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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勤勉尽责,认真求实地履行审查、监督职能,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就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良成先生(具有会计专业资格,担任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吴风云先生构成。独立董事人数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比例超过半数,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报告期内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内部和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2023-01-10 | 审议《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
2023-03-23 | 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23-04-27 | 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2023-04-29 | 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23-07-02 | 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23-08-28 | 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务 | 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
王良成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 5/5 |
吴风云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 5/5 |
王瑜(离任) | 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 4/4 |
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王瑜女士于2023年9月辞去公司所有职务。
三、报告期内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23年度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积极协调监督管理层全力配合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按期完成。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督促并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及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及时沟通发现问题,并根据内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督促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改进。
(三)对其他重要事项的审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核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重点关注并审核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法定职责,遵守独立、公正、客观的职业准则,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等方面积极沟通,推动公司整体规范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履职,保证公司持续规范运作。我们将加强自身财务、审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审计委员会的履职能力,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计监督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