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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茂集团: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上网)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7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2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7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9,445.2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64,991.0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9,778.85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1家,主要行业为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批发业、零售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房地产业,渔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806.15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年5月19日召开 2022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并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亚太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亚太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亚太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亚太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4月18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公司历年来审计情况的查阅,对中审亚太提交的公司情况说明和资质文件进行了审核并通过公开信息进行核实,同时通过行业协会也进行了多方面的了解和核实。认为中审亚太在公司历年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审计事务上的独立性,诚信记录良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年度审计工作,向董事会提

议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亚太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沟通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中审亚太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对 2023 年审计情况、关注事项进行沟通。

(三)2024年4月23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在公司 2023 年度相关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出具的报告客观、完整、及时。

特此报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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