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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轮智能: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4GZAA3B0200《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595,210.29元,其中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54,990,033.8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3,429,112.07元,本期扣除支付2022年度股东现金红利2,199,387.18元,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6,219,758.74元。

鉴于公司合并报表2023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且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分红政策和发展情况。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公司当年未实现盈利情况下,公司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同时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结合公司目前发展战略及实际情况,公司 2023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将留存收益继续投入公司日常生产运营、持续投入自主研发等核心生产经营活动,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以及核心竞争能力,以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今后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分红政策和发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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