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的运作情况,现将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事项(议案)35项。会议情况如下:
(一)2023年2月23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2个议案。
(二)2023年4月19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希望转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2个议案。
(三)2023年4月27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6个议案。
(四)2023年4月27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专项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2023年5月30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专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2023年7月25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4个议案。
(七)2023年8月29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3个议案。
(八)2023年9月5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专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九)2023年10月27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第三季度报告”等3个议案。
(十)2023年11月7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专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十一)2023年11月30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11个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能,检查了公司经营和财务活动情况,并列席了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全部会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
有关决议。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本年度公司各项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已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没有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的行为,也没有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和职工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监事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存储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4、报告期收购公司、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是合理的,无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部分股东权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手续完备、价格公允;交易内容明确、具体,符合“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无内幕交易,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或者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6、内部控制:报告期内,公司制订、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使内部控制体系更加健全和完善,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
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和环节的控制均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