞华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
刘燕翔(独立董事):男,1958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大连第七十六中学教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大连分公司国际部科员、科长、处长、总经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总经理、巡视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勇(独立董事):男,197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大连佳地针织厂财务部副部长,大连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大连君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高级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罗楚湘(独立董事):男,1965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湖北省沙洋能够监狱管理局教师,武汉市水利局公务员,武汉仲裁委员会副处长,湖北省公安厅副处长、北京市京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北京恒然律师事务所律师。
蔡军(监事会主席):男,1970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曾任江苏省射阳县粮食局、粮油集团公司职员,江苏射阳县委宣传部射阳日报社副主任、发行公司副总经理,盐城中远物流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JIANGSUYONGCHANGGLOVISWAREHOUSING&TRANSPORTATIONCO.,LTD管理部部长,江苏中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供应链金融事业部部长,江苏嘉华鼎泰汽车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江苏悦达嘉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董事,大连和升控股集团
国内事业部总经理,本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大连桃源商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赵珍(监事):女,1988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上海安得列郎晴食品有限公司客户运营经理、山格(上海)贸易有限公司贸易总监、上海新大洲实业有限公司销售副总。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恒阳优品电子商务(江苏)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才明(监事):男,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上海紫江商贸控股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嘉果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李求约(副总裁):男,1984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华福证券泉州营业部、客服部经理;方正证券泉州营业部总经理;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任春雨(董事会秘书):男,196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华能(海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太原华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海口华新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综合部经理,本公司证券本部副本部长、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监事。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韩东丰 | 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8月03日 | 否 | |
韩东丰 | 北京京粮和升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北京和升创展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9年05月05日 | 否 | |
袁伟 | 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20年09月01日 | 是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韩东丰 | 大连万怡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9年12月22日 | 否 | |
韩东丰 | 天津和升兴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05月14日 | 否 | |
韩东丰 | 大连汇宇鑫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7月12日 | 否 | |
韩东丰 | 南京兰埔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04月27日 | 否 | |
韩东丰 | 沈阳和怡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9月14日 | 否 | |
韩东丰 | 大连四达高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7月16日 | 否 | |
韩东丰 | 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02月25日 | 否 | |
韩东丰 |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1月17日 | 是 | |
韩东丰 | 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长 | 2021年01月15日 | 否 | |
韩东丰 | 大连联创智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0月22日 | 否 | |
韩东丰 | 大连智慧云达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4月24日 | 否 | |
王晓宁 | 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1月15日 | 否 | |
孙鲁宁 | 富立天瑞华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8年10月01日 | 2023年03月31日 | 是 |
孙鲁宁 | 北京金刚游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10月27日 | 否 | |
孙鲁宁 | 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5月01日 | 否 | |
孙鲁宁 | 深圳中汇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委派代表 | 2022年12月14日 | 否 | |
桂钢 | 广东仁人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2021年10月01日 | 2022年09月30日 | 是 |
桂钢 | 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2022年10月01日 | 是 | |
王勇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 高级经理 | 2022年07月15日 | 是 |
伙)辽宁分所 | |||||
罗楚湘 | 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 | 教授 | 2013年12月12日 | 是 | |
罗楚湘 | 北京市京伦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2009年07月01日 | 2023年12月01日 | 是 |
罗楚湘 | 北京恒然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2023年12月01日 | 是 | |
蔡军 | 江苏中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06月20日 | 否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因2022年度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2023年9月7日海南证监局对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长韩东丰先生、总裁马鸿瀚先生、董事会秘书任春雨先生、财务负责人王晓宁先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执行标准的调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公司专职董事和担任管理职务的人员同时执行公司有关工资管理和等级标准及公司年度《绩效管理合同》考核或《事业方针书》考核后实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的范围内监督执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董事和监事报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估后提出方案,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有关工资管理和等级标准的规定,进行年度《绩效管理合同》考核或《事业方针书》考核确定。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董事、监事报酬按照股东大会通过的制度确定的标准,按月支付;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中基本薪酬按月支付,绩效考核薪酬在下一年初根据公司考核结果进行支付。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韩东丰 | 男 | 53 | 董事长 | 现任 | 190.03 | 否 |
马鸿瀚 | 男 | 53 | 副董事长、总裁 | 现任 | 196.73 | 否 |
王晓宁 | 男 | 56 | 董事长、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 现任 | 128.03 | 否 |
袁伟 | 男 | 67 | 董事 | 现任 | 14.40 | 是 |
桂钢 | 男 | 57 | 董事 | 现任 | 14.40 | 否 |
孙鲁宁 | 男 | 40 | 董事 | 现任 | 92.88 | 否 |
王勇 | 男 | 5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4.40 | 否 |
罗楚湘 | 男 | 5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4.40 | 否 |
刘燕翔 | 男 | 66 | 独立董事 | 任免 | 0 | 否 |
蔡军 | 男 | 54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168.51 | 否 |
陈才明 | 男 | 46 | 监事 | 现任 | 28.13 | 否 |
赵珍 | 女 | 36 | 监事 | 任免 | 6.13 | 否 |
任春雨 | 男 | 55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112.55 | 否 |
李求约 | 男 | 40 | 副总裁 | 任免 | 2.00 | 否 |
徐家力 | 男 | 64 | 独立董事 | 离任 | 12.60 | 否 |
胡小月 | 男 | 61 | 监事 | 离任 | 34.80 | 否 |
宋昊 | 男 | 40 | 独立董事 | 离任 | 0 | 否 |
刘靖宇 | 男 | 54 | 副总裁 | 离任 | 11.48 | 否 |
合计 | -- | -- | -- | -- | 1,041.47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 2023年03月31日 | 2023年04月0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下设立牛业战略重组工作组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年04月27日 | 2023年04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业务总结和2023年事业计划的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关于2023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的报告》、《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 2023年07月03日 | 2023年07月04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支付资金使用费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 2023年08月08日 | 2023年08月0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年08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 2023年09月12日 | 2023年09月13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年10月30日 | 2023年10月31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RONDATELS.A.增资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 2023年11月07日 | 2023年11月0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债务重组项目展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年11月18日 | 2023年11月21日 | 选举韩东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马鸿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马鸿瀚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王晓宁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王晓宁先生兼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任春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任命王焱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 2023年12月06日 | 2023年12月0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乌拉圭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终止收购LorsinalS.A.公司50%股权暨交易双方达成和解的议案》、《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 |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 2023年12月15日 | 2023年12月1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韩东丰 | 11 | 1 | 10 | 0 | 0 | 否 | 6 |
马鸿瀚 | 11 | 6 | 5 | 0 | 0 | 否 | 6 |
王晓宁 | 11 | 0 | 11 | 0 | 0 | 否 | 6 |
袁伟 | 11 | 1 | 10 | 0 | 0 | 否 | 3 |
孙鲁宁 | 11 | 1 | 10 | 0 | 0 | 否 | 2 |
桂钢 | 11 | 0 | 11 | 0 | 0 | 否 | 2 |
王勇 | 11 | 1 | 10 | 0 | 0 | 否 | 6 |
罗楚湘 | 11 | 1 | 10 | 0 | 0 | 否 | 6 |
刘燕翔 | 0 | 0 | 0 | 0 | 0 | 否 | 0 |
徐家力 | 8 | 0 | 8 | 0 | 0 | 否 | 3 |
宋昊 | 3 | 0 | 0 | 0 | 3 | 是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宋昊先生因个人原因不能保证有充裕时间履职,连续三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公司已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免去宋昊先生担任的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并增选刘燕翔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董事的职责,出席了董事会会议,认真阅读公司准备的有关资料,对公司审议的各类事项作出科学审慎决策,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均积极听取并予以采纳。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战略委员会 | 韩东丰、马鸿瀚、王晓 | 1 | 2023年11月18日 | 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研讨 | 为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 | 研究国家宏观经济政 | 无 |
宁、孙鲁宁、桂钢、罗楚湘(非战略委员会成员王勇独董同时参会) | 提出了合理建议。 | 策、跟踪国内外同行业发展动向,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对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趋势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 | |||||
审计委员会 | 王勇、罗楚湘、孙鲁宁 | 1 | 2023年04月26日 | 审议《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关于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实施方案》。 | 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两次审阅意见: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 1.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认真听取了公司风险管理部内审工作报告及内审工作计划,审核了公司所有重要的会计政策。2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督促情况:审计委员会按照年度审计工作规程的要求和审计计划,履行监督、核查职能,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三次发函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确定的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并在约定时限内出具初步审计意见、提交审计报告。3、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 无 |
审计委员会 | 王勇、罗楚湘、孙鲁宁 | 1 | 2023年12月04日 | 审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 | 无 | 无 | 无 |
案》。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徐家力、王勇、袁伟 | 1 | 2023年04月27日 | 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 对公司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评进行了合理、认真的审查,并形成审核意见。 | 无 | 无 |
提名委员会 | 罗楚湘、韩东丰、徐家力 | 1 | 2023年09月27日 | 关于董事会换届对董事候选人审查的报告 | 对提名人的资格和被提名人的资格进行了形式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 | 无 | 无 |
提名委员会 | 罗楚湘、韩东丰 | 1 | 2023年11月18日 | 关于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报告 | 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拟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形成审核意见。 | 无 | 无 |
提名委员会 | 罗楚湘、韩东丰 | 1 | 2023年12月01日 | 关于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查的报告 | 对被提名人刘燕翔先生的履历、任职资格及其提名人的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形成审核意见。 | 无 | 无 |
提名委员会 | 罗楚湘、韩东丰 | 1 | 2023年12月08日 | 关于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报告 | 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拟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求约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形成审核意见。 | 无 | 无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9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643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2,672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2,899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2,398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1,919 |
销售人员 | 146 |
技术人员 | 178 |
财务人员 | 37 |
行政人员 | 392 |
合计 | 2,672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高中及以下 | 2,090 |
大专 | 417 |
本科 | 156 |
硕士 | 9 |
博士 | 0 |
博士后 | 0 |
合计 | 2,672 |
2、薪酬政策
公司员工薪酬政策以企业经济效益为出发点,分为薪点式岗位工资及年薪工资。薪点式岗位工资适用于全体员工,依据各工作岗位的难易程度、所需技术水平高低、风险责任大小确定薪酬;承担公司经营指标的管理人员采取年薪工资政策,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经营任务指标,进行综合绩效考核,确定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
3、培训计划
公司建立了涵盖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员工培训计划,除定期开展内训外,还针对不同阶段员工需求组织开展外训,以保障员工的健康成长和企业长期发展,为企业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执行的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为《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一贯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并致力于提高对投资者的现金分红比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施利润分配政策。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合理性、稳定性和透明度,形成稳定回报预期,在进行分红决策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不分配不转增,主要是考虑母公司仍经营亏损、现金流紧张。
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分红派息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主要是考虑目前母公司仍经营亏损、现金流紧张。上述预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原因:主要是考虑目前母公司仍经营亏损、现金流紧张。措施:剥离亏损的食品产业,力争提升整体盈利水平,实现投资者回报增强。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是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股权激励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3年11月3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961.5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28元/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人数:11人
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元/股) | 量 | 股) | |||||||||||
韩东丰 | 董事长 | 0 | 0 | 0 | 0 | 0 | 0 | 2.96 | 0 | 0 | 8,000,000 | 1.28 | 8,000,000 |
马鸿瀚 | 副董事长、总裁 | 0 | 0 | 0 | 0 | 0 | 0 | 2.96 | 0 | 0 | 6,000,000 | 1.28 | 6,000,000 |
王晓宁 | 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 0 | 0 | 0 | 0 | 0 | 0 | 2.96 | 0 | 0 | 2,565,000 | 1.28 | 2,565,000 |
任春雨 | 董事会秘书 | 0 | 0 | 0 | 0 | 0 | 0 | 2.96 | 0 | 0 | 1,000,000 | 1.28 | 1,000,000 |
合计 | -- | 0 | 0 | 0 | 0 | -- | 0 | -- | 0 | 0 | 17,565,000 | -- | 17,565,000 |
备注(如有) | 无 |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任意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达到下述业绩考核指标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指标(X) | 业绩考核具体目标(万元) |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2024年净利润 | X≥1000 | 100% |
800≤X<1000 | 80% | ||
X<800 | 0%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2025年净利润 | X≥3000 | 100% |
2400≤X<3000 | 80% |
X<2400 | 0% |
注:1、上述“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时剔除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新大洲控股达到上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以及个人岗位绩效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才可解除限售。具体解除限售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A(杰出)、B(优秀)、C(良好)、D(合格)、和E(不合格)五个考核等级进行归类,各考核等级对应的考核分数和可解除限售比例如下:
考评分数 | 分数≥95 | 95>分数≥85 | 85>分数≥75 | 75>分数≥60 | 分数〈60 |
评价标准 | A(杰出) | B(优秀) | C(良好) | D(合格) | E(不合格) |
个人层面系数 | 100% | 70% | 0% |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被激励对象按照各考核年度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导致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公司实际情况,已基本建立健全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报告期内公司无购买新增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30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①控制环境无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②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的重大舞弊行为;③已经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30日后,并未加以整改;④可能改变收入或利润趋势的缺陷;⑤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影响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的缺陷,影响较重的。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要缺陷:①控制环境有效性差,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②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的重要舞弊行为;③已经报告给管理层的重要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30日后,并未加以整改;④可能影响收入或利润趋势的缺陷;⑤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影响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的缺陷,有一定影响的。除以上重大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为一般缺陷。 |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影响严重;②“三重一大”事项未经过集体决策程序;③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④媒体负面报道频现、受到政府部门处罚,对公司定期披露造成严重负面影响;⑤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控制系统失效,严重影响控制目标的实现;⑥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⑦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中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要缺陷:发生以上七个方面的事项,其影响程度未达严重程度的缺陷;除以上重大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为一般缺陷。 |
定量标准 | 以2023年合并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公司合并报表错报(包括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利润总额潜在错报<100万元;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2‰或600万元;经营收入潜在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5‰或600万元;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5‰或600万元。重要缺陷:100万元≦利润总额潜在错报<500万元;资产总额的2‰或600万元≦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4‰或1200万元;经营收入总额的5‰和 | 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根据公司日常管理需要,确定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为: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15万元(含15万元)~250万元。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250万元(含200万元)~600万元。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600万元及以上。 |
600万元≦经营收入潜在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1%或120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的5‰或600万元≦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或1200万元。重大缺陷:利润总额潜在错报≧500万元;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4‰或1200万元;经营收入潜在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1%或1200万元;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或1200万元。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新大洲控股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30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2021年公司通过填报《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对2018、2019、2020三个年度公司治理情况的进行了自查,并在2021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延续至本报告期内整改事项及截至本报告期末整改情况如下:
问题1: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整改:
未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为尚衡冠通向蔡来寅借款7,000万元提供担保。本案于2022年3月作出终审判决,由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陈阳友、刘瑞毅、徐鹏飞、讷河新恒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许树茂对尚衡冠通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后有权向尚衡冠通追偿;本公司对尚衡冠通不能清偿蔡来寅借款本息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基于此判决及公司2021年4月与大股东签订的协议,若未来公司就此案实质性履行了赔偿责任,本公司承担部分将根据大股东的承诺以协议方式转至大连和升,由大连和升承担后与尚衡冠通进行解决。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收到大股东大连和升转入的11,228,757美元,并与大连和升签署了《补充协议》,双方约定以多退少补方式由大连和升代替本公司实际承担赔偿责任。上述违规担保事项以本公司未来不实际负担赔偿责任方式加以解决。
问题2:公司2018、2019年度被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除了涉及以上违规担保问题外,还涉及预付账款无法判断其商业实质的问题。
整改:
预付VIRTUEBTRADINGCO.与TOGETHER(HK)INTERN二家香港公司200.00万美元和100.00万美元的解决措施:
2020年4月公司与对方沟通并签订终止协议和债权转让协议,分别转让第三方HongKongLinFoods200万美元及Matl-TecTrading100万美元,并由以上第三方将相关预付款退回公司。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收到HongKongLinFoods140万美元,王磊个人归还155383美元,剩余444617美元无法追回,已全额计提坏账损失;Matl-TecTrading的100万美元其中许树茂个人归还48552.78美元,剩余951447.22美元无法追回,已全额计提坏账损失。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回填和生态恢复技术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35吨锅炉环评批复时间:2009年08月31日
2)审批文号:呼环表字[2009]86号
3)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日期:2012年10月09日
4)验收文件:牙克石市环境保护局文件(牙环验字[2012]38号)《关于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热电公司技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5)验收批复主要内容: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牙克石市环境保护局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6)40吨锅炉环评批复时间:2014年11月27日
7)审批文号:呼环审表字[2014]52号
8)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日期:2021年3月1日
9)验收文件:委托牙克石中林宏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验收《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公司供热设备更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10)验收结论:该工程落实了环评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经监测主要污染物排放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该项目通过验收。
11)排污许可证发证日期:2021年8月23日。
12)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2021年8月23日-2026年8月22日。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五九集团 | 二氧化硫 | 二氧化硫 | 烟囱 | 1个(#6锅炉) | 位于内蒙古牙克石市东北约59公里,乌尔旗汉镇煤田办事处境内 | 156.58mg/m? | 400mg/m? | 47.19t | 91.8t/a | 不超标 |
五九集团 | 氮氧化物 | 氮氧化物 | 烟囱 | 1个(#6锅 | 同上 | 124.13mg/m? | 400mg/m? | 38.12t | 184.47t/a | 不超标 |
炉) | ||||||||||
五九集团 | 颗粒物 | 颗粒物 | 烟囱 | 1个(#6锅炉) | 同上 | 16.59mg/m? | 80mg/m? | 4.78t | 18.69t/a | 不超标 |
五九集团 | 二氧化硫 | 二氧化硫 | 烟囱 | 1个(#1锅炉) | 同上 | 125.578mg/m? | 300mg/m? | 9.72t | 71.3t/a | 不超标 |
五九集团 | 氮氧化物 | 氮氧化物 | 烟囱 | 1个(#1锅炉) | 同上 | 99.698mg/m? | 300mg/m? | 7.42t | 175.5t/a | 不超标 |
五九集团 | 颗粒物 | 颗粒物 | 烟囱 | 1个(#1锅炉) | 同上 | 9.716mg/m? | 50mg/m? | 0.62t | 16.5t/a | 不超标 |
对污染物的处理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保证公司、矿区乃至周边地区生活环境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提高对突发应急事故处理能力和采取有效控制处理措施,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确保应急处理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维护正常生产和社会稳定,五九集团制定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总则》。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测为委托第三方运营机构进行运维,承担委托运维的单位名称为北京兴硅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手工监测为企业委托监测,委托监测的单位名称为齐齐哈尔科信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五九集团2023年度基金提取额度共计2102.708万元,基金使用71.8万元。其中:胜利煤矿2023年度基金提取额度793.518万元,用于矿区环境治理与绿化工程款60万元;牙星分公司一号井2023年度基金提取额度1309.19万元,用于矿区环境治理与绿化工程款11.8万元。
2)2023年五九集团在环保建设投资约为2710万元。
在大气污染防治上,完成了牙星分公司一号井集中供热系统改造工程,淘汰了原有3处合计44蒸吨的燃煤锅炉分散供热点,合并新建一处锅炉房,安装三台15t/h循环流化床锅炉(两用一备)及配套换热站和环保设施等,实现统一集中供热。
在水污染防治上,一是建设完成了牙星分公司一号井井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为6000m?,处理后的水质可达到地表Ⅲ类水标准。二是完成了胜利煤矿矿井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和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升级改造后矿井水日处理能力14400m?,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480m?。
在固危废处置上,按照当地自然资源部门要求,利用各排污单位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矿区的采石坑进行了填埋治理。委托了资质单位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对各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了依法合规转移。
3)2023年缴纳环境保护税340.95万元。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不适用
1)对淘汰落后机电设备进行更换,提高设备效率,降低电耗。同时挖掘设备潜力,降低生产和能源成本,提高能源利用率。
2)大力引进、应用节电产品和节电技术,坚持技术进步与加强管理相结合。
3)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深入推进工作。
污染物种类 | 对应污染防治设施 | 处理技术 | 运行情况 | 实施成果 |
二氧化硫 | 脱硫设施 | 炉内喷钙方法 | 正常运行 | 污染物排放达标 |
氮氧化物 | 脱硝设施 | SNCR方式 | 正常运行 | 污染物排放达标 |
颗粒物 | 除尘设施 | 电袋复合式除尘器 | 正常运行 | 污染物排放达标 |
4)优化劳动组织,统一检修时间,减少了大型固定设备开机频次,减少用电量。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重视履行社会责任,结合各控参股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建立了履行社会责任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社会责任管理主要涉及安全生产、员工权益保护、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等方面。在努力创造价值和对股东负责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与义务。
(1)安全生产是一个企业赖以生存的根基与命脉。五九集团是本公司的核心企业,曾经的事故,记忆犹在,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痛定思痛,追本溯源。2023年五九集团继续把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抓严抓细抓基础、固本强基守底线,进一步筑牢了安全发展根基,实现了连续三个安全年目标。为此公司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是安全管理责任逐级压实。我们狠抓安全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出台了26项安全专项指导意见和制度规定,进一步压实了各层级安全主体责任,为安全严管提供了制度遵循。严抓安全责任考核,并且问责安全履职不到位的管理人员,采取罚款的方式,增强了各级安全责任意识。
二是“双防机制”持续完善。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管控体系,统筹抓好安全重点环节管控,统筹抓好安全重点环节管控,全年积极组织安全检查,发现整改各类隐患问题;靶向开展专业专项治理活动,聘请外部专家开展专业安全综合诊断,确保了安全风险管控实时到位。
三是质量标准化建设深化提升。充分发挥集团专业部室技术保安作用,常态化开展专业技术帮扶指导,真正做到了“防患于未然”。深入开展“标杆头面、硐室、运输线”季度评比活动,有效提升了基层区队“创精品、争一流”的质量标准意识,目前五九集团两对矿井均已顺利通过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
四是区队班组建设持续加强。坚持选齐配强基层管理力量,本着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重点加强区队长、班组长梯队建设,先后启用多名年轻干部到一线管理岗位实践历练,通过以老带新,进一步筑牢了安全生产前沿防线。
五是安全素质能力逐步提升。深入开展全员安全素质“大学习、大提升”活动,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累计举办各类培训班28期、培训1319人次,提高了以技保安能力。不断创新教育培训形式,通过组织职工观看典型事故案例、自救器使用等专项培训,提升了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和现场操作水平。开展听党员“讲”安全、读家书“嘱”安全、女工协管“送安全”等安全宣教活动,有效推动了安全自保、互保、联保责任落实。
公司自上而下确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责任担当。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关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将“安全第一”理念贯穿安全生产过程始终,坚守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和不销售。
(2)公司致力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积极推动可持续发展。
控股下属生产企业均建立了环境保护制度和流程,对涉及污水处理、烟气排放、噪声、固体废料的项目实施全程管控,通过先进环保机组和节能技术改造、严控污染物排放,减少对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全力、全方位做好环境整治工作。树立环保与安全同等重要的意识理念,同质管理。出了安全事故要停产,环保不达标也要停产。
一是要解决各级领导的思想认识问题,要统一认识,端正思想。要清楚认识到绿色发展、生态优先这是大势,是否决项。
二是完善环保工作机构。集团及各生产单位成立了环保管理办公室,配置专业人员从事环保工作,专业的人管专业的事。三是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持续推进环保项目。2023年,子公司五九集团的两对矿井完成了绿色矿山建设年度持续提升计划、地质环境年度治理计划书及地质环境治理工作。规范了两对矿井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台账报表,持续改善生态绿色环境,绿色矿山建设,绿色发展能力在同质管理、持续投入中稳步提升。四是依托第三方环保技术服务机构,借力发力,提升环保工作管理水平。通过各相关单位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做好精细化管理,不符合要求的,严格按照标准立即整改到位,确保整治效果和质量,为可持续发展打牢坚实基础。
(3)公司重视员工权益的保护,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公司要求各下属控参股企业要关爱员工,在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休息休假、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安全卫生、民主管理等各方面,做到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一线职工是安全生产的主力军,是企业发展的命脉根基,员工满意度是各级管理者的成绩单。五九集团结合企业实际,尽一切办法协助解决员工实际问题。新大洲以及下属子公司大力倡导“工人伟大、劳动光荣”。子公司五九集团在2023年10月份组织9名劳动模范到北戴河疗养院集中疗休养,开创了五九集团职工带薪疗休养活动的先河。坚持发展成果与职工共享,投入资金204万元为全体职工定制了夏季短袖工装、冬季羽绒服,为井下职工购置了棉袄、棉马甲;投入资金93万元实施了居民三区供暖管路改造、五九花苑职工公寓装修等民心工程;推行胜利煤矿工作服公管试点,为职工提供了工作服洗涤、烘干、熨烫、缝补一体化服务;大力实施精准帮扶、“金秋助学”活动,累计发放各类救助金、慰问金136万元,真正把“以职工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到了实处。
(4)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
公司以关注社会、回报社会为己任,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践行“社会企业做社会事”的核心理念。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暂未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也暂无后续相关计划。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本公司、新大洲投资、蓝道公司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2012年9月21日,本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大洲投资、上海蓝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道公司")共同承诺,对枣矿集团受让五九集团股权协议中除本公司及新大洲投资、蓝道公司及五九集团已披露的债权债务及为本次股权转让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债权债务之外的其他任何债权债务,如有,由本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大洲投资、蓝道公司承担。 | 2012年09月21日 | 经营期限内 | 正常履行中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太平洋牛业和恒阳牛业 | 交易对手出售资产时承诺 | 在本公司三级子公司恒阳拉美购买太平洋牛业持有的乌拉圭RondatelS.A.及LirtixS.A.公司100%股权交易中,根据齐齐哈尔恒阳、恒阳拉美与太平洋牛业、恒阳牛业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太平洋牛业和 | 2017年09月15日 | 2017年09月15日至2020年07月31日 | LirtixS.A.和RondatelS.A.业绩承诺期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际净利润分别为169.13万美元、-571.50万美元及-856.29万美元,三个会计年度合计完成 |
恒阳牛业承诺,LirtixS.A.和RondatelS.A.公司2017年度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470.2万美元,2018年度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815.3万美元,2019年度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1,047万美元,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度承诺扣非净利润累积不低于2,332.5万美元。双方约定,在业绩承诺期最后会计年度,如标的公司LirtixS.A.和RondatelS.A.截至业绩承诺期期末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低于截至期末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则恒阳拉美、齐齐哈尔恒阳应按照约定的公式计算补偿金额,向补偿义务主体就承担补偿义务事宜发出书面通知。交易对手方作为补偿义务主体应在恒阳拉美、齐齐哈尔恒阳发出补偿义务书面通知后的60日内优先以恒阳拉美尚未支付的现金对价进行补偿(如有),若有不足,则由补偿义务主体以自有或自筹的现 | 为-1,258.66万美元,与预测净利润数相差3591.16万元,完成率为-153.96%。因实际盈利情况未能达到盈利预测承诺,经计算,太平洋牛业、恒阳牛业需以现金补偿12,671.06万美元。之后业绩承诺方未履行承诺,并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公司进行了债权申报。齐齐哈尔法院于2021年12月裁定涉及上述承诺事项的债权确认总额为271,860,081.57元。2023年1月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终止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程序。上述承诺事项将通过债转股方式解决。 |
金对恒阳拉美进行补偿。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大连和升 | 解决蔡来寅案违规担保的承诺 | 公司2021年4月与大股东大连和升签订协议,若未来公司就蔡来寅案实质性履行了赔偿责任,本公司承担部分将根据大股东的承诺以协议方式转至大连和升,由大连和升承担后与尚衡冠通进行解决。 | 2021年04月26日 | 蔡来寅案执行完毕时 |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收到大股东大连和升转入的11,228,757美元,并与大连和升签署了《补充协议》,双方约定以多退少补方式由大连和升代替本公司实际承担赔偿责任。上述违规担保事项以本公司未来不实际负担赔偿责任方式加以解决。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否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因恒阳牛业破产重整原因上述恒阳牛业及太平洋牛业未履行承诺事项,拟通过债转股方式进行解决。目前处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阶段,办理完变更登记手续后,本承诺事项将得以解决。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适用□不适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强调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1、欠缴税款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还欠缴税款13,338,004.41元,滞纳金42,044,954.41元(自2023年12月1日开始不再增加滞纳金),合计欠缴55,382,958.82元。公司与税务部门保持了良好沟通。待资金到位会尽快缴清。
2、采矿权出让收益
公司就采矿权出让收益金的承担主体存在争议的事项,已与五九集团另一方股东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沟通,承担主体双方股东未达成一致意见。
因五九集团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事宜导致的股权转让协议纠纷,本公司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本公司收到仲裁委员会于2024年1月24日签发的《争议仲裁案受理通知》。之后枣矿集团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仲裁委员会于2024年4月12日作出中止仲裁的通知,此为程序性通知,最终要根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情况。
本公司将待明确承担主体后,再进行相关处理。
3、控股股东股份冻结事项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和升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已解除冻结。
4、大连桃源商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其母公司资产抵押事项
大连桃源商城以其自有房产为控股股东大连信得嘉和实业有限公司52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该笔借款期限已重新约定还款期限,还款期限五年,自2023年8月31日至2028年8月31日。目前没有出现逾期等违约情况。
5、LORSINALS.A.收购事项
鉴于公司在支付80%以上的股权价款后,交易双方未能办理224厂50%股权的变更,经本公司与长嘉恒泰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此次收购,交易双方达成和解,拟签署《有关解除买卖LORSINALS.A.的50%股权的协议的解除协议》,该事项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做出了相关说明,详见与本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专项说明》、《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专项说明》。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202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涉入“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规定。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年初及上年同期调整数据具体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调增1,661,616.11元,递延所得税负债调增1,459,300.48元,未分配利润调增202,315.63元。合并利润表2022年度所得税费用调减60,207.01元。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本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2023年度与2022年度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见下表: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336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惠增强、王泽斌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惠增强4年、王泽斌3年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是□否对改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详细说明
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本公司审计业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立并被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吸收合并,经综合考虑,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含税价为
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控股公司合并持股比例 | 变更期间 | 备注 |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增减变动 | ||||
1 | 漳州恒阳食品有限公司 | 0% | 100% | -100% | 2023年6月27日 | 注销,减少合并 |
2 | 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0% | 100% | -100% | 2023年9月19日 | 强制划转,减少合并 |
3 | RondatelS.A.(简称22厂) | 0% | 100% | -100% | 2023年12月26日 | 出售,减少合并 |
4 | LirtixS.A.(简称177厂) | 0% | 100% | -100% | 2023年12月26日 | 出售,减少合并 |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19年3月,蔡来寅诉尚衡冠通、恒阳牛业、陈阳友、刘瑞毅、徐鹏飞、本公司、讷河新恒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讷河新恒阳”)、许树茂借款合同纠纷。诉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尚衡冠通向原告偿还借款人民币7000万元及其利息(利息按月利率2%计付,从2018年5月12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2019年3月11日为1400万元);2、判令被告恒阳牛业、陈阳友、刘瑞毅、徐鹏飞、本公司、讷河新恒阳、许树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 | 8,400 | 是 | 因此案本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子公司股权、本公司享有的五九集团股权分配利润款(暂无利润分配款项)被冻结。2022年3月二审判决。蔡来寅申请执行,2022年6月法院立案。2023年11月本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已立案审查。 | 二审判决:1、维持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民初796号民事判决第一判项及诉讼费用负担部分;2、变更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民初796号民事判决第二判项为:被告恒阳牛业、陈阳友、刘瑞毅、徐鹏飞、讷河新恒阳、许树茂对被告尚衡冠通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后有权向被告尚衡冠通追偿;3、新大洲控股对尚衡冠通不能清偿蔡来寅借款本息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4、驳回蔡来寅其他诉讼请求;5、驳回新大洲控股其 | 执行中 | 2019年10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公司发现新增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关于对已披露公司违规为大股东提供担保事项的补充公告》、《关于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关于蔡来寅纠纷案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关于蔡来寅纠纷案诉讼进展暨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6、临2019-076、临2019-118、临2020-168、临2020-178、临2021-032、临2022-022、临2022-065、临2023-007、临2023-008、临2024-003。 |
讼费由八被告承担。 | 他上诉请求。 |
披露日期:
2019年4月23日、5月27日、10月9日,2020年11月27日、12月17日,2021年4月21日,2022年3月29日、8月30日,2023年2月1日、2月10日,2024年1月20日、4月12日。
2019年4月,林锦佳诉本公司、恒阳牛业、恒阳农业集团、讷河瑞阳二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讷河瑞阳二号”)、徐鹏飞、陈阳友借款合同纠纷。诉求返还借款、利息、违约金,支付律师费。 | 1,965.55 | 否 | 因此案本公司持有的新大洲投资股权1931.97万元被冻结。2019年12月11日法院作出判决。2020年3月16日法院签发《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因该案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本公司发现上述借款涉嫌虚构债权债务,启动了刑事报案措施,已于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立案,目前处于案件刑侦阶段。2024年1月再审已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林锦佳起诉。 | 一审判决本公司需支付原告本金1850万元、利息等费用,恒阳牛业、恒阳农业集团、讷河瑞阳二号、徐鹏飞、陈阳友承担连带还款责任。2024年1月再审裁定:1、撤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7民初3648号民事判决书;2、驳回林锦佳的起诉。 | 不适用 | 2019年04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关于林锦佳纠纷案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5、临2019-142、临2020-016、临2020-045、临2023-046、临2024-004。披露日期:2019年4月23日、12月18日,2020年1月21日、3月19日,2023年8月1日,2024年1月24日。 |
2019年4月,林锦佳诉本公司、恒阳牛业、恒阳农业集团、讷河瑞阳二号、尚 | 3,203 | 否 | 因此案本公司持有的五九集团9.135%的股权被冻结。2019年12月11日法 | 一审判决本公司需支付原告本金3000万元、利息等费用,恒阳牛业、恒阳农 | 不适用。 | 2019年04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关于林锦佳纠 |
衡冠通、高安万承食品有限公司、徐鹏飞、陈阳友、许树茂借款合同纠纷,后因林锦佳未缴纳诉讼费,2019年5月法院裁定其按撤诉处理。2019年6月林锦佳再次起诉。诉求返还借款、利息,支付律师费。 | 院作出判决。2020年4月13日法院签发《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2020年12月,本公司通过网络查询到因该案本公司占海南实业、海南新大洲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新大洲圣劳伦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海南新大力机械工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被冻结。因该案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本公司发现上述借款涉嫌虚构债权债务,启动了刑事报案措施,已于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立案,目前处于案件刑侦阶段。2024年1月再审已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林锦佳起诉。 | 业集团、讷河瑞阳二号、尚衡冠通、高安万承食品有限公司、徐鹏飞、陈阳友、许树茂承担连带还款责任。2024年1月再审裁定:1、撤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7民初10153号民事判决书;2、驳回林锦佳的起诉。 | 纷案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关于蔡来寅纠纷案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5、临2019-136、临2019-142、临2020-065、临2020-178、临2023-046、临2024-004。披露日期:2019年4月23日、11月26日、12月18日,2020年4月17日、12月17日,2023年8月1日,2024年1月24日。 | ||||
2019年5月,安吉鼎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鼎业”)诉本公司、恒阳牛业、上海恒阳合同纠纷。诉求返还本金、利息、违约金、支付律师费。 | 2,088.31 | 否 | 因此案本公司持有的五九集团股权2088.3061万元被冻结。2020年3月21日法院签发《民事判决书》,目前本公司尚未支付。 | 2020年3月一审判决:被告新大洲控股、上海恒阳支付安吉鼎业1527.23万元、利息违约金合计289.43万元、律师代理费23万元。2020年8月二审维持原判。 | 公司未履行判决。2020年10月公司收到《报告财产令及上交出入境证照通知书》、《执行通知书》。 | 2019年07月02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关于安吉鼎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纠纷案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
2019-097、临2020-059、临2020-135、临2020-157。披露日期:2019年7月2日、2020年4月10日、8月22日、10月23日。 | |||||||
2020年1月,深圳前海汇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汇能”诉本公司、陈阳友、刘瑞毅、尚衡冠通、许树茂借款合同纠纷。诉求:请求判决本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及利息,承担本案的律师费7万元;请求判决全部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及其他一切合理费用。请求判决陈阳友、刘瑞毅、尚衡冠通、许树茂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4,030.33 | 否 | 因此案本公司持有的嘉兴阳斌赋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和其他投资权益数额999万元、杭州长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和其他投资权益数额500万元、海南新大洲圣劳伦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的股权和其他投资权益数额277.2万欧元被冻结。2022年1月二审判决。 | 一审判决:1、被告新大洲控股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前海汇能偿还借款3000万元、律师费7万元、保全担保费20152.01元即利息(利息分两笔,以100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自2018年10月19日起计算、以200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自2018年6月19日起计算,均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被告陈阳友、刘瑞毅、尚衡冠通、许树茂对被告新大洲控股的上述债务向原告前海汇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驳回原告前海汇能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未履行生效判决。网络查询到前海汇能已申请强制执行。 | 2020年03月24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新增诉讼及其他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关于深圳前海汇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纠纷案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7、2020-096、临2020-160、临2022-012。披露日期:2020年3月24日、5月12日、11月7日,2022年2月18日。 |
2023年5月,张天宇诉本公司侵权责任纠纷。诉请判令被告对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黑民终536号民事判决项下尚衡冠通对原告所负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 | 1,855.65 | 否 | 2023年12月一审判决。本公司对上述判决已提起上诉。 | 一审判决:被告新大洲对(2018)黑01民初871号民事判决第一、二、三项中尚衡冠通不能向原告张天字清偿债务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 | 不适用 | 2023年06月02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张天宇因借款合同纠纷案再起诉本公司的公告》、《关于张天宇纠纷案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4、临2023-091。披露日期:2023年6月2日、12月13日。 |
2021年10月,新大洲投资诉宜宾铭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铭曦”)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 | 0 | 否 | 2022年5月一审判决;2022年10月二审判决。针对新大洲投资持有的能源科技公司股权被强制划至宜宾铭曦名下,新大洲投资向牙克石法院提起执行异议。2024年3月22日新大洲投资收到牙克石法院的《执行裁定书》((2024)内0782执异4号),裁定驳回异议人新大洲投资异议请求,公司正在准备申请复议。因本案新大洲投资仍有300万元股权转让款尚未收到。本公司对能源科技公司6,980万元债权存在回收风险。 | 一审判决:1、驳回原告(反诉被告)新大洲投资的诉讼请求;2、原告(反诉被告)新大洲投资与被告(反诉原告)宜宾铭曦于2021年8月9日签订的《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原告(反诉被告)新大洲投资继续履行与被告(反诉原告)宜宾铭曦于2021年8月9日签订的《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2023年9月,新大洲投资持有的能源科技公司股权已被强制划至宜宾铭曦名下。 | 2021年11月03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17、临2021-130、临2023-061,披露日期:2021年11月3日、12月16日,2023年9月26日。 |
2023年3月,利凯投资起诉本公司、恒阳优品股权转让纠纷,诉请判令被告本公司支付第一阶段和第四阶段股权回购款145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被告恒阳优品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 1,450 | 否 | 2023年6月一审判决。因此案本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一审判决:1、被告新大洲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股权回购款1450万元并承担违约金。2、被告新大洲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195000元。3、被告恒阳优品电子商务江苏有限公司对上述一、二项被告新大洲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未履行判决 | 2023年04月07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关于公司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7、临2023-083,披露日期:2023年4月7日、12月1日。 |
2023年8月,利凯投资起诉本公司、恒阳优品股权转让纠纷,诉请判令被告本公司支付第五阶段股权回购款1450万元和第六阶段股权回购款1517.2万元,并支付违约金,被告恒阳优品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 2,967.2 | 否 | 2023年9月一审判决。因此案本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一审判决:一、被告新大洲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股权回购款2967.2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二、被告恒阳优品对上述被告新大洲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未履行判决 | 2023年09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子公司与宜宾铭曦投资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1、披露日期:2023年9月26日。 |
十二、非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2023年末,本公司共发生证券虚假信息陈述纠纷案件204起。原告请求判令本公司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合计诉讼金额1,820.47万元,已计提预计负债1,655,581.42元。已判决我公司赔付417.44万元(含案件受理费)。已赔偿完毕185起,合计273.42万元。
除了上述重大诉讼案件及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及以前年度延续至本报告期内的非重大诉讼、仲裁案件25起,合计涉案金额9,003.20万元,已计提预计负债3,187.22万元。其中公司为原告的案件5起,涉案金额为3,195.92万元,公司为被告的案件涉案金额为5,807.28万元;上述诉讼案件中,13起已结案并履行,剩余12起仍在审理中或执行中。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名称/姓名 | 类型 | 原因 | 调查处罚类型 | 结论(如有)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本公司 | 其他 | 公司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 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2023年09月09日 |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5 |
韩东丰 | 董事 | 同上 | 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同上 | 2023年09月09日 | 同上 |
马鸿瀚 | 高级管理人员 | 同上 | 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同上 | 2023年09月09日 | 同上 |
任春雨 | 高级管理人员 | 同上 | 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同上 | 2023年09月09日 | 同上 |
王晓宁 | 高级管理人员 | 同上 | 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同上 | 2023年09月09日 | 同上 |
整改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长韩东丰、总裁马鸿瀚、董事会秘书任春雨、财务负责人王晓宁在海南证监局要求期限内即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30天内向海南证监局提交了《关于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相关情况汇报》,整改完成情况如下:
1、我公司在发现和确认重大差异后,从实际出发进行了业绩预告修正。
2、公司针对业绩预告出现的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况,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加强了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了与会计师的信息沟通。对于企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查找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咨询会计师等专业人员,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规范运作水平,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3、公司高管韩东丰、马鸿瀚、任春雨、王晓宁等人,对公司年审工作高度重视,期间多次在不同场合提示公司相关部门及时汇报年审情况、听取汇报,特别是在预告业绩金额较小的情况下,关注不能出现归母净利润由正转负的情况,避免违规情况发生。在年审会计师确认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与预告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情况下,公司相关领导与年审会计进行了深度交流。面对经营结果与预告的差异,大家明白将面对监管责任,通过深刻反思,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努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公司也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管理,按照多级审核流程,逐级严格把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适用□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诚信状况:
1、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及子公司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
(1)安吉鼎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本公司、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案,执行案号:(2020)浙0103执3447号;
(2)深圳前海汇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诉本公司、陈阳友、刘瑞毅、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许树茂案,执行案号:(2022)粤0304执21628号,上述信息为本公司在网络查询获知,尚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
(3)蔡来寅诉本公司、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陈阳友、刘瑞毅、徐鹏飞、讷河新恒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许树茂案,执行案号:(2022)粤03执3384号,本公司已申请再审,再审法院已受理;
(4)黄小厨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诉恒阳优品电子商务(江苏)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执行案号:(2023)苏0519执512号;
(5)北京优之行科技有限公司诉恒阳优品电子商务(江苏)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执行案号:(2023)京0115执485号;
(6)盐城中路利凯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起诉本公司、恒阳优品股权转让纠纷案,执行案号:(2023)苏0903执2544号;
(7)盐城中路利凯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起诉本公司、恒阳优品股权转让纠纷案,执行案号:(2023)苏0903执3560号。
2、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如下:
(1)黄小厨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诉恒阳优品合同纠纷案,执行案号:(2023)苏0519执512号,因该案恒阳优品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盐城中路利凯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起诉本公司、恒阳优品股权转让纠纷案,执行案号:(2023)苏0903执2544号,因该案本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盐城中路利凯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起诉本公司、恒阳优品股权转让纠纷案,执行案号:(2023)苏0903执3560号,因该案本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蔡来寅诉尚衡冠通、恒阳牛业、陈阳友、刘瑞毅、徐鹏飞、本公司、讷河新恒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许树茂借款合同纠纷案,关于此案一审诉讼费,执行案号:(2023)粤03执1269号,因该案本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情况:
序号 | 案件 | 被出具限制消费令单位及人员 |
1 | 公司与安吉鼎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同纠纷案 | 本公司及本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陈阳友 |
2 | 公司与深圳前海汇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 本公司及本公司法定代表人韩东丰 |
3 | 公司与张桂先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 本公司及本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王磊 |
4 | 公司与蔡来寅借贷纠纷案 | 本公司及本公司法定代表人韩东丰 |
5 | 公司与盐城中路利凯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两起股权转让纠纷案 | 本公司及本公司法定代表人韩东丰 |
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情况:
序号 | 本公司及子公司 | 欠款对象 | 债务本金(元) | 债务期限 | 备注 |
1 | 上海恒阳 | 深圳市瞬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安吉鼎业案) | 3,500,000.00 | 2017.06.06-2018.05.31 | |
2 | 10,000,000.00 | 2017.06.16-2018.06.12 | |||
3 | 本公司 | 深圳前海汇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17.11.13-2018.04.30 | |
4 | 20,000,000.00 | 2018.01.05-2018.04.30 | |||
5 | 本公司 | 蔡来寅案 | 35,000,000.00 | 2017.12.28-2018.06.27 | |
6 | 本公司 | 税务部门欠款 | 13,838,004.41 | 滞纳金42,044,954.41元 | |
7 | 本公司 | 盐城中路利凯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44,172,000.00 | 2021.01.01-2023.03.31 | |
8 | 恒阳优品 | 黄小厨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 1,882,844.00 | 882,844元,2014.04.01止;1,000,000元,2021.07.01止 | |
9 | 恒阳优品 | 北京优之行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21.12.17止 |
公司聘请了专业律师对过往借贷诉讼及担保诉讼案件进行案情分析,基本确定上述蔡来寅案、前海汇能案有内部管理人员与外部机构串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形,公司对前高管采取刑事报案措施,长宁区公安机关已经批准立案并侦查,待刑事结案或再审判决后,公司再做相关处理。
(二)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及其实际控制人王文锋先生的诚信状况:
1、2023年度,大连和升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原告 | 诉讼金额(元) | 案由 |
1 | 上海诚功实业有限公司 | 18,040,000.00 | 借贷纠纷(2024年3月18日已经支付) |
2 | 工商银行大连高新园区支行 | 32,782,044.00 | 担保责任 |
3 | 浦发银行大连分行 | 42,987,122.00 | 担保责任 |
2023年度,王文锋先生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原告 | 诉讼金额(元) | 案由 |
1 | 工商银行大连高新园区支行 | 32,782,044.00 | 担保责任 |
2023年度,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判决。
2、2023年度,除上述判决外,大连和升(含一致行动人)及王文锋先生不存在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是□否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收回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LORSINALS.A. | 合营公司 | 往来款 | 否 | 370.93 | 696.05 | 1,066.98 | |||
LORSINAL | 合营公司 | 货款 | 否 | 1,246.2 | 777.94 | 2,024.14 |
S.A. | ||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1、公司与合营企业LORSINALS.A非经营性往来期初余额为370.93万元,该款项是恒阳香港2021年4月与LORSINALS.A签订了牛肉采购合同,并支付LORSINALS.A预付款887,597.00美元,但LORSINALS.A未能按合同发货;2021年9月,公司与LORSINALS.A另一方股东长嘉恒泰经协商,分别向LORSINALS.A增资355,000.00美元,该次增资经公司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期汇率变动增加6.29万元。本期新增689.76万,是2023年初为帮助224厂尽快复工复产,恒阳拉美支付了354.14万给224厂用于解决224厂原股东的历史欠款;恒阳香港安排汇款335.63万,用于解决停产期间未支付的员工薪金。2、其他交易是按照市场化交易原则进行的正常业务往来,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 |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归还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 | 原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所属企业 | 货款 | 65.57 | 65.57 | 0 | |||
海南新大力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 合营公司 | 往来款 | 540 | 540 | ||||
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现第一大股东 | 债务 | 6,116 | 10,924.43 | 2,468.74 | 14,571.69 | ||
高安万承食品有限公司 | 原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所属企业 | 货款 | 19.72 | 19.72 | 0 | |||
内蒙古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货款 | 435.27 | 1,084.96 | 1,212.92 | 307.3 | ||
内蒙古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货款销项税费 | 56.59 | 141.04 | 157.68 | 39.95 | ||
内蒙古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运费 | 1,124.44 | 3,199.79 | 3,055.15 | 1,269.08 | ||
韩东丰 | 董事长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1,024 | 1,024 | ||||
马鸿瀚 | 副董事长兼总裁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412.4 | 801.6 | 429.2 | 784.8 | ||
王晓宁 | 董事兼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310.4 | 328.32 | 310.4 | 328.32 | ||
任春雨 | 董事会秘书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128 | 128 | ||||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1、上述形成原因为货款、运费的交易是按照市场化交易原则进行的正常业务往来,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2、公司与大连和升往来余额14571.69万元构成:①尚衡冠通以本公司名义向前海汇能借款并委托支付给尚衡冠通,该资金最终被尚衡冠通关联方黑龙江恒阳牛业集团有限公司占用。2020年10月一审判决本公司须偿还相关本金和利息,2022年1月二审维持原判。根据本公 |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1)大股东大连和升以现金方式支持公司解决蔡来寅诉讼案影响的事项:大连和升于2023年4月24日将11,228,757美元转入本公司账户,解决公司蔡来寅案违规担保问题。
(2)大股东大连和升以现金方式支持公司解决张天宇诉讼案影响的事项:2023年6月25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收到大连和升转入的资金2,121.69万元,该笔资金将用于弥补本公司因张天宇案若承担赔偿责任可能遭受的损失。
以上事项若后续涉及大连和升受让本公司债权则构成关联交易,因相关交易将依据执行结果确定金额,大连和升在交易中不存在获利,仅为债权的转移,相关交易届时将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执行。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司与大连和升2021年1月12日签署的协议约定,大连和升对该笔资金占用承诺兜底,并于2020年12月31日,预先向本公司支付4650万元,公司目前作为其他应付款处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本公司不服判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能提交再审申请,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已就上述事实实施了刑事报案,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并正在进行取证工作,待刑事结案或再审判决后,公司再做相关处理。②公司以前年度存在的为时任第一大股东尚衡冠通向蔡来寅借款提供担保事项,上述交易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涉嫌伪造公章,违规担保。为了解决公司上述违规担保问题,大连和升与本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签署了《补充协议》,并于2023年4月24日将11,228,757美元(7700万元人民币)转入本公司账户。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③张天宇在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本公司无需承担担保责任后,张天宇另行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承担担保合同无效的赔偿责任。2023年6月25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大洲投资收到大连和升转入的资金2,121.69万元,该笔资金将用于弥补本公司因张天宇案若承担赔偿责任可能遭受的损失。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④无偿借款100万元。
3、与海南新大力机械工业有限公司的往来款为日常资金拆借,出借方不收取利息,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
4、上述形成原因为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是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收到的股权认购款,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
临时公告名称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关于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支持公司解决存在的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 | 2023年04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 |
关于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支持公司解决张天宇诉讼案影响的公告 | 2023年06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 |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适用□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报告期,本公司子公司有部分厂房及商铺对外出租;本公司办公室为租赁其他公司资产。出租收益及租赁费金额不大,对公司的损益影响较小。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LirtixS.A.和RondatelS.A.(觐祥) | 2020年02月10日 | 3,187.22 | 2022年03月01日 | 3,187.2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020年02月13日-2023年02月12日 | 是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3,187.22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3,187.22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 | 反担保情况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 |
公告披露日期 | 有) | (如有) | 担保 | |||||||
宁波恒阳(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 2022年08月25日 | 8,650 | 2023年09月18日 | 3,060 | 质押、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五年 | 否 | 否 |
2023年09月19日 | 3,180 | 质押、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五年 | 否 | 否 | |||
2023年09月20日 | 1,760 | 质押、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五年 | 否 | 否 | |||
2023年09月20日 | 400 | 质押、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五年 | 否 | 否 | |||
上海恒阳(商票-瞬赐) | 2017年05月24日 | 20,000 | 2017年06月06日 | 3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017.06.06-2018.05.31 | 否 | 否 |
2017年06月16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017.06.16-2018.06.12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8,4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28,65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9,75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无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0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8,4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31,837.22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2,937.22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5.43%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 | 12,937.22 |
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12,937.22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宁波恒阳向华夏银行贷款8,650万元人民币,由本公司、海南实业、新大洲投资与大连和升共同为宁波恒阳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本公司持有的五九集团持股比例7.4104%(出资额5,400万元)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七、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根据长城资管受让的本公司向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的协议,长城资管与本公司、海南实业于2020年8月24日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协议约定,长城资管依法受让该笔贷款对本公司所享有的本息合计为人民币205,695,000.00元的贷款债权,以海南实业三亚商铺抵押,借款期限为2020年08月30日至2023年08月30日。
2022年12月14日,本公司与长城资管就上述债务签署了《债务重组补充协议(三)》,同意调整《债务重组协议》的还款计划。约定于重组期24个月偿还的61,708,500元延期至2023年8月30日偿还,即2023年8月30日前(含当日)本公司应将债务重组本金余额人民币174,840,750.00元全部偿还完毕。
2023年12月14日,本公司与长城资管签署补充协议,债务展期本金为人民币174,840,750.00元展期,展期期间自2023年8月31日至2025年2月28日。
披露索引: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债务重组项目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4,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8日。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重组债务剩余本金为人民币17484.08万元。
2、根据长城资管受让的本公司向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的协议,长城资管与本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协议约定,长城资管依法受让该笔贷款对本公司所享有的本息合计为人民币113,668,440.79元的贷款债权,债务重组期限从2020年9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海南实业与长城资管签署了《抵押合同》,以
名下房产为此笔重组债务提供二次资产抵押;新大洲投资与长城资管签署了《连带保证合同》,为本公司此笔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1年11月17日,本公司与长城资管签署《债务重组补充协议》及《股权质押合同》,对上述债务重组项目提供补充担保,以本公司持有的五九集团3000万股股权做质押。截至2022年2月28日,上述重组债务剩余本金为人民币96,618,174.67元。长城资管提出对上述债务重组项目补充质押担保,即以本公司持有的五九集团出资额中12000万股股权及派生权益提供补充质押担保。本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2022年12月14日,本公司与长城资管就上述债务签署了《债务重组补充协议(四)》,同意调整《债务重组协议》的还款计划。约定于重组期24个月偿还的34,100,500元延期至2023年8月30日偿还,即2023年8月30日前(含当日)本公司应将债务重组本金余额人民币96,618,174.67元全部偿还完毕。
2023年12月14日,本公司与长城资管签署补充协议,债务展期本金为人民币96,618,174.67元,展期期间自2023年8月31日至2025年2月28日
披露索引: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债务重组项目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4,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8日。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重组债务剩余本金为人民币9661.82万元。
十八、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1、五九集团缴纳胜利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的事项:
1)2020年12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与五九集团签订了《内蒙古自治区采矿权出让合同(出让收益缴纳)》(合同编号:1500022020C040),合同约定:采矿权出让收益为人民币16540.14万元,合同签订后五九集团缴纳不低于出让收益总金额的20%(3308.028万元),剩余部分在采矿权有效期内分16年缴纳,其中2021年9月12日需缴纳827.112万元,以后15年每年支付827万元。本公司与五九集团另一方股东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于该采矿权出让收益金的承担主体存在争议,目前根据双方于2021年3月5日签订的《备忘录》,暂由本公司以向五九集团借款的方式(利息执行年化基准利率4.35%)缴纳首期矿业权出让收益金3,308.00万元,待明确承担主体后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及政策处理。
披露索引: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缴纳胜利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8,公告日期:2021年4月2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五九集团已缴纳胜利煤矿矿业权出让收益收益金本金5,789.14万元,滞纳金231.59万元,合计6,020.73万元,承担主体股东尚未达成一致意见。
2)本公司与枣矿集团因五九集团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事宜导致的股权转让协议纠纷,本公司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申请。本公司收到仲裁委员会于2024年1月24日签发的《争议仲裁案受理通知》。之后枣矿集团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仲裁委员会于2024年4月12日作出中止仲裁的通知,此为程序性通知,最终要根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情况。
披露索引: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关于诉讼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临2024-035,公告日期:2024年1月26日、4月20日。
2、终止收购LorsinalS.A.公司50%股权暨交易双方达成和解的事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已收到退回款581万美元。
披露索引: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终止收购LorsinalS.A.公司50%股权暨交易双方达成和解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7,公告日期:2023年12月7日。
3、出售乌拉圭RondatelS.A.、LirtixS.A.股权的事项:2024年3月18日,本公司收到聘请的乌拉圭当地律师发来的关于22厂和177厂股权完成过户的文件。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100万美元。
披露索引: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出售乌拉圭RondatelS.A.、LirtixS.A.股权的公告》、《关于出售乌拉圭RondatelS.A.、LirtixS.A.股权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6、临2024-028,公告日期:2023年12月7日、2024年3月20日。
4、关于参股公司大连桃源商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提供抵押担保的事项:
披露索引: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参股公司大连桃源商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提供抵押担保事项的公告》、《关于参股公司桃源商城为其控股股东提供抵押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3、临2024-006,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7日、2024年1月31日。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9,400 | 0.00% | 19,613,275 | 19,613,275 | 19,642,675 | 2.36% |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9,400 | 0.00% | 19,613,275 | 19,613,275 | 19,642,675 | 2.36%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9,400 | 0.00% | 19,613,275 | 19,613,275 | 19,642,675 | 2.36% |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814,034,600 | 100.00% | 1,725 | 1,725 | 814,036,325 | 97.64% | |||
1、人民币普通股 | 814,034,600 | 100.00% | 1,725 | 1,725 | 814,036,325 | 97.64%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4、其 | 0 | 0.00% | 0 | 0 | 0 | 0.00% |
他 | |||||||
三、股份总数 | 814,064,000 | 100.00% | 19,615,000 | 19,615,000 | 833,679,0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股份增加为报告期内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不适用2023年8月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2023年9月12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2023年9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不适用按新股本833,679,000股摊薄计算,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3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13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0.44元。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张红 | 0 | 400,000 | 4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 | 登记完成之日(2023年11月3日)起19个月、31个月 | |
王焱 | 0 | 150,000 | 15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 | 登记完成之日(2023年11月3日)起19个月、31个月 | |
王晓宁 | 0 | 2,565,000 | 2,565,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 | 登记完成之日(2023年11月3日)起19个月、31个月 | |
宋涛 | 0 | 500,000 | 5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 | 登记完成之日(2023年11月3日)起19个月、31个月 | |
任春雨 | 0 | 1,000,000 | 1,0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 | 登记完成之日(2023年11月3日)起19个月、31个月 |
任春雨 | 22,500 | 0 | 22,500 | 董监高持股 | 执行董监高持股规定 | |
马鸿瀚 | 0 | 6,000,000 | 6,0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 | 登记完成之日(2023年11月3日)起19个月、31个月 | |
刘旭东 | 0 | 300,000 | 3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 | 登记完成之日(2023年11月3日)起19个月、31个月 | |
何妮 | 6,900 | 1,725 | 5,175 | 董监高持股(已离职) | 执行董监高持股规定 | |
韩东丰 | 0 | 8,000,000 | 8,0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 | 登记完成之日(2023年11月3日)起19个月、31个月 | |
高国平 | 0 | 300,000 | 3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 | 登记完成之日(2023年11月3日)起19个月、31个月 | |
代利 | 0 | 100,000 | 1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 | 登记完成之日(2023年11月3日)起19个月、31个月 | |
魏建鹏 | 0 | 300,000 | 3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 | 登记完成之日(2023年11月3日)起19个月、31个月 | |
合计 | 29,400 | 19,615,000 | 1,725 | 19,642,675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适用□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限制性股票 | 2023年11月03日 | 1.28 | 19,615,000 | 2023年11月03日 | 19,615,000 |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9 | 2023年11月01日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14,064,000股增加至833,679,000股。详细信息如下: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2023年9月12日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3年11月3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961.5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28元/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人数:11人
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14,064,000股增加至833,679,000股。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影响:资产和负债均增加2,510.72万元。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其他衍生证券类
股份性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数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7,675 | 0.0034 | 19,615,000 | 19,642,675 | 2.3561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814,036,325 | 99.9966 | 0 | 814,036,325 | 97.6439 |
合计 | 814,064,000 | 100.00 | 19,615,000 | 833,679,000 | 100.00 |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1,01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7,32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94% | 107,847,136 | 0 | 0 | 107,847,136 | 质押 | 64,200,000 | |||||
大连和升控股 | 境内非国 | 12.94% | 107,847,136 | 0 | 0 | 107,847,136 | 冻结 | 107,847,136 |
集团有限公司 | 有法人 | ||||||||||
富立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富立澜沧江十四号私募投资基金 | 其他 | 7.32% | 60,990,000 | 0 | 0 | 60,990,000 | 不适用 | 0 | |||
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37% | 44,741,652 | 0 | 0 | 44,741,652 | 质押 | 44,738,922 | |||
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37% | 44,741,652 | 0 | 0 | 44,741,652 | 冻结 | 44,741,652 | |||
北京京粮和升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北京和升创展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8% | 23,203,244 | 0 | 0 | 23,203,244 | 质押 | 23,203,244 | |||
大连通运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04% | 16,970,011 | -13040000 | 0 | 16,970,011 | 质押 | 16,510,011 | |||
李雪梅 | 境内自然人 | 1.90% | 15,831,401 | 15831401 | 0 | 15,831,401 | 不适用 | 0 | |||
上海照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照友壬寅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69% | 14,081,800 | 14081800 | 0 | 14,081,800 | 不适用 | 0 | |||
彭浩 | 境内自然人 | 1.28% | 10,673,758 | 0 | 0 | 10,673,758 | 不适用 | 0 | |||
韩东丰 | 境内自然人 | 0.96% | 8,000,000 | 8000000 | 8,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0.94% | 7,874,211 | 7874211 | 0 | 7,874,211 | 不适用 | 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和升创展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关系,韩东丰先生为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及和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不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大连通运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放弃表决权。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7,847,136 | 人民币普通股 | 107,847,136 | ||||||||
富立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富立澜沧 | 60,9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990,000 |
江十四号私募投资基金 | |||
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44,741,652 | 人民币普通股 | 44,741,652 |
北京京粮和升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北京和升创展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23,203,244 | 人民币普通股 | 23,203,244 |
大连通运投资有限公司 | 16,970,011 | 人民币普通股 | 16,970,011 |
李雪梅 | 15,831,4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5,831,401 |
上海照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照友壬寅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4,081,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81,800 |
彭浩 | 10,673,758 | 人民币普通股 | 10,673,758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874,211 | 人民币普通股 | 7,874,211 |
上海照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照友嘉禾鸿瑞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800,0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和升创展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关系,韩东丰先生为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照友壬寅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照友嘉禾鸿瑞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上海照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下基金产品,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及和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上海照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照友壬寅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数量为973180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数量持有数量为4350000股。公司股东未参与转融通业务情况。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李雪梅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上海照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照友壬寅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韩东丰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芮东方价值2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潘京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王东俊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王毅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控股股东性质:无控股主体
控股股东类型:不存在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15.72%,公司股权较为分散,不存在单一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占比在50%以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单一股东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满足《公司法》中关于控股股东认定标准的股东,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无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王文锋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持有大连和升90%、任大连和升董事长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大连和升间接持有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603360,SH)28.65%;大连和升间接持有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600289,SH)38.16%。(注:至2023年12月17日,大连和升间接持有百傲化学股份调整至2.6%。)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4年04月28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北京大华审字[2024]00000641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惠增强、王泽斌 |
审计报告正文
一、保留意见我们审计了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控股)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属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大洲控股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二)所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大洲控股对RondatelS.A.(以下简称22厂)、LirtixS.A.(以下简称177厂)和LorsinalS.A.(以下简称224厂)预付牛肉采购款57,707,198.74元,其他应收款项15,207,580.14元,合计72,914,778.88元尚未收回。我们无法就上述往来款项的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新大洲控股,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
1、欠缴税款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附注十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所述,新大洲控股于2017年处置持有的新大洲本田50%股权产生收益,未按税法相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导致欠缴税款及滞纳金金额较大。截至2023年12月31日,欠缴税款1,333.80万元,滞纳金4,204.50万元,合计欠缴5,538.30万元。
2、采矿权出让收益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附注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所述,根据2020年12月新大洲控股之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九集团”)与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五九集团依据持有的采矿权(采矿许可证证号:C1500002011061120113663,有效期2016年4月8日至2043年9月12日),向自然资源厅申请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为人民币16,540.14万元,合同签订后缴纳不低于出让收益总金额的20%(3,308.03万元),剩余部分在采矿权有效期16年内每年缴纳(每年约827.00万元)。新大洲控股与五九集团另一方股东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枣矿集团”)对于上述采矿权出让收益金的承担主体存在争议,目前根据双方于2021年3月5日签订的《备忘录》,暂由新大洲控股以向五九集团借款的方式(利息执行年化基准利率
4.35%)缴纳累计矿业权出让收益金本金5,789.14万元,待明确承担主体后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及政策处理。
3、大连桃源商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其母公司资产抵押事项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附注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述,2020年,桃源商城以房产为大连和升关联方大连信得嘉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得嘉和)在盛京银行5.2亿元贷款进行资产抵押,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笔抵押暂未到期。2023年8月21日,债权人盛京银行与6方债务人(信得嘉和为6方债务人之一)、37家担保人签署《债务履行协议》,进行债务重组。根据该协议达成的债务和解方案,涉及上述信得嘉和债务的内容为:信得嘉和《借款合同》(合同编号:6030190221000103),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和解债务为人民币594,995,555.56元,其中和解债务本金人民币5.2亿元,和解债务利息人民币74,995,555.56元,重新约定还款期限,还款期限五年,自2023年8月31日至2028年8月31日。2023年以来,大股东股权被质押,其资金流动性存疑,上述贷款可能存在兑付风险。
上述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外,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收入确认事项
2、固定资产事项
(一)收入确认事项
1、事项描述新大洲控股2023年度实现煤炭销售收入10.45亿元,牛肉销售及贸易收入1.37亿元,其他业务收入4,212.72万元,合计金额12.2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04%。
收入是新大洲控股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新大洲控股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新大洲控股与收入相关的会计政策和账面金额信息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三十六)收入”和“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44”。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收入确认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价并测试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以评价公司收入的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过磅单、铁路货物运单、出口单据等;
(5)结合应收账款、合同负债抽查销售收款记录,向主要客户进行发函以确定收入的真实性,并且实施访谈程序,了解公司销售的交易背景、数量金额、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针对非常规交易,关注其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是否符合实际经营需要及行业惯例;
(8)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复核财务报表附注中相关披露的充分性和完整性。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对收入确认的相关判断及估计是合理的。
(二)固定资产事项
1、事项描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大洲控股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人民币1,137,322,538.17元,占合并资产总额比例为
39.50%,且新大洲控股属于重资产企业,资产的规模、数量、种类较多,因此我们认为该事项为关键审计事项。新大洲控股与固定资产相关的会计政策和账面金额信息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二十四)固定资产”和“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12”。
2、审计应对
(1)了解、评价并测试固定资产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有效性;
(2)检查大额固定资产原值形成的原始依据,检查本期固定资产增加与减少的情况,并核查相应的支持性文件;
(3)复核新大洲控股对固定资产的后续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了解折旧模型中使用的假设和方法,并复核折旧的计提和分配的准确性;
(5)检查固定资产的权属证书,以确定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或控制;
(6)评估管理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政策的合理性,复核管理层评估资产减值的相关考虑及依据的客观证据,评估管理层使用的测试方法的合理性,取得管理层编制的资产减值损失明细表,复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是否准确;
(7)获取评估专家关于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报告,评估报告中所使用的关键假设和关键参数的合理性;
(8)对期末固定资产实施了监盘程序,并进行了实物与台账的双向核对,检查资产的数量及状况;
(9)检查在财务报告中有关固定资产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对固定资产的相关判断及估计是合理的。
五、其他信息
新大洲控股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新大洲控股2023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如上述“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我们无法就2023年12月31日新大洲控股对22厂、177厂和224厂的往来款项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与该事项相关的其他信息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六、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新大洲控股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新大洲控股管理层负责评估新大洲控股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新大洲控股、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新大洲控股的财务报告过程。
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新大洲控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新大洲控股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新大洲控股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项目合伙人) | 惠增强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王泽斌 | |||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51,266,458.76 | 364,796,681.9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400,000.00 | 1,386,422.03 |
应收账款 | 889,547.67 | 19,638,853.94 |
应收款项融资 | 3,600,000.00 | |
预付款项 | 70,245,510.61 | 22,221,558.5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98,247,702.55 | 24,583,942.2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44,048,512.40 | 37,785,847.28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2,434,829.69 | 87,577,252.04 |
流动资产合计 | 836,132,561.68 | 557,990,558.08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56,716,096.38 | 473,754,979.0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21,222.01 | 470,518.42 |
投资性房地产 | 47,193,415.28 | 58,357,402.92 |
固定资产 | 1,137,322,538.17 | 1,366,061,160.63 |
在建工程 | 51,565,762.71 | 26,231,680.8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918,600.96 | 5,837,201.96 |
无形资产 | 312,777,612.38 | 350,236,397.34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726,864.82 | 1,481,304.9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268,112.24 | 21,621,894.5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238,572.70 | 114,450,383.8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43,248,797.65 | 2,418,502,924.63 |
资产总计 | 2,879,381,359.33 | 2,976,493,482.7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4,135,333.33 | 85,173,915.03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8,079,641.94 | |
应付账款 | 112,527,563.97 | 176,415,614.04 |
预收款项 | 5,380,000.00 | 57,224,157.76 |
合同负债 | 108,087,804.65 | 215,658,633.6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87,428,117.46 | 104,538,432.27 |
应交税费 | 93,311,503.26 | 71,614,429.83 |
其他应付款 | 440,134,595.89 | 436,031,758.9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85,402.42 | 5,965,546.57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8,411,995.41 | 328,377,212.67 |
其他流动负债 | 71,136,951.46 | 69,788,770.97 |
流动负债合计 | 1,210,553,865.43 | 1,562,902,567.07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22,141,866.68 | 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750,796.94 | |
长期应付款 | 99,240,000.00 | 107,510,000.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8,648,359.83 | 10,451,995.91 |
预计负债 | 294,095,213.88 | 246,195,241.27 |
递延收益 | 2,271,004.60 | 17,859,341.1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29,650.24 | 8,499,802.7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3,864,930.20 | 8,653,132.11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50,991,025.43 | 401,920,310.15 |
负债合计 | 1,761,544,890.86 | 1,964,822,877.2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833,679,000.00 | 814,064,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74,170,376.17 | 665,322,967.30 |
减:库存股 | 25,107,20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20,925,491.09 | 7,642,003.46 |
专项储备 | 40,853,009.61 | 33,227,385.29 |
盈余公积 | 72,294,639.73 | 72,294,639.7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251,617,886.07 | -1,222,663,987.3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65,197,430.53 | 369,887,008.45 |
少数股东权益 | 752,639,037.94 | 641,783,597.0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17,836,468.47 | 1,011,670,605.4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879,381,359.33 | 2,976,493,482.71 |
法定代表人:韩东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宁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涛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2,847.53 | 994,026.8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802,183,764.46 | 730,226,036.4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9,808,201.31 | |
其他流动资产 | 34,250,502.64 | 33,893,524.29 |
流动资产合计 | 836,467,114.63 | 814,921,788.87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411,926,625.52 | 1,411,926,601.7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21,222.01 | 470,518.42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7,407.31 | 129,203.12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4,923.94 | 91,357.0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870.73 | 23,360.7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22,587,049.51 | 1,422,641,041.15 |
资产总计 | 2,259,054,164.14 | 2,237,562,830.0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2,700,508.67 | 2,980,036.67 |
应交税费 | 13,426,809.41 | 39,860,350.55 |
其他应付款 | 329,259,563.38 | 267,678,894.7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2,519,001.30 | 272,039,545.19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497,905,882.76 | 582,558,827.11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22,141,866.68 | 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37,348,495.83 | 75,289,779.28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59,490,362.51 | 75,289,779.28 |
负债合计 | 757,396,245.27 | 657,848,606.39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833,679,000.00 | 814,064,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08,680,164.63 | 299,711,214.20 |
减:库存股 | 25,107,20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69,799,974.42 | 169,799,974.42 |
未分配利润 | 214,605,979.82 | 296,139,035.0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01,657,918.87 | 1,579,714,223.6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259,054,164.14 | 2,237,562,830.02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224,174,513.22 | 1,316,816,250.62 |
其中:营业收入 | 1,224,174,513.22 | 1,316,816,250.6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097,815,326.44 | 1,113,735,940.32 |
其中:营业成本 | 667,894,230.03 | 696,828,550.6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38,531,701.74 | 150,326,931.75 |
销售费用 | 24,776,860.89 | 24,357,992.47 |
管理费用 | 225,453,527.76 | 202,530,026.00 |
研发费用 | 5,653,962.17 | 5,263,097.63 |
财务费用 | 35,505,043.85 | 34,429,341.86 |
其中:利息费用 | 34,363,040.09 | 61,169,227.87 |
利息收入 | 6,313,193.50 | 6,349,417.94 |
加:其他收益 | 1,040,896.24 | 2,743,693.6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7,487,444.62 | -40,054,638.4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0,703.59 | -85,144.97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3,607,007.46 | 2,625,910.9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7,374,966.08 | -21,429,288.5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43,509.76 | -309,117.73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1,812,747.93 | 146,571,725.19 |
加:营业外收入 | 36,238,228.96 | 21,708,037.00 |
减:营业外支出 | 57,427,426.06 | 34,256,390.5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0,623,550.83 | 134,023,371.65 |
减:所得税费用 | 66,505,452.72 | 19,582,783.5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881,901.89 | 114,440,588.06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881,901.89 | 114,440,588.06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9,410,762.57 | -37,618,839.10 |
2.少数股东损益 | 103,528,860.68 | 152,059,427.16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3,283,487.63 | -14,514,972.64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3,283,487.63 | -14,514,972.64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283,487.63 | -14,514,972.64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3,283,487.63 | -14,514,972.64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401,585.74 | 99,925,615.4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96,127,274.94 | -52,133,811.74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3,528,860.68 | 152,059,427.16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341 | -0.0462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341 | -0.046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韩东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宁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涛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0.00 | 0.00 |
减:营业成本 | 0.00 | 0.00 |
税金及附加 | 10,315.80 | 15,794.65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32,195,272.90 | 21,506,262.59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24,347,872.34 | 29,601,592.79 |
其中:利息费用 | 25,444,689.61 | 33,919,231.74 |
利息收入 | 1,150,018.67 | 1,339,903.92 |
加:其他收益 | 35,552.3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3.74 | 2,745.1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0,703.59 | -85,144.97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 -64,142,292.72 | -8,779,365.97 |
填列)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416.3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0,653,442.73 | -59,949,863.48 |
加:营业外收入 | 2,608,430.05 | 157,268.28 |
减:营业外支出 | 9,991,369.83 | 16,400,965.97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8,036,382.51 | -76,193,561.17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8,036,382.51 | -76,193,561.17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8,036,382.51 | -76,193,561.17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28,036,382.51 | -76,193,561.17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369,351,767.72 | 1,441,534,187.14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356,837.2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6,400,554.03 | 281,722,062.9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85,752,321.75 | 1,728,613,087.2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15,149,526.77 | 286,488,033.36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89,529,811.31 | 350,508,187.5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01,578,846.42 | 330,112,965.1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1,315,967.56 | 327,362,139.3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77,574,152.06 | 1,294,471,325.4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8,178,169.69 | 434,141,761.8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841,114.86 | 7,227,725.86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450,000.00 | 1,521,714.7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200.00 | 67,672.53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293,314.86 | 8,817,113.1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2,747,467.73 | 101,304,354.1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9,721,848.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29.8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2,752,397.62 | 181,026,202.1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459,082.76 | -172,209,088.9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4,000,000.00 | 85,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4,236,393.40 | 119,664,377.2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8,236,393.40 | 204,664,377.21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5,000,000.00 | 86,5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5,467,797.30 | 24,215,396.17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2,423,658.69 | 152,887,348.6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2,891,455.99 | 263,602,744.8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655,062.59 | -58,938,367.6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362,842.24 | 440,016.75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6,426,866.58 | 203,434,322.0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3,801,241.33 | 160,366,919.3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50,228,107.91 | 363,801,241.33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188.69 | 1,261,716.3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188.69 | 1,261,716.3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100,567.98 | 1,572,140.5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100,567.98 | 1,572,140.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068,379.29 | -310,424.1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2,222.2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714.7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4,936.9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4,936.9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060,919.14 | 91,877.2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060,919.14 | 91,877.21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060,919.14 | 91,877.2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460.15 | 6,390.0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599.63 | 1,209.6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9.48 | 7,599.63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14,064,000.00 | 665,322,967.30 | 7,642,003.46 | 33,227,385.29 | 72,294,639.73 | -1,222,866,302.96 | 369,684,692.82 | 641,783,597.04 | 1,011,468,289.8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02,315.63 | 202,315.63 | 0.00 | 202,315.63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80,456,863.83 | 80,456,863.83 | 0.00 | 80,456,863.83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14,064,000.00 | 665,322,967.30 | 7,642,003.46 | 33,227,385.29 | 72,294,639.73 | -1,142,207,123.50 | 450,343,872.28 | 641,783,597.04 | 1,092,127,469.3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9,615,000.00 | 8,847,408.87 | 25,107,200.00 | 13,283,487.63 | 7,625,624.32 | -109,410,762.57 | -85,146,441.75 | 110,855,440.90 | 25,708,999.1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283,487.63 | -109,410,762.57 | -96,127,274.94 | 103,528,860.68 | 7,401,585.74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9,615,000.00 | 8,847,408.87 | 25,107,200.00 | 3,355,208.87 | 0.00 | 3,355,208.8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9,615,000.00 | 8,968,950.43 | 25,107,200.00 | 3,476,750.43 | 0.00 | 3,476,750.43 | ||
4.其他 | -121,541.56 | -121,541.56 | 0.00 | -121,541.56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
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7,625,624.32 | 7,625,624.32 | 7,326,580.22 | 14,952,204.54 | |||||||||
1.本期提取 | 49,436,096.79 | 49,436,096.79 | 47,497,426.33 | 96,933,523.12 | |||||||||
2.本期使用 | -41,810,472.47 | -41,810,472.47 | -40,170,846.11 | -81,981,318.58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33,679,000.00 | 674,170,376.17 | 25,107,200.00 | 20,925,491.09 | 40,853,009.61 | 72,294,639.73 | -1,251,617,886.07 | 365,197,430.53 | 752,639,037.94 | 1,117,836,468.47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 | 所有者权益合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益 | 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14,064,000.00 | 665,322,967.30 | 22,156,976.10 | 16,906,695.38 | 72,294,639.73 | -1,185,187,256.85 | 405,558,021.66 | 474,043,507.02 | 879,601,528.6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42,108.62 | 142,108.62 | 0.00 | 142,108.62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14,064,000.00 | 665,322,967.30 | 22,156,976.10 | 16,906,695.38 | 72,294,639.73 | -1,185,045,148.23 | 405,700,130.28 | 474,043,507.02 | 879,743,637.3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514,972.64 | 16,320,689.91 | -37,618,839.10 | -35,813,121.83 | 167,740,090.02 | 131,926,968.1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514,972.64 | -37,618,839.10 | -52,133,811.74 | 152,059,427.16 | 99,925,615.4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1.提取盈余公积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6,320,689.91 | 16,320,689.91 | 15,680,662.86 | 32,001,352.77 | |||||||||
1.本期提取 | 46,531,206.76 | 46,531,206.76 | 44,706,453.55 | 91,237,660.31 | |||||||||
2.本期使用 | -30,210,516.85 | -30,210,516.85 | -29,025,790.69 | -59,236,307.5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14,064,000.00 | 665,322,967.30 | 7,642,003.46 | 33,227,385.29 | 72,294,639.73 | -1,222,663,987.33 | 369,887,008.45 | 641,783,597.04 | 1,011,670,605.49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14,064,000.00 | 299,711,214.20 | 169,799,974.42 | 296,139,035.01 | 1,579,714,223.63 | |||||||
加:会 |
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46,503,327.32 | 46,503,327.32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14,064,000.00 | 299,711,214.20 | 169,799,974.42 | 342,642,362.33 | 1,626,217,550.9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9,615,000.00 | 8,968,950.43 | 25,107,200.00 | -128,036,382.51 | -124,559,632.0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8,036,382.51 | -128,036,382.5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9,615,000.00 | 8,968,950.43 | 25,107,200.00 | 3,476,750.4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9,615,000.00 | 8,968,950.43 | 25,107,200.00 | 3,476,750.43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33,679,000.00 | 308,680,164.63 | 25,107,200.00 | 169,799,974.42 | 214,605,979.82 | 1,501,657,918.87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 | 814,064,000.00 | 299,711,214.20 | 169,799,974.42 | 372,332,596.18 | 1,655,907,784.80 |
末余额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14,064,000.00 | 299,711,214.20 | 169,799,974.42 | 372,332,596.18 | 1,655,907,784.8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6,193,561.17 | -76,193,561.1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6,193,561.17 | -76,193,561.1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 |
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14,064,000.00 | 299,711,214.20 | 169,799,974.42 | 296,139,035.01 | 1,579,714,223.63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1992年9月9日经海南省股份制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琼股办字(1992)22号文批准,在海南琼港轻骑摩托车开发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改组设立的规范化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12月30日经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原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1993年11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2,000.00万股,于1994年5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06年9月4日,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流通权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指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支付2.3股股份。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83号”《关于核准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公司以每股3.64元的价格向上海儒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9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法人或自然人)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8,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83,367.90万股,注册资本为83,367.90万元,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总部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8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40楼03-06室,母公司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最终母公司为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为王文锋。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煤炭采掘,食品产业等。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4户,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户减少4户,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8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因前大股东违规担保引发的诉讼事项导致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但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与核心竞争力未发生改变,经营性现金流量正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同时公司按计划推进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获取资金支持,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食品及酒制造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预付款项金额 | 600万元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 50万元 |
重要的应付账款金额 | 200万元 |
重要的合同负债金额 | 200万元 |
重要的其他应付款金额 | 150万元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时,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在判断是否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时,本公司综合所有事实和情况,包括评估结构化主体设立目的和设计、识别可变回报的类型、通过参与其相关活动是否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回报可变性等的基础上评估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2)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3)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②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③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以及由租赁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①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②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③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④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⑤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④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1、(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1 | 承兑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3、应收账款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1、(6)金融资产减值。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除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以外的其他客户账龄分析组合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4、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
15、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1、(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除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以外的其他客户账龄分析组合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1、(6)金融资产减值。
17、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库存商品、包装物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8、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19、其他债权投资
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1、(6)金融资产减值。
20、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1、(6)金融资产减值。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长期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除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以外的其他客户账龄分析组合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1、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2、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摊销)率(%) |
房屋建筑物 | 10-30 | 5 | 3.17-9.50 |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3、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30年 | 5% | 3.17-9.50% |
井巷 | 年限平均法 | 10-30年 | 5% | 3.17-9.5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年 | 5% | 9.5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00% |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24、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已遵守。
25、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27、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客户关系、商标权等。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土地使用证使用年限 |
客户关系 | 15年 | 最佳预期经济利益实现年限 |
商标 | 15年 | 最佳预期经济利益实现年限 |
探矿权 | 10年 | 最佳预期经济利益实现年限 |
采矿权 | 30年 | 最佳预期经济利益实现年限 |
电脑软件系统 | 2-5年 | 预计经济利益实现年限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2)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8、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9、长期待摊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摊销年限
类别 | 摊销年限 | 备注 |
办公家具 | 3 | |
装修费 | 5 |
类别 | 摊销年限 | 备注 |
租赁费 | 3 |
30、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1、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对内退人员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补贴至法定退休年龄为止。
32、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3、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5、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1)煤炭销售业务
(2)牛肉销售及牛肉贸易业务
(3)房屋租赁业务
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新大洲控股有三大业务板块,一是煤炭销售,二是牛肉销售,三是房屋租赁。公司通常以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各类业务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披露如下:
1)煤炭销售业务
与客户之间的商品销售合同,通常仅包含原煤及煤矸石销售的单项履约义务。公司煤炭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控制权转移的具体判断依据为:汽车运输情形下,由客户到煤厂仓库提货,过磅提货并出具过磅单,经
客户核对无误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铁路运输情形下,货物装车并由铁路公司出具铁路货运单即视为货权转移,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2)牛肉销售业务与客户之间的商品销售合同,通常仅包含牛肉销售的单项履约义务。公司牛肉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控制权转移的具体判断依据为:出口销售中,公司将货物运至港口,获得全套出口单据即视为货权转移,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国内销售中,客户到委外仓库提货,确认无误并签收出库单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3)房屋租赁业务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租赁合同通常包含房屋租赁等履约义务,由于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在履约完毕时确认收入。本公司在经营租赁下收取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已遵守。
36、合同成本
(1)合同履约成本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7、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9、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以下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项目 | 采用简化处理的租赁资产类别 |
短期租赁 |
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执行完毕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 | 在判断租赁的资产是否低价值租赁时,以资产全新状态下的绝对价值低于人民币200,000.00元作为低价值租赁判定依据。 |
公司对除上述以外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26和33。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③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①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②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
③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①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③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④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⑤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0、安全生产费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财企[2012]16号《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自2012年2月14日起,本公司按每吨15.00元计提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2021年9月经安监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将五九煤炭牙星矿区鉴定为高瓦斯矿井,从2021年10月开始按照每吨30.00元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本公司按照原煤的实际产量每吨9.50元计提煤矿维简费,公司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41、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无。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已遵守。
4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 不适用 | 见下文(1) |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2023年12月31日) | 影响金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62,748.5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29,650.24 |
未分配利润 | 133,098.29 |
合并利润表项目(2023年度)
合并利润表项目(2023年度) | 影响金额 |
所得税费用 | 69,217.34 |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960,278.47 | 1,661,616.11 | 21,621,894.5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040,502.29 | 1,459,300.48 | 8,499,802.77 |
未分配利润 | -1,222,866,302.96 | 202,315.63 | -1,222,663,987.33 |
合并利润表项目
(2022年度)
合并利润表项目(2022年度)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所得税费用 | 19,642,990.60 | -60,207.01 | 19,582,783.59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43、其他
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境内销售、提供加工;不动产租赁服务;其他应税销售服务行为;简易计税方法 | 13%;9%;6%;5%或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5%、1%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6.5%、8.25%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2% |
房产税 | 按照房产原值扣除10%至30%或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 | 12%、1.2% |
矿产资源税 | 按煤炭营业收入计征 | 10% |
水利建设基金 | 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 | 1% |
资产税(乌拉圭地区) | 按年末所属税务部门核定应税净资产公允价值 | 1.5% |
INAC税金(乌拉圭地区) | 行业特别税金,按肉类产品销售价格为计算基数 | 0.7% |
FIV税金(乌拉圭地区) | 行业特别税金,按牛、羊及其肉制品FOB出口价格为计算基数 | 1% |
土地使用税 | 按应税土地面积计征 | 1.20元/平方米、2.00元/平方米、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20.00元/平方米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新大洲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 8.25% |
恒阳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 8.25%、16.5% |
圣劳伦佐(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 8.25% |
圣帝诺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8.25% |
2、税收优惠
新大洲香港发展有限公司、恒阳香港发展有限公司、圣劳伦佐(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圣帝诺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税收法则缴纳税款。2023年度,应纳税利润中不超过2,000,000.00港币的部分按8.25%税率计缴利得税,超过2,000,000.00港币的部分按16.50%税率计缴利得税。
3、其他
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1,353.71 | |
银行存款 | 551,262,973.26 | 364,745,328.28 |
其他货币资金 | 3,485.50 | |
合计 | 551,266,458.76 | 364,796,681.9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517,803.23 | 3,948,196.92 |
其他说明: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账户冻结余额 | 1,038,350.85 | 995,440.66 |
合计 | 1,038,350.85 | 995,440.66 |
酒制造企业应详细披露是否存在与相关方建立资金共管账户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400,000.00 | 1,386,422.03 |
合计 | 5,400,000.00 | 1,386,422.03 |
(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000,000.00 | |
合计 | 6,000,000.00 |
3、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63,521.11 | 19,177,552.83 |
1至2年 | 617.63 | 22,867.50 |
2至3年 | 22,867.50 | |
3年以上 | 6,848,530.92 | 6,635,759.35 |
5年以上 | 6,848,530.92 | 6,635,759.35 |
合计 | 7,135,537.16 | 25,836,179.68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370,162.30 | 75.26% | 5,370,162.30 | 100.00% | 0.00 | 5,370,162.30 | 20.79% | 5,370,162.30 | 100.00% | 0.0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 1,765,374.86 | 24.74% | 875,827.19 | 49.61% | 889,547.67 | 20,466,017.38 | 79.21% | 827,163.44 | 4.04% | 19,638,853.94 |
账款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765,374.86 | 24.74% | 875,827.19 | 49.61% | 889,547.67 | 20,466,017.38 | 79.21% | 827,163.44 | 4.04% | 19,638,853.94 |
合计 | 7,135,537.16 | 100.00% | 6,245,989.49 | 889,547.67 | 25,836,179.68 | 100.00% | 6,197,325.74 | 19,638,853.9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牙克石市富兴热力有限公司 | 4,748,522.94 | 4,748,522.94 | 4,748,522.94 | 4,748,522.9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飞图市场营销有限公司 | 435,534.03 | 435,534.03 | 435,534.03 | 435,534.0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天津藤井科技有限公司 | 74,110.36 | 74,110.36 | 74,110.36 | 74,110.3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星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50,198.00 | 50,198.00 | 50,198.00 | 50,198.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博润腾实业有限公司 | 46,131.33 | 46,131.33 | 46,131.33 | 46,131.3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北京宝宝爱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望京分公司 | 7,643.43 | 7,643.43 | 7,643.43 | 7,643.4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安徽五源食品有限公司 | 3,819.88 | 3,819.88 | 3,819.88 | 3,819.8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康识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3,089.70 | 3,089.70 | 3,089.70 | 3,089.7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零售客户 | 617.63 | 617.63 | 617.63 | 617.6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懿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495.00 | 495.00 | 495.00 | 49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5,370,162.30 | 5,370,162.30 | 5,370,162.30 | 5,370,162.3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1-2年 | |||
2-3年 | 22,867.50 | 4,573.50 | 20.00% |
3-4年 | |||
4-5年 | |||
5年以上 | 1,742,507.36 | 871,253.69 | 50.00% |
合计 | 1,765,374.86 | 875,827.1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账龄确定。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370,162.30 | 5,370,162.3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27,163.44 | 48,663.75 | 875,827.19 | |||
合计 | 6,197,325.74 | 48,663.75 | 6,245,989.4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无 |
说明:无。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牙克石市富兴热力有限公司 | 4,748,522.94 | 66.55% | 4,748,522.94 | ||
吉林省枫树贸易有限公司 | 1,266,214.68 | 17.75% | 633,107.34 | ||
上海飞图市场营销有限公司 | 435,534.03 | 6.10% | 435,534.03 | ||
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63,521.11 | 3.69% | 131,760.56 | ||
RONDATELS.A. | 212,771.57 | 2.98% | 106,385.79 | ||
合计 | 6,926,564.33 | 97.07% | 6,055,310.66 |
4、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600,000.00 | |
合计 | 3,600,000.00 |
5、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98,247,702.55 | 24,583,942.21 |
合计 | 98,247,702.55 | 24,583,942.21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股权转让款 | 81,590,773.00 | |
单位及个人往来 | 54,036,046.29 | 30,463,923.44 |
应收租金及代付运费 | 15,167,578.87 | 12,523,169.35 |
各类保证金及押金 | 1,527,983.97 | 1,487,851.79 |
备用金 | 90,968.71 | 395,249.53 |
代垫代付款 | 2,670,777.39 | 2,704,654.27 |
其他 | 7,953.57 | 155,769.34 |
减:坏账准备 | -56,844,379.25 | -23,146,675.51 |
合计 | 98,247,702.55 | 24,583,942.21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96,095,762.47 | 7,438,798.12 |
1至2年 | 8,118,295.10 | 2,764,541.37 |
2至3年 | 2,577,969.65 | 16,423,720.08 |
3年以上 | 48,300,054.58 | 21,103,558.15 |
3至4年 | 16,399,981.52 | 12,066,852.14 |
4至5年 | 18,303,018.87 | 2,651,997.36 |
5年以上 | 13,597,054.19 | 6,384,708.65 |
合计 | 155,092,081.80 | 47,730,617.72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6,235,758.64 | 23.36% | 36,235,758.64 | 100.00% | 0.00 | 13,431,644.25 | 28.14% | 13,431,644.25 | 100.00% | 0.0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8,856,323.16 | 76.64% | 20,608,620.61 | 17.34% | 98,247,702.55 | 34,298,973.47 | 71.86% | 9,715,031.26 | 28.32% | 24,583,942.21 |
其中: | ||||||||||
其中:账龄组合 | 118,856,323.16 | 76.64% | 20,608,620.61 | 17.34% | 98,247,702.55 | 34,298,973.47 | 71.86% | 9,715,031.26 | 28.32% | 24,583,942.21 |
合计 | 155,092,081.80 | 100.00% | 56,844,379.25 | 98,247,702.55 | 47,730,617.72 | 100.00% | 23,146,675.51 | 24,583,942.2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宜宾铭曦投资有限公司 | 0.00 | 0.00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100.00% | 诉讼中,已申请强制执行 |
MATL-TECTRADINGPTE.LTD | 6,626,449.31 | 6,626,449.31 | 6,738,815.23 | 6,738,815.23 | 100.00% | 长期挂账 |
HONGKONGLINFOODSCOLTD | 2,582,184.93 | 2,582,184.93 | 2,625,971.51 | 2,625,971.51 | 100.00% | 长期挂账 |
TABROMEATPTY.LTD | 2,402,787.00 | 2,402,787.00 | ||||
牙克石林业总医院 | 703903.94 | 703903.94 | 832,834.62 | 832,834.62 | 100.00% | 长期挂账 |
TabroMeatPtyLtd | 471,380.00 | 471,380.00 | 484,840.00 | 484,840.00 | 100.00% | 长期挂账 |
上海甄食食品有限公司 | 435,000.00 | 435,000.00 | 435,000.00 | 435,000.00 | 100.00% | 长期挂账 |
牙克石人民医院 | 115,797.28 | 115,797.28 | 115,797.28 | 115,797.28 | 100.00% | 长期挂账 |
枣庄矿业集团中兴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 91,641.79 | 91,641.79 | ||||
天津汉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500.00 | 2,500.00 | 2,500.00 | 2,500.00 | 100.00% | 长期挂账 |
合计 | 13,431,644.25 | 13,431,644.25 | 36,235,758.64 | 36,235,758.6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0,679,862.70 | 706,798.62 | 1.00% |
1-2年 | 6,870,719.77 | 687,071.97 | 10.00% |
2-3年 | 2,453,418.35 | 490,683.67 | 20.00% |
3-4年 | 7,020,948.01 | 2,808,379.20 | 40.00% |
4-5年 | 18,303,018.87 | 9,151,509.43 | 50.00% |
5年以上 | 13,528,355.46 | 6,764,177.72 | 50.00% |
合计 | 118,856,323.16 | 20,608,620.61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账龄确定。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9,715,031.26 | 13,431,644.25 | 23,146,675.51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11,259,483.05 | 25,572,052.27 | 36,831,535.32 | |
本期转回 | 273,509.09 | 273,509.09 | ||
其他变动 | 365,893.70 | 2,494,428.79 | 2,860,322.49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20,608,620.61 | 36,235,758.64 | 56,844,379.25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宜宾铭曦投资有限公司 | 0.00 | 0.00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100.00% | 诉讼中,已申请强制执行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长嘉恒泰(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款 | 56,590,773.00 | 1年以内 | 36.49% | 565,907.71 |
宜宾铭曦投资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款 | 25,000,000.00 | 1年以内 | 16.12% | 25,000,000.00 |
天津新大洲电动车有限公司 | 应收租金及代付运费 | 15,167,578.87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 9.78% | 4,276,233.85 |
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单位及个人往来 | 14,644,194.04 | 4-5年、5年以上 | 9.44% | 7,322,097.02 |
牙克石市工业和 | 单位及个人往来 | 9,328,246.75 | 3-4年、5年以上 | 6.01% | 4,200,945.53 |
信息化局 | |||||
合计 | 120,730,792.66 | 77.84% | 41,365,184.11 |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7,658,891.27 | 25.14% | 21,702,063.15 | 97.65% |
1至2年 | 23,808,039.37 | 33.89% | 372,400.00 | 1.68% |
2至3年 | 28,778,579.97 | 40.97% | 141,127.43 | 0.64% |
3年以上 | 5,968.01 | 0.03% | ||
合计 | 70,245,510.61 | 22,221,558.59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及时结算原因 |
RONDATELS.A. | 36,004,389.68 | 1年以内、1-2年、2-3年 | 未安排发货 |
LORSINALS.A | 20,241,349.06 | 1年以内、2-3年 | 未安排发货 |
苏州怡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6,488,590.70 | 1-2年 | 未安排发货 |
合计 | 62,734,329.44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 预付款时间 | 未结算原因 |
RONDATELS.A. | 36,004,389.68 | 51.20 | 2020年 | 未安排发货 |
LORSINALS.A | 20,241,349.06 | 28.78 | 2021年 | 未安排发货 |
苏州怡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6,488,590.70 | 9.23 | 2022年 | 未安排发货 |
枣庄通晟实业有限公司 | 2,192,986.10 | 3.12 | 2023年 | 合同业务未完结 |
LirtixS.A. | 1,461,460.00 | 2.08 | 2023年 | 未安排发货 |
合计 | 66,388,775.54 | 94.41 |
其他说明:
无。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9,725,973.25 | 1,241,704.85 | 18,484,268.40 | 11,605,782.24 | 1,189,965.53 | 10,415,816.71 |
库存商品 | 25,419,484.19 | 25,419,484.19 | 30,265,399.03 | 2,948,702.93 | 27,316,696.10 | |
发出商品 | 144,759.81 | 144,759.81 | 53,334.47 | 53,334.47 | ||
合计 | 45,290,217.25 | 1,241,704.85 | 44,048,512.40 | 41,924,515.74 | 4,138,668.46 | 37,785,847.28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食品及酒制造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2023年期末,库存原煤价值2531.83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冻牛肉价值10.12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189,965.53 | 519,258.77 | 467,519.45 | 1,241,704.85 | ||
库存商品 | 2,948,702.93 | 2,948,702.93 | ||||
合计 | 4,138,668.46 | 519,258.77 | 3,416,222.38 | 1,241,704.85 |
说明:无。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
无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不适用。
(3)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交及待抵扣税费 | 4,543,429.69 | 32,276,572.90 |
出口退税 | 3,011,910.92 | |
预交员工社保款 | 351,454.61 | |
采矿权出让金收益 | 57,891,400.00 | 51,937,313.61 |
合计 | 62,434,829.69 | 87,577,252.04 |
其他说明:
2020年12月,根据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五九煤炭集团与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五九集团依据持有的采矿权,采矿许可证证号:C1500002011061120113663,有效期2016年4月8日至2043年9月12日,向自然资源厅申请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为人民币16,540.14万元,合同签订后缴纳不低于出让收益总金额的20%
(3,308.03万元),剩余部分在采矿权有效期内(16年)分年度缴纳(每年约827.00万元)。本公司与五九集团另一方股东枣庄矿业对于上述采矿权出让收益金的承担主体存在争议,目前根据双方于2021年3月5日签订并盖章的《备忘录》,暂由新大洲控股以向五九集团借款的方式(利息执行年化基准利率4.35%)缴纳累计矿业权出让收益金本金5,789.14万元,待明确承担主体后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及政策处理,故本公司将其列为“其他流动资产”。
9、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海南新大力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 1,360,465.57 | 23.74 | 1,360,489.31 | |||||||||
LORSINALS.A. | 73,519,703.51 | |||||||||||
小计 | 1,360,465.57 | 23.74 | 1,360,489.31 | 73,519,703.51 | ||||||||
二、联营企业 | ||||||||||||
大连桃源商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395,019,893.29 | -11,448,784.26 | 383,571,109.03 | |||||||||
中航新大洲航空制造有限公司 | 70,532,194.45 | -4,305,935.19 | -121,541.56 | 66,104,717.70 | 3,815,370.00 | |||||||
吉林省枫树贸易有限公司 | 7,399.25 | -7,399.25 | ||||||||||
内蒙古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 | 6,835,026.53 | 1,294,753.81 | 2,450,000.00 | 5,679,780.34 | ||||||||
小计 | 472,394,513.52 | -14,467,364.89 | -121,541.56 | 2,450,000.00 | 455,355,607.07 | 3,815,370.00 | ||||||
合计 | 473,754,979.09 | -14,467,341.15 | -121,541.56 | 2,450,000.00 | 456,716,096.38 | 77,335,073.51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其他说明:
以下长期股权投资已进行减值测试评估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可收回金额(万元) | 本期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大连桃源商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38,357.11 | 44,750.77 | 不涉及减值 | 详见注1 | ||
中航新大洲航空制造有限公司 | 6,610.47 | 7,345.21 | 不涉及减值 | 详见注2 | ||
乌拉圭LorsinalS.A. | 0.00 | 12,039.35 | 不涉及减值 | 详见注3 | ||
合计 | 44,967.58 | 64,135.33 |
注1:本公司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拟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上海瑞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大连桃源商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在2023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的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截至评估基准日,上海瑞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大连桃源商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为44,750.77万元,账面价值为42,162.66万元(初始投资成本),增值额为2,588.11万元,增值率为6.14%。本公司持有的大连桃源商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不存在减值。注2:本公司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航新大洲航空制造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在2023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的可收回金额按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截至评估基准日,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航新大洲航空制造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可收回金额为16,322.69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5,550.61万元,增值额为772.08万元,增值率为4.96%。本报告期本公司持有的中航新大洲航空制造有限公司45%股权不存在减值。注3:本公司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恒阳拉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乌拉圭LorsinalS.A.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2023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的可收回金额按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截至评估基准日,恒阳拉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乌拉圭LorsinalS.A.股东全部权益可收回金额为24,078.70万元,净资产账面金额为-4,147.66万元,增值额为28,226.36万元,增值率为680.54%。本报告期本公司持有的乌拉圭LorsinalS.A.50%股权不存在减值。10、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权益工具投资 | 521,222.01 | 470,518.42 |
合计 | 521,222.01 | 470,518.42 |
其他说明:
无。
11、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4,252,154.66 | 104,252,154.6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24,484,450.81 | 24,484,450.81 | |
(1)处置 | 24,484,450.81 | 24,484,450.81 |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79,767,703.85 | 79,767,703.85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6,719,527.48 | 36,719,527.4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38,271.56 | 2,838,271.56 | |
(1)计提或摊销 | 2,838,271.56 | 2,838,271.56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6,983,510.47 | 6,983,510.47 | |
(1)处置 | 6,983,510.47 | 6,983,510.47 |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32,574,288.57 | 32,574,288.57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9,175,224.26 | 9,175,224.2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9,175,224.26 | 9,175,224.26 | |
(1)处置 | 9,175,224.26 | 9,175,224.26 |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7,193,415.28 | 47,193,415.2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8,357,402.92 | 58,357,402.92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无 |
其他说明:
无。
12、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137,322,538.17 | 1,366,061,160.63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137,322,538.17 | 1,366,061,160.63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井巷 | 井巷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土地 | 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14,155,733.81 | 402,759,853.96 | 873,174,282.65 | 17,208,773.66 | 28,406,532.36 | 28,056,974.67 | 139,621,874.90 | 2,503,384,026.0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830,255.82 | 10,471,397.15 | 28,067,581.37 | 837,696.82 | 1,140,654.04 | 61,347,585.20 | ||
(1)购置 | 16,276,843.82 | 357,127.00 | 25,919,572.90 | 837,696.82 | 1,140,654.04 | 44,531,894.58 | ||
(2)在建工程转入 | 4,553,412.00 | 10,114,270.15 | 2,148,008.47 | 16,815,690.62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76,414,491.90 | 16,104,268.96 | 182,160,904.11 | 10,623,851.74 | 10,269,238.30 | 28,056,974.67 | 423,629,729.68 | |
(1)处置或报废 | 22,895,017.07 | 16,104,268.96 | 135,610,648.66 | 3,798,932.21 | 8,109,526.54 | 186,518,393.44 | ||
处置子公司 | 153,519,474.83 | 46,550,255.44 | 6,824,919.53 | 2,159,711.76 | 28,056,974.67 | 237,111,336.23 | ||
4.期末余额 | 858,571,497.73 | 397,126,982.15 | 719,080,959.91 | 7,422,618.74 | 19,277,948.10 | 139,621,874.90 | 2,141,101,881.53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44,989,562.29 | 199,073,685.01 | 558,590,497.96 | 14,005,960.08 | 23,290,370.49 | 31,369,298.85 | 1,071,319,374.6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752,967.38 | 28,343,311.62 | 75,947,395.77 | 1,160,577.28 | 1,244,138.91 | 10,755,888.67 | 150,204,279.63 | |
(1)计提 | 32,752,967.38 | 28,343,311.62 | 75,947,395.77 | 1,160,577.28 | 1,244,138.91 | 10,755,888.67 | 150,204,279.63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45,912,534.60 | 14,874,716.95 | 146,099,358.27 | 9,669,751.98 | 8,599,548.50 | 225,155,910.30 | |
(1)处置或报废 | 13,448,473.76 | 14,874,716.95 | 120,376,131.45 | 3,607,133.06 | 7,694,752.31 | 160,001,207.53 |
处置子公司 | 32,464,060.84 | 25,723,226.82 | 6,062,618.92 | 904,796.19 | 65,154,702.77 | |||
4.期末余额 | 231,829,995.07 | 212,542,279.68 | 488,438,535.46 | 5,496,785.38 | 15,934,960.90 | 42,125,187.52 | 996,367,744.0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48,341,157.32 | 899,195.59 | 13,199,931.39 | 590,177.38 | 385,504.65 | 2,587,524.38 | 66,003,490.7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041,294.73 | 3,692,692.79 | 101,539.55 | 225,697.69 | 5,809,969.77 | 25,871,194.53 | ||
(1)计提 | 15,357,534.05 | 3,692,692.79 | 101,539.55 | 225,697.69 | 5,809,969.77 | 25,187,433.85 | ||
在建工程转入 | 683,760.68 | 683,760.6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3,632,761.84 | 451,602.45 | 10,970,604.84 | 412,348.16 | 598,274.45 | 8,397,494.15 | 84,463,085.89 | |
(1)处置或报废 | 305,044.71 | 451,602.45 | 2,318,654.04 | 81,666.23 | 3,156,967.43 | |||
处置子公司 | 63,327,717.13 | 8,651,950.80 | 412,348.16 | 516,608.22 | 8,397,494.15 | 81,306,118.46 | ||
4.期末余额 | 749,690.21 | 447,593.14 | 5,922,019.34 | 279,368.77 | 12,927.89 | 7,411,599.35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25,991,812.45 | 184,137,109.33 | 224,720,405.11 | 1,646,464.59 | 3,330,059.31 | 97,496,687.38 | 1,137,322,538.1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720,825,014.20 | 202,786,973.36 | 301,383,853.30 | 2,612,636.19 | 4,730,657.24 | 25,469,450.29 | 108,252,576.05 | 1,366,061,160.63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无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无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598,694,357.38 | 自用房,未办理产权证书 |
其他说明:
无。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3、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1,565,762.71 | 26,231,680.89 |
合计 | 51,565,762.71 | 26,231,680.89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白音查干煤矿工程 | 4,932,122.23 | 4,932,122.23 | 5,615,882.91 | 5,615,882.91 | ||
电石法PVC工程 | 53,213,902.51 | 53,213,902.51 | ||||
褐煤提质工程 | 63,434,259.35 | 59,950,365.04 | 3,483,894.31 | |||
牙星矿集中供热系统改造 | 35,870,635.38 | 35,870,635.38 | 21,283,538.79 | 21,283,538.79 | ||
未达使用状态固定资产 | 14,872,118.48 | 14,872,118.48 | 1,464,247.79 | 1,464,247.79 | ||
牙星煤矿主通风机副井底泵房辅助泵房自动化 | 823,008.85 | 823,008.85 |
合计 | 56,497,884.94 | 4,932,122.23 | 51,565,762.71 | 145,011,831.35 | 118,780,150.46 | 26,231,680.89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白音查干煤矿工程 | 62,000,000.00 | 5,615,882.91 | 683,760.68 | 4,932,122.23 | 停建 | 其他 | ||||||
电石法PVC工程 | 311,196,600.00 | 53,213,902.51 | 53,213,902.51 | 其他 | ||||||||
褐煤提质工程 | 365,092,300.00 | 63,434,259.35 | 63,434,259.35 | 其他 | ||||||||
牙星矿集中供热系统改造 | 39,900,000.00 | 21,283,538.79 | 14,587,096.59 | 35,870,635.38 | 其他 | |||||||
胜利煤矿南翼大巷(运输、轨道) | 10,114,270.15 | 10,114,270.15 | 其他 | |||||||||
胜利煤矿新建液压支架维修厂房 | 4,571,000.00 | 3,848,987.19 | 3,848,987.19 | 100.00% | 其他 | |||||||
牙星煤矿主通风机副井底泵房辅助泵房自动化 | 1,300,000.00 | 823,008.85 | 823,008.85 | 调试中 | 其他 |
胜利煤矿污水处理工程 | 1,000,000.00 | 704,424.81 | 704,424.81 | 100.00% | 其他 | |||||
未达使用状态固定资产 | 1,464,247.79 | 14,872,118.48 | 1,464,247.79 | 14,872,118.48 | 其他 | |||||
合计 | 785,059,900.00 | 145,011,831.35 | 44,949,906.07 | 16,815,690.62 | 116,648,161.86 | 56,497,884.94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无 |
其他说明:
无。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4、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485,453.21 | 9,485,453.2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9,485,453.21 | 9,485,453.2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648,251.25 | 3,648,251.2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18,601.00 | 2,918,601.00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6,566,852.25 | 6,566,852.2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918,600.96 | 2,918,600.96 |
2.期初账面价值 | 5,837,201.96 | 5,837,201.96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探矿、采矿权 | 客户关系 | 在手订单 | 商标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3,471,674.01 | 2,301,101.41 | 413,512,827.40 | 31,467,503.62 | 11,285,822.51 | 82,307,870.68 | 634,346,799.6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629.51 | 36,787.69 | 69,417.20 | ||||||
(1)购置 | 32,629.51 | 36,787.69 | 69,417.2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23,725,533.25 | 124,870.38 | 1,679,000.00 | 31,467,503.62 | 11,285,822.51 | 82,139,058.37 | 150,421,788.13 | |
(1)处置 | 23,725,533.25 | 124,870.38 | 1,679,000.00 | 31,467,503.62 | 11,285,822.51 | 82,139,058.37 | 150,421,788.13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69,778,770.27 | 2,176,231.03 | 411,833,827.40 | 205,600.00 | 483,994,428.70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5,955,058.82 | 2,248,864.35 | 137,884,252.82 | 5,594,202.98 | 11,282,413.29 | 16,204,999.64 | 199,169,791.9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74,763.23 | 36,873.12 | 10,775,627.44 | 91,168.76 | 12,478,432.55 | |||
(1)计提 | 1,574,763.23 | 36,873.12 | 10,775,627.44 | 91,168.76 | 12,478,432.55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7,319,793.08 | 124,870.38 | 5,594,202.98 | 11,282,413.29 | 16,110,128.40 | 40,431,408.13 | ||
(1) | 7,319,793.08 | 124,870.38 | 5,594,202.98 | 11,282,413.29 | 16,110,128.40 | 40,431,408.13 |
处置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20,210,028.97 | 2,160,867.09 | 148,659,880.26 | 186,040.00 | 171,216,816.3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679,000.00 | 24,115,899.77 | 59,145,710.62 | 84,940,610.3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2,850.09 | 1,289,102.97 | 1,651,953.06 | |||||
(1)计提 | 362,850.09 | 1,289,102.97 | 1,651,953.06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679,000.00 | 24,478,749.86 | 60,434,813.59 | 86,592,563.45 | ||
(1)处置 | 1,679,000.00 | 24,478,749.86 | 60,434,813.59 | 86,592,563.45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9,568,741.30 | 15,363.94 | 263,173,947.14 | 19,560.00 | 312,777,612.3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7,516,615.19 | 52,237.06 | 273,949,574.58 | 1,757,400.87 | 3,409.22 | 6,957,160.42 | 350,236,397.3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无 |
其他说明:
无。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6、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其他 | ||||
非同一控制合并RondatelS.A.商誉 | 213,960,328.07 | 213,960,328.07 | ||||
非同一控制合并LirtixS.A..商誉 | 123,077,955.03 | 123,077,955.03 | ||||
合计 | 337,038,283.10 | 337,038,283.10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其他 | ||||
非同一控制合并RondatelS.A.商誉 | 213,960,328.07 | 213,960,328.07 | ||||
非同一控制合并LirtixS.A..商誉 | 123,077,955.03 | 123,077,955.03 | ||||
合计 | 337,038,283.10 | 337,038,283.10 |
17、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阿里云云服务器租赁费 | 23,360.77 | 16,490.04 | 6,870.73 | ||
房屋装修费及家具费 | 1,434,333.08 | 721,283.40 | 713,049.68 | ||
U9服务器租赁费 | 23,611.09 | 16,666.68 | 6,944.41 | ||
合计 | 1,481,304.94 | 754,440.12 | 726,864.82 |
其他说明:
无。
1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82,381,885.08 | 20,595,471.27 | 60,971,886.56 | 15,242,971.64 |
预提费用 | 891,805.08 | 222,951.27 | 521,462.64 | 130,365.66 |
预计负债 | 18,347,764.68 | 4,586,941.17 | 18,347,764.68 | 4,586,941.17 |
租赁负债 | 3,450,994.12 | 862,748.53 | 6,646,464.44 | 1,661,616.11 |
合计 | 105,072,448.96 | 26,268,112.24 | 86,487,578.32 | 21,621,894.58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8,553,599.08 | 2,138,399.77 | ||
长期资产会计与税法计税差异 | 19,608,410.08 | 4,902,102.52 | ||
使用权资产 | 2,918,600.96 | 729,650.24 | 5,837,201.96 | 1,459,300.48 |
合计 | 2,918,600.96 | 729,650.24 | 33,999,211.12 | 8,499,802.77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268,112.24 | 21,621,894.5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29,650.24 | 8,499,802.77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265,832,759.61 |
合计 | 265,832,759.61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 | 3,137,989.60 | ||
2024 | |||
2025 | |||
2026 | 262,694,770.01 | ||
2027 | |||
合计 | 265,832,759.61 |
其他说明:
无。
19、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款 | 6,285,538.00 | 6,285,538.00 | 279,000.00 | 279,000.00 | ||
预付设备款 | 1,377,051.51 | 424,016.81 | 953,034.70 | 1,496,246.51 | 424,016.81 | 1,072,229.70 |
留抵税额 | 25,993,340.73 | 25,993,340.73 | ||||
股权转让款 | 87,105,813.43 | 87,105,813.43 | ||||
合计 | 7,662,589.51 | 424,016.81 | 7,238,572.70 | 114,874,400.67 | 424,016.81 | 114,450,383.86 |
其他说明:
无。
2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038,350.85 | 1,038,350.85 | 冻结 | 诉讼及欠税事项 | 995,440.66 | 995,440.66 | 冻结 | 诉讼及欠税事项 |
投资性房地产 | 88,435,453.85 | 53,997,599.03 | 查封、抵押 | 长城资产借款 | 88,435,453.85 | 56,697,216.35 | 查封、抵押 | 长城资产借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931,658,432.15 | 931,658,432.15 | 司法查封、税务查封、质押 | 见后附明细 | 1,226,517,044.86 | 1,226,517,044.86 | 司法查封、税务查封、质押 | 见后附明细 |
合计 | 1,021,132,236.85 | 986,694,382.03 | 1,315,947,939.37 | 1,284,209,701.87 |
其他说明:
子公司股权已在合并层面全部抵消,其中股权受限明细如下:
序号 | 案件 | 执行案号 | 所属公司股权冻结 | 冻结金额 |
1 | 林锦佳案 | (2020)粤0307执4449号 | 新大洲控股占五九集团股权 | 29,900,000.00 |
2 | 林锦佳案 | (2020)粤0307执3367号 | 新大洲控股占上海新大洲投资股权 | 19,319,732.95 |
3 | 前海汇能案 | (2020)粤0304民初7860号/(2022)粤0304执21628号 | 新大洲控股占嘉兴阳斌赋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 | 9,990,000.00 |
4 | 前海汇能案 | (2020)粤0304民初7860号/(2022)粤0304执21628号 | 新大洲控股占杭州长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 | 5,000,000.00 |
5 | 前海汇能案 | (2020)粤0304民初7860号 | 新大洲控股占海南新大洲圣劳伦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 | 21,785,702.40 |
6 | 蔡来寅案 | (2022)粤03执3384号 | 控股占嘉兴阳斌赋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990,000.00 |
7 | 蔡来寅案 | (2022)粤03执3384号之十三 | 控股占海南新大洲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2月5日名称变更为海南新大洲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8 | 蔡来寅案 | (2022)粤03执3384号之十五 | 控股占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9 | 蔡来寅案 | (2022)粤03执3384号之十六 | 控股占恒阳优品电子商务(江苏)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 | 蔡来寅案 | (2022)粤03执3384号之十九 | 控股占海南新大洲圣劳伦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 | 29,472,000.00 |
11 | 蔡来寅案 | (2022)粤03执3385号之十九 | 控股占海南新大力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 1,770,675.00 |
12 | 蔡来寅案 | (2022)粤03执3385号之十二 | 控股占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27,320,000.00 |
13 | 盐城中路案 | (2023)苏0903执2544号 | 控股占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7,230,000.00 |
14 | 盐城中路案 | (2023)苏0903法第3560号 | 控股占上海新大洲投资股权 | 33,330,000.00 |
15 | 盐城中路案 | (2023)苏0903法第3560号 | 控股占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3,330,000.00 |
16 | 欠缴所得税 | 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保封【2021】2105002号 | 新大洲控股占新大洲投资股权 | 69,220,321.80 |
17 | 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借款 | 新大洲控股占五九集团股权 | 150,000,000.00 | |
18 | 华夏银行宁波分行借款 | 新大洲控股占五九集团股权 | 54,000,000.00 | |
合计 | 931,658,432.15 |
2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84,000,000.00 | 85,0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135,333.33 | 173,915.03 |
合计 | 84,135,333.33 | 85,173,915.03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公司期末抵押借款84,000,000.00元,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4月23日名称变更为新大洲(浙江)商贸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的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多笔借款,其中
4,000,000.00元贷款期限自2023年9月20日至2024年3月19日,17,600,000.00元贷款期限自2023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19日,31,800,000.00元贷款期限自2023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18日,30,600,000.00元贷款期限自2023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17日,由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与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控股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敞口8,650.00万元以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2022年9月2日至2027年9年2日,本公司以持有的五九煤炭集团5,400.00万股股权提供质押,质押期限自2022年9月2日至2027年9年2日。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0.0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无 |
其他说明:
本期末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2、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转账支票 | 18,079,641.94 | |
合计 | 18,079,641.94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无。
23、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款、货款 | 56,990,218.63 | 69,732,279.22 |
工程设备款 | 43,863,107.11 | 76,784,281.43 |
运输装卸费 | 811,387.53 | 471,500.95 |
设计费、监理费等 | 4,380,737.46 | 6,398,984.59 |
修理费 | 6,482,113.24 | 23,028,567.85 |
合计 | 112,527,563.97 | 176,415,614.04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山东能源集团呼伦贝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27,252,812.13 | 剩余款项已于2024年3月全部付清 |
郑州煤机综机设备有限公司 | 3,458,510.29 | 款项按照合同约定进度陆续支付中 |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995,436.68 | 款项按照合同约定进度陆续支付中 |
江苏乾峰顺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2,694,467.26 | 款项按照合同约定进度陆续支付中 |
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2,232,845.00 | 款项按照合同约定进度陆续支付中 |
合计 | 38,634,071.36 |
其他说明:
无。
24、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85,402.42 | 5,965,546.57 |
其他应付款 | 440,049,193.47 | 430,066,212.39 |
合计 | 440,134,595.89 | 436,031,758.96 |
(1)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五九集团职工 | 85,402.42 | 85,402.42 |
PacificOceanCattleHoldingLimited | 5,880,144.15 | |
合计 | 85,402.42 | 5,965,546.57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不适用。
(2)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单位及个人借款本金、利息和违约金 | 298,867,322.12 | 348,785,779.36 |
欠缴税款滞纳金 | 42,044,954.41 | 38,019,028.69 |
单位往来款 | 44,566,339.06 | 23,862,720.97 |
个人往来款 | 220,634.96 | 9,989,029.09 |
保证金、押金 | 1,974,185.69 | 4,967,745.29 |
预提费用 | 4,715,761.81 | 1,371,541.12 |
代扣代缴社保费 | 1,006,633.09 | 1,668,553.90 |
风险代理费 | 20,224,999.31 | |
股权激励款 | 25,275,200.00 | |
其他 | 1,153,163.02 | 1,401,813.97 |
合计 | 440,049,193.47 | 430,066,212.39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45,716,900.00 | 蔡来寅案、张天宇案、前海汇能案承诺兜底款 |
恒旺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54,300,000.00 | 债务纠纷,诉讼中 |
深圳市顺鼎鑫贸易有限公司 | 48,500,000.00 | 债务纠纷,诉讼中 |
税收滞纳金 | 42,044,954.41 | 欠缴税款滞纳金 |
安吉鼎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973,985.83 | 债务纠纷,协商中 |
海南新大力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 5,400,000.00 | 合营公司往来款 |
牙克石市自然资源局 | 5,006,323.02 | 矿产资源补偿费滞纳金 |
深圳前海汇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债务纠纷,诉讼中 |
盐城中路利凯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4,840,361.11 | 债务纠纷,诉讼中 |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 3,250,000.00 | 风险代理费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2,698,113.20 | 风险代理费 |
北京优之行科技有限公司 | 2,311,771.84 | 债务纠纷,诉讼中 |
黄小厨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 2,190,141.45 | 债务纠纷,诉讼中 |
章超美 | 1,530,000.00 | 恒旺案连带债务 |
合计 | 358,762,550.86 |
3)按交易对手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付款情况
序号 | 单位全称 | 期末余额 | 款项的性质 | 占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1 | 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45,716,900.00 | 单位及个人借款本金 | 33.11% |
2 | 恒旺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54,300,000.00 | 单位及个人借款本金 | 12.34% |
3 | 深圳市顺鼎鑫贸易有限公司 | 48,500,000.00 | 单位及个人借款本金 | 11.02% |
4 |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 42,044,954.41 | 税收滞纳金 | 9.55% |
5 | 安吉鼎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973,985.83 | 单位往来款 | 8.17% |
合计 | 326,535,840.24 | 74.19% |
其他说明:
无。
25、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股权转让款 | 5,000,000.00 | 57,000,000.00 |
预收租金 | 380,000.00 | 224,157.76 |
合计 | 5,380,000.00 | 57,224,157.76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呼伦贝尔市瑞焱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双方约定于2024年偿还 |
合计 | 5,000,000.00 | -- |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无 |
26、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煤款 | 101,888,857.35 | 134,212,981.91 |
预收食品销售款 | 6,198,947.30 | 81,445,651.69 |
合计 | 108,087,804.65 | 215,658,633.60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苏州怡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5,893,846.02 | 尚未安排发货 |
牙克石市免渡河镇坤鹏煤炭经销厂 | 4,750,308.59 | 尚未到结算期 |
呼伦贝尔市聚旺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4,298,440.13 | 尚未到结算期 |
牙克石市诚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2,265,947.51 | 尚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17,208,542.25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浙江海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7,371,128.64 | 本期新增预收煤款 |
牙克石市富兴热力有限公司 | 4,748,522.94 | 本期新增预收煤款 |
牙克石市盛金罡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4,743,524.35 | 本期新增预收煤款 |
牙克石市隆煤能源有限公司 | 4,238,636.25 | 本期确认收入 |
黑龙江驰阳热力有限公司 | 3,883,296.02 | 本期确认收入 |
合计 | 24,985,108.20 | ——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食品及酒制造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食品业务前五大经销客户销售总额合计72789976.03元,占报告期内公司食品业务营业收入53.10%,食品业务前五大经销客户均为乌拉圭22厂的客户,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已不合并22厂报表。
27、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98,199,744.21 | 359,796,299.72 | 374,278,104.32 | 83,717,939.6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173,119.30 | 38,359,010.48 | 41,434,865.18 | 97,264.60 |
三、辞退福利 | 55,596.50 | 2,412,714.00 | 2,412,714.00 | 55,596.50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3,109,972.26 | 1,972,865.97 | 1,525,521.48 | 3,557,316.75 |
合计 | 104,538,432.27 | 402,540,890.17 | 419,651,204.98 | 87,428,117.46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7,903,696.88 | 282,287,236.70 | 290,798,800.36 | 49,392,133.22 |
2、职工福利费 | 1,171,147.55 | 18,169,564.56 | 19,340,712.11 | |
3、社会保险费 | 6,691,812.65 | 37,792,836.02 | 44,451,798.11 | 32,850.56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85,078.53 | 22,573,394.90 | 22,728,388.80 | 30,084.63 |
工伤保险费 | 3,665.54 | 2,005,624.46 | 2,008,465.34 | 824.66 |
生育保险费 | 3,664.33 | 47,139.92 | 48,862.98 | 1,941.27 |
境外当地保险费 | 6,499,404.25 | 13,166,676.74 | 19,666,080.99 | |
4、住房公积金 | 35,969.19 | 12,597,253.44 | 12,561,441.54 | 71,781.09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1,540,708.47 | 8,949,409.00 | 7,125,352.20 | 33,364,765.27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 856,409.47 | 856,409.47 | ||
合计 | 98,199,744.21 | 359,796,299.72 | 374,278,104.32 | 83,717,939.61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52,526.00 | 35,727,785.05 | 35,786,683.93 | 93,627.12 |
2、失业保险费 | 3,020,593.30 | 2,631,225.43 | 5,648,181.25 | 3,637.48 |
合计 | 3,173,119.30 | 38,359,010.48 | 41,434,865.18 | 97,264.60 |
其他说明:
无。
28、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6,387,011.23 | 6,278,151.07 |
消费税 | 181,330.33 | |
企业所得税 | 55,798,822.05 | 47,616,548.48 |
个人所得税 | 342,366.64 | 703,288.7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22,881.47 | 114,763.33 |
资源税 | 14,138,805.10 | 8,060,130.22 |
印花税 | 384,033.31 | 229,685.24 |
教育费附加 | 495,840.75 | 185,497.28 |
房产税 | 83,765.40 | 490,009.75 |
水资源税 | 4,173,540.80 | 3,632,766.10 |
环境保护税 | 860,000.00 | 1,230,553.62 |
地方教育附加 | 330,392.18 | 123,496.52 |
土地使用税 | 13,292.08 | 656,432.88 |
其他 | 80,752.25 | 951,919.65 |
财产税 | 1,159,856.62 | |
合计 | 93,311,503.26 | 71,614,429.83 |
其他说明:
无。
2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52,519,001.30 | 272,039,545.19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52,442,000.00 | 52,442,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450,994.11 | 3,895,667.48 |
合计 | 208,411,995.41 | 328,377,212.67 |
其他说明:
无。
30、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13,245,551.46 | 17,851,457.37 |
采矿权出让收益 | 57,891,400.00 | 51,937,313.60 |
合计 | 71,136,951.46 | 69,788,770.9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
无 | |||||||||||||
合计 |
其他说明:
无。
31、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174,820,000.00 | 174,840,750.00 |
保证借款 | 96,606,370.40 | 96,618,174.67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3,234,497.58 | 580,620.52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52,519,001.30 | -272,039,545.19 |
合计 | 122,141,866.68 | 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本公司于2016年向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信托”)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8亿元,期限3年,自2016年11月3日至2019年11月1日止。为取得上述贷款,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实业”)坐落于三亚市河东区榆亚大道的面积为9,139.62㎡房产(编号为三土房[2013]字第09202号《土地房屋权证》)和面积为5,347.55㎡房产(编号为三土房[2013]字第09046号《土地房屋权证》),合计14,487.17㎡的房产为上述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因本公司未按期支付利息,华信信托宣告本公司上述贷款提前到期。在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和升”)于2020年6月通过债权转让方式从华信信托取得编号华信贷字161022001《借款合同》及编号华信贷字161022001-抵《抵押合同》项下之对本公司债权及其从权利(债权本金余额为180,000,000.00元)。在受让上述债权后,大连和升积极对外洽谈上述债权的解决方案,于2020年初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大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在长城资产受让上述债权后,与本公司、新大洲实业于2020年8月24日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协议约定,长城资产依法受让大连和升对新大洲控股所享有的本息合计为人民币205,695,000.00元的贷款债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180,000,000.0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债权本息余额为175,166,633.74元。
2022年12月14日,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与长城资产就上述债务签署了《债务重组补充协议(三)》,长城资产同意按照补充协议约定,调整《债务重组协议》(编号:中长资(大)合字〔2020〕122号)的还款计划,本公司应于2023年8月30日前(含当日)将债务重组本金余额人民币174,840,750.00元全部偿还完毕。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前(含当日)利息按照7%计收。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债权本息余额为174,840,750.00元。2023年12月14日,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与长城资产就上述债务签署了《债务重组补充协议(五)》,长城资产同意按照补充协议约定,调整《债务重组协议》(编号:中长资(大)合字〔2020〕122号)的还款计划,本公司应于2025年2月28日前(含当日)将债务重组本金余额人民币174,840,750.00元全部偿还完毕。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前(含当日)利息按照11%计收。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债权本息余额为176,903,271.67元。
2、2017年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信托”)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了“中江国际?金鹤368号新大洲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简称“信托计划”)。依据信托计划信托文件的约定,雪松信托向本公司发放了合计人民币100,000,000.00元的信托贷款。本公司关联人陈阳友及配偶、刘瑞毅、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本次贷款提供担保。2019年3月为保证上述合同的履行,增加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投资”)为本公司的上述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因本公司未按期支付利息,雪松信托宣告本公司上述贷款提前到期。大连和升于2020年6月通过债权转让方式从雪松信托取得与新大洲控股签订的基于100,000,000.00元信托贷款签署的全部协议所产生的债权。在受让上述债权后,大连和升积极对外洽谈上述债权的解决方案,于2020年初将上述债权转让给长城资产。
在长城资产受让上述债权后,与本公司、新大洲实业于2020年8月24日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协议约定,长城资产依法受让大连和升对新大洲控股所享有的本息合计为人民币113,668,440.79元的贷款债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债权本息余额为96,798,260.21元。
2022年12月14日,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与长城资产就上述债务签署了《债务重组补充协议(四)》,长城资产同意按照补充协议约定,调整《债务重组协议》(编号:中长资(大)合字〔2020〕123号)的还款计划,本公司应于2023年8月30日前(含当日)乙方应将债务重组本金余额人民币96,618,174.67元全部偿还完毕。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前(含当日)利息按照7%计收。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债权本息余额为96,618,174.67元。
2023年12月14日,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与长城资产就上述债务签署了《债务重组补充协议(六)》,长城资产同意按照补充协议约定,调整《债务重组协议》(编号:中长资(大)合字〔2020〕123号)的还款计划,本公司应于2025年2月28日前(含当日)将债务重组本金余额人民币96,618,174.67元全部偿还完毕。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前(含当日)利息按照11%计收。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债权本息余额为97,757,596.31元。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双方约定利率。
32、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3,568,642.01 | 7,106,519.86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117,647.90 | -460,055.44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450,994.11 | -3,895,667.48 |
合计 | 2,750,796.94 |
其他说明:
本期确认租赁负债利息费用342,407.54元。
33、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99,240,000.00 | 107,510,000.00 |
合计 | 99,240,000.00 | 107,510,000.00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采矿权出让金收益款 | 107,510,000.00 | 115,780,000.00 |
应付股权转让款 | 44,172,000.00 | 44,172,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52,442,000.00 | 52,442,000.00 |
其他说明:
无。
34、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8,648,359.83 | 10,451,995.91 |
合计 | 8,648,359.83 | 10,451,995.91 |
35、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137,348,495.83 | 77,322,474.96 | |
弃置费用 | 156,746,718.05 | 151,024,212.73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
合营企业超额亏损 | 17,848,553.58 | ||
合计 | 294,095,213.88 | 246,195,241.27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1.期末公司因蔡来寅案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8,135.31万元,具体情况参见附注十二、(二)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2.期末公司因张天宇案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2,246.77万元,具体情况参见附注十二、(二)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3.期末公司因上海觐祥案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3,187.22万元,具体情况参见附注十二、(二)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4因投资者证券虚假信息案件未决诉讼,本公司按已终审案件平均判赔率计提了预计负债165.56万元,具体情况参见附注十二、(二)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说明。
5.弃置费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办法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生产矿
山及有责任人的闭坑矿山),此弃置费用为本公司的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煤矿按照相关规定计提及使用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36、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7,859,341.15 | 15,588,336.55 | 2,271,004.60 | ||
合计 | 17,859,341.15 | 15,588,336.55 | 2,271,004.60 | -- |
其他说明: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
其他变动情况说明:
土地补偿款为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其他变动为本年处置该子公司所致。
37、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工程款 | 23,864,930.20 | 8,653,132.11 |
合计 | 23,864,930.20 | 8,653,132.11 |
其他说明:
无。
38、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814,064,000.00 | 19,615,000.00 | 19,615,000.00 | 833,679,000.00 |
其他说明:
本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4,064,000.00元,根据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四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议,新大洲控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19,615,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28元,共计募集人民币25,107,200.00元。经此发行,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833,679,000.00元。该项增资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编号为“大华验字[2023]000606号”验资报告。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加: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天津电动车购地政府返还款 | 2,328,864.64 | 57,860.04 | 2,271,004.60 | 与资产相关 | ||||
棚户区改造配套款 | 7,500.00 | 7,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土地补偿款 | 15,522,976.51 | 329,497.20 | -15,193,479.31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7,859,341.15 | 394,857.24 | -15,193,479.31 | 2,271,004.60 |
39、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637,823,606.36 | 5,492,200.00 | 643,315,806.36 | |
其他资本公积 | 27,499,360.94 | 3,355,208.87 | 30,854,569.81 | |
合计 | 665,322,967.30 | 8,847,408.87 | 674,170,376.1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变动为发行股票股本溢价。
40、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实行股权激励发行 | 25,107,200.00 | 25,107,200.00 | ||
合计 | 25,107,200.00 | 25,107,200.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3年度本公司因实行股权激励而发行股份1,961.50万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总比例为2.35%,累计库存股占已发行股份的总比例为2.35%。
41、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642,003.46 | 13,283,487.63 | 13,283,487.63 | 20,925,491.09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642,003.46 | 13,283,487.63 | 13,283,487.63 | 20,925,491.09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7,642,003.46 | 13,283,487.63 | 13,283,487.63 | 20,925,491.09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42、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5,470,380.56 | 35,132,922.43 | 28,065,996.81 | 12,537,306.18 |
维简费 | 27,757,004.73 | 14,303,174.36 | 13,744,475.66 | 28,315,703.43 |
合计 | 33,227,385.29 | 49,436,096.79 | 41,810,472.47 | 40,853,009.6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专项储备本期增减变动的原因系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本期计提使用生产安全费用、煤矿维简费用金额较大所致。
43、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72,066,994.04 | 72,066,994.04 | ||
任意盈余公积 | 227,645.69 | 227,645.69 | ||
合计 | 72,294,639.73 | 72,294,639.7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44、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22,866,302.96 | -1,185,187,256.8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80,659,179.46 | 142,108.62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222,663,987.33 | -1,185,045,148.2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9,410,762.57 | -37,618,839.1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51,617,886.07 | -1,222,663,987.3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202,315.63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80,456,863.83元。
45、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82,047,329.56 | 664,877,451.47 | 1,220,942,316.82 | 692,617,471.34 |
其他业务 | 42,127,183.66 | 3,016,778.56 | 95,873,933.80 | 4,211,079.27 |
合计 | 1,224,174,513.22 | 667,894,230.03 | 1,316,816,250.62 | 696,828,550.61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是□否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1,224,174,513.22 | 主营业务+其他业务 | 1,316,816,250.62 | 主营业务+其他业务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42,127,183.66 | 非主营业务 | 95,873,933.80 | 非主营业务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3.44% | 7.28%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 | 42,127,183.66 | 非主营业务 | 95,873,933.80 | 非主营业务 |
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42,127,183.66 | 销售材料、煤矸石收入;租赁收入 | 95,873,933.80 | 销售材料、煤矸石收入;租赁收入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0.00 | 无 | 0.00 | 无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182,047,329.56 | 主营业务 | 1,220,942,316.82 | 主营业务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煤炭销售 | 牛肉食品 | 房屋租赁及其他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煤炭 | 1,045,034,918.49 | 503,880,151.86 | 1,045,034,918.49 | 503,880,151.86 | ||||||||
牛肉食品 | 137,012,411.07 | 160,997,299.61 | 137,012,411.07 | 160,997,299.61 | ||||||||
租赁及其他 | 42,127,183.66 | 3,016,778.56 | 42,127,183.66 | 3,016,778.56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国内 | 1,045,034,918.49 | 503,880,151.86 | 10,301,187.46 | 9,983,582.42 | 42,127,183.66 | 3,016,778.56 | 1,097,463,289.61 | 516,880,512.84 | ||||
国外 | 126,711,223.61 | 151,013,717.19 | 126,711,223.61 | 151,013,717.19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1,045,034,918.49 | 503,880,151.86 | 137,012,411.07 | 160,997,299.61 | 40,799,440.04 | 1,549,528.84 | 1,222,846,769.60 | 666,426,980.31 |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1,327,743.62 | 1,467,249.72 | 1,327,743.62 | 1,467,249.72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
其中: |
合计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无 |
其他说明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32,433,978.00元,其中,124,945,855.03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1,731,405.85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5,756,717.12元预计将于2026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无。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无 |
其他说明:
无。
46、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421,895.27 | 1,432,521.71 |
教育费附加 | 3,447,892.51 | 3,621,137.01 |
房产税 | 3,235,016.33 | 4,087,889.49 |
土地使用税 | 2,695,339.89 | 3,993,700.38 |
印花税 | 1,034,718.76 | 1,096,061.04 |
矿产资源税 | 120,751,251.89 | 128,480,125.5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298,595.00 | 2,414,091.48 |
环境保护税 | 3,038,946.68 | 3,746,774.53 |
水利建设基金 | 574,239.20 | 1,421,247.36 |
车船税 | 33,806.21 | 33,383.18 |
合计 | 138,531,701.74 | 150,326,931.75 |
其他说明:
无。
47、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41,619,831.00 | 122,708,883.45 |
修理费 | 4,799,786.27 | 21,136,060.91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5,904,303.14 | 5,548,566.44 |
专业服务费 | 34,294,999.54 | 19,725,446.65 |
折旧费 | 8,280,347.23 | 7,329,954.80 |
摊销费 | 6,600,492.89 | 6,772,797.53 |
租赁费 | 234,537.05 | 1,393,248.93 |
业务招待费 | 3,222,040.79 | 2,409,431.39 |
办公费 | 3,026,570.14 | 3,459,237.71 |
董事会费 | 3,493,728.93 | 1,801,610.88 |
残疾人就业保证金 | 2,060,341.25 | 2,048,510.87 |
机物料消耗 | 1,528,016.23 | 1,402,841.69 |
交通差旅费 | 1,656,165.69 | 972,435.80 |
物业管理费 | 564,938.98 | 483,066.81 |
股权激励费用 | 3,769,232.97 | |
其他 | 4,398,195.66 | 5,337,932.14 |
合计 | 225,453,527.76 | 202,530,026.00 |
其他说明:
无。
48、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6,174,569.26 | 15,235,962.64 |
租赁仓储费 | 2,036,457.54 | 2,533,067.54 |
摊销费 | 1,605,103.39 | 1,891,555.81 |
材料消耗 | 1,842,228.80 | 1,391,462.63 |
修理费 | 1,690,436.86 | 1,306,645.50 |
交通差旅费 | 267,057.31 | 236,723.47 |
办公费 | 139,732.93 | 201,050.52 |
折旧费 | 61,457.03 | 156,175.85 |
广告及业务宣传费 | 4,205.00 | 20,701.47 |
其他 | 955,612.77 | 1,384,647.04 |
合计 | 24,776,860.89 | 24,357,992.47 |
其他说明:
无。
49、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委外研发费 | 5,653,962.17 | 5,263,097.63 |
合计 | 5,653,962.17 | 5,263,097.63 |
其他说明:
无。
50、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4,363,040.09 | 56,168,838.99 |
减:利息收入 | -6,313,193.50 | -3,700,859.36 |
汇兑损益 | -153,783.22 | -26,684,472.52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578,822.53 | 732,761.60 |
弃置费用利息 | 6,687,750.41 | 7,360,609.85 |
其他 | 342,407.54 | 552,463.30 |
合计 | 35,505,043.85 | 34,429,341.86 |
其他说明:
无。
51、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959,218.07 | 2,617,747.60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81,678.17 | 125,946.05 |
5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0,703.59 | -85,144.97 |
合计 | 50,703.59 | -85,144.97 |
其他说明:
无。
53、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683,873.63 | -40,054,638.4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03,803,570.99 | |
合计 | 107,487,444.62 | -40,054,638.46 |
其他说明:
无。
54、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坏账损失 | -60,750,518.13 | 11,142,577.63 |
担保预计负债 | -62,856,489.33 | -8,516,666.66 |
合计 | -123,607,007.46 | 2,625,910.97 |
其他说明:
无。
55、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519,258.77 | -3,605,246.79 |
四、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26,855,707.31 | -15,050,422.44 |
六、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2,773,619.34 | |
合计 | -27,374,966.08 | -21,429,288.57 |
其他说明:
无。
56、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2,143,509.76 | 1,092,684.73 |
在建工程处置利得或损失 | -1,401,802.46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57、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违约收入 | 18,140.24 | ||
诉讼赔偿收入 | 3,550,000.00 | 9,909,075.00 | 3,550,000.00 |
罚款收入 | 483,833.93 | 495,772.21 | |
往来款核销 | 22,266,541.73 | 11,332,382.92 | 22,266,541.73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收益 | 629,342.00 | 629,342.00 | |
其他 | 9,308,511.30 | -47,333.37 | 1,852,122.08 |
合计 | 36,238,228.96 | 21,708,037.00 | 28,298,005.81 |
其他说明:
无。
58、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20,905,456.82 | 9,463,441.79 | 20,905,456.82 |
滞纳金 | 5,211,062.43 | 17,841,620.41 | 5,211,062.43 |
诉讼损失 | 876,873.52 | 2,057,856.75 | 876,873.52 |
罚款支出 | 4,659,257.29 | 3,808,500.00 | |
碳排放配额 | 2,157,550.00 | ||
违约金 | 5,065,457.03 | 471,018.11 | 5,065,457.03 |
往来款核销 | 18,409,573.60 | 18,409,573.60 | |
其他 | 142,195.37 | 613,953.48 | 142,195.37 |
合计 | 57,427,426.06 | 34,256,390.54 | 50,610,618.77 |
其他说明:
无。
59、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72,263,924.97 | 28,490,871.7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758,472.25 | -8,908,088.20 |
合计 | 66,505,452.72 | 19,582,783.59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60,623,550.8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5,155,887.7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4,074,248.4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622,863.56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5,640,791.0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影响 | 32,330,926.8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53,834.4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538,121.28 |
所得税费用 | 66,505,452.72 |
其他说明:
无。
60、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代收的铁运费 | 187,018,196.90 | 144,742,465.70 |
收招投标保证金、风险抵押金、其他保证金 | 2,239,000.00 | 9,659,899.53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4,996,195.62 | 3,700,859.36 |
理赔款、保险费 | 3,550,000.00 | 1,322,278.89 |
备用金等往来款 | 117,960,949.09 | 110,788,813.15 |
房屋租赁收入 | 900,000.00 | |
收到煤款、产能价款、采矿权价款退款 | 8,434,575.61 | |
收到医保局拨药费 | 100,651.59 | |
其他政府补助 | 535,560.83 | 2,173,170.68 |
合计 | 316,400,554.03 | 281,722,062.9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代付铁运费 | 187,018,196.90 | 162,687,406.10 |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 121,684,500.93 | 99,871,922.53 |
个人备用金、往来款 | 40,878,076.03 | 45,859,323.46 |
代付水电费、取暖费、有线电视费等 | 1,918,607.64 | |
罚款支出 | 5,755,723.51 | 6,875,618.02 |
付、退保证金 | 2,774,106.93 | 6,674,100.00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207,616.68 | 732,761.60 |
林木、农地补偿款、资源整合补偿 | 1,329,350.00 | 2,742,400.00 |
工作面安装回撤改造 | 11,668,396.58 | |
合计 | 371,315,967.56 | 327,362,139.3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无 | ||
合计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无 | ||
合计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4,929.89 | |
合计 | 4,929.89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无 | ||
合计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冻结资金解冻 | 958,393.40 | 91,877.21 |
收到借款 | 128,170,800.00 | 119,572,500.00 |
收到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入资款(增资款) | 25,107,200.00 | |
合计 | 154,236,393.40 | 119,664,377.21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借款及利息 | 178,793,604.70 | 141,346,718.97 |
冻结资金 | 1,001,303.59 | 995,440.66 |
股权回购款 | ||
租赁支出 | 3,537,877.85 | 2,584,189.04 |
退回股权激励款 | 9,090,872.55 | 7,961,000.00 |
合计 | 192,423,658.69 | 152,887,348.67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85,173,915.03 | 84,000,000.00 | 5,074,944.60 | 90,113,526.30 | 84,135,333.33 | |
长期借款 | 272,039,545.19 | 22,975,593.79 | 20,354,271.00 | -152,519,001.30 | 122,141,866.68 | |
应付债券 | ||||||
租赁负债 | 6,646,464.42 | 342,407.54 | 3,537,877.85 | -3,450,994.11 | ||
合计 | 363,859,924.64 | 84,000,000.00 | 28,392,945.93 | 114,005,675.15 | -155,969,995.41 | 206,277,200.01 |
6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5,881,901.89 | 114,440,588.0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7,374,966.08 | 21,429,288.5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54,658,490.26 | 160,202,344.76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918,601.00 | 2,918,601.00 |
无形资产摊销 | 13,913,063.96 | 16,266,823.8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54,440.12 | 704,873.2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899,392.45 | 309,117.7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905,787.78 | 9,463,441.7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0,703.59 | 85,144.97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0,676,042.57 | 37,397,439.6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7,487,444.62 | 40,054,638.4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646,217.66 | -3,718,136.4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15,277.38 | -4,287,231.97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933,746.01 | -2,565,269.1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2,972,859.89 | 147,906,881.6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4,812,117.43 | -103,840,873.31 |
其他 | 154,931,934.16 | -2,625,910.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8,178,169.69 | 434,141,761.8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50,228,107.91 | 363,801,241.3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63,801,241.33 | 160,366,919.3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6,426,866.58 | 203,434,322.02 |
(2)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3,621,102.00 |
其中: | |
RondatelS.A. | 728,505.73 |
LirtixS.A. | 2,892,596.27 |
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535,417.03 |
其中: | |
RondatelS.A. | 428,326.28 |
LirtixS.A. | 102,160.86 |
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929.89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52,000,000.00 |
其中: | |
RondatelS.A. | |
LirtixS.A. | |
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2,000,000.00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55,085,684.97 |
其他说明:
无。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50,228,107.91 | 363,801,241.33 |
其中:库存现金 | 51,353.71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50,224,622.41 | 363,749,887.6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3,485.50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50,228,107.91 | 363,801,241.33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038,350.85 | 995,440.66 |
62、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1、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202,315.63元;
2、其他调整主要系林锦佳案件再审裁定以及恒旺保理案件二审后6个月诉讼期限已过,本公司目前无给付义务所致,共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80,456,863.83元。
63、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61,391.30 | 7.0827 | 434,816.16 |
欧元 | 4,244.41 | 7.8592 | 33,357.67 |
港币 | 53,022.16 | 0.90622 | 48,049.74 |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
其中:美元 |
欧元 |
港币 |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美元 | 11,459,350.23 | 7.0827 | 81,163,139.87 |
应付职工薪酬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45,000.00 | 0.90622 | 40,779.90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58,396.48 | 7.0827 | 413,604.75 |
欧元 | 0.51 | 7.8592 | 4.01 |
港币 | 155,497.00 | 0.90622 | 140,914.49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64、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无。
(2)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商铺租赁 | 1,327,743.62 | 0.00 |
合计 | 1,327,743.62 | 0.00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65、其他
无。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委外研发费 | 5,653,962.17 | 5,263,097.63 |
合计 | 5,653,962.17 | 5,263,097.63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5,653,962.17 | 5,263,097.63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0.00 | 0.00 |
1、重要外购在研项目
项目名称 | 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 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判断标准和具体依据 |
委外研发:热电公司EWT水处理项目技术研发 | 能够在节省成本的情况下,使循环水系统设备管道,不结垢,不腐蚀。提升公司科学技术水平,节约水资源,为环境保护作出贡献。 | 不满足研发支出资本化条件,未形成无形资产。 |
委外研发:牙星分公司小煤柱掘巷及其围岩控制技术研究 | 减少巷道维修量和增加煤炭资源回收 | 不满足研发支出资本化条件,未形成无形资产。 |
委外研发:矿井水处理 | 符合环保检查要求,确保牙星煤矿矿井水达标排放。 | 不满足研发支出资本化条件,未形成无形资产。 |
委外研发:智能化掘进系统(牙星) | 符合自治区智能化建设要求,同时确保掘进工作方式更合理,安全更可靠,运行更稳定。 | 不满足研发支出资本化条件,未形成无形资产。 |
委外研发:智能化掘进系统(胜利) | 符合自治区智能化建设要求,同时确保掘进工作方式更合理,安全更可靠,运行更稳定,掘进效率更高效。 | 不满足研发支出资本化条件,未形成无形资产。 |
其他说明:
无。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是□否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RondatelS.A. | 1,416,540.00 | 100.00% | 出售 | 2023年12月26日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47,820,080.08 | 0.00% | 330,499,626.81 | -14,616,360.78 | |||
LirtixS.A. | 5,666,160.00 | 100.00% | 出售 | 2023年12月26日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9,086,761.87 | 0.00% | 69,594,693.63 | -1,077,433.98 | |||
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100.00% | 强制划转 | 2023年09月19日 | 完成股权交割手续 | 117,590,523.80 | 0.00% | 0.00 |
其他说明:
无。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于2023年06月27日子公司漳州恒阳食品有限公司完成注销。
3、其他
无。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4月23日名称变更为新大洲(浙江)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宁波市 | 宁波市 | 食品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恒阳优品电子商务(江苏)有限公司 | 16,667,000.00 | 江苏 | 江苏 | 电子商务 | 60.00% | 24.00% | 投资设立 |
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实业投资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28,705,900.00 | 牙克石市 | 牙克石市 | 煤炭采选 | 44.92% | 6.08%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海南新大洲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海口市 | 海口市 | 投资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海口市 | 海口市 | 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海南新大洲圣劳伦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 | 41,456,372.70 | 海口市 | 海口市 | 游艇制造 | 75.00% | 新设合并 | |
新大洲(辽宁)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阜新市 | 阜新市 | 食品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齐齐哈尔恒阳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00 | 齐齐哈尔市 | 齐齐哈尔市 | 食品加工 | 100.00% | 投资设立 | |
盐城牛员外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00,000,000.00 | 江苏 | 江苏 | 贸易 | 60.00% | 投资设立 | |
上海瑞斐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实业投资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海南圣帝诺游艇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海口市 | 海口市 | 管道运输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天津恒阳食品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天津市 | 天津市 | 食品流通 | 51.00% | 投资设立 | |
SUNDIRO(HK)DEVELOPMENTCO.,LIMITED(新大洲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 219,041,895.40 | 香港 | 香港 | 服务、贸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上海市 | 上海市 | 食品流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牙克石五九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牙克石市 | 牙克石市 | 煤炭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恒阳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 764,931,600.00 | 香港 | 香港 | 实业投资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圣帝诺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27,186,600.00 | 香港 | 香港 | 实业投资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圣劳伦佐(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 90,622.00 | 香港 | 香港 | 实业投资 | 100.00% | 投资设立 | |
FORESUN(LATIN-AMERICA)INVESTMENTANDHOLDING,S.L.(恒阳拉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2,317.85 | 西班牙 | 西班牙 | 实业投资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三亚圣劳伦佐游艇销售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香港 | 香港 | 商业贸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新中进出口贸易(海南)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海口市 | 海口市 | 货物进出口 | 55.00% | 投资设立 | |
上海新大洲实业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瑞斐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商务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通常情况下,当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时,母公司就拥有对该被投资单位的控制权,能够主导该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大会(或股东会,下同),特别是董事会,并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政策实施控制。子公司处在母公司的控制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成为事实上的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母公司与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体化。因此,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是母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的明显标志,应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9.00% | 104,373,129.59 | 748,761,136.04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54,151,170.53 | 1,535,311,149.18 | 2,289,462,319.71 | 472,878,360.52 | 288,500,008.08 | 761,378,368.60 | 473,344,754.99 | 1,615,305,155.31 | 2,088,649,910.30 | 510,877,709.88 | 277,646,840.75 | 788,524,550.63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83,327,268.46 | 213,006,386.90 | 213,006,386.90 | 336,982,696.94 | 1,174,758,750.53 | 311,756,040.51 | 311,756,040.51 | 376,675,961.61 |
其他说明:
无。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合营: | ||||||
LorsisnalS.A. | 乌拉圭 | 乌拉圭 | 牛肉屠宰 | 50.00% | 权益法核算 | |
联营: | ||||||
中航新大洲航空制造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航空器零部件制造 | 45.00% | 权益法核算 | |
大连桃源商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大连市 | 大连市 |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 40.00% | 权益法核算 | |
内蒙古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 | 牙克石市 | 牙克石市 | 货物运输 | 49.00% | 权益法核算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LorsisnalS.A. | LorsisnalS.A. | |
流动资产 | 15,102,937.00 | 43,524,099.49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35,987.84 | 2,026,872.72 |
非流动资产 | 116,118,628.37 | 119,565,933.59 |
资产合计 | 131,221,565.37 | 163,090,033.08 |
流动负债 | 129,066,469.75 | 114,370,502.17 |
非流动负债 | 48,946,060.76 | 44,829,611.92 |
负债合计 | 178,012,530.51 | 159,200,114.09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46,790,965.14 | 3,889,918.99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3,395,482.57 | 1,944,959.50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营业收入 | 65,887,833.29 | 561,582,771.46 |
财务费用 | 7,053,792.19 | 6,596,039.89 |
所得税费用 | 32,720.53 | -1,697,684.65 |
净利润 | -50,645,688.68 | -40,175,095.38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1,982,100.25 | 27,523,717.93 |
综合收益总额 | -52,627,788.93 | -12,651,377.46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无。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中航新大洲航空制造有限公司 | 大连桃源商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内蒙古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 | 中航新大洲航空制造有限公司 | 大连桃源商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内蒙古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92,309,014.73 | 446,148,899.98 | 17,922,587.62 | 79,994,783.32 | 448,735,114.47 | 19,530,648.16 |
非流动资产 | 282,565,709.06 | 189,709,983.25 | 2,214,778.63 | 303,458,457.03 | 191,995,564.35 | 2,179,955.76 |
资产合计 | 374,874,723.79 | 635,858,883.23 | 20,137,366.25 | 383,453,240.35 | 640,730,678.82 | 21,710,603.92 |
流动负债 | 176,425,366.04 | 15,996,259.26 | 8,545,977.82 | 171,555,269.73 | 128,317,019.61 | 7,761,570.20 |
非流动负债 | 42,943,288.02 | 103,000,000.00 | 46,553,063.68 | |||
负债合计 | 219,368,654.06 | 118,996,259.26 | 8,545,977.82 | 218,108,333.41 | 128,317,019.61 | 7,761,570.20 |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55,506,069.73 | 516,862,623.97 | 11,591,388.43 | 165,344,906.94 | 512,413,659.21 | 13,949,033.72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69,977,731.38 | 206,745,049.59 | 5,679,780.33 | 74,405,208.12 | 204,965,463.68 | 6,835,026.52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66,104,717.70 | 383,571,109.03 | 5,679,780.34 | 70,532,194.45 | 395,019,898.62 | 6,834,872.93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94,520,583.83 | 41,715,010.69 | 42,733,952.16 | 65,108,003.96 | 29,962,117.93 | 51,653,912.98 |
净利润 | -9,568,744.86 | 4,198,964.76 | 2,642,354.71 | -18,981,806.93 | 1,201,018.53 | 4,142,407.23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9,568,744.86 | 4,198,964.76 | 2,642,354.71 | -18,981,806.93 | 1,201,018.53 | 4,142,407.23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大洲投资持有中航新大洲航空制造有限公司45%股权,本年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中航新大洲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进行资产评估,在评估咨询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持续经营前提下,经采用净现金流量折现法评估后的中航新大洲航空制造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37,487.47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21,936.87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15,550.61万元。净现金流量折现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可收回金额为16,322.69万元,增值额为772.08万元,增值率为4.96%。本报告期本公司对中航新大洲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减值。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瑞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大连桃源商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本年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其在2023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截至评估基准日,上海瑞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大连桃源商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42,162.66万元,可收回金额为44,750.77万元,增值额为2,588.11万元,增值率为6.14%。本公司对桃源商城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减值。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恒阳拉美投资持有乌拉圭LorsinalS.A.50%股权,本年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乌拉圭LorsinalS.A.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资产评估,在评估咨询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持续经营前提下,经采用净现金流量折现法评估后的乌拉圭LorsinalS.A.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可收回金额为24,078.70万元。本报告期本公司对乌拉圭LorsinalS.A.长期股权投资本期不存在减值。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360,489.31 | 1,410,570.17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3.74 | -43,624.22 |
--综合收益总额 | 23.74 | -43,624.22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7,399.25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40,763.75 | -43,654.62 |
--综合收益总额 | -40,763.75 | -43,654.62 |
其他说明:
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LorsinalS.A. | -17,848,553.58 | -25,322,844.34 | -43,171,397.92 |
其他说明:
无。
3、其他无。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棚改户补助 | 7,500.00 | 73,333.33 |
土地补偿款 | 387,357.24 | 439,329.60 |
以工代训补贴 | 1,309,200.00 | |
土地使用权补偿 | 57,860.04 | |
扩稳岗补贴 | 535,560.83 | 726,269.35 |
税收返还 | 255.28 | |
财政扶持资金 | 28,800.00 | 11,500.00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
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除附注十二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项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账款 | 7,135,537.16 | 6,245,989.49 |
其他应收款 | 155,092,081.80 | 56,844,379.25 |
合计 | 162,227,618.96 | 63,090,368.74 |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提供财务担保的金额为10,187.22万元,财务担保合同的具体情况参见附注十二。本公司管理层评估了担保项下相关借款的逾期情况、相关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及其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认为自该部分财务担保合同初始确认后,相关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因此,本公司按照相当于上述财务担保合同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准备。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评估方式与重大假设并未发生变化。根据本公司管理层的评估,相关财务担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6,285.65万元。
本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有企业、常年合作的民营企业等,该等客户具有可靠及良好的信誉,因此,本公司认为该等客户并无重大信用风险。由于本公司的客户广泛,因此没有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同时,公司施行预收款/现款现货的销售政策,只对少数需求稳定的国企给予适当账期,公司认为现有销售政策,不会产生重大信用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92.35%(2022年12月31日:73.51%)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下属财务部门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
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拥有国内多家银行提供的银行授信额度,金额37,146.00万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金额为35,546.00万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同剩余期限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个月以内 | 1-3个月 | 3个月-1年 | 1-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非衍生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84,135,333.33 | 84,135,333.3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8,411,995.41 | 208,411,995.41 | |||||
合计 | 292,547,328.74 | 292,547,328.74 |
(三)市场风险1)汇率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及乌拉圭,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美元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和乌拉圭)依然存在汇率风险。本公司资本运营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为此,本公司可能会以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
(1)本年度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2)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美元项目 | 欧元项目 | 港币项目 | 比索项目 | 合计 | |
外币金融资产: | 434,816.16 | 33,357.67 | 48,049.74 | 516,223.57 | |
货币资金 | |||||
应收账款 | |||||
其他应收款 | 81,163,139.87 | 81,163,139.87 | |||
小计 | 81,597,956.03 | 33,357.67 | 48,049.74 | 81,679,363.44 | |
外币金融负债: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40,779.90 | 40,779.90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其他应付款 | 413,604.75 | 4.01 | 140,914.49 | 554,523.25 | |
小计 | 413,604.75 | 4.01 | 181,694.39 | 595,303.15 |
(3)敏感性分析: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对于本公司各类美元及其他外币金融资产和美元及其他外币金融负债,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及乌拉圭比索升值或贬值10%,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公司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810.84万元(2022年度约153.00万元)。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降低债务规模、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1)本年度公司无利率互换安排。
(2)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长期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固定利率合同,金额为4.23亿元,详见附注五、注释30、注释32、注释34。
(3)敏感性分析: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会减少或增加约1.94万元,2022年度约179万元)。
上述敏感性分析假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利率变动,并且已应用于本公司所有按浮动利率获得的借款、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21,222.01 | 521,222.01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本公司持有杭州长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1%股权,本公司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主要依据账面净资产计算公允价值。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大连市 | 项目投资及管理 | 150,000.00万元 | 12.94% | 12.9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大连和升”)于2007年7月18日成立,主要经营范围是项目投资及管理;受托非金融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法律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得从事教育培训及办学);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策划与服务;国内一般贸易;货物、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鲜冻畜禽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连和升对新大洲控股的持股比例为12.94%。
大连和升一致行动人北京和升创展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和升”,曾用名:北京京粮和升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5月5日成立,主要经营范围是销售食品;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销售食用农产品、未经加工的豆类、
薯类、谷类、矿产品(销售煤炭的不得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焦炭、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和升对新大洲控股的持股比例为2.78%。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王文锋。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LorsinalS.A. | 持股50%的合营企业 |
其他说明:
无。
4、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内蒙古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 | 运费及装卸费 | 29,355,902.15 | 否 | 24,176,207.71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内蒙古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 | 销售煤炭 | 11,092,787.61 | 22,579,027.64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无。
(2)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无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海南实业三亚商铺抵押(为本公司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提供担保) | 205,695,000.00 | 2023年08月31日 | 2025年02月28日 | 否 |
海南实业三亚商铺/新大洲投资/五九股权质押(为本公司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提供担保) | 113,668,400.00 | 2023年08月31日 | 2025年02月28日 | 否 |
恒阳牛业、恒阳农业集团、讷河瑞阳二号、高安万承、徐鹏飞、陈阳友、许树茂(为本公司向林锦佳融资提供担保) | 30,000,000.00 | 2018年07月13日 | 2019年01月12日 | 否 |
恒阳牛业、恒阳农业集团、讷河瑞阳二号、徐鹏飞、陈阳友(为本公司向林锦佳融资提供担保) | 18,500,000.00 | 2018年11月09日 | 2019年02月08日 | 否 |
陈阳友、刘瑞毅、深圳尚衡冠通(为本公司向深圳前海汇能提供担保) | 10,000,000.00 | 2017年11月13日 | 2018年04月30日 | 否 |
陈阳友、刘瑞毅、深圳尚衡冠通(为本公司向深圳前海汇能提供担保) | 20,000,000.00 | 2018年01月05日 | 2018年04月30日 | 否 |
许树茂、沙张峰(为本公司向李璋耀融资提供担保) | 4,443,100.00 | 2019年03月07日 | 2019年05月15日 | 是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上述关联担保事项见“附注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及“附注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10,414,773.43 | 10,333,389.27 |
(4)其他关联交易
无。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预付款项 | |||||
LorsinalS.A. | 20,241,349.06 | 12,461,954.72 | |||
其他应收款 | |||||
LorsinalS.A. | 10,669,855.66 | 3,690,350.20 | 3,709,325.07 | 1,483,730.03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
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 | 655,705.43 | ||
高安万承食品有限公司 | 197,249.06 | ||
其他应付款 | |||
海南新大力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 5,400,000.00 | 5,400,000.00 | |
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45,716,900.00 | 61,160,000.00 | |
内蒙古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 | 12,690,756.07 | 11,244,352.13 | |
韩东丰 | 10,240,000.00 | ||
马鸿瀚 | 7,848,000.00 | 4,124,000.00 | |
王晓宁 | 3,283,200.00 | 3,104,000.00 | |
任春雨 | 1,280,000.00 | ||
合同负债 | |||
内蒙古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 | 3,073,066.07 | 4,352,745.71 | |
其他流动负债 | |||
内蒙古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 | 399,498.59 | 565,856.94 |
6、关联方承诺
详见附注十六。
7、其他无。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类别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17,565,000.00 | 22,483,200.00 | ||||||
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 2,050,000.00 | 2,624,000.00 | ||||||
合计 | 19,615,000.00 | 25,107,200.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本激励计划首次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一)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2.56元的50%,为每股1.28元;(二)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2.48元的50%,为每股1.24元。根据以上定价原则,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28元/股。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授予日流通股市价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3,476,750.43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0.00 |
其他说明:
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管理人员 | 3,476,750.43 | |
合计 | 3,476,750.43 |
其他说明:
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股份支付的修改情况 | 无 |
股份支付的终止情况 | 无 |
6、其他
无。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大洲投资和上海蓝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承诺,对枣庄矿业受让五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协议中,除本公司及上海新大洲投资,上海蓝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五九集团已披露的债权债务及为本次股权转让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债权债务之外的其他任何债权债务,如有,由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大洲投资和上海蓝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担。2020年12月,根据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与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五九集团依据持有的采矿权,采矿许可证证号:C1500002011061120113663,有效期2016年4月8日至2043年9月12日,向自然资源厅申请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为人民币16,540.14万元,合同签订后缴纳不低于出让收益总金额的20%(3,308.03万元),剩余部分在采矿权有效期内(16年)分年度缴纳(每年约827.00万元)。本公司与五九集团另一方股东枣庄矿业对于上述采矿权出让收益金的承担主体存在争议,目前根据双方于2021年3月5日签订并盖章的《备忘录》,暂由新大洲控股以向五九煤炭集团借款的方式(利息执行年化基准利率4.35%)缴纳累计矿业权出让收益金本金5,789.14万元,待明确承担主体后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及政策处理。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实业名下土地房屋权证号三土房(2013)字第09046号、三土房(2013)字第09202号房产(面积14,487.17平方米),为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授信贷款18,000.00万元人民币额度提供抵押担保,借款180,000,000.00元,期限自2016年11月3日至2019年11月1日止。2020年4月16日,本公司现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与华信信托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受让华信信托持有的该笔债权本息,并向本公司承诺自受让日起展期一年。2020年6月,大连和升受让了华信信托18,000.00万元债权和中江信托10,000.00万元债权。2020年8月,大连和升将上述两笔债权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长城资产成为公司债权人。2020年8月,公司与长城资产签订了债务重组协议、抵押合同及或连带保证合同,将上述房产抵押给长城资产,抵押金额为319,363,440.79元。2021年11月10日,因长城资管提出对上述债务重组项目补充担保,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本公司合法持有的五九集团3,000.00万股股权质押,并已办理质押手续。2022年7月26日公司对上述债务重组项目补充担保,以本公司合法持有的五九集团12,000.00万股股权质押,并已办理质押手续。2022年12月14日,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与长城资管就上述债务签署了《债务重组补充协议(三)》,长城资产同意按照补充协议约定,调整《债务重组协议》(编号:中长资(大)合字〔2020〕122号)的还款计划,本公司应于2023年8月30日前(含当日)将债务重组本金余额人民币174,840,750.00元全部偿还完毕。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前(含当日)利息按照7%计收。2023年12月14日,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与长城资管就上述债务签署了《债务重组补充协议(五)》,长城资产同意按照补充协议约定,调整《债务重组协议》(编号:中长资(大)合字〔2020〕122号)的还款计划,本公司应于2025年2月28日前(含当日)将债务重组本金余额人民币174,840,750.00元全部偿还完毕。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前(含当日)利息按照11%计收。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债权本息余额为176,903,271.67元。2022年12月14日,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与长城资产就上述债务签署了《债务重组补充协议(四)》,长城资产同意按照补充协议约定,调整《债务重组协议》(编号:中长资(大)合字〔2020〕123号)的还款计划,本公司应于2023年8月30日前(含当日)乙方应将债务重组本金余额人民币96,618,174.67元全部偿还完毕。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前(含当日)利息按照7%计收。2023年12月14日,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与长城资产就上述债务签署了《债务重组补充协议(六)》,长城资产同意按照补充协议约定,调整《债务重组协议》(编号:中长资(大)合字〔2020〕123号)的还款计划,本公司应于2025年2月28日前(含当日)将债务重组本金余额人民币96,618,174.67元全部偿还完毕。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前(含当日)利息按照11%计收。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债权本息余额为97,757,596.31元。
(3)2015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大洲投资与上海莱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锐、蔡尚重、王超、林琦煌、
王华军、赵晓静和邢子钰签订《合伙协议》,约定共同出资成立上海莱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总额为人民币6,250.00万元,其中新大洲投资出资1,150.00万元,占出资总金额18.40%,约定出资时间为2016年6月10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有投资人均未支付投资资金。
(4)大连和升对桃源商城交易相关事项的承诺:经交易双方确认,关联方大连桃源荣盛市场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的桃源商城净资产评估值对应40%股权的价值42,162.664万元作价及/或支付现金10,544.07万元作为对价,置换本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上海瑞斐应收账款527,067,303.63元。鉴于目前桃源商城存在如下为第三方提供抵押担保及保证担保的情形:
1)以合计18,000万元单位定期存单为营口德祥贸易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2)以10处不动产为信得嘉和52,000万元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对关联企业信得嘉和52,000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针对上述第1)项抵押担保承诺,如营口德祥向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的借款到期未偿还或亦未获得展期,大连和升或其指定主体愿意在桃源商城以18,000万元单位定期存单提供质押担保的范围内向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代为清偿营口德祥的借款。
针对上述第2)项抵押担保及保证担保,大连和升承诺,如盛京银行人民币52,000万元借款无法偿付,大连和升或其指定主体愿意向盛京银行代为清偿该笔借款;大连和升还承诺为桃源荣盛现金对价部分,在桃源荣盛无法支付时,由大连和升或其指定主体通过以自有现金或自筹资金为桃源荣盛提供财务资助。同时,大连和升承诺,如因未能妥善解决上述抵押担保及保证担保,或由于其他非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造成桃源商城股权价值在未来发生减值情形,给公司造成损失,将对桃源商城净资产评估值对应40%股权的减值部分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5)新大洲全资子公司新大洲投资与盐城中路利凯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路利凯”)2018年共同成立盐城牛员外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牛员外”),向新大洲子公司恒阳优品电子商务(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阳优品”)进行投资,利凯投资出资4,000.00万元。为了保证利凯投资作为投资人的权益,协议各方于《增资补充协议》中约定:若恒阳优品未能在增资完成之日起每满一年,在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纳税总额达到人民币1,000.00万元的,则新大洲控股应当以牛员外对恒阳优品的投资款总额以年化8%复利计息收购牛员外持有的恒阳优品股权(恒阳优品对此款项的支付承担连带义务)。后利凯投资依约向牛员外进行了投资款的足额注入,而上海新大洲投资作为牛员外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亦按照投资协议之约定向恒阳优品足额注入了投资款。恒阳优品未能实现自增资完成之日起每年向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纳税总额达到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约定。利凯投资现提出新大洲对牛员外的股权收购和利凯咨询自牛员外的利润分配退出要求。基于上述情况,新大洲控股与利凯投资于2021年6月22日签署协议,由新大洲控股自利凯咨询购买其持有的牛员外40%股权,价款总额为5,384.35万元,分六期支付。
此后,新大洲控股按约向中路利凯支付了前三期股权回购款1,000.00万万元。因新大洲控股未履行支付后续回购款的义务,中路利凯于2023年分别提起两次诉讼,要求新大洲控股支付第四阶段-第六阶段股权回购款并支付违约金。
新大洲控股于2023年6月12日收到了《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苏0903民初551号,判决如下:一、被告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盐城中路利凯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股权回购款1450万元并承担自2022年7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按年利率10%计算的违约金。二、被告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盐城中路利凯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律师代理费195000元;三、被告恒阳优品电子商务江苏有限公司对上述一、二项被告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新大洲控股于2023年9月12日收到了《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苏0903民初5351号,判决如下:一、被告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盐城中路利凯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股权回购款2967.2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其中以1450万元为基数自2023年1月1日起、以1517.2万元为基数自2023年4月1日起均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10%计算)。二、被告恒阳优品电子商务江苏有限公司对上述被告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大洲控股已就上述判决确认了负债49,012,361.11元。
(6)2020年,桃源商城以房产为大连和升关联方大连信得嘉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得嘉和)在盛京银行5.2亿元贷款进行资产抵押,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笔抵押暂未到期。
(7)本公司大股东大连和升与天津鼎晖天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晖天宁)、天津鼎晖天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晖天骏)于2023年7月13日签署《权益转让协议》,由大连和升受让鼎晖天宁、鼎晖天骏合计持有的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衡冠通)85.72%的合伙份额。该事项目前仍在协商阶段,未进行股权交割。
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一)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二)
(二)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1)2018年,本公司原为第一大股东尚衡冠通向自然人蔡来寅借款7,000.00万元本金及利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借款合同纠纷,蔡来寅于2019年3月起诉被告尚衡冠通偿还借款,被告恒阳牛业、陈阳友、刘瑞毅、徐鹏飞、新大洲控股、讷河新恒阳、许树茂为被告尚衡冠通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0年11月17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粤03民初796号,一审判决:尚衡冠通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蔡来寅借款本金7000万元及其利息(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自2018年6月12日起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各保证人对尚衡冠通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后有权向尚衡冠通追偿;清偿的金额超过其应分担的七分之一的份额的,有权向其他未足额履行七分之一的分担金额的保证人要求其应分担的份额。公司已在2020年计提预计负债113,586,666.67元。
公司与大连和升达成协议,大连和升作出承诺,根据本案终审判决结果,若我公司需承担责任,由大连和升承担并剥离后与尚衡冠通进行解决。
2021年3月,恒阳牛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公司已就蔡来寅违规担保案申报债权,但未被认定。
2020年12月3日,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2年3月28日,公司收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3月14日签发的《民事判决书》((2021)粤民终309号),法院判定一审判决本公司对案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当并依法予以纠正。二审判决如下:维持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民初796号民事判决第一判项及诉讼费用负担部分;变更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民初796号民事判决第二判项为:被告恒阳牛业、陈阳友、刘瑞毅、徐鹏飞、讷河新恒阳、许树茂对被告尚衡冠通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后有权向被告尚衡冠通追偿;新大洲控股对尚衡冠通不能清偿蔡来寅借款本息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
按此判决,蔡来寅必须先向法院申请对被告尚衡冠通、恒阳牛业、陈阳友、刘瑞毅、徐鹏飞、讷河新恒阳和许树茂启动执行程序,才可通过法院要求公司就未能清偿部分承担一半的赔偿金额。2021年度本公司根据上述一审判决就蔡来寅违规担保案已计提预计负债130,620,000.01元,(其中,以前年度计提本金70,000,000.00元和利息43,586,666.67元,2021年计提利息17,033,333.34元)。基于本次二审判决,公司调整了原预计负债金额的50%、金额65,310,000.01元,其中:2021年以前年度计提的预计负债的50%、金额56,793,333.34元转入2021年未分配利润,2021年计提的预计负债17,033,333.34元的50%、金额8,516,666.67元调减2021年度当期损益。
针对以上判决2023年法院已强制划扣990,241.58元,本公司2023年11月向法院提出申请再审,2024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已受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履行判决。本公司已就上述判决确认了预计负债81,353,091.74元。
2)2019年4月,本公司收到林锦佳诉本公司、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讷河瑞阳二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高安万承食品有限公司、徐鹏飞、陈阳友、许树茂借贷纠纷案,涉及金额32,030,000.00元。本公司于2019年12月收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粤0307民初10153号,一审判决: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0,000,000.00元;支付利息1,130,400.00元(截止2019年1月29日,自2019年1月30日起,以本金30,000,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律师费230,000.00元;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21年12月31日,林锦佳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9年4月,本公司收到林锦佳诉本公司、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讷河瑞阳二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徐鹏飞、陈阳友借贷纠纷案,涉及金额19,655,493.00元。本公司于2019年12月收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粤0307民初3648号,一审判决: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8,500,000.00元;支付利息利息(自2019年2月9日起,以本金18,500,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律师费120,000.00元;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就上述两个林锦佳案计入其他应付款余额为48,500,000.00元。后续进展见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3)2019年4月,安吉鼎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鼎业”)诉本公司、恒阳牛业、上海恒阳贸易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20,883,060.93元。本公司于2020年3月收到《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浙0103民初2467号,一审判决:本公司和上海恒阳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15,272,256.07元;本公司和上海恒阳于本判决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利息、违约金合计2,894,279.18元(暂计至2019年3月19日,此后至实际履行日的利息、违约金合计数以15,272,256.07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另行计算;律师代理费230,000.00元)。二审维持原判。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还未履行判决。本公司已就上述判决确认了其他应付款35,973,985.83元。
4)2017年,本公司与前海汇能于签署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5,000.00万元,每笔借款的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自2017年10月3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陈阳友及配偶刘瑞毅、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尚衡冠通与前海汇能于2017年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上述借款提供保证担保。2017年11月13日、2018年1月5日公司向前海汇能实际借款3,000.00万元,并指定收款单位为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尚衡冠通。截止2021年12月31日借款本金30,000,000.00元、利息24,683,835.62元。2019年11月29日,前海汇能以本公司、陈阳友、刘瑞毅、尚衡冠通、许树茂为被告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0年6月26日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庭审管理中心开庭。本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粤0304民初7860号,一审判决:被告新大洲控股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前海汇能偿还借款3000万元、律师费7万元、保全担保费20,152.01元及其利息;被告陈阳友、刘瑞毅、尚衡冠通、许树茂对被告新大洲的上述债务向原告前海汇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1年1月,公司与大连和升达成协议,大连和升将按照公司实际赔偿金额对此案件全额兜底,并已于2020年12月根据一审判决金额向公司先行支付了4,650.00万元。公司未来如实质性履行了赔偿责任,公司将依据协议就差额部分向大连和升要求补偿或向其退款。
本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粤03民终5426号),二审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还未履行判决,公司拟申请再审,并已向上海公检部门报案,且已被受理。
5)2020年9月,恒旺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恒阳、陈阳友、许树茂借款合同纠纷,要求支付回购款、利息、律师费等,涉及金额51,605,264.00元。宁波恒阳于2021年7月15日收到《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沪0114民初18017号,一审判决:宁波恒阳支付原告应收账款的回购款51,102,632.00元;宁波恒阳支付原告以51,102,632.00元为基数按照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19年1月3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支付律师代理费20.0000元,诉讼担保费57,547.00元;新大洲控股、陈阳友、许树茂承担连带责任。
2022年8月11日收到《上海市金融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沪74民终1960号,裁定结果如下:一、撤销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2020)沪0114民初18017号,民事判决书;二、驳回恒旺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的起诉。二审判决于2022年8月11日发出,由于恒旺案件相关律师介入较早,判决尚未生效即提起二审,故虽然相关判决为2022年发出,但由于二审判决后有6个月的上诉期限,故待6个月诉讼期过后,2023年我公司方进行相关处理。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就恒旺保理案计入其他应付款余额为92,850,936.51元,其中,借款本金54,300,000.00元,公司将于2024年按比例调减占桃源商城40%股权的份额;2022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度计入的负债利息为33,953,536.51元转入年初未分配利润;2023年计提利息4,597,400.00元冲减2023年度当期损益。就期后而言,公司不再计提利息。
6)2020年12月,本公司向牙克石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仲裁,要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损失5,876,400.00元及律师费等。本公司于2021年4月收到《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呼仲案字(2020)第501号裁决,裁决如下: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损失4,631,778.00元;本案仲裁费申请人承担10,961.00元,被申请人承担38,327.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裁决还未履行,本公司已就该判决确认其他应收款4,631,778.48元。
7)2021年1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诉上海甄食食品有限公司,要求解除双方购销协议,并支付相应货款及资金占用费。宁波恒阳于2021年6月29日收到《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沪0116民初3899号。一审判决:原、被告签署的《购销协议(框架合作协议)》于2020年12月11日解除;被告返还原告已支付的货款人民币435,000.00元;被告以435,000.00元为基数、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85%为计算标准,向原告支付自合同解除之日(即2020年12月19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资金占用费;被告支付原告预期利润损失人民币25,000.00元。2023年8月14日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决书(2023)沪03破565号,裁决如下:受理申请人上海甄食食品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3年8月14日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决书(2023)沪03破565号,裁决如下:确认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等3位债权人的债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甄食已进行破产清算。我公司已就该笔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
8)2021年4月,本公司诉自然人许树茂(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要求判令其向新大洲控股赔偿损失共计100万美元以及相应资金占用成本暂计人民币685,141.4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目前该案仍在一审审理阶段。
9)2021年8月9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投资”)与宜宾铭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铭曦”)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合同》,约定新大洲投资以1.2180亿元将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科技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务转让给宜宾铭曦。协议约定:买方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营业日内将3,0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支付至卖方银行账户;买方支付上述款项后当日,即可组织人员入住目标公司并对目标公司内所有设施进行改造拆除,同时对拆除资产进行处置变卖。截至起诉时,被告仅支付了5,200万元,余款经多次催告未支付。同时,宜宾铭曦在拆除施工现场中存在安全隐患且整改未达标,2021年9月15日,新大洲投资向宜宾铭曦发出《通知函》通知其立即停止设备拆除并按规定向政府备案,备案后经整改、验收合格后再进行施工。经多次要求整改未果及被告屡次未及时足额支付股权转让款等行为,为避免更大的安全隐患,新大洲投资于2021年10月6日,向被告发出《解约函》,要求解除股权转让框架合同。此后,双方经过多次协商,未果。2021年10月,新大洲投资向牙克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解除原签订的《股权转让框架合同》以及请求判令宜宾铭曦立即撤离现场,恢复原状。
新大洲投资于2022年7月15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内0782民初4223号,一审判决:原告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与宜宾铭曦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签订的《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合同》合法有效,原告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继续履行与被告宜宾铭曦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签订的《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合同》。新大洲投资于2022年9月26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内07民终1669号,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2023年9月19日法院已强制执行股权划转,2023年10月,新大洲投资与宜宾铭曦签订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宜宾铭曦以其持有的能源科技100%股权为前述股权转让合同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680万元,已完成股权出质登记。同月,新大洲投资与宜宾铭曦完成工作资料交接。针对新大洲投资持有的能源科技公司股权被强制划至宜宾铭曦名下,新大洲投资向牙克石法院提起执行异议。2024年3月22日新大洲投资收到牙克石法院的《执行裁定书》((2024)内0782执异4号),裁定驳回异议人新大洲投资异议请求,新大洲投资正在准备申请复议。
10)2023年期间,本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引起的投资者诉讼40起,诉讼要求的赔偿金额为2,193,151.35元,判决公司应赔偿923,526.33元(含诉讼费)。已判决未支付赔偿款的案件,公司已根据判决金额计提了预计负债。
受理日期
原告 | 被告 | 诉讼或仲裁类型 | 诉讼标的或仲裁金额(元) | 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进展 | 判决金额 | 公告日期 | 公告编号 | 公告名称 |
2023.3
郭玉冰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56,283.30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10,968.50 | 2023/4/7 | 临2023-017 |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
2023.3
王其家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65,515.63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17,192.41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23.3
李鹏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33,423.47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34,026.13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23.3
张金松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4,325.14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1,085.34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23.3
叶宝莲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58,703.97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1,818.45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23.3
吕维捷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39,623.00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3,421.40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23.3
任永东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10,333.54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10,217.28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23.3
赵岳平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18,173.76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4,610.13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23.3
左进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151,581.69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57,566.69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23.3
黄秋萍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95,924.32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27,956.42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23.3
薛海军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128,799.54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5,463.95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23.3
朱如华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83,691.83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12,728.21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23.3
宋颖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11,262.77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8,612.41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23.5
肖文彬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28,346.58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28,855.24 | 2023/6/3 | 临2023-034 | 关于张天宇因借款合同纠纷案再起诉本公司的公告 |
2023.5
吴静惠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2,150.79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2,200.79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23.5
黄义正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38,923.19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34,790.71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23.5
陈与新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4,187.36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4,343.57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23.5
钟超雄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35,510.10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11,420.68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23.5
苏立安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96,592.80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15,931.75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23.5
周淑敏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14,549.04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3,880.51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23.5
孟飞英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123,764.03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66,246.81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23.5
林永聪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23,575.06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4,738.70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23.5
陈新华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283,265.40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131,540.39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23.5
黄道举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7,296.04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1,620.75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23.5
张新国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15,000.00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4,713.98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23.5
倪敏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4,000.00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4,050.00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23.5
黄东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100,000.00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102,300.00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23.5
李彦飞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20,000.00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20,300.00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23.5
杨红军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50,000.00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51,050.00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23.5
宋磊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50,000.00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18,044.74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23.5
崔喆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15,000.00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1,084.01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23.5
李宗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6,000.00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6,050.00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23.5
周海生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30,000.00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1,378.58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23.5
李树林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250,000.00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116,145.76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23.5
朱艳清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20,000.00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14,217.70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23.6
吴明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10,000.00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13.49 | 2023/9/26 | 临2023-061 | 关于子公司与宜宾铭曦投资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
2023.6
何建智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14,230.00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14,357.87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23.6
邱力行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10,000.00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23.6
张建华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10,000.00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023.6
龚萍 | 新大洲控股 | 证券虚假陈述 | 173,119.00 |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 已结案 | 68,582.98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合计
2,193,151.35 | 923,526.33 |
(三)对外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详见附注十、关联方交易之关联担保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对非关联方单位提供保证。
(四)开出保函、信用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计获得银行授信0万元,实际开具信用证使用0万元。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无。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0 |
拟分配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拟分配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派息数(元) | 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方案 | 本次不进行分红派息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末可供分配利润214,605,979.82元结转下年度。 |
2、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一)重要的调整事项
(1)林锦佳案件案件基本情况见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二)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2024年1月19日,本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粤03民再169号之一)和((2023)粤03民再170号之一),法院再审查明,2021年7月20日,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作出长公(经)立告字[2021]11528《立案告知书》,对许树茂、陈阳友等涉嫌职务侵占决定立案。本院根据新大洲公司的申请,向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经侦支队调取了相关询问笔录及相关银行交易明细。根据许树茂和林锦涛在公安机关的陈述,涉案借款打入新大洲公司后,又经过恒阳牛业等公司最后转回给林锦佳控制的公司,由此将原债务人恒阳牛业变更成新大洲公司。
法院再审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于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现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已立案侦查相关案件,本案不能排除相关当事人通过银行转账虚构债务的可能,本案诉讼标的属于刑事案件侦查范围,应当由公安机关先行处理。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四百零五条之规定,裁定撤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7民初10153号民事判决书和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7民初3648号民事判决书,并驳回林锦佳的起诉。
根据上述判决,公司目前无给付义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就上述两个林锦佳案计入其他应付款余额为106,403,327.32元,其中,借款本金48,500,000.00元,公司将在2024年度按比例调减占桃源商城40%股权的份额;2022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度计入的负债利息为46,503,327.32元转入年初未分配利润;2023年计提利息11,400,000.00元冲减2023年度当期损益。就期后而言,公司不再计提利息。
(2)上海觐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22厂、本公司提起仲裁事项
2024年2月,上海觐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本公司及乌拉圭屠宰企业RondatelS.A.(简称22厂)提起仲裁,请求22厂返还预付款、资金占用费,本公司对22厂450万美元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律
师费、仲裁费用。本公司根据该仲裁,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预计负债31,872,150.00元。2024年4月15日,本公司通过网络查询到因上述上海觐祥案冻结本公司持有子公司的股权,具体如下:
序号 | 资产名称 | 涉及金额 |
1 | 本公司占海南新大洲圣劳伦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 | 375万欧元 |
2 | 本公司占海南新大力机械工业有限公司股权 | 25万美元 |
3 | 本公司占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 2000万元人民币 |
4 | 本公司占海南新大洲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股权 | 1000万元人民币 |
5 | 本公司占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股权 | 10000万元人民币 |
(二)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1)第一大股东全部股份解除冻结事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和升”)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94%;第一大股东股权轮候冻结比例为14.1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3%。
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份解除冻结,大连和升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和升创展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和升”)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情况。
(2)第一大股东股份解除部分质押及质押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大洲控股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和升创展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合计股权质押比例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66.6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48%。
2024年1月12日,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函告,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及质押登记,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申请人等 |
大连和升 | 是 | 64,200,000 | 59.53% | 7.70% | 2021-05-11 | 2024-01-10 |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合计 | 64,200,000 | 59.53% | 7.70% |
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大连和升 | 是 | 64,200,000 | 59.53% | 7.70% | 否 | 是 | 2024-01-11 | 9999-01-01 |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 |
合计 | 64,200,000 | 59.53% | 7.70% |
(3)蔡来寅纠纷案诉讼进展
案件基本情况见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就本案本公司因发现新证据于2023年11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请求依法撤销(2021)粤民终309号民事判决,并对(2021)粤民终309号案件进行再审;请求改判驳回被申请人蔡来寅在原审中对再审申请人新大洲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4年1月18日,本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2024)最高法民申340号),主要内容为:你方因与蔡来寅及刘瑞毅、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讷河新恒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陈阳友、许树茂、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徐鹏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民终30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已立案审查。
2024年4月10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粤03执恢932号之十六),主要内容为: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继续冻结被执行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你司享有的股权分配利润款,以人民币77,681,041.33元为限,冻结期限三年,自2024年4月10日至2027年4月9日止,原冻结案号为(2022)粤03执3384号。
(4)与枣矿集团仲裁事项
案件基本情况见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因与枣矿集团针对五九集团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事宜导致的股权转让协议纠纷,我公司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2024年1月24日,新大洲控股收到仲裁委员会2024年1月24日签发的《争议仲裁案受理通知》,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本案。2024年4月,本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枣矿集团《申请书》等文件,枣矿集团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本公司收到仲裁委员会中止仲裁的通知,主要原因是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件,并通知了仲裁委员会。此为程序性通知,最终要根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情况。
本公司同时收到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枣矿集团《申请书》等文件,枣矿集团向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公司拟提起管辖权异议。
(5)参股公司大连桃源商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提供抵押担保事项
2020年,本公司联营企业桃源商城以房产为大连和升关联方大连信得嘉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得嘉和)在盛京银行5.2亿元贷款进行资产抵押,借款期限为2021年6月22日至2024年6月21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笔抵押暂未到期。
2023年8月21日,债权人盛京银行与6方债务人(信得嘉和为6方债务人之一)、37家担保人签署《债务履行协议》,进行债务重组。根据该协议达成的债务和解方案,涉及上述信得嘉和债务的内容为:信得嘉和《借款合同》(合同编号:6030190221000103),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和解债务为人民币594,995,555.56元,其中和解债务本金人民币
5.2亿元,和解债务利息人民币74,995,555.56元,重新约定还款期限,还款期限五年,自2023年8月31日至2028年8月31日。
因协议签署方较多,历时较长,现上述《债务履行协议》已签署完毕,信得嘉和向本公司及上海瑞斐报告。上述事项已经我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并经我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中检集团溯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起诉本公司事项
2024年2月,中检集团溯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起诉本公司,诉请支付溯源服务费、违约金、律师费,合计8,872,200.54元。双方已于2024年达成和解,本公司需支付中检集团溯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9.5万美金。
(7)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本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大连和升发行股票不超过209,424,083股(含本数),和升集团全部以现金参与认购。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24年3月15日,公司与和升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833,679,000股,其中和升集团持有107,847,1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4%,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和升合计持有公司15.72%股份。和升集团不存在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文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按照本次发行数量上限209,424,083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达1,043,103,083股,其中和升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17,271,219股股份,直接持股比例为30.42%,并通过一致行动人北京和升持有上市公司23,203,244股股份,合计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2.64%。本次发行完成后,和升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文锋,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8)出售乌拉圭RondatelS.A.、LirtixS.A.股权完成过户事项
2023年12月6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乌拉圭子公司股权的议案》。2023年12月26日,本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3年12月27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恒阳香港与长嘉恒泰(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有关买卖RondatelS.A.的100%股权的协议》、《有关买卖LIRTIXS.A.的100%股权的协议》。
2023年12月28日,本公司收到长嘉恒泰根据协议约定向本公司支付的收购22厂和177厂股权的首期收购款3,621,102元人民币(折合51万美元)。剩余49万美元转让对价在协议签定一年内支付。
2024年3月18日,本公司收到聘请的乌拉圭当地律师发来的关于22厂和177厂股权完成过户的文件。
除存在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本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1)该经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10%或者以上;2)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10%或者以上。
按上述会计政策确定的报告分部的经营分部的对外交易收入合计额占合并总收入的比重未达到75%时,增加报告分部的数量,按下述规定将其他未作为报告分部的经营分部纳入报告分部的范围,直到该比重达到75%:
1)将管理层认为披露该经营分部信息对会计信息使用者有用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2)将该经营分部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具有相似经济特征、满足经营分部合并条件的其他经营分部合并,作为一个报告分部。
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相关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煤炭产品分部 | 食品加工及贸易分部 | 投资分部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一.营业收入 | 108,332.73 | 13,953.79 | 132.77 | -1.84 | 122,417.45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108,332.73 | 13,951.95 | 132.77 | 122,417.45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1.84 | 1.84 | |||
二.营业费用 | 79,644.06 | 21,166.39 | 8,971.07 | 109,781.52 | |
其中:折旧费和摊销费 | 11,847.23 | 309.65 | 100.48 | 12,257.36 | |
三.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29.48 | 1,814.38 | -1,575.47 | 368.39 | |
四.信用减值损失 | -756.01 | -7,868.58 | -3,736.10 | -12,360.69 | |
五.资产减值损失 | -51.93 | -2,685.57 | -2,737.50 | ||
六.利润总额 | 27,929.99 | -7,340.82 | -14,526.82 | 6,062.35 | |
七.所得税费用 | 6,676.04 | -32.41 | 6.92 | 6,650.55 | |
八.净利润 | 21,253.96 | -7,308.41 | -14,533.74 | -588.19 | |
九.资产总额 | 228,946.23 | 55,063.98 | 342,975.93 | -339,048.01 | 287,938.13 |
十.负债总额 | 76,137.84 | 69,620.32 | 204,218.71 | -173,822.38 | 176,154.49 |
十一.其他重要的非现金项目 | |||||
1.资本性支出 |
(3)其他说明
无。
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已认缴、在报告报出日之前未实缴出资的投资事项
2015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大洲投资与上海莱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锐、蔡尚重、王超、林琦煌、王华军、赵晓静和邢子钰签订《合伙协议》,约定共同出资成立上海莱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总额为人民币6,250.00万元,其中新大洲投资出资1,150.00万元,占出资总金额18.40%,约定出资时间为2016年6月10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有投资人均未支付投资资金。
(2)欠缴税款事项
新大洲控股于2017年处置持有的新大洲本田50%股权产生收益,未按税法相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导致欠缴税款及滞纳金金额较大。截至2023年12月31日,欠缴税款本金1,333.80万元,滞纳金4,204.50万元,合计欠缴5,538.30万元。
(3)恒阳牛业破产债权
根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恒阳、恒阳拉美与太平洋牛业有限公司、恒阳牛业签订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之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太平洋牛业有限公司、恒阳牛业承诺,目标公司(22厂及177厂)2017年度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
于470.20万美元,2018年度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815.30万美元,2019年度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1,047.00万美元,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度承诺扣非净利润累积不低于2,332.50万美元。如目标公司截至业绩承诺期期末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低于截至期末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则业绩承诺方应按照本条款约定的公式计算并确定补偿义务主体应补偿金额。应补偿金额=[(累积承诺扣非净利润数-累积实现扣非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经审计,目标公司(22厂及177厂)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度共实现扣非净利润-1,258.66万美元,业绩承诺方太平洋牛业有限公司、恒阳牛业依据业绩之补偿协议应补偿本公司12,671.06万美元。根据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关于陈阳友、刘瑞毅、瑞阳二号、恒阳牛业、尚衡冠通等有关主体涉诉及仲裁情况之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华商长字尽调报告(2020)第[041501]号),经调查核实,据不完全统计,恒阳牛业作为主债务人的涉案金额为41,088.255万元,作为保证人的涉案金额为8,000.00万元,作为被保全人的案金额为19,520.00万元,作为被执行人的涉案金额为17,827.5626万元,恒阳牛业持有的股权数额被冻结金额为42,007.0093万元,恒阳牛业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恒阳牛业的清偿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太平洋牛业系恒阳牛业在香港注册的子公司,是恒阳牛业的对外投资平台,其无实际偿债能力。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未将应获得目标公司(22厂及177厂)原转让方恒阳牛业、大平洋牛业的业绩补偿12,671.06万美元计入2019年度财务报表。
2021年3月,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收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齐齐哈尔法院”)《通知书》((2021)黑02破1号)、《民事裁定书》((2020)黑02破申1号),本公司的关联方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阳牛业”)被债权人大连桃源荣盛市场有限公司向齐齐哈尔法院申请破产重整,齐齐哈尔法院已受理此案。2021年3月,恒阳牛业宣布破产重整,2021年4月,公司向恒阳牛业破产管理人申报了相应债权。2021年12月10日齐齐哈尔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黑02破1号之三)裁定确认该笔债权金额为271,860,081.57元,可能通过债转股方式获得清偿。
2022年3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恒阳牛业破产重整中本公司申报债权相关事项的报告》,2022年4月15日,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齐齐哈尔法院裁定的债权确认总额及授权事项的提案》。
2023年1月7日信息网对外公开了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黑02破1号之六),裁定如下:1、批准《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2、终止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程序。本裁定为终审裁定。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下设立牛业战略重组工作组的议案》。
(4)出售22厂、177厂股权事项
2023年12月6日,本公司与长嘉恒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22厂、177厂转为由全资子公司恒阳香港持有,由恒阳香港将22厂100%股权、177厂100%股权转让给长嘉恒泰,转让股权对价分别为20万美元、80万美元,均为分期支付。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嘉恒泰已支付51万元美元,剩余49万元美元尚未支付。2024年4月26日,49万美元已支付。
(5)解除224厂购买股权协议事项2023年12月6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恒阳香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阳香港)向长嘉恒泰(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嘉恒泰)收购LORSINALS.A.(以下简称224厂)50%股权事项,双方经协商决定终止并达成和解,由长嘉恒泰分期退还1,000万美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而毋需退还已付对价1,250.69万美元扣除退还部分后的其余部分(即250.69万美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嘉恒泰已退还美金250万元,剩余750万元美元尚未支付。长嘉恒泰已于2024年4月26日退还331万美元。新大洲控股与长嘉恒泰双方约定:将于2024年5月归还剩余股权转让款419万美元。
(6)新大洲控股对22厂、177厂、224厂往来款事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大洲控股对RondatelS.A.(以下简称22厂)、LirtixS.A.(以下简称177厂)和LorsinalS.A.(以下简称224厂)预付牛肉采购款57,707,198.74元,其他应收款项15,207,580.14元,合计72,914,778.88元尚未收回。针对新大洲控股与22厂、177厂及224厂之间的往来款,长嘉恒泰出具承诺函,计划将于2024年6月20日退回3,500.00万元,剩余货款将在2024年12月31日前以货物形式结清。
(7)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大洲控股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和升创展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合计股权质押比例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66.6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48%。
3、其他
无。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802,183,764.46 | 730,226,036.45 |
合计 | 802,183,764.46 | 730,226,036.45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单位及个人往来 | 844,586,485.70 | 771,250,487.42 |
各类保证金及押金 | 49,301.20 | 49,301.20 |
备用金 | 90,968.71 | 120,397.30 |
减:坏账准备 | -42,542,991.15 | -41,194,149.47 |
合计 | 802,183,764.46 | 730,226,036.45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59,618,005.24 | 32,922,506.21 |
1至2年 | 32,325,790.63 | 106,745,555.94 |
2至3年 | 102,133,555.94 | 626,996,493.30 |
3年以上 | 550,649,403.80 | 4,755,630.47 |
3至4年 | 545,893,773.33 | 9,861.00 |
4至5年 | 9,861.00 | |
5年以上 | 4,745,769.47 | 4,745,769.47 |
合计 | 844,726,755.61 | 771,420,185.92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7,889,764.78 | 4.49% | 37,889,764.78 | 100.00% | 37,889,764.78 | 4.91% | 37,889,764.78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 | 806,836 | 95.51% | 4,653,2 | 0.58% | 802,183 | 733,530 | 95.09% | 3,304,3 | 0.45% | 730,226 |
计提坏账准备 | ,990.83 | 26.37 | ,764.46 | ,421.14 | 84.69 | ,036.45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4,025,591.14 | 1.66% | 4,653,226.37 | 33.18% | 9,372,364.77 | 9,507,395.25 | 1.23% | 3,304,384.69 | 34.76% | 6,203,010.56 |
关联方组合 | 792,811,399.69 | 93.85% | 792,811,399.69 | 724,023,025.89 | 93.86% | 724,023,025.89 | ||||
合计 | 844,726,755.61 | 100.00% | 42,542,991.15 | 802,183,764.46 | 771,420,185.92 | 100.00% | 41,194,149.47 | 730,226,036.4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5.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海南圣帝诺游艇会有限公司 | 37,889,764.78 | 37,889,764.78 | 37,889,764.78 | 37,889,764.78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合计 | 37,889,764.78 | 37,889,764.78 | 37,889,764.78 | 37,889,764.7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56,871.94 | 4,568.72 | 1.00% |
1-2年 | 4,181,310.25 | 418,131.03 | 10.00% |
2-3年 | 20.00% | ||
3-4年 | 4,631,778.48 | 1,852,711.39 | 40.00% |
4-5年 | 9,861.00 | 4,930.50 | 50.00% |
5年以上 | 4,745,769.47 | 2,372,884.73 | 50.00% |
合计 | 14,025,591.14 | 4,653,226.37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按账龄。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304,384.69 | 37,889,764.78 | 41,194,149.47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1,348,841.68 | 1,348,841.68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4,653,226.37 | 37,889,764.78 | 42,542,991.15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附注五、11、6。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 | 单位及个人往来 | 279,993,906.90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33.15% | |
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 | 单位及个人往来 | 261,720,900.04 | 2-3年,3-4年 | 30.98% | |
上海瑞斐投资有限公司 | 单位及个人往来 | 96,916,913.75 | 1年以内,1-2年,2-3年 | 11.47% | |
恒阳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 单位及个人往来 | 77,000,000.00 | 1年以内 | 9.12% | |
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 | 单位及个人往来 | 37,969,258.42 | 3-4年 | 4.49% | |
合计 | 753,600,979.11 | 89.21% |
2、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426,482,384.88 | 15,916,248.67 | 1,410,566,136.21 | 1,426,482,384.88 | 15,916,248.67 | 1,410,566,136.21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360,489.31 | 1,360,489.31 | 1,360,465.57 | 1,360,465.57 | ||
合计 | 1,427,842,874.19 | 15,916,248.67 | 1,411,926,625.52 | 1,427,842,850.45 | 15,916,248.67 | 1,411,926,601.78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91,084,987.75 | 391,084,987.75 | ||||||
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 | 679,883,021.13 | 679,883,021.13 | ||||||
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83,752.33 | 15,916,248.67 | 2,083,752.33 | 15,916,248.67 | ||||
海南新大洲圣劳伦 | 31,014,375.00 | 31,014,375.00 |
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 | |||||
恒阳优品电子商务(江苏)有限公司 | 6,500,000.00 | 6,500,000.00 | |||
合计 | 1,410,566,136.21 | 15,916,248.67 | 1,410,566,136.21 | 15,916,248.67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海南新大力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 1,360,465.57 | 23.74 | 1,360,489.31 | |||||||||
小计 | 1,360,465.57 | 1,360,489.31 | ||||||||||
二、联营企业 | ||||||||||||
合计 | 1,360,465.57 | 23.74 | 1,360,489.31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
(3)其他说明
无。
3、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3.74 | 2,745.15 |
合计 | 23.74 | 2,745.15 |
4、其他
无。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81,383,946.41 | 主要系处置能源科技和乌拉圭22厂177股权确认的股权处置收益及五九集团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损失。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40,896.2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50,703.59 | 系本公司对持有杭州长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1%股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30,000.00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1,301,643.77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3,769,232.97 | 本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计提的管理费用。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87,856,489.33 | 本公司计提蔡来寅案、张天宇案、上海觐祥案担保损失和投资公司计提应收能源科技股权转让款坏账损失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36,498.1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2,787.2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3,164.15 | |
合计 | -12,212,366.57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0.89% | -0.1341 | -0.134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6.98% | -0.1192 | -0.1192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